⑴ 开庭之前被告都要准备什么
1、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求。
2、庭审过程中,法院会要求被告陈述答辩意见,以及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补充说明。
3、被告在原告举证结束后,需要就原告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
4、被告举证。
5、法庭辩论。
6、最后陈述。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被告方需要准备的内容,包括了这个诉讼请求的相应证据,这个是需要和原告交换证据,这样子才方便自己进行反驳;
然后进行一个陈述答辩的意见,在原告举证结束之后,自己就需要针对于对方提出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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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之前注意事项
1、 检查庭审设施,录音、录像、显示屏是否全部开启并能正常工作。若发现庭审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定要求及时修复设备,若不能及时修复设备则要求更换功能齐全并能正常工作的法庭开庭。一定要分清庭审直播和录制播放;否则,当事人可以要求休庭中止审理并拒绝开庭。
2、 查看法官、代理律师是否按规定着正装出庭。若法官未着法官袍出庭,可要求审判长休庭,候法官穿戴好法官袍后再行开庭。若律师未着法袍出庭,可要求审判长休庭,候律师穿戴好法袍后再行开庭。
⑵ 法院开庭被告需要注意什么
事先和律师沟通好,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他可以说你不能说。。。。都商量好,演习好。
法庭辩论什么的,即使听见什么对自己不利的,或者侮辱之类的,情绪不要激动,切记,一切以最后的判决为准,之前说什么无所谓,关键是你说的要被法官采纳,至于如果对方有什么人身攻击什么的,法官自然会制止他。最后,对法官和你的对头,都尽量礼貌,到了法庭,凡事逃不过一个理字,要是都愿意私了,那就雇社会人士或者互相打一架不就完了,还来法院干嘛。礼貌与否关系到一个印象分的问题,说重要也不重要,说不重要却也重要。
⑶ 法院开庭需要多少时间
法院审理案件的开庭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来确定,一般情况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可以审理普通的案件。如果遇到当事人人数众多,证据复杂的案件有可能要半天甚至一天的时间,特殊情况的刑事案件审判过程还有几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开庭通知和公告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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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⑷ 我想问法院开庭的时候会通知家属吗
家属不是诉讼参与人,人民法院是可以不通知家属的。不论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法院开庭都不会通知家属,只需要通知案件当事人即可。下列案件需要通知家属参加诉讼:1、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2、对于刑事案件,如果受害人已经死亡的,其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通知其近亲属参加诉讼。通知时间为开庭三天前。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前一定时间内,向人民检察院和当事人以外的其他诉讼参与人送达的要求准时到庭的诉讼通知书。其中应写明案由、开庭的时间和地点,请其准时出席法庭进行何种诉讼活动等内容。开庭通知书至迟应在开庭3日以前送达。法院在开庭之前,会在法庭公告栏进行公告,家属也可以留意一下。在传票不能送达当事人的情况下,会通知其家属或通过公告送达。当可以送达当事人时,除当事人为特殊情况不能独自出庭外,不通知当事人亲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⑸ 法院开庭时需到人员
根据案件的不同所到的人不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庭的性质进行判断。下列为一般所到人员。
法官、书记员、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及旁听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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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庭审准备是人民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庭审准备的内容包括:
1 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其他诉讼参与人,传票和通知书应当写明案由、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以确保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为参加庭审做好准备。
2 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张贴,巡回审理的可以在案发地或其他相关的地点张贴。
其目的是加强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了解和监督,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和效益。
3 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由书记员查明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是否到庭,并向审判长报告。
同时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全体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
4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核对的顺序是原告、被告、第三人,核对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所。
当事人是法人和 其他组织的,核对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行政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对于诉讼代理人应当查明其代理资格和代理权限。
核对完毕由审判长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 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⑹ 开庭前法院是不是都要调解
一般民事纠纷,现在都进行调解。不仅起诉前调解,起诉后开庭前调解,开庭后还可以调解。即使到执行阶段,也能进行执行和解。案件进入二审程序,进入再审程序,还可以调解。简单说,调解贯穿民事纠纷的始终。诉讼中间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行为,调解协议一旦双方签字,并经法院依法确认,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效力。针对案件的难易程度和不同情况,在实践中,人民法院一般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调解:1、诉前调解。2、立案调解。立案调解是人民法院在立案时,及早介入,对案件进行调解,是对诉前调解的一种有效补充。3、庭前调解。庭前调解指在诉讼程序启动后,开庭审理之前,由法院组织纠纷当事人进行和解,并促使当事人达成合意从而解决纷争的诉讼活动。4、书信(网络、短信)方式调解。5、社会化调解。6、开庭调解。开庭调解是指在开庭审理时,对当事人进行调解,是开庭审理的组成部分。7、庭后调解。庭后调解是指庭审结束后,判决下发前法院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⑺ 开庭我作为被告应该要做哪些事情
开庭作为被告,应该遵守法庭纪律的前提下,可以开展以下诉讼活动:
(一)应将自己调查、收集的证据进行归类整理。
(二)向法院提交证据,提交编制的证据目录。
(三)根据被案件的有关材料及阅卷情况,准备法庭调查提纲。
(四)应认真认真准备辩论意见。
(五)参与法庭调查,审判长在核对当事人身份时,有权对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提出异议。可以对审判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六)陈述事实对原告进行反驳或者宣读答辩状,提起反诉的,讲明具体请求和理由;
(七)审判长归纳争议焦点或法庭调查重点后,有权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八)出示证据,应当简要说明该证据事实的种类、证据来源、取证时间、地点、提交人及可以证明的事实等。并有权对原告方的证据进行质证。
(九)参与法庭辩论,应紧紧围绕争议焦点或者法庭调查的重点进行。从事实、证据、法律等不同方面进行分析,阐明观点,陈述理由。
(十)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发现案件某些事实未查清的,可以申请恢复法庭调查。
(十一)在庭审过程中,发现审判程序违法,应当指出,并要求立即纠正,以维护自身诉讼权利。
⑻ 法院开庭要求当事人被告必须到庭并有问题被告人格式是何解释
首先回答你的问题,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出庭并就案件事实接收询问,如果拒不到庭承担不利后果。
其次,什么情况下法院有权利要求当事人出庭。司法解释只是做了很有弹性的规定在“法院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只要你是当事人,法院是有权利让你出庭的。
另外,一些特殊案件比如离婚纠纷,一般都要求当事人出庭。
拒不到庭的后果可以让其承担败诉法律后果的同时,还要对其漠视法庭或者通过不出庭掩盖事实真相的行为,予以民事甚或刑事制裁。
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其中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案件有关事实接受询问。在询问当事人之前,可以要求其签署保证书。”同时规定:“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拒绝到庭、拒绝接受询问或者拒绝签署保证书,待证事实又欠缺其他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民事案件,很多人“玩失踪”,其实是可以制裁的,如果法院不认真对待,当事人可以要求检察院监督。建议在以下几方面行使要求当事人出庭的权力(1)原、被告双方对案件的基本事实争议较大的,法官有权要求原、被告本人出庭接受询问;(2)被告缺席审理的,法官有权要求原告本人出庭接受询问;(3)证据存在瑕疵可能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法官有权要求原、被告本人出庭接受询问;(4)仅凭双方提供的证据推出两种以上相互矛盾的事实,且无法合理排除任何一种事实的,法官有权要求原、被告本人出庭接受询问。对于当事人,法官在依法传唤其出庭仍不出庭的情况下,可告知其风险,在同样情况下可以做出对其不利的解释和裁判。而针对当事人故意“玩失踪”的,不仅要做出对其不利的解释,让其承担败诉法律后果的同时,还要对其漠视法庭或者通过不出庭掩盖事实真相的行为,予以民事甚或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