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时候,规划局要收取城乡配套费,合理不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时候,规划局要收取城乡配套费是合理的。城乡配套费也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它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其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建设。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属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对政府建设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设施、城市园林景观、政府办学校、地下排污管网、环卫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和建设费用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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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含风景名胜园区内)新建、改建(指原国有土地上的建筑改变原有性质等)、扩建住宅、办公用房(含配套设施用房)及工业生产厂房、商业类等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本通知规定的征收方式和标准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报建环节按规划建筑面积征收。财政、发改、住建、规划、国土、统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2. 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有什么不同
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
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用于建设项目以外的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包括城市主次干道、给排水、供电、供气、路灯、公共交通、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等项目的建设和维护,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补充,与各项城市建设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编制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
城市基础设施费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它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其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共用设施建设,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气、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园林、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设施的建设。
3. 城市配套费包括哪些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气、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园林、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设施建设的费用。
根据《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市政府第253号令)第二条规定,城市建设配套费是由政府依法征收用于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专项费用。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渝府发[2009]110号)规定,城市建设配套费用于市政基础设施、教育基础设施、轨道交通、城市电力管网下地和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的配套建设。
城市配套费注意事项
以下减免申报材料除标注留存原件的,其余材料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计财处留存复印件。材料不全或复印件不清晰的,不予受理。
审核通过的项目,计财处电话通知建设单位到核费办办理缴费手续。
为更好落实减免政策,防止减免时效变更产生纠纷问题,建设单位需要在准备减免材料时,自行做好内部配套费请款事宜,在接到计财处审核通过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配套费缴费手续。超过三个工作日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减免申请,需要重新申请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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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什么单位收取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城市规划建设局单位负责收取的。
费用收取必须严格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制定的标准征收,通常是由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后,然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凭缴纳配套费的审核表,最后到行政管理服务中心一次性缴纳。
其具体管理方法如下:
省、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的监督指导工作。
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范围和标准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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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意思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它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其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建设。
5. 有谁知道重庆市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标准
次城市建设配套费具体调整为:按建筑面积计算,主城范围内,每平方米由110元调为140元;主
城外都市圈内区域,由80元调为110元。其它地区由各区县自行确定,不得超过都市圈征收标准。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管理办公室昨日称,本月17日前已申报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城市建设配套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教育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包括城市主干道及附属桥涵、城市立交、隧道、消火栓、路灯、绿化、环卫设施、公交停车港等建设和中小学危房改造、“普九”义务教育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据介绍,2000年7月1日,重庆市施行的标准为:主城区每平方米44.28元;主城外由区县制定,每平方米20元-44.28元。2001年11月14日重庆市进行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的第二次大幅调整,标准为主城(600平方公里)内由按建筑面积44.28元/平方米计征调整为110元/平方米计征;主城以外都市圈(2500平方公里)以内的区域按建筑面积80元/平方米计征;其他区县(自治县、市)自行决定具体收费标准,但不得高于都市圈的征收标准。(完)
6.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费标准中每平方米是指什么面积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配套费)是指为城市道路、桥梁等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而筹集的地方财政性资金。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费标准中每平方米是指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具体请参考《南京市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
7. 城市建设配套费是什么意思是干什么用的是扩大面积不花钱的意思吗
不是的,一般来说,一个城市会建筑大量的房屋,人住在里面以后,会形成一个很大的生活群体,而这个群体生活上会有很多需求,例如吃饭,逛街,上学等,而满足这些需求,就需要预留开商店,步行街,学校等机构的建筑,这些机构就是配套设施的一部分了。考虑买房时,配套设施是第一要素
8.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政府(具体实施单位各地不一致,如建设局,开发区,财政局,农村乡镇等等)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一项费用,一般按新建,扩建,改建的面积作为征收基数,每平方的价格各地不同.同时,一般规定可以减免的建设项目,有些项目能否减免不明确,可以提出申请经过审批可能减免.
9. 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时发生的城市建设配套费应该在什么时候交纳
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房地产开发和零星建设形式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按新建或扩大的建筑面积缴纳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费用。
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管办法根据所在地区的不同有不同的法律规定,缴纳时间有一定差别,多数地区规定是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缴纳,部分地区规定是在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