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60岁以上老人出车祸的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的赔偿一直以来都备受争议,主要原因是对各项赔偿费用有很多的异议,例如像些误工费、护理费等等,有些人认为需要赔偿,有些认为不用赔偿。尤是些年龄比较大的当事人,认为没有工作能力,还需要赔偿误工费吗?下面无讼咨询网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
应当赔偿下列费用:
1.医疗费。
2.误工费。如果60岁以上的老人仍有收入来源的应当赔偿误工费。
3.交通费。
4.护理费。
5.残疾赔偿金。60到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6.死亡赔偿金。
7.精神损害赔偿金。
《侵权责任法》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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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交通事故中, 60岁以上的老人就应该没有误工费赔偿吗
)“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
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中有固
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
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
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
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
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
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
纯收入计算。
(三)“无固定收入的”,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
政府证明或者有关凭证,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
,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
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
误工的损失,应当提供完税凭证,当然是指月工资超过2000才会有。如果不能提供完税凭证,法院不予支持。
,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如果达到哪标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你们作为原告是有权力上庭的,如果对于结果不满可以在上诉的,只是有时间限制的,要就快点,过了就没效力了,最好去咨询一下律师吧
Ⅲ 60岁以上老人出车祸的赔偿问题有哪些
你好:
敬请参酌。
项目及数额
1、医疗费 —— 以实际票据为准。
2、误工费——就是他每月的收入乘以月数(发生之日起至伤好之日)
3、护理费——当地护理标准乘以护理月数
4、交通费——以实际能提供的票据为准
5、住宿费——外地就医的才有
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住院天数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鉴定费——鉴定缴费。
9、残疾赔偿金——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残疾等级(十级为10%,九级为20%,八级为30%,以后类推)乘以补偿年数。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残疾辅助器具费——实际数额。
11、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有的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祝你们好运!
Ⅳ 60岁以上老人交通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版释》第十七条
受害权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Ⅳ 交通事故伤人对60岁以上老人的赔付
(1)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回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答×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2)75周岁以上人员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上述公式中的伤残系数是如果确定的呢?
本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一(100%)到第十级(10%),每级相差10%
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赔偿比例(即伤残赔偿指数)为:
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 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律师评论:你可以根据以上公式去计算赔付额度。
Ⅵ 60岁以上老人发生交通事故应怎样赔偿
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内偿的原则。其容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Ⅶ 交通事故造成超过60岁以上的死亡赔偿金是怎么赔付的
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1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Ⅷ 撞了个60多岁老人,请问赔偿金大概多少
报交警来划分事故责任,这起事故自看描述你哥要负主要以上责任。
赔偿是先在车辆交强险额度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划分,对方是非机动车,少承担责任比例的10%,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由商业三者险赔偿,如果没有买商业险或者还有不足部分你哥负责赔偿。
赔偿内容包括医疗相关费用,如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对方因伤致残,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抚养费等;如对方因伤死亡,还要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抚养费等。死亡或伤残赔偿根据对方的所在省、户口性质、年龄、被抚养人数有关,不好一概而论。
另外,如果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对方死亡,还会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