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集体土地使用证怎么查询
不用,建议可以让区土地资源局出具一份盖章的查询结果,这样就没问题了!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去公证处办理公证。两个办法二选一,结果都能保证真实有效的。
2. 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权属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3. 与政府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合同,使用期限为50年,请问是否可以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吗详解一下,谢谢
与政府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合同,就是从政府手上取得了50年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个人租赁的,使用权归个人;如果是集体租赁的,使用权归集体;如果是单位租赁的,使用权归单位。当然在办理使用权证时,就要体现这一特点。
4. 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时有更好得补偿吗
土地法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房子差不多等于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政府可以收回
5. 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怎么办理
可以咨询你当地的国土资源局(现在是自然资源局)或原发通知的机关。
6. 父母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怎样才能过户给子女
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回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答: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7. 现在如何办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8. 我和当地镇政府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合同,使用期限为50年,请问我可以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吗谢谢。
如果你租赁的土地是耕地的话,只能与镇政府签订承包合同,按照土地的原用途使用,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不属于建设用地,不能办理土地证,可以办理承包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