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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60岁能否签订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2021-10-15 17:18:48

㈠ 超过60岁还能签订劳动合同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如果已经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也不符合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那么与公司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所以只可以签订聘用合同,性质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同时也不需要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㈡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年满60岁,用人单位不给予签订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年满60岁用人单位不给予签订劳动合同。
但60岁了,已经版到了退休年龄,公司不会签合权同的。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㈢ 60岁 是否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如果已经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也不符合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那么与公司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所以只可以签订聘用合同,性质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同时也不需要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3)满60岁能否签订劳动合同扩展阅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㈣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年满60岁用人单位不给予签订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年满60岁用人单位不给予签订劳动合同。
但60岁了,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回,公司答不会签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㈤ 请问一下 劳动法或者劳动合同法里里,有没有明确规定关于60岁以上签订合同 方面的事宜啊

60岁以上已达抄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经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返聘人员社会保险也已经不能购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双方此后建立的关系为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保护,但受《民法》的保护。

(5)满60岁能否签订劳动合同扩展阅读:

到了退休年龄如果准备再就业的,应避免与用人单位通过口头协议约定劳务事宜,最好签订书面的劳务协议,与单位明确工作内容、工资报酬,甚至医疗保障、加班补偿、以及其他福利待遇,同时保存好相关材料。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劳务协议会成为有效的保障。

另外,由于到了退休年龄,不再构成劳动合同关系,发生纠纷时,劳动者无需再去申请劳动仲裁,可直接到法院按照一般的民事纠纷起诉。

垫江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中国人大网-民法通则

㈥ 企业聘用超过60周岁以上员工只能签订劳动协议吗

劳动协议即劳动合同,60周岁以上的人员只可以签订聘用合同,不能签订劳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如果已经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也不符合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那么与公司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所以只可以签订聘用合同,性质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同时也不需要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6)满60岁能否签订劳动合同扩展阅读: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六)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聘用合同作为一种合同形式,具有一般合同共同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聘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聘用合同与一般合同成立的条件一样,只有事业单位和拟聘用人员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自愿达成协议时,聘用合同才成立。

2、聘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这一点是双方自由 表达意愿的前提,也是双方实现权利义务的重要基础。事业单位是用人的一方,但不等于单位的法律地位高于聘用人员的地位,可以任意将其意志强加于对方。

聘用合同又不同于一般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聘用合同是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有隶属关系的协议,属于身份关系协议的范畴,因此,聘用合同与调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有重要区别。

参考资料:网络-劳动合同

㈦ 超过60岁 就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吗

退休了就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后,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劳动争议发生后处理争议的重要依据。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劳动者至少应具备以下三方面的常识:
1、提前准备。在劳动合同订立前7天,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合同文本,一边对合同文本内容又充分的了解,特别是对于双方协商约定的条款,尤应引起高度重视。
2、把握内容。从全面保护个人利益出发,应尽量了解《劳动法》的内容,这一点虽然对大众来说又很大的难度,但从合同本身出发,应清楚劳动合同的条款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法律规定的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应负的责任共7方面的内容;二是双方认为有必要明确约定的条款,应明确写明。
3、重点了解。在把握合同条款的基础上,还应该清楚了解事关自身利益的两部分内容。
一是在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以及补偿标准。关于这一点,《劳动法》列出了7项内容,可向劳动部门查询。
劳动合同签订后,还应积极做好善后工作。明目张胆的不公正合同比较好防范,即使在签订比较正规的合同时,也要洞察蛛丝马迹,以防上当。
1、附加条款要看清。在聘用合同中,一般都是会有一些附加条款的,求职者在签订前一定要让企业拿出原文,仔细审看无异议后,还要盖章留存,作为依据。要认真检查有无遗漏的约定事项或者附加说明,需要立即补齐的绝对不可拖延。
2、当面签字,盖章不可少。求职者拿到合同,应该让企业及其负责人同自己一起当面签字盖章,以防某些企业利用先后签字的时间在合同上做手脚(更改数字、时间等)。同时,仔细鉴定单位所盖公章,看其是否与自己即将进入的单位一致。因为事后往往发现,在同一法人单位下,会存在许多分公司、下属单位或营业部门,不少劳动者是不愿意进入所有的部门的。
3、数字一定要大写。合同签字后,有些企业会抓住时间空隙,将合同上的数字更改让求职者吃哑巴亏,所以,求职者在签订合同涉及数字时,一定要用大写汉字。
4、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时间。有些合同需要登记才能生效,而时间涉及权益期限和合同续签等问题,这些都需要予以充分的注意。
另外,要注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和附加条件(如签证、登记);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管;双方在签订时如有纠纷,应通过合法方式解决。

㈧ 男性超过60岁,还能签劳动合同吗

男性超来过60岁已经达到退休自年龄,是无法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就业协议或者聘用协议。

凡是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都不能再签订劳动合同,即使签订了也不属于劳动合同,双方之间适用劳务关系的规定。年满60周岁已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也不符合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那么与公司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所以只可以签订聘用合同,性质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同时也不需要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㈨ 年满60岁还能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吗

不能。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继续留用或者新使用已满60周岁的退休人员的,双方应当签订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双方适用合同法,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㈩ 60岁后还能签劳动合同吗

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就是说,如果年满60岁,已经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但是可以订立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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