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超过60岁还能拿到工伤补偿吗
工伤保险待遇市职工享受的。我国目前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50/55.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就是版退休人员。退休返聘的权也没有社保,是用人单位自愿缴纳从业伤害险或者商业保险,这跟工伤保险没有关系。
你是说劳动合同期满的一次性伤残就业和一次性工伤医补吗?
这两者超过退休年龄没有,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
B. 劳动者超过60周岁发生工伤怎么办
首先需要确认该死者是否已经开始享受退休养老待遇,
1、如果已享受,那么该死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的就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就不能走工伤这一途径申请救济了,只能前往法院提请法律诉讼要求用工单位进行人身损害赔偿。
具体请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2、如果没有享受,建议先去法院确认该死者和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之后,再到公司住所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具体请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
(2010)行他字第10号
山东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报送的《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的倾向性意见。即: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此复
2010年3月17日
3、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病情诊断证明、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C. 是不是超过60岁的工伤就没有赔偿
不是的!工伤,首先要由单位向工伤保险管理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会下发工伤认定书,然后再向劳动局申请工伤等级鉴定,鉴定后,单位应当依据所定的伤残等级支付伤残补助金、报销全额医疗费等。对于退休职工,在住院、休养期间不再支付工资。
D. 工伤劳动仲裁满六十周岁赔偿标准
员工复工伤,在满六十周制岁之后,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按照当地法律规定计算赔偿费用,如果是满六十周岁之后,员工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雇佣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
((2010)行他字第10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报送的《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的倾向性意见。即: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E. 60岁工人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年满60岁的人已经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所以你不受劳动法的保护了。自然就没有什么工伤赔偿。
你现在只是受到合同法的保护。你可以根据你们签订的合同进行索要赔偿。
F. 年满60周岁发生工伤怎样处理
需要发生事故之后一年以内,当事人或单位申请申报工伤认定。
等当事人伤情稳定后,当事人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依据当事人评定的伤残等级,享有相关待遇和补偿。
例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的,可以享有本人25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领取本人工资85%的伤残津贴。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G. 没养老保险的60岁老人工伤怎样赔偿
已满退休年龄的是无法申请工伤认定的,没有认蔽握定工伤也就无法申请工伤赔版偿,可以去法院权起诉人身损害赔偿。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即《劳动合同法》所调整的劳动合同,只能是用人单位与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合同。《劳动法》第18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帆誉规定态并段,而属无效劳动合同。另,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应当办理退休。60岁,因此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即只有“职工”才属于工伤事故的主体范围。因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自然不能成为职工,更不是《工伤保险条例》所保护的对象。
H. 年龄已到60岁出了工伤九级怎样赔偿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9级伤残的.可以享有本人9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版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权》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