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年满60周岁但劳动合同没到期被辞退
60周岁为男性劳动者法定退休年龄,在男性劳动者年满60周岁当天起,劳动合同可依法终止,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单位聘用60岁以上退休人员工作,不属于劳动关系,发生纠纷由民事法律调整。
㈡ 60岁前上班60岁后被辞退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
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
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
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
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
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
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
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
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
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
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㈢ 满60岁被辞退赔钱吗
劳动者年满60岁,达来到法定退休年龄,劳源动合同终止,没有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㈣ 60岁以上老人被公司辞退有合同的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终止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金。
㈤ 六十岁以上被辞退有补偿吗
六十岁以上的劳动者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专位建立劳属动关系只能签订劳务合同或者雇佣协议,劳动者被辞退是否能有补偿,取决于劳动双方的协议内容,如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㈥ 员工满60岁之后,遭公司辞退是否有补偿
劳动者超过来60岁,其到了自退休的年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㈦ 60岁后被辞退有补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㈧ 劳动合同法60岁辞退补偿是多少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国务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㈨ 年满60岁被辞退有工资补偿吗
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之后,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以此解除劳动关系并不内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劳动合容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