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什么甲某唆使乙某(十五岁)诈骗他人数额较大的财务,甲某不是教唆犯
甲某构成诈骗罪。
2. 儿女在旁怂恿70岁以上老人用刀伤人应付什么治安责任
伤害严重,证人(除受害人直属亲属外)口供充分的情况下,属教唆他人实施犯罪
3. 古代60岁的男人应该叫什么(70岁是古稀,80岁是耄耋。。。)
六十岁,别称为花甲之年或耳顺之年。
“花甲之年”来源:
由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组合,每一干支代表一年,六十年为一循环。因干支名号错综参互,故称花甲。
男职工退休年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乙某教唆其70岁高龄老人扩展阅读:
称谓来历
在阅读古文的过程中,经常会碰到一些表达年龄称谓的词,如:“弱冠”、“耄耋”等。学生往往对此很费解。其实类似这样的词还很多,都是我们在阅读古文的过程中所必须了解的知识。古人的年龄称谓来源不一,大多根据不同年龄的生理特征而命名,但也有一些是因袭前人所言而成为固定称谓的。
在所有的年龄称谓中,“九十”的称谓可谓最多最有趣。或叫“鲐背”,鲐是一种鱼,背上的斑纹如同老人褶皱的皮肤。又人到暮年,皮肤上生出老年斑如冻梨之皮,故又称“冻梨”。
还有依据生理特征命名的,如:人初生叫“婴儿”,是因为人初生需要抱在胸前喂奶。婴可与膺通假,膺者胸也。婴儿即为抱在胸前之儿。
七岁除叫做“悼”外,还叫“龆龀”也叫做“毁齿”,因为正是换牙时期,所以有此称呼。十五岁叫做“童”,“山无草木曰童”。古代十六岁成年,十五岁男子未加冠,女子未及笄。此处用的是比喻意。
4. 甲某教唆乙某去杀丙某,但是乙某没有去杀丙某,而是抢劫了丙某,甲某该如何定罪,乙某该如何定罪
甲某触犯刑法。 乙判抢劫罪
5. 持证盖房,80岁老人坐房场阻扰施工,法院就拿他没办法了吗 我家一处150平方房产,因村干部收受
80岁老人违来法和40岁壮年人违法的处罚源是一样的,你们可以报警并向警察出示法院的判决书。
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6. 一道刑法案例 怎么解答
1、甲成立教唆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回的,应当按照他答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故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和盗窃罪(既遂)的教唆犯。
2、乙成立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因为乙并没有实施甲教唆的犯罪行为,而是进行了其他的犯罪行为,将A打成重伤,并盗取A的手表。
7. 某甲教唆不满14周岁的乙强奸丙,乙抢劫后离开,对甲乙的行为如何评价
甲成立教唆犯,但因乙不满14周岁,所以甲为间接正犯,所以不存在乙实行过限,未实施被教唆行专为,属故对于甲而言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遂,故成立其教唆行为未遂,即强奸罪未遂,因其教唆未成年人,故处罚从重。
乙不构成任何犯罪,因为其不够承担刑事责任年龄。对此可教育其家长管理,在必要时由政府收容管理。
望采纳。
8. 老人碰到小孩被讹
这还好 只是叫去拍片 没有说要直接给多少钱了事!毕竟撞到头部 父母也不放心 想有个定心丸
9. 甲对乙说很恨某人,乙说有本事你杀了他,甲真的把某人杀了,乙算教唆杀人
不算,乙说这句话的目的不在于教唆杀人,并且也没有教杀人手法,不构成教唆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