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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60岁车祸受伤补赔标准

发布时间:2021-01-31 00:18:51

60岁以上老人出车祸的赔偿问题有哪些

你好:
敬请参酌。
项目及数额
1、医疗费 —— 以实际票据为准。
2、误工费——就是他每月的收入乘以月数(发生之日起至伤好之日)
3、护理费——当地护理标准乘以护理月数
4、交通费——以实际能提供的票据为准

5、住宿费——外地就医的才有
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住院天数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鉴定费——鉴定缴费。
9、残疾赔偿金——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残疾等级(十级为10%,九级为20%,八级为30%,以后类推)乘以补偿年数。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残疾辅助器具费——实际数额。
11、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有的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祝你们好运!

Ⅱ 劳动法中, 对车祸致伤的营养费 有没有具体的赔偿标准,特别是对超过60岁的老人是否有特别的说明

1、劳动法中没有针对车祸致伤的误工费有没有年龄限制的说法。
2、60周岁并办理退休手内续的人员,企业容在进行录用时,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因为此时过了退休年龄,已不受劳动法保护。但可订一劳务合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如果被企业退休返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二十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Ⅲ 60岁以上老人出车祸的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的赔偿一直以来都备受争议,主要原因是对各项赔偿费用有很多的异议,例如像些误工费、护理费等等,有些人认为需要赔偿,有些认为不用赔偿。尤是些年龄比较大的当事人,认为没有工作能力,还需要赔偿误工费吗?下面无讼咨询网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
应当赔偿下列费用:
1.医疗费。
2.误工费。如果60岁以上的老人仍有收入来源的应当赔偿误工费。
3.交通费。
4.护理费。
5.残疾赔偿金。60到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6.死亡赔偿金。
7.精神损害赔偿金。
《侵权责任法》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该“60岁以上老人出车祸的赔偿问题”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您有法律问题想要咨询,可关注无讼,私信咨询。也可以即刻在线免费咨询专业律师。

Ⅳ 交通事故中年龄超过60岁,对方全责,伤者可以获得什么赔偿

受害人遭受人身抄损害,因袭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Ⅳ 出了车祸,60岁以上的人怎么赔偿

计算来交通事故赔偿比较源复杂,建议委托律师了解具体案情并提供法律帮助。
应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需要结合你的户籍,年龄,收入等来计算

Ⅵ 交通事故索赔中60周岁以上年龄有没有误工费

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法律规定的误工费赔偿对象是受害人,并未排斥年满60岁的人。因此,年满60岁的受害人,有证据能够证明事故发生前仍从事劳动取得收入的,因事故受伤害导致收入减少的,可以依法主张误工费。

Ⅶ 交通事故中,年满60岁的受伤者(被撞者)是农民,他能得到误工赔偿吗

能得到误工赔偿费。理由如下: 一、受伤后的赔偿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二、误工费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 无固定收入的 , 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 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特别提醒:如果致残,还要赔偿——伤残赔偿金,具体计算方式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赔偿年限×伤残系数 赔偿系数 一级伤残: 100% 二级伤残 90% 三级伤残 80% 四级伤残 70% 五级伤残 60% 六级伤残 50% 七级伤残 40% 八级伤残 30% 九级伤残 20% 十级伤残 10%

记得采纳啊

Ⅷ 60岁以后出车祸该怎样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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