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60岁的人上班途中发生意外,算不算工伤,如果发生意外死亡,应该怎么理赔
上下班途中 非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 属于工伤! 但是 60岁了! 单给如果去给他缴纳工内伤保险费 劳动局是容不收的,因为达到了退休年龄! 你到 当地 【劳动局工伤保险中心】去咨询! 问问 属于工伤吗 能不能申请工伤!
❷ 60岁以上老年人上意外保险正常死亡给钱么
您好!意外险来属自于人身险范畴,以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一般情况下,人身意外险不包括正常死亡,所以单纯保意外险的话不赔正常死亡。但现在市场上几乎所有的寿险都管正常死亡,大病险一般也含有此责任。
不过,这里建议您可以具体咨询一下,所投保险的保险公司,说明情况,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会帮您鉴定,看看是否属于理赔的范围。
❸ 60岁以上老人交通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版释》第十七条
受害权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❹ 老人有二儿子,大儿子六十五岁在工地意外死亡得赔偿金,妻子和八十八的老人怎分赔偿金
老人应该得到抚养费和安葬费,我们有义务善待老人,虽然,妻子是第一继承人,等等。回答完毕
❺ 六十岁以上意外身亡中国人寿保险是否有一定的补偿费
中国人寿是一家商业保险企业,如果生前购买有中国人寿的产品,按规定肯定有赔付的,不是补偿!!
❻ 30岁与60岁意外死亡赔赏有什么区别
30岁意外死亡的赔偿额度更高,毕竟还有很多年可以赚钱
❼ 60岁的人在工地做事意外身亡怎么赔偿,能不能作为工伤处理
如果60岁还是属于劳动者,还未到退休,则可以视为工伤案件处理,建议你们按照《工伤保内险条例》处理。容但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退休手续,则不能按照工伤案件处理,只能视为一般的雇佣关系,建议按照最高院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处理。
补充回答如下:
从你反映的情况,受伤人员属于农民工的话,并不受法定60岁退休年龄的限制,本案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按照工伤处理。对此,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即((2010)行他字第10号批复中有明确的规定。祝好!
❽ 我老公意外死亡了,公公不到60岁没有分到抚养金,但是有部分死亡赔偿金,我这个做媳妇的今后还要负担我
你没有义务赡养你公公,如果你公公对你好,那你赡养他也是出于道义上的责任,而不是法律上的义务。
❾ 六十多岁的老人帮人做事意外死亡的赔偿金
责任事故死亡来,死亡者为自60岁,那么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照20年计算。
1、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