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个税赡养老人年满60周岁怎么界定,1959年2月的可以申报个税赡养父母一栏吗
黑山羊姥爷年满60周岁,一般来说60岁以上的一般什么都不让交了。
B. 父母60岁以上个税免征2000元,没有及时申报,如何补救啊
可以在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补充申报。
根据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相专关规定
四、可享受的税前扣除下列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属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在2019年度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本回答由无锡大为税务师事务所提供,供您参考!如已为您解惑,望采纳;如有不明白问题可以继续提问或关注我私信留言。无锡大为税务师事务所专注财税领域,提供税务鉴证(含企业所得税汇算鉴证)、税务代理(含个人所得税汇算代理)、税务咨询、财税培训服务!
C. 个税养老抵扣老人必须60周岁要到月份吗
是的。必须到60周岁的月份当月。
1.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答: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2.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答: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哪几种?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4.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标准扣除方式。5.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6.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答:不能。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7.由于纳税人的叔叔伯伯无子女,纳税人实际承担对叔叔伯伯的赡养义务,是否可以扣除赡养老人支出?答:按照现行规定,被赡养人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如果纳税人年满60岁的叔叔伯伯属于上述所说的被赡养人范围,是可以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政策的。如果不属于上述范围,则不能扣除。
D. 个税抵扣是父母两个老人一共抵扣2000元吗
个税抵扣是父母两个老人一共抵扣2000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七章第二十版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4)个税抵扣父母没过生日当年60岁扩展阅读: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权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按照现行规定,被赡养人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如果纳税人年满60岁的叔叔伯伯属于上述所说的被赡养人范围,是可以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政策的。如果不属于上述范围,则不能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E. 为什么个税申报系统赡养老人只能选一个
赡养老人抄申报不是按赡养袭老人的数量而是按照每月分摊标准额度分摊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被赡养人包括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除此以外的附加扣除还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均。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F. 个人所得税都报这样父母和不报有什么不同
个人所抄得税主要是在子女教育、继续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中扣除。
子女教育,按照每月1000元每个子女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在规定期间分别按每月400元和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可扣除的医药费用支出包括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可在每年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首套房贷利息按1000元/月扣除。
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的由1200/月提升至1500/月,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的由1000元/月提升至1100元/月。
赡养老人,纳税人年满60岁的亲生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岳父母,按照每月2000元定额扣除。
G. 父母60岁以上,个税免征2000元,没有及时申报,如何补救啊
你说的个税免征2000个人理解应该是专项附加扣除项赡养老人,在6月底个税APP汇算清缴时提交试试
H. 个人所得税如果妈妈没满60岁有残疾证可以减免一点吗
提问者的侄女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与其爸爸妈妈持有《残疾人证专》是没有任何关属系,其爸爸妈妈年龄未满60周岁,并非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暂行办法》网页链接(国发[2018]41号文)能够减免个人所得税的被赡养人之列,所以不能减征个人所得税。
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8月31日第七次修正版)网页链接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注:本条款的“残疾”减征是指的,持有《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八级以上)的本人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按照应纳税额减征50%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