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没有退休金,公司可以辞退六十岁员工吗
60以上(男性劳动者)的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为其办理退休手续、领取社保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没有经济补偿或赔偿。但其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不能领取社保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办理退休手续领取退休金的劳动者,被终止劳动合同或被辞退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法界多数人适用《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而不支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这有悖于人性化、公平原则和劳动法的保障属性,无论从公平原则还是出于对弱势群体的救助保障上考虑,用人单位解除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不能领取社保待遇的劳动者,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从经济补偿金的性质分析,经济补偿金的性质有三种主要的学说:
一是劳动贡献补偿说。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用人单位所做贡献的积累给予的补偿,是对劳动者过去劳动内容和成果的肯定。因此,经济补偿的数额应当与在本单位的工龄挂钩。
二是法定违约金说。经济补偿金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强行干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合同的结果,是企业未能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所承担的责任。
三是社会保障说或社会保障金说。基于宪法、劳动法对公民生存权保护的需要,国家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帮助劳动者度过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无来源的失业阶段,保障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合同后,在找到新的工作之前的过渡期内,经济补偿金能够保障劳动者的生存权和择业自主权等公民基本权利,即有明显的社会保障功能。
附地方法院的批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人民法院应否受理及相关问题的批复》(粤高法民一复字〔2004)2号)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你院茂中法民请字〔2003〕1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以及《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征缴社会保险费属于社会保险部门的职责,社会保险部门征缴不到的,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劳动者起诉要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处理。但是,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待遇等发生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受理。
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该劳动者仍属用人单位职工,与其他劳动者享有同等待遇。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裁减的,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额外经济补偿金。
此复
㈡ 以超过60岁,年龄大为由,辞退员工合理吗
可以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㈢ 60岁以后工厂辞退员工,怎么补偿
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员工到达退休年龄,且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直接解除没有补偿
一种是员工到达退休年龄,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也就是说没退休金的,参照劳动合同法的条款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㈣ 超过60岁辞退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者的各项权益是有做明确的规定,比如劳动者在被辞退之后,用人单位应该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有些60岁的劳动者就被辞退了。那么,劳动合同法60岁辞退补偿是多少?华律网小编给你提供一些意见。
劳动合同法60岁辞退补偿是多少?
经济补偿没有年龄限制。虽然劳动者年龄已过60岁,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仍然继续履行合同,若用人单位以后解除劳动合同(辞退)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仍然应该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有无补偿金和多少补偿金与自辞、被辞没有直接关系,关键问题要看原因。
1、自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1种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
2、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被辞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没有提前通知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作为代通金。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
在劳动者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2倍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被辞退最好能够多问问律师具体的情况,华律网上有许多专业人才帮助你。
㈤ 60岁后被辞退有补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㈥ 工厂对年满60岁员工能辞退吗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继续留用的,双方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㈦ 如果劳动者的年龄达到了60岁,公司可以辞退不
到60岁是退休年龄,劳动关系终止,不存在辞退问题。继续工作属于劳务关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