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不满多少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A:九周岁,B十周岁,c,
b。
民法通则第十二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❷ 93岁的老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吗
我国法律判定一个自然人是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两个标准,二者缺一不可内:一个是年满十八容周岁,另一个条件是智力健全。
如果这个老人存在智力障碍的话,就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患有精神疾病、老年痴呆等等)。如果这个老人是智力健全的老人,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❸ 办理孩子的社保卡该怎样操作
社保办理和续交有两种方式:
(—)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回转移关系即可,其参保手答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比如A地社平工资为20000元,那么养老保险交纳额为20000*20%=4000左右/年,医疗为20000*10%=2000左右/年。
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一般以最低档居多。
另外,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二)或者以单位方式代交的身份购买或续交社保。而是外地户口,只能通过单位方式购买社保。
另外,如果说办理社保,最好通过第二种单位交纳方式比较好一点,因为单位会为我们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进而减轻自己的交费压力。
❹ 国家有关残疾人的相关法律法规
有关残疾人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章第45条:“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21至第29条:“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合扶持盲文、手语的研究合应用,特殊教育教材的编写合出版,特殊教育教学用具及其他辅助用品的研制、生产合供应。”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9、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7、15条、32条:“……国家采取措施……扶持残疾人职业教的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除由残疾人教育机构实施外,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及其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纳残疾学生。”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可以对接受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学生适当收取学费,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和残疾学生应当酌情免”。
5、《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专门涉及特殊教育有5处,具体内容见本书教育部分第九条。
(4)90岁民事行为能力扩展阅读:
国家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
一、税收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减免规费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❺ 年近90的老人,能被确认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吗
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
所以,你提到的民事主体不能作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如果被确认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经其法定代理人的否认,是可以撤销的。
❻ 请问老年人90岁了,在法律上有没有处理自己自己
什么意思?“请问老年人90岁了,在法律上有没有处理自己自己”?
还是要问“老年人90岁了,在法律上有没有处理自己自己农转非的钱的权益吗?”?
如果你问的是下面的话,当然有权自己处理自己的权(但有前提,要他自己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简单说就是说他智能正常,能独立处理自己的事情)!
如果他是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那可能由他的监护人(夫妻,子女等近亲)处理
参考资料: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够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根据《民法通则》,“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受到一定的限制。
根据《民法通则》,A、“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B、“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根据《民法通则》,A、“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B、“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❼ 90岁老人为什么不能遗嘱
90岁的老人可以订立遗嘱,但前提是90岁的老人应有遗嘱能力;没有专遗嘱能力的人是不属能立遗嘱的,如果立了遗嘱,遗嘱也是无效的。
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反之亦然。
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中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❽ 不满多少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A:九周岁,B十周岁,c,
b。
民法通来则第十二条 【限制民事源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❾ 怎样判断90岁高龄老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这个需要在行为能力和认知能力两个方面进行测评。如可以独立行走,不需要别人照顾起居,思路清晰,能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思。这样的老人才算有独立民事能力
❿ 90岁老年性记忆衰退属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
我认为是属于的!
毕竟人都有老去之时,真的老了也确实需要关爱,所以实属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