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都六十岁了还要离婚
我有体会,老人到了六十多岁,要离婚,总是有一方被另一方折磨了几十年,忍无可忍才提出来的。为什么以前不提呢?原因是为了家庭,主要是为了培养儿女,儿女成家立业了,受折磨的一方放心了,就提出离婚,这也是应该的,老人年青时经媒人介绍,当时根本没有感情,是多种原因才凑合在一起的,再次是各人家庭的环境,教育方式,观念和数质等等。凑合在一起根本没有共同语言,名存实亡的婚姻离了好,是一种解脱。就怕离不了
B. 六十岁以上的人能离婚吗
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60岁以上的人不可以离婚。俗话说得好,少来夫妻老来伴,都是花甲之年了,对于离婚这种大事情要慎之又慎。
C. 六十岁以上老人离婚法律有何规定
离婚是公民的权利,与年龄无关,但是有没有权力直接提出离婚,要看这个人是否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在法律禁止的期间内。
婚姻法对当事人离婚请求权的限制性规定有两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如果该六十岁以上的老人存在老年痴呆等严重影响智力,根本无法准确表达真实离婚意愿的情形,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其自身不能提起离婚,需要先经过一个特别程序变更监护人,变更后可以由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提出离婚诉讼。
之所以这样规定,也是基于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切身权益。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亲属首先要确定法定代理人代其诉讼。
法定代理人的范围:父母、成年子女、有抚养关系的成年兄弟姐妹,如果没有上述范围的法定代理人,可根据民法、民诉法规定的方式确定法定代理人。然后由法定代理人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起诉离婚。
(3)60岁时离婚扩展阅读:
关于离婚的其他法律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D. 60岁的父母想要离婚,具体财产怎么分割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专协议处理;协议不属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 现在不少60岁以上的老人离婚,这是为什么
每个人当初结婚都是怀揣“白头偕老”的美好愿景而走入婚姻的殿堂,但是很多事情都事与愿违,在我们身边不仅年轻人离婚,60岁老人离婚的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以下两点。
总之,60岁老人选择离婚都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作出的决定,不管是何种原因,我认为都是正确的选择,不论年龄大小,婚姻都是一件奢侈品,万万将就不得。
各位朋友,你对60岁老人离婚有何看法?欢迎留言。
(文章图片来自网络)
F. 60岁之后,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离婚
我认为应该是夫妻之间过腻了。爱,是一个永不过时的话题,无论年龄多大,无论人生的哪个阶段,爱都可能会不期而至。它来而不打招呼,去而不告。近年来,离婚率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在一些城市甚至超过50%。至于离婚的主力军,虽然以中青年为主,但每年高考后都有一个小的离婚高峰,一些老年人甚至步入了离婚的行列。那么,为什么有些人会问,人们过了60岁,结婚30多年还离婚?根据我们的咨询经验,老年人离婚的原因如下:
而不吉利的话,也许两个人根本就没有共同语言,男人的野心女人看不懂,而女人的脑子每天,是怎么过好生活的,男人看不懂。社会在发展和进步,许多老夫妇终于意识到他们的问题。与其在没有共同语言或共同兴趣的情况下继续生活,不如让你和你的伴侣一起生活。他们仍然是亲戚,但不再想成为夫妻。人,总有这样的时候,应该为自己而活。所以我觉得这就是为什么60以后还会离婚。
G. 想在六十岁以后离婚,该怎么办
现在结婚离婚都是很自由的,想离婚就离婚呀。
至于年龄不是问题呀,如果想结婚60岁以后也可以结婚,想离婚60岁以后也可以离婚。
如果想要寻找自己的自由,可以,如果是日子过不下去可以。我国给了婚姻极大的自由。没有什么关系。
两个人能携手走到60岁,真的不容易。毕竟一辈子磕磕绊绊的都过来了,佛家说,百年才能修得同船渡,千年修的共枕眠呀,老夫老妻,对彼此都非常的熟知,老了有一个伴侣,可以互相照顾很好,省的没有孩子在身边,自己孤独寂寞。两个人可以说说话,彼此即使吵吵闹闹也好过一个人孤单寂寞。而且晚年人们往往体弱多病。如果不能很好的照顾好自己,不如有个老伴。生病了有人可以照顾照顾,吃喝有人一起料理。如果自己一个人,真的生病了,孩子不在身边,就很麻烦了。只能去养老院。
其实我们没有必要想未来的事情,现在的日子先过好,慢慢的就会有好的缘分。可能以后就会是另外一种想法。
现在无论有什么想法,都不一定会实现,时间的改变会改变我们,我们的阅历,生活的跌宕起伏,各种各样的经历,都给我们带来着改变。希望你可以从容的过好现在的日子。至于以后有什么想法,就真的等到那一天看看再说吧。或许那时候已经有了天翻地覆的改变。毕竟人生真的是一盒巧克力,不到打开,不知道到时候会有什么。
H. 为什么女人过了60岁还会离婚
我认为过了60还离婚应该是因为没有爱情了。年轻女性离婚并不少见。有太多类似的先例要列举。至于具体原因,只有那些听过或目睹过这一经历的人才能最好地解释。 首先,婚姻从来没有爱过,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可能。婚姻的初衷不是为了爱情而结婚。矛盾和不满的积累将导致内心的冷漠,这将导致寒冷。
在60岁之前,一个女人可能会忍受她的丈夫,并出于各种原因强迫自己。然而,60岁以后,她会倾向于独自生活,所以她会做出另一个选择。你可以决定你是否能做决定。没有孩子的照顾,你不必担心你的父母。你不必一直看着你丈夫的脸。所以我觉得这就是女人过了60还会离婚的原因。
I. 60岁离婚怎么处理
没什么特别的,与60岁以下的人的离婚一样处理。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夫妻关系。离婚的方法:1、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离婚的标准:“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J. 60岁老人离婚怎样办理
老年人离婚要慎重,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带身份证、户口本、结专婚证,去民政局婚姻属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协商不成,一方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要写起诉状,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或对方藏匿的,带身份证向民政局或档案馆查询出具婚姻登记证明、盖章),以及夫妻感情破裂、共同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