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交通事故赔偿限额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如下:
死亡伤残赔偿专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属,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如下: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
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但伤情危急,交通不便或当地无上述车(船)的除外。
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