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全面二孩對社會保險有何影響
全面二孩對社會保險有何影響
《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明確,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受到社會高度關注。這一政策的實施,必將對我國人口結構產生深遠影響。近日,承擔「全面二孩」政策對社會保險影響課題的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醫保研究室副主任董朝暉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了解該政策的短期和長期、正向和負向作用,對於指導社會保險未來工作非常必要。
「全面二孩」政策對生育保險基金壓力不會很大
問:《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明確,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對於社會保險來說,政策實施後,當前受影響最大的當屬生育保險。請您結合近幾年我國生育保險的運行情況,談一下全面放開二孩對基金支出的影響?
董朝暉:近幾年,我國人口出生率持續下降,育齡婦女人數從2000年的3.49億人,下降到2013年的3.09億人,占人口的比例從27.59%下降到22.70%,出生嬰兒數量從2000年的1777萬人下降到2013年的1640萬人。由此可見,如果計劃生育政策再不調整,出生嬰兒數量會進一步下降。
「全面二孩」 政策實施後,首先會增加生育保險基金的支出。過去幾年我國生育保險基金結余較多,基本能夠承受 「全面二孩」 政策帶來的支出上升。2014年末,全國生育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平均足以支付20個月的待遇,盡管近年來生育保險基金的年結余率在下降,但是,2014年當年基金結余率仍達到17.5%。從總體上看,「全面二孩」 政策對生育保險基金壓力不會很大。
問:如果生育政策再不調整,社保基金收支會出現什麼狀況?
董朝暉:人口老齡化對社保基金的威脅是長期的,生育政策不會對人口結構產生立竿見影的影響。未來10年內,職工養老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基金收支平衡將遭遇困境。尤其是在未來20年內,這一問題會更為嚴重。因此,社保部門應該做好基金預警工作,各級政府應高度重視基金的平穩運行,通過各種措施保證社保待遇的兌付,維護社會穩定。如果 「全面二孩」政策能夠落實好,那麼該政策對於基金的正面影響將在20年以後出現。
警惕參保人群對生育保險的「逆向選擇」風險
問:2013年我國開始實施 「單獨二孩」新政,新政實施以來我國生育保險基金支出的變動情況是怎樣的?
董朝暉:2013年實施 「單獨二孩」 政策後,以2014年的數據與2012的數據相比,盡管全國的嬰兒出生數量僅增加3%,但生育保險覆蓋人群的生育人數卻增加了30.5%,而同期生育保險覆蓋人數也僅增加10.4%。這說明被生育保險覆蓋的人群有更強的生育意願,或者說有更強生育意願的人會積極參加生育保險。在這種情況下,生育保險基金的當年結余率有了明顯下降, 從2012年的27.9%下降到2014年的17.5%。 因此,生育保險本身要控制好 「逆向選擇」的風險。當然,如果把生育保險作為鼓勵生育的一項措施, 那麼政府應加強對生育保險的投入, 好在生育保險基金規模並不大,僅占社保基金總規模的1.1%, 不會給財政造成太大負擔。
對於生育保險來說,參保人的「逆向選擇」 風險值得注意。由於生育保險沒有實施全民強制參保,所以可能出現有生育意願的人選擇性參保,而沒有生育意願的人不參保,這將導致生育保險基金支出的大幅度增加,而基金收入增加有限。 例如,2014年,全國生育保險覆蓋人口僅增加3.9%,而生育人數增長了19.2%。「全面二孩」 政策實施後,「逆向選擇」的風險將會更加突出。
問:您認為地方社保部門應該採取何種措施,有效避免生育保險「逆向選擇」?
董朝暉:加強依法參保,達到應保盡保,是控制 「逆向選擇」 風險的主要措施。我國目前生育保險主要覆蓋職工人群,應加強參保監督,要求所有職工參加生育保險。如果以參加基本醫保的在職職工人數作為生育保險的應參保人數,那麼,2014年的參保率約為81%,所以,還有提升參保率的空間。
期待「全面二孩」在2035年遏制制度撫養比的下降
問:全面放開二孩,是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重大舉措。對於基本養老保險來說,直接的好處就是改善制度撫養比。請介紹一下我國近些年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撫養比的變動情況?
董朝暉:2014年職工養老保險的「在職/退休」 人員比已經下降到2.97,也就是說不到3個在職人員要養1個退休人員,而這一比例在2000年是3.30,在1995年是3.90。2010年以後,隨著養老保險的擴面,更多的農民工參加了職工養老保險, 這部分人群的年齡結構相對年輕,否則職工養老保險的 「在職/退休」 人員比還會下降更快。由於目前職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參保率已經很高,再通過擴面來改善 「在職/退休」 人員比的空間幾乎沒有了。我們期望「全面二孩」 政策能夠在2035年以後遏制「在職/退休」 人員比的下降速度,但是要逆轉下降趨勢需要更長的時間。
問: 「全面二孩」政策對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平衡有何意義?
董朝暉:20年後,「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後出生的人口將進入勞動力市場,這將改善勞動人口結構,因此,將對職工醫保基金和養老保險基金產生有利影響。值得注意的是,分析顯示, 「全面二孩」 政策只能緩解老齡化對職工醫保和養老保險的威脅,而並不能完全解決這一問題。 據測算,2025年以後,職工醫保基金和養老保險基金將難以依靠自身收支來維持平衡,即使 「全面二孩」 政策能夠顯著改善人口結構,也要等到2035年以後才能顯示出對社保基金的正面效應,況且這一正面效應也難以在短期內消除基金赤字。從改善人口結構的角度來看,「全面二孩」 政策能在多大程度上提高生育率仍值得擔憂,2013年實施 「單獨二孩」政策後,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2014年全國出生嬰兒數僅比2012年增加49萬人,約增加3%。
綜合以上分析, 「全面二孩」 政策是改善我國人口結構的必然之舉,對於我國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盡管短期內不會有立竿見影的效果,從長期來看仍然有利於改善社保基金的收支平衡,因此,「全面二孩」 政策應盡快宣傳好,落實好。
鍾仁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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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生育保險費率將動態調整
本報訊 為更好地保障職工的生育保險待遇,省人社廳、省財政廳日前制定出台《關於建立生育保險費率動態調整機制的意見》。據悉,今後各地生育保險基金出現當期赤字,可上調費率,運行有結余可下調費率,動態調整。
記者了解到,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職工個人無需繳費。去年10月我省實施的《江蘇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明確,將繳費比例調整為一般不超過0.5%,超過0.5%的,需報省政府批准。
此次《意見》要求,當設區的市生育保險基金運行出現當期赤字,且全市累計結余可釋放水平(即全市累計結余/全市當期月平均赤字)不足15個月時,可上調生育保險費率;當基金運行當期結余,且全市累計結余超過15個月平均支付水平(即全市累計結余/全市當期月平均支出)時,可下調生育保險費率。當基金出現運行風險時,各設區的市應報告,啟動費率調整程序。擬上調費率時,其測算的基金當期結余率(全市當期結余/全市當期收入)原則上不高於3%。
《意見》還規定,各地要按照《江蘇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的要求,完善生育保險政策,規范待遇標准,按時足額支付參保人員的待遇,切實保障職工生育保險的合法權益。要加大付費方式改革力度,產前檢查、住院分娩和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費用(生育醫療費用)要依規定實行按單元、病種付費,由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引導定點醫療機構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有效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切實減輕參保人員的生育醫療費用負擔
❷ 養老保險與醫療保險市場中存在的道德風險與逆向選擇說明了什麼
其實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我們大家都有的,所謂存在風險也是必然,這個問題也解決不了。
❸ 在哪裡可以找到本地的農村養老保險的數據
我省全面啟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2009-09-27
從明年1月1日起,全省590萬60周歲以上、符合條件的本省戶籍城鄉老年居民,都可以領到由財政支付的每月不低於60元的基礎養老金。這得益於我省今年全面啟動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這項惠民政策,老百姓形象地稱之為「人人享有退休金」。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該如何參保?養老金待遇如何?能不能與其他養老保障制度同時參保?就廣大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對省政府日前發布的《關於建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進行了分析解答。
哪些人能參保?如何參保?
政策規定,凡具有我省戶籍、年滿16周歲(全日制學校在校學生除外),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均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繳費標准目前設定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個檔次,各地可按不低於當地上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或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的額度,增設和調整若干絕對額繳費檔次。參保人可自主選擇繳費標准,多繳多得。
參保後養老金待遇如何?
政策規定,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除了參保人的個人繳費外,還包括集體補助、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和利息收入。參保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
在繳費補貼上,政府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參保人給予適當鼓勵;對重度殘疾人、低保對象等困難群體繳費,按當地最低檔次繳費標准給予全部或部分補貼。為了讓參保人享受到真正的實惠,我省要求,參保人所在市、縣(市、區)對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繳費年限養老金三部分組成,支付終身。其中基礎養老金由政府全額支付,目前省里確定的標準是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
為了體現長繳多得原則,省里制定了繳費年限養老金政策。繳費年限養老金與參保人繳費年限長短掛鉤,按繳費年限分段計發,目前暫定為:繳費5年(含5年)以下的參保人,其月繳費年限養老金按1元/年計發;繳費6年以上、10年(含10年)以下的,其月繳費年限養老金從第6年起按2元/年計發;繳費11年(含11年)以上的,其月繳費年限養老金從第11年起按3元/年計發。
對參保的復員退伍軍人,軍齡視同繳費,並加發優待養老金。
此外,制度實施後,已領取養老金待遇的參保人員,死亡時可享受一次性喪葬補助費,標准為參保人死亡當月享受的基礎養老金的20個月金額。
該負責人舉了個例子:在不計利息、且現行基礎養老金金額及政府補貼標准不變的前提下,如參保人今年45歲,年繳費100元,連續繳費15年,到60歲時,每月能領取養老金104元。按浙江省平均預期壽命78歲計算,個人繳費總額為:100×15=1500元;得到養老金總待遇為:104×12×18+1200(喪葬費)=23664元。
養老金的領取條件是什麼?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離休、退休、退職待遇和職工基本養老金待遇的本省戶籍城鄉居民,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制度實施時,符合上述條件的老年人不用繳費,可以按月享受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制度實施時年滿45周歲、不足60周歲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年補繳額不得低於當地當年的最低繳費標准,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未滿45周歲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
與其他養老保障如何銜接?
政策規定,對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金的參保人,在繼續領取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金的同時,享受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對未滿60周歲且未領取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原個人賬戶儲存額折算成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並繼續繳費,原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因就業關系發生變化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可雙向轉換,但不能同時享受。
制度實施時,已參加城鎮居民基本生活保障並領取保障金、年滿60周歲的農民,可以同時享受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制度實施後,允許符合條件的農民同時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如被征地農民本人有要求,可將其參加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轉為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但不允許「逆向選擇」。
符合享受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人員,如符合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最低生活保障、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社會優撫、農村「五保」和城鎮「三無」人員供養、精減職工和遺屬生活補助等待遇條件,可同時疊加享受。
❹ 關於農村養老保險問題
農村養老保險 概述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障水平與農村生產力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養老保險與家庭贍養、土地保障以及社會救助等形式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等;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自我保障為主,集體(含鄉鎮企業、事業單位)調劑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政府組織與農民自願相結合。
農村養老保險對象的權益保險對象的權益有:1)投保人在交費期間身亡者,個人交納全部本息,退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2)投保人領取養老金,保證期為十年。領取養老金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證期內的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無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者,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支付喪葬費用。領取者超過十年長壽者,支付養老金直至身亡為止。3)保險對象從本縣(市)遷往外地。若遷入地尚未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可將其個人交納全部本息退給本人。4)投保人招工、提干、考學等農轉非,可將保險關系(含資金)轉入新的保險軌道,或將個人交納全部本息退還本人。 [編輯本段]農村養老保險的交費方式由於大多數農民的收入不固定,因此,農村養老保險的繳費方式十分靈活,大體分為發下三種:一是定期交費。在收入比較穩定或比較富裕的地區和人群採用這種方式。如鄉鎮企業可按月、按季交納保費,富裕地區的農民可按半年或按年交納保費,其交費額既可以按收入的比例,也可以按一定的數額交納。二是不定期交費。多數地區因收入不穩定而採取的方式。豐年多交,欠年少交,災年緩交。家庭收入好時交,不好時可不交。三是一次性交費。多數是歲數偏大的農民,根據自己年老後的保障水平將保費一次交足,一直到60歲以後按規定領取養老金。農村養老保險的保證期農村養老保險的保證期是指對於參加農村養老保險的農村養老保險基本方案中規定:"保險對象領取養老金,保證期為十年。領取養老金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證期內的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無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支付喪葬費用。 [編輯本段]農村養老保險的繳費期農村養老保險的繳費期是指參加保險的農民或鄉鎮企業職工,在參加保險後,開始向社會保險管理或經辦機構繳納保險費至開始領取養老保險金的時段。這個概念即是一個時段上的劃分,也是義務與權利的界定線。按照《農村養老保險基本方案》的規定,保險對象60周歲為養老保險金的領取期,即保險對象到達60周歲的次月開始領取養老保險金。那麼,在領取期之前的時期,即為養老保險的繳費期。如何構建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隨著體制轉型、農村工業化和城鎮化,農村的經濟結構、產業結構、勞動力結構、人口結構和家庭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受到越來越大的沖擊,農民養老日益需要向社會養老模式轉變。然而在轉型期,關於我國應當建立怎樣的養老保險模式,理論界研究還不夠深刻。全國各地經過十幾年的試點和推廣實踐,積累了寶貴的經驗,但運行結果不盡如人意,暴露出現有農保制度的致命缺陷。現行農保制度亟待創新優化。
好的農村社會保險制度應當能有效完成其預期目標,具體來說應有如下特點:(1)體現中國農村特殊的制度環境。應結合中國農保制度環境對國際模式進行創新性借鑒。比如,要考慮中國農民「未富先老」特徵、經濟漸進轉軌、市場化和「二元」經濟背景,要考慮中國農村養老的價值取向和路徑依賴規律。
(2)要具有過渡性、銜接性。城市化、市場化,意味著人員流動增強、身份變換頻繁,養老保險制度也應具有較強的包容性,適應於人員等各種要素的變動。同時,新制度應當有利於新老模式的平滑過渡。
(3)既體現公平,又體現效率。「城鄉剪刀差」的客觀存在要求「城市反哺農村」機制的建立。政府的補貼和兜底機制正體現了社會性、福利性和公平性。好的制度安排也應當體現個體差異,發揮激勵功能。
(4)既體現自願性,也體現強制性。中國區域發展差異大,個人繳費能力和繳費意願各異,應實行富有彈性的農保制度。農保制度的避險功能、大數法則、老齡化問題迫在眉睫,必須強制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5)「輸血機制」和「造血機制」並舉。「輸血機制」是一種被動、事後、依賴性機制,「造血機制」則是一種主動、事前、自主性機制。可以通過投資機制、融資機制安排,在預防未來消費風險的同時,提高當前收入能力。
(6)節約甄別成本,取得盡力參保效應。農民收入非常難測試和監督,甄別成本很高,易產生逆向選擇問題,新型制度應當避免監督和測試環節,而應激發參保者盡力參保的積極性,盡量讓其自願參保。
(7)具備安全性、增值性特徵。新型農保制度要有助於避免管理低效、資金被非法挪用、增值乏力的可能性。
要具備以上特點,新型農保制度應當是一個既有前瞻性、又兼顧現實性的,政府-市場合作型的制度。為此,新型農保制度應在以下方面做出特別安排。
第一,供資制度安排。堅持「三方供資」原則,基本賬戶個人供資額設計最低額度標准,所有賬戶實施配套激勵供資機制安排,基本賬戶採用兜底機制。同時,構建「融資性供資機制」,允許以賬戶本身的現金流為擔保進行結構融資,以增加當期保費,抓住機會投資增值。
第二,賬戶結構安排。重點通過「基本賬戶」啟動農村社保制度的建立,這一賬戶由國家兜底,具有強制性。重點通過「機動賬戶」來體現個人之間經濟實力差異和參保意願的差異,通過政府配資的激勵機制,調動潛在參保者的意願和經濟能力。將重點通過「調整賬戶」實現風險准備、統籌調節機制,通過在投資前提取 「投資保險金」、「通貨膨脹准備金」、「個體差異調配金」,實現制度的彈性調節機制和共濟功能。這種賬戶體系安排的重要特徵在於既體現了制度推行的強制性,又體現了自願性。
第三,賬戶功能的創新性安排。傳統的賬戶主要是完成保費的收繳和保金的發放,主要發揮的是「消費性」功能,比較被動。新型農保制度進行賬戶創新,引入資產社會政策理念和金融功能,賦予新型農保制度以「投資性功能」和「融資性功能」。資產社會政策鼓勵參保者進行個人資產積累,增強個人增加收入的能力。 「投資性功能」是指農保制度的基金化趨勢,使參保者的繳費行為進化為投資於基金的行為,通過專家理財,實現投保人(基金投資人)保費的價值增值。同時,這種投資性也包括來自於「保險基金」制度下的投資和資產運用功能,以區別於一般性社會保險的「儲蓄功能」。「融資性功能」主要強調參保人利用參保賬戶獲得的除保險功能、投資以外的融資功能,只要有「機動賬戶」,就可以得到生產性融資。這一點,新疆的「呼圖壁」保費繳納證的質押融資模式為我們提供了寶貴經驗。
第四,賬戶載體安排。信息卡是三大賬戶的物質載體,提供繳費、支取、記錄、轉賬、管理、信息查詢等一系列功能。它有如下特徵:一是標准化和統一性。全國民眾人手一卡,規格可以和銀聯卡相同,每一種卡的內容項目相同。二是惟一性。與身份證掛鉤,無法偽造。三是流動性和便攜性。卡隨人走。四是自主性。持卡人可以對卡中賬戶的多少以及類別進行自我管理。五是規范性和透明性。監督機構、管理機構、操作機構、個人可藉此了解其他主體對自己賬戶的管理情況。讀卡設施的普及建設將會有利於減少人力物力,有利於監督效率的提高。
第五,監管、管理和操作功能的分工整合。以省為單位和統一管理級別,成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委員會」,取消省級以下農保部門的管理運營權,但保留其對農保事務的操作權,比如宣傳、在銀行延伸不到的落後地區收繳費等。中央建立「中央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委員會」,隸屬於「中國社會保障部」,負責對各省級機構進行監管。各省委員會對農保基金進行自主投資和委託招標投資,自主投資部分僅限於風險小、收益相對確定、投資技術要求簡單的投資項目上。農保基金的委託人可以利用現有組織資源,讓網路龐大、觸角延伸較長、業務與農村聯系緊密的農業銀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