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養老保險停一年或者幾年再交有什麼影響
今後繼續繳納,僅按中斷一年看,養老金略少一些幾十塊左右。如經濟沒問題,建議補交。原因主要是:
1、中斷繳費後其用以計算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只能按本人中斷繳費的當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確定,從歷年公布的在崗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來看,都是呈增長趨勢,近幾年年均工資增長幅度達到15%左右。因此,中斷繳費者按中斷年限往前推算中斷繳費當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來計發其養老金,必然會大大降低其養老金待遇水平,而且中斷時間越長,往前推算中斷繳費當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基數越低,影響其退休時的養老金差距就越大。
2、由於養老金新的計發辦法中將繳費年限和繳費基數融入到用以計算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的繳費指數中,中斷繳費減少了連續繳費年限,降低了平均繳費指數,也直接影響到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的待遇水平。
3、中斷繳費減少了個人賬戶的儲存額,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是用個人賬戶的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是固定的,並不因連續繳費年限長短和個人賬戶的儲存額的多少而改變,因此,中斷繳費對個人賬戶養老金也產生影響。 綜上所述,中斷繳費對參保人員退休時的基本養老金待遇的影響將是很大的,為了保證參保人員退休後的生活更有保障,能過上更穩定的生活,希望所有的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內能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確保退休後的養老金待遇水平,中斷繳費吃虧的是參保人員自己。
⑵ 養老保險停交,過幾年後補交可以嗎會作廢嗎
可以補繳。
《實施意見》對補繳與繳費約束機制進行了明確,其中第一項就是允許向制度實施前繳費。
即制度實施時,距領取養老金年齡不足15年的,可按當前年度繳費檔次標准補繳制度實施以前年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但制度實施以前和之後累計繳費年限最多不超過15年。
如湖南省2009年制度實施,個人繳費標准分為(100元-500元)5個檔次;2014年起,個人繳費標准分為(100元-3000元)14個檔次。
2009年,某參保人50歲,2019年達到領取養老金年齡時,繳費年限為10年,其可在2019年實施的14個繳費檔次中,選擇補繳2004-2008年度保費,總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
(2)養老金停了幾年還可以再交嗎擴展閱讀:
繳費年限未滿而不願補繳,不能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實施意見》強化了繳費約束機制,對未達到規定繳費年限而不願補繳的,不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對未按時繳費的,延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實施意見》明確,當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不滿60周歲的,在年滿60周歲時繳費年限沒有達到規定年限、又不願補繳的,不能享受相應待遇。
《實施意見》也明確,因未按時繳費,延遲核定待遇的參保人選擇補繳應繳未繳期間養老保險費的,在其足額補繳後的次月起計發待遇,其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為139。
⑶ 社保交了幾年後中間停了幾年還可以用嗎
社保抄交幾年後中間停襲了幾年還可以用,換城市可以繼續交。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並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
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內容。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⑷ 養老保險中途停了幾年後可以續交嗎
可以續交。養老保險是累計計算的,不是連續計算的,所以就算斷繳一段時間,後來也是可以選擇繼續繳納的。
依據《社會保險法》有工作單位的人必需依法按時足額交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沒有工作單位的人能夠靈敏就業人員身份自願交納養老保險,中綴以後也可按政策規則自願補繳,重新就業時不補繳也能在新單位按規則繳費。
假如續繳或補繳,具有本市戶籍(涉農地域必需是居民戶口)的靈敏就業人員,可持身份證、戶口簿到戶籍地社保中心個體繳費窗口辦理續繳(補繳)保險費。
連續繳納社保和累計繳納滿15年社保,領取退休金的時候差距是很大差距。主要影響還是在於繳費基數和指數化月平均工資的影響,如果我在2000年連續繳納到2015連續繳納15年養老保險和從1995年到2017年累積繳納滿15年。
兩個繳納年限相同,但是繳納時間不同,因為我們要考慮每年都在上調工資,相應的繳費基數有很大差距,從而影響我們的退休金;不過不管是連續還是累計都可以申請辦理退休。
(4)養老金停了幾年還可以再交嗎擴展閱讀:
1、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的計算辦法:
調入時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月)×(30%+超齡年限×1%)×超齡年限。
超齡年限=調入時實際年齡-規定年齡。(超齡年限中的月份數,6個月以下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的按一年計算)。
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年齡:
獲得中級職稱和高級職稱的人員:男50周歲、女工人40周歲、女幹部45周歲。
獲得初級職稱和未獲得職稱的人員:男45周歲、女工人35周歲、女幹部40周歲。
2、補交時須提供:
(1)勞動或人事組織部門的調令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職稱證書。
(2)軍人配偶在異地參加養老保險且按規定將養老保險轉移到軍隊,須提供:退出現役軍人《幹部調入申報戶口證明信》復印件、軍人配偶調入本市的調動手續原件與復印件、軍人配偶本市戶籍證明復印件。
⑸ 養老保險可以中斷幾年,再接著續繳嗎
社會養老保險年限中斷是可以的。
不必為補交前面中斷的年限過於勉強自己,由於你還很年輕,有的是時間完全可以在以後的繳費年限中累計達到15年以上的要求。
如果以後不再中斷繳費,到你退休年齡,你的繳費年限(包括醫療保險)依然可以達到30年以上啊!
根據新的養老金計算方法,以後通過適當提高一些繳費基數,完全可以彌補中斷3年繳費年限的不足。
(5)養老金停了幾年還可以再交嗎擴展閱讀:
一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
二是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三是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
因此,必須設置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有利於新老更替,實現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一項重要措施,有利於社會穩定;能夠激勵年輕人奮進,提升工資標准,為退休後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於從側面上促進經濟發展。
養老問題不僅是社會問題,而且是一個全球性問題,關繫到一個國家或社會的經濟、文明發展,需要我們予以足夠的重視。
由於養老保險的實施范圍很廣,被保險人享受待遇的時間較長,費用收支規模龐大。
因此,必須由政府設立專門機構,在全社會統一立法、統一規則、統一管理和統一組織實施。
⑹ 養老保險可以停交幾年再交嗎
可以,養老保險本身是累計繳費年限,按月累計,中斷不影響之前的繳費年版限、個人賬戶。權累計繳費滿15年,退休後就可以按月領養老金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⑺ 個人交養老保險可以報停後過幾年再交嗎
一、可以的,只要累計年限交夠十五年就可以了。其中停交的這幾年可以補也可以不補。
二、企業和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標准:
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基數,按企業繳納 20%,個人繳納8%繳納。
繳費基數:(實際上年月平均工資)
被保險人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最低工資標准為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被保險人本人月平均工資高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也不作為計發基本養老金的基數。
被保險人無法確定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新招人員、失業後再就業人員以本人到企業工作第一月的工資作為當年繳費工資基數並按規定的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第二年繳費工資基數按本人上一年實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確定)
(7)養老金停了幾年還可以再交嗎擴展閱讀
個人養老保險費繳付方式可按月、季、年交付,亦可在投保時一次性繳清,每個被保險人月交保險費不得低於20元,年交保險費不得低於200元。開始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分別為50、55、60、65等四檔,投保人可選擇自己認為最合適的檔次。
被保險人交付保險費滿2年,如有急需,可憑單證向保險公司申請借款。借款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單現金價值的70%,借款期限不得超過7個月。借款本息在借款到期時一並歸還,逾期不還,借款本息達到退保金額時,保險效力終止。
⑻ 養老保險斷交五年,斷交五年的不繳,再續交可以嗎
可以的,斷交的可以補交也可以不補交。養老保險是可以累積的,只要繳費年齡累積達到十五年,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每月領取養老金了。
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廣州等,購房、買車搖號、子女上學等待遇需要外來居民的社保連續繳納一定時間的記錄,其中有的待遇在計算社保連續繳納時間時,補繳的月份是算作連續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現斷繳,可以找代理公司補繳來實現社保的連續繳納。
(8)養老金停了幾年還可以再交嗎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斷繳之後,只要重新繳納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是可以累計的,但是養老保險斷繳之後還是有影響的:
1、養老保險中斷期間是不計算工齡的,因此以後的工齡工資會減少。
工齡工資是工資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特別是在工作年限滿了之後,這部分工資會越來越多。因此,如果實際上已經工作了10年,但是只累計繳納了7年社保,那麼工齡工資就會按照7年的計算;
2、養老金交的越多,退休之後能夠領取的養老金就越多。
而在中斷期間個人賬戶部分是沒有資金進入的,在將來計算養老金時就會有一定的虧損;
3、養老金是按照退休當年的平均工資作為參數的,但是會在退休之後(按法定退休年齡計算)將一生所中斷的時間累加,累計中斷12個月就會前推一年計算養老金。
也就是說,如果60歲退休,即使交滿了15年,如果中途累計斷交12個月,就會按照前一年的社會平均工資領取養老金;如果累計斷交10年,也會隨之往前倒推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