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農村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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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請參見第二章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完善農村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保障農村居民老年時的基本生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市區內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管理與監督,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村居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為農村居民建立的達到規定養老年齡後享受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制度。
第四條凡具有本市農業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所在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第五條新農保遵循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原則。
第六條新農保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新農保基金實行市本級和縣(市)級統籌。
第七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所屬的新農保經辦機構(以下簡稱農保機構),負責指導各區業務辦理,統籌市、區基金管理、建立管理個人賬戶,發放養老金、辦理保險關系轉移和信息變更等日常工作。區農保機構負責轄區內新農保參保登記、養老保險費的收繳、養老保險待遇核定、檔案管理,並對鄉(鎮)、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機構的業務經辦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考核等工作。鄉(鎮)、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機構負責對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以下簡稱參保人)的參保資格、繳費信息、待遇領取資格的初審和信息錄入等工作。村、社區代辦員應當做好新農保參保登記、繳費檔次選定、待遇領取、保險關系轉移等工作基礎材料的收集與上報。公安、財政、審計、民政、農業、殘聯等有關行政部門和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新農保工作。
第二章參保登記
第八條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攜帶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機構或者農保機構指定的村、社區代辦員申請參加新農保,填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第九條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的農村居民參保登記時,應當申報其子女參加社會保險情況和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經審核後辦理參保登記手續。辦理參保登記的農村居民是一至二級重度殘疾人的,應當提供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確認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第十條村、社區代辦員應當於當月20日前,將農村居民提交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等材料報送鄉(鎮)、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機構。鄉(鎮)、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機構應當於當月25日前,將村、社區代辦員提交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等材料報送區農保機構。區農保機構對信息系統中參保人員的登記信息進行確認後上報市農保機構,市農保機構應當建立參保人個人賬戶,並按規定核發社會保險卡(冊)。
第十一條登記內容發生變更的,參保人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村、社區代辦員申報或者到鄉(鎮)、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三章基金籌集
第十二條新農保基金包括:
(一)參保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
(二)政府補貼;
(三)村集體或者村集體經濟組織給予的補助,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個人提供的資助;
(四)新農保基金的利息;
(五)其他收入。
第十三條參保人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年繳費標准分別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參保人在一個繳費年度內自主選擇其中一個檔次繳費,按年度繳費至60周歲。繳費檔次可根據國家和省規定以及農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
第十四條參保人繳費年限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繳費年限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可以補繳所差年限的個人繳費,新農保實施當年一次性補繳的享受政府補貼,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中斷繳費人員可按所選繳費檔次補繳間斷年份的保險費。新農保實施時,參保人年滿60周歲的不繳費。
第十五條參保人應當一次性足額繳納當年養老保險費。
第十六條參保人參保繳費享受政府補貼,補貼標准為:選擇每人每年100元檔次的,每年補貼30元。在此基礎上,繳費檔次每提高一檔,補貼標准增加5元。選擇500元以上檔次的,不予增加補貼。
第十七條一至二級重度殘疾人參保繳費,除享受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政府補貼外,每人每年政府為其代繳80元,其餘部分個人承擔。
第十八條參保人當年未繳納保險費的,不享受政府繳費補貼。國家和省對不享受政府繳費補貼有其他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九條參保人所在的村集體或者村集體經濟組織,可對所屬成員參加新農保繳費給予補助。具體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或者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討論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在個人繳費基礎上,原則上對每名參保人每年補助或資助最高不超過1000元,累計不超過4萬元。
第四章個人賬戶管理
第二十條新農保個人賬戶應當記錄參保人繳費信息、養老金支付信息等內容。
第二十一條個人賬戶資金包括:
(一)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
(二)政府補貼;
(三)集體補助或者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個人資助資金;
(四)個人賬戶資金產生的利息。個人賬戶資金每年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一年期居民存款利率計息。
第二十二條個人賬戶資金只能用於支付參保人本人養老金,任何人不得提前支取或者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條參保人出現以下情況,終止養老保險關系,其個人賬戶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在繳費期間死亡的,參保人個人賬戶中的資金扣除政府補貼,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
(二)在領取待遇期間死亡的,參保人個人賬戶剩餘資金扣除政府補貼,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
(三)在繳費期間去國外、境外定居,已取得外國籍的,個人賬戶資金扣除政府補貼,本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第二十四條參保人中斷繳費的,其個人賬戶由農保機構予以保留並計息;繼續繳費的,將個人賬戶儲存額、繳費年限累積計算。
第五章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五條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的,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一)年滿60周歲;
(二)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
(三)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新農保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的參保人,其符合參加新農保條件的子女參保後,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第二十六條養老保險待遇由農保機構指定的代發機構按月實行社會化發放。
第二十七條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參保人,在年滿60周歲前一個月攜帶社會保險卡(冊),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機構辦理養老保險待遇申領手續,經鄉(鎮)、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機構核查、區農保機構確認、市農保機構審核後,自年滿60周歲次月起按月領取養老金。參保人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或者相關人員應在一個月內到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機構辦理終止養老保險關系手續。
第二十八條參保人每月領取的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一)基礎養老金為每人每月55元;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領取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資金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
第二十九條新農保養老金領取人員每年應當按照農保機構的要求進行身份確認。未經身份確認的,農保機構應當停發養老金,待其身份確認後予以補發。
第三十條新農保基礎養老金標准可根據國家、省規定以及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方案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執行。
第六章與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第三十一條符合參保條件的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老農保)人員參加新農保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符合參保條件的老農保人員,應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享受政府補貼。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轉入新農保個人賬戶,達到60周歲時,享受相應待遇;
(二)符合參保條件已享受老農保待遇的人員,在按規定參加新農保、享受新農保待遇的同時,繼續享受老農保待遇。
第三十二條納入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參保人,在年滿60周歲時,同時享受新農保待遇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終止新農保關系的,其個人賬戶資金扣除政府補貼,一次性退還本人。已經領取新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納入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的,繼續享受新農保待遇,同時享受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
第三十三條參保人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的,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參保人跨統籌地轉移的,可將其保險關系及個人賬戶資金轉入新的參保地。暫時無法轉移的,可將保險關系暫存於參保地,待條件具備時轉移。
第七章基金監督管理第三十五條新農保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單位或個人不得擠占挪用,也不得平衡財政預算。
第三十六條新農保基金中社會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戶基金實行分別管理,社會統籌基金不得佔用個人賬戶基金。
第三十七條市農保機構應當設立新農保基金收入戶和支出戶,基金收入戶用於歸集新農保繳費,定期將保險費轉入財政專戶。基金支出戶應留存一定的周轉金,確保新農保待遇按時足額發放。
第三十八條市農保機構應當將征繳的保險費解繳到新農保基金收入戶,並及時轉入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
第三十九條市農保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的財務、統計等制度。市、區農保機構每年按規定編制新農保基金收支預決算,經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匯總核定,財政部門審核,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第四十條除國家基礎養老金補貼、省參保繳費補貼外,市、區人民政府的繳費補貼、養老金補貼列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並按時撥付農保機構。開展新農保工作所需的人員經費、工作經費以及信息網路建設維護費用應當納入政府財政預算,農保機構不得從新農保基金中提取任何費用。
第四十一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財政部門應當將新農保基金納入日常監管業務范圍,對基金的籌集、使用進行實時監控和定期檢查,確保基金安全。市、區農保機構應當主動接受上級和同級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的檢查與監督。
第八章法律責任第四十二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農保機構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管理許可權的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三條通過偽造有關證件或者採取其他非法手段多領、冒領、騙取養老保險金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拒不退還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九章附則第四十四條國家和省對養老金的停發、暫緩辦理、喪葬補助申領等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五條縣(市)可以參照本辦法制定實施辦法,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Ⅱ 請問誰知道哈爾濱市養老保險(1999年-2000年)間,每個月都交多少錢
各地政策情況都不一樣,建議你直接向當地社保經辦部門咨詢,也可專撥打當地社保咨詢電話屬12333咨詢。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
2、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例如: 根據上述公式,假定男職工在60歲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Ⅲ 哈爾濱市關於45周歲領養老金國家補助的相關規定
哈爾濱市45周歲領取的是社保補貼,而不是養老金補貼,以年社保補貼為例。
按照《黑龍江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和使用實施辦法》第七條社會保險補貼規定。社會保險補貼用於單位補貼、靈活就業人員補貼以及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而45周歲領取養老金屬於靈活就業人員補貼。
對經人社部門審核認定的女性年滿45周歲、男性年滿55周歲就業困難人員(「4555」人員)實現靈活就業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定額社會保險補貼。省撥就業補助資金主要用於零就業家庭、有勞動能力的成員均處於失業狀態的低保家庭成員。
對2018年底享受補貼未到期人員和應享受補貼未發放人員所需資金仍按原渠道執行到期滿。補貼標准按省人社部門公布的標准執行。但是補貼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齡,最長不超過5年。
(3)哈爾濱市職工養老金繳納標准擴展閱讀:
就業困難人員范圍包括:大齡失業人員、零就業家庭(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家庭人員均處於失業狀態的城鎮居民家庭)、符合條件的殘疾失業人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人員。
以及縣以上(含縣級)勞動模範、軍人配偶、烈屬、單親撫養未成年人者及刑滿釋放的「三無人員」(無家可歸、無業可就、無親可投)等11類人員。
參考資料來源: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黑龍江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和使用
Ⅳ 哈爾濱市養老保險計算器
哈爾濱市城鎮企業職工和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辦法
第二十九條 基礎養老金回月標准為,以上一年答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
第三十條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本人退休時全省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Ⅳ 哈爾濱市2020年調整離退休人員退休金以每月退休金6000元為例能漲多少
2020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計算要按照新制度的要求重新評估,多退少補。
根據國家政策,在轉型期間(2014.10.1-2024.9.30),將新舊方法進行比較。按照新辦法計算和分配的養恤金低於舊辦法的,按照舊辦法補足。
如果下的養老金計劃和發布新方法比老方法下,超出部分的10%支付給那些退休的第一年(2014年10月1日至日,12月31日,2015年)。
超出部分的20%支付給那些在第二年,退休等等,和100%的超額部分將支付給那些在過渡時期結束時退休。
(5)哈爾濱市職工養老金繳納標准擴展閱讀:
額外退休金的條件:
遇改革前的榮譽退休人員因發差異改制後,參保單位允許在改革前對榮譽退休人員辦理退休福利改革後的審計表」,由廣西縣社會保障局[2016]發[2016]號。1、原新工資政策對工資政策和掛鉤精神進行一次性審批文件等具體操作表,加發由退休養老金合計不得超過每月退休基本工資的100%。
新增養老金從原渠道調撥,不從社保基金調撥,也不由縣社會保障局發放。應當提供下列材料報批:
1、計劃生育加退休金的,應當提供縣衛生計劃生育局出具的證明,並說明補發的比例。
2、獲得省以上勞動模範、勞動英雄、先進工作者、突出貢獻獎等榮譽並保存的,提供榮譽證書原件和獲得榮譽的文件,復印件一份。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原件核驗後退還。
3、只有沒有榮譽文件的榮譽證書將不會被批准,因為該文件已經明確是否增加退休福利和增發比例,沒有文件將不會被批准。
參考資料:睢寧縣人民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改革後退休人員新待遇計發政
Ⅵ 我是哈爾濱市職工,我的養老保險每月交407單位交815繳費基數5096我退休後能開多少錢每月
不知道,也無法計算。你提供的數據信息計算不了退休金。
退休金計算需要許多社保個專人數據信息:屬社保繳費年限、社保個人賬戶資金余額,社保繳費平均指數,退休時當地當年社會平均工資數額等,所有這些未知數據都要套進規定公式進行計算,沒有這些數據是算不出退休金的。
Ⅶ 在哈爾濱如何查詢養老保險賬戶繳費情況
在哈爾濱查詢社保中的養老保險賬戶繳費情況有四種方法,分別為到社保機構辦事大廳查詢,網上查詢,電話查詢和觸摸屏自助服務機查詢。
1、社保中心查詢
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養老保險情況。
2、網上查詢
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你的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可以查詢本人社保詳細信息,其中也包括養老保險和醫保等信息繳費情況。
3、電話查詢
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4、觸摸屏自助服務機查詢
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內如果設有社會保險觸摸屏查詢系統,刷卡或根據屏幕提示輸入卡號或身份證號進行查詢。
(7)哈爾濱市職工養老金繳納標准擴展閱讀
哈爾濱市養老保險賬戶繳費注意事項:
1、依據《黑龍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黑勞社發[2000]9號)第10條規定:職工或個體勞動者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雖然已滿15年,但未達到退休年齡的,應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達到退休年齡時,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2、養老保險費與養老金的關系是多繳多得。繳費基數越高、繳費年限越長則養老金越高。
3、養老保險費可停繳,但必須在退休前補齊,並由參保人承擔停交期間的銀行利息。
4、養老保險賬戶繳費沒有補貼政策。
Ⅷ 在哈爾濱市 工齡26年 2013年2月退休 能開多少錢 註:百分之六十交養老金 低檔
這個復不好算。條件太少。
給你制個參考公式:
1.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3. 過渡性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3%×建立個人賬戶前繳費年限(計算到月)。
上面三項的和就是你每月領取的養老金。
Ⅸ 哈爾濱市企業職工42年工齡 個人養老保險賬戶4萬4千能開多少養老金
退休金每個人都不一樣,養老金是根據自己繳納社保基數額度,繳納社保年限和上年社平工資計算的,繳納社保基數額度越高,繳納社保年限越長,退休金越高。
Ⅹ 養老保險交了32年,賬戶余額11萬元黑龍江哈爾濱市退休金有多少
社會勞動保險(社保)建立運行至今不過二十八年,你會繳費三十二年。
無法回計算,你答缺少許多計算退休金的數據,而且都是重要數據,給你公式自己算,你能把公式中文字表達的數據套上數字數據你就算出來了。
基礎養老金=(社平工資x社保繳費平均指數+社平工資)*2x32x1%
個人賬戶養老金=110000*139
中人過渡性養老金=社平工資x社保平均繳費指數x賬戶前工齡x1.3%
三道公式得出的數相加就是你的基本養老金。
公式中的社平工資就是你退休當年當地社平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