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業職工被開除後享有退休金嗎
開除公職後是沒有退休金的。行政事業單位幹部、職工開除公職後,其社會養老保險賬戶自動被凍結作廢,恢復公職後才可繼續以前的養老金賬戶。如果是到其他類型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則要自行重新參加社會養老保險。開除後是沒有退休金的,但單位可以酌情給予生活補助。領取養老金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如果是被開除的話,符合領取的條件,還是可以領取退休福利的。無論是在企業還是在政府單位,如果被開除的話,意味著是犯了很大的錯誤。職工受開除處分而又未重新參加養老保險的,不能辦理退休和領取養老金;開除後又重新參加養老保險的,按新參保人員對待。屬於受開除處分並已建立個人賬戶的職工,在建立個人賬戶前的連續工齡不再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年限按其實際繳費年限計算,滿15年的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 第二十五條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包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
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包括基本養老金、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病殘津貼。
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支付給《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前已經離休、退休和退職人員的離休金、退休金、退職金、補貼。個人賬戶養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支出以及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指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由於死亡、出國(境)定居等情況下退還其本人個人賬戶資金額的支出。
醫療補助金指按規定支付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離休、退休、退職人員的醫療費用。
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指用於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的喪葬補助費用及其遺屬的撫恤費用。
病殘津貼指按國家規定標准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參保人員發放的基本生活費。
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抵扣重復領取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從其他支出中列支。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⑵ 到了退休年齡公司辭退有補償嗎
【法律分析】:不需要。按照我國的規定,員工達到退休年齡,符合退休條件之後,其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即使還沒有到期,也是需要提前終止的。而這種情況下提前終止勞動合同是合法的情形,根據規定單位並不需要因此支付員工補償。公司可以為員工正常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⑶ 退休員工被公司辭退有補償嗎
退休員工被公司辭退沒有補償。按照相關【【法律依據】】規定,員工達到退休年齡,符合退休條件之後,其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即使還沒有到期,也是需要提前終止的,這種情況下提前終止勞動合同是合法的情形,根據規定單位並不需要因此支付員工補償。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是什麼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⑷ 已退休人員被單位辭退有沒有補償金
法律分析:不需要給予補償。已經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員繼續工作的,不屬於勞動者,所以辭退怎樣補償,要看雙方的約定,如果沒有約定的,不需要給予補償。員工達到退休年齡,員工和單位的勞動合同終止,單位和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是合法正常解除,並不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經旅答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譽悶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慶鎮彎,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⑸ 到了退休年齡公司辭退有補償嗎
到了退休年齡解僱沒有補償,到了退休年齡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退休員工被公司辭退有補償嗎?
退休員工被公司辭退一般情況下是沒有補償的,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後再上崗的,屬於返聘行為,被辭退後有沒有經濟補償,依據簽訂的返聘合同而定,如果沒有約定的,一般是沒有經濟補償的。
如果是屬於違法辭退的情況之下,就是需要支付20個月本人工資。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褲並運動者支付,滿十年應付十個月工資標准。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里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如果單位違法辭退,需要按上面的標准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二、辭退員工需賠償的類型是什麼?
需支付辭退員工賠償的情形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胡梁法相關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若員工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經無法繼續履行,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向辭退員工支付賠償金。
需支付辭退員工補償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被辭退員工補償金:
(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經過合法程序辭退員工的;
(二)勞動合同期滿後用人單位決定不與員工續簽的,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三)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或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時辭退員工的;
(四)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時辭退員工的。
需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作為補償的情形
勞動者有下列情況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只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我們國家對於勞動者的保護力度是非常大的,這從勞動者被辭退之後,所需要發放的經濟補償金或者是賠償金這個方面規定就能夠看出來,而對於已經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員來說,被返聘年之後又被辭退,一般是不存在著補償金的發放的。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蔽早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⑹ 被公司辭退了還有退休金嗎
被公司辭退了還有退休金的,只要累計繳費滿15年,也有希望悉缺在60周歲領取基本養老金。在單位工作時,只要和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形成了運碼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就必須要按照規定,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
退休金領取標准如下:
1、本政策施行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退休以及《市基本養老保障辦法》規定的各類待遇的城鄉居民,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2、本政策施行時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按年繳費養老保險的;
3、本政策施行時距領取年齡15年以上的,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
退休的條件具體如下: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睜悄辯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⑺ 被單位開除還有養老金嗎
被單位開除也是還有養老金的,但前提也要確定符合領取的條件,如果在開除了之後而沒有繳納滿養老保險,那麼就沒有權利獲得這筆養老金,這一般都是會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的。⑻ 企業職工退休後被開除有退休金嗎
法律分析:開除後是沒有退休金的,但單位可以酌情給予生活補助。領取養老金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如果是被開除的話,符合領取的條件,還是可以領取退休福利的。無論是在企業還是在政府單位,如果被開除的話,意晌粗味著是犯了很大的錯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宴遲鎮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旦笑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⑼ 到退休年齡公司辭退有補償嗎
沒有。退休年齡到了公司辭退不需要給補償。依據簽訂的返聘合同而定,如果沒有約定的,一般是沒有經濟補償的。因為退休是人的年齡到了一定階段,所需要休息的時間段。辭退超過退休年齡的勞動者實際上並不屬於辭退,因為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那麼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它是屬於一個自動解除勞動合同,叫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是依法享受基本養老待遇而終止了勞動合同,都不符合給予經濟補償的條件。
因此,用人單位是沒有法律責任,也是不會給予經濟補償或是賠償的,經濟賠償金,失業金這些都是沒有的,也是不需要的,因為都是按照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齡自動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就不存在經濟賠償金或者是失業保險金待遇,那麼只需要為她正常的辦理退休,讓這名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享受到一個養老金的待遇就可以了。如果是屬於違法辭退的情況之下,就是需要支付20個月本人工資。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滿十年應付十個月工資標准。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里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如果單位違法辭退,需要按上面的標准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⑽ 到了退休年齡被辭退有賠償嗎
有退休金作為補償
到退休年齡被辭退有賠償金。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非法辭退員工的,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因此,如果僅因為勞動者到了退休年齡而辭退,但勞動者本身沒有過錯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如果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退休手續,勞動者繼續在用人單位工作的,該勞動者仍屬用人單位職工,與其他勞動者享有同等待遇。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月工資是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滲脊工資。
依據《勞動合同法》等規定,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勞動關系自動解除。所以,不論是否辦理退休手續,均不再是該單位職工,單位不再支付工資。
若單位與職工協商一致,同旁團州意繼續上班,則職工與單位屬於勞務關系或清,不屬於勞動關系。而勞務關系時,用工單位不需要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運蔽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卜喊哪勞動合同法》型碼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