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14年前工作養老金怎麼算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l%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參保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至規定退休年齡為止。參保人員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指從1995年起(這個是我省的,其它省可能不是1995年)至退休上一年度本人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參保人員當年繳費工資指數為本人當年繳費工資額與當年全省職工平均
工資的比值。計算公式為: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l/Al+a2/A2+……+an/An)÷N
公式中,al、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繳費工資額;
Al、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
N為企業和職工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系數
當地建立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之前參加工作的人員,還有過渡性養老金。
❷ 2014年上海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的方案是什麼
全國普調退休金是4%
而哥哥是不是自己去這些事又有自己在4%的基礎上的?其他的一些規定的
❸ 武漢市企業退休職工2014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財政廳聯合宣布,從2015年1月1日起,為全省符合條件的401萬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調整水平為月人均201元。調整具體辦法為:
【定額調整】對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1元;對1996 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1元;對2006年1月1 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1元。
【掛鉤調整】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 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傾斜調整】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老工人, 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 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 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時符合所述兩個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只增加一項。
【高齡人員】2014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4年 12月31日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邊遠地區】對符合國家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 加10元。
【退休軍轉】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和鄂 辦發〔2003〕53號文件規定,其基本養老金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 補齊到平均水平(不含財政支付的生活困難補助)。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了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繼續由原渠道解決
❹ 14年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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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現行規定,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回費基數以上答年度個人工資收入為基數,其中收入低於上年度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60%繳納,高於300%的部分不作為個人繳費基數,即繳費基數上限為11870.5元/月,下限為2375元/月。同時,為減輕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負擔,2014年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繼續由參保者在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100%之間自由選擇,即繳費基數上限為3957元/月,下限為2375元/月;繳費比例仍為20%。
❺ 2014年福建省如何調整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
關於2014年福建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閩政〔2014〕15 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號)精神,經省政府研究,決定從2014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不含廈門市,下同)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3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省級統籌企業退休、退職人員。
二、調整時間。從2014年1月1日起。
三、調整標准。全省月人均增加基本養老金200元。
四、調整辦法。月增加標准由以下三部分構成:
(一)與我省物價指數上漲掛鉤部分(月增加標准詳見附件1)。
(二)與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長適當掛鉤,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三)與退休人員個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掛鉤,月增加標准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5元。(本文由 「知道161」收集整理 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www.161.com/)
繳費年限累計後剩餘月數為6個月以內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退休、退職人員的入伍時間以退休審批時組織認定的為准。
五、已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集體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和全民合同工等退休人員,1990年底前符合國家、省規定的連續工齡,在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可以按照每年1.5元的標准增發養老金。本條規定僅適用本次養老金調整,不涉及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及其他待遇問題。對於1990年底前已經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年限不重復計發。
六、省級統籌企業離休幹部、「5.12退休幹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規定享受100%退休費的退休工人不納入本次調整范圍。
七、納入省直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籌,執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退休、退職人員,待遇調整參照本《通知》中福州市的標准執行;納入各設區市、縣(市、區)、平潭綜合實驗區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籌,執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退休、退職人員,待遇調整參照所在設區市的標准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八、這次調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關懷,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要按照本《通知》規定的辦法和要求,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確保基本養老金調整政策落實到位。
九、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應及時向當地政府請示,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應在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基本完成後,於2014年4月底前將工作總結上報省政府,並抄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附件:1.2014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物價指數聯動增加部分標准表
2.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支出計劃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6日
關於增發企業退休人員中部分群體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閩政〔2014〕16 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號)精神,經省政府研究,決定從2014年1月1日起,對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並於2013年12月底前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省級統籌企業退休、退職人員中部分群體(不含廈門市,下同)適當增發基本養老金。現通知如下:
一、下列兩項條件同時符合的人員,按就較高一項增發。
(一)對2013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退職手續,退休、退職前具有高級職稱且被所在企業聘用的人員,在本次基本養老金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分別按下列標准再增發基本養老金:正高級職稱的退休、退職科技人員,每人月增發100元;副高級職稱的退休、退職科技人員,每人月增發80元。
(二)對2013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退職手續,退休、退職前具有高級技師資格且被所在企業聘用的人員,在本次基本養老金普遍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月增發80元。
二、在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的退休、退職人員(含在2013年度新納入統籌並於當年已滿7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在本次基本養老金普遍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
三、對2013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軍轉幹部,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低於1850元的,補齊至1850元後,再參加2014年基本養老金調整。
四、以上增發對象均不包括統籌企業中離休幹部、「5.12退休幹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規定享受100%退休費的退休工人。
五、納入省級統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上述各項待遇增發所需資金,由省級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解決。(本文由 「知道161」收集整理 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www.161.com/)
六、納入各級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籌並執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退休、退職人員,符合本《通知》規定待遇增發條件的,其待遇增發參照本《通知》規定的相應標准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要抓緊組織實施,特調工作應與普調工作同步進行,並將落實情況與普調工作總結一並於2014年4月底前上報省人民政府,並抄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福建省人民政府
❻ 深圳市2014企退人員養老金方案是什麼
從2014年1月1日起,調整來廣東省自企業(含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其他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對象為2013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2014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
本次調整採取定額調整與定比調整相結合的方式:即每人每月按照97元定額計發;2013年12月31日前已經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2014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
2014年廣東養老金上調方案
廣東75歲級以上老人多發80元
按國家要求,2014年廣東養老金上調方案還附加了「傾斜調整」:對2014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5周歲及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80元,全年960元,單列一次性發放,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經調整後未達所在市調整後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❼ 2014年養老保險多少錢
一般,各地(以企業職工為例)的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其他津貼。
(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資金總額除以某個數字,這個數字按退休時的年齡決定。
退休年齡數字(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45216
50195
55170
60139
65101
假設:60歲退休,退休時個人賬戶里有6950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69500/139=500元。
(2)基礎養老金。為繳費年數乘以1%乘以退休那一年的當地社會平均月工資。
假設:當地月工資為4000元,繳費25年。
基礎養老金=25*1%*4000=1000元。
注意1:這是假設一直按當地平均工資水平繳費的,繳費高的話,1%這個數字會高,比如2%,繳費低的話,會不足1%,比如0.7%左右。
注意2:一般是1992年才開始個人繳費的。1992年之前的工齡,只要有合同、檔案等證明,全部算做已經繳費,叫做視同繳費年限。
以上(1)和(2)舉例的情況下,兩項合計是1500元。
❽ 2014年企業40年工齡退休金能拿多少
領多少根據情況而定。
養老金計算如下:
1、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3、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4、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