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社保2022年7月1日新規定
實行六統一
1、統一基金管理。
2022年7月1日起,實行「基金省級統收統支」模式,按照「收增量、留存量」的辦法,基金在全省范圍內統一管理使用,統一核算結算。
2、統一參保范圍和對象。
省內各類用人單位及其單位職工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中央、省屬和軍隊駐穗用人單位參保管理實行屬地管理。
3、統一費率政策和繳費政策。
建立全省統一的費率政策。在國家規定的基準費率標准基礎上,實施浮動費率,根據企業裁員情況分別按不同檔次徵收,減輕企業負擔。
4、統一待遇和促進就業項目支付政策。
各地按照國家、省規定的失業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相關待遇費用。統一促進就業各項支出,繼續執行失業保險基金擴大支出范圍試點有關規定,繼續實施穩崗補貼政策。
5、統一經辦規程。
推動失業保險公共服務標准化、專業化、信息化建設,加強業務管理,優化業務流程,提升失業保險經辦服務水平。
6、統一信息系統。
實現失業保險業務一網辦理、一卡通用,提升失業保險信息化水平,推動跨部門數據共享,防範基金風險。
北 京
今年,凡在北京市參保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五項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一致,7月1日起上限確定為31884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5869元。
天 津
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職工基本養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費基數最低和最高標准分別為4400元和22434元。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可以在4400元至22434元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無僱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基數為4400元。
山 西
2022年全省參加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月繳費基數確定,下限為3548元,上限為17742元。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無僱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可在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至300%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即月繳費基數在3548元至17742元之間,由繳費人員根據收入狀況自主選擇申報。
遼 寧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上限為19149元/月,個人繳費基數下限為3678元/月。個人繳費基數已按上年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核定的,需重新核定,其中已辦理待遇計發、喪撫待遇領取、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個人賬戶一次性返還等變更業務的,個人繳費基數不再重新核定。
吉 林
2021年吉林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76618元。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上限為19154.5元/月,下限為3703.2元/月。個體參保人員可在上、下限范圍內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
農墾企業繳費基數核定和基本養老金計發執行《關於吉林省國有農墾企業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吉勞社養字〔2003〕30 號)規定。2021年全省農墾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為22922 元。
上 海
2022年7月1日起,上海市社保繳費基數的上限調整為34188元/月。考慮到新冠肺炎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為減輕企業負擔,社保繳費基數的下限按照2020年、2021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算術平均值的60%確定,自2022年7月1日起調整為6520元/月。
江 蘇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下限按4250元執行,繳費工資基數上限暫按21821元執行。按照國家要求,江蘇省已在逐步取消社會保險年度,實行自然年度的通行做法。今後每年的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標准,都將從1月1日起執行。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每月最低繳費金額為850元
安 徽
安徽省2021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6386.91元/月,以此核定2022年全省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上限為19160元/月,下限為3832元/月。執行時間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福 建
2022年福建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上限19962元,下限3992元,從2022年7月1日起執行。城鎮職工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月繳費基數不低於3992元。
山 東
山東省2022年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個人月繳費基數的上限為19899元,下限為3980元。
湖 北
近日,湖北省發布2022年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下簡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標准及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分為三檔。
第1檔:武漢市和省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月標准為6795元,個人繳費基數上限為20385元,個人繳費基數下限為4077元
第2檔:黃石市、十堰市、襄陽市、宜昌市、荊門市、隨州市、恩施州,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月標准為6000元,個人繳費基數上限為18000元,個人繳費基數下限為3450元
第3檔:荊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黃岡市、咸寧市、仙桃市、天門市、潛江市、神農架林區,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月標准為5750元,個人繳費基數上限為17250元,個人繳費基數下限為3270元。
湖 南
從2022年1月1日起,全省三項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準值調整為5977元/月。計算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中的2022年度繳費工資指數時相應進行調整。從2022年1月1日起,全省三項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上限調整為17931元/月,下限調整為3586元/月。各地要按照新公布的2022年度繳費基數上下限進行差額補收或補退。
廣 西
2022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為18590元/月,下限為3718元/月。
柳州市參保單位繳費基數上下限由市社保經辦部門統一調整,單位無需申報。
2022年度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可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下限3718元/月至上限18590元/月之間,自主選擇繳費基數進行繳費。
海 南
海南省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均按從業人員上年度月平均實際工資總額核定,最低繳費基數不得低於2021年全省全口徑月平均工資7486元的60%(即4491.6元,其中養老保險月最低繳費基數為4396.9元),最高繳費基數不得高於2021年全口徑月平均工資7486元的300%(即22458元)。
適用對象為全省已經納入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的編外人員、參保企業及其他類型單位的從業人員。
重 慶
2022年度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隨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的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9784元、下限為3957元。
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2022年度月繳費基數上限19784元、下限為3957元。
四 川
四川省2022年的社保繳費基數是6785元,繳費基數上限是20355元,繳費基數下限為4071元。
西 藏
西藏自治區確定2022年「全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9900元,作為全區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基數征繳和待遇計發的依據。
全區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為29700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5940元。個體參保人員可以按規定在上下限之間自願選擇相應繳費檔次進行繳費。
陝 西
陝西省2022年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核定個人繳費基數上限標准為235560元,下限標准為 47112元。
青 海
青海省人社廳公布,2021年青海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91253元/年(7604元/月)。確定202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為22812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4562元/月。
法律依據
《勞動法》
第七十條規定: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第七十二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必須包括社會保險條款。
《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規定,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貳』 遼寧農墾社會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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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各有關單位:
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勞社部發[2006]21號)、《關於做好200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函》(勞社養司函[2007]37號)和《關於遼寧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7]318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決定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和時間
200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企業退休(職)人員,從2007年7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辦法和標准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80元後,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調整後月增加額不足110元的,補足到110元。
2、1953年底前參加工作且1993年底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後,按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
3、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1993年底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5元後,按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
4、1994年1月1日至2004年底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8元後,按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
5、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底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後,按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
6、2004年底前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後,按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
7、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底前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後,按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
8、2004年,按勞社部發[2003]15號、遼勞社發[2004]3號文件納入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農墾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9、煤炭行業1982年、1983年按煤勞字[1982]942號文件審批的退養人員,按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對應的退休人員條件確定增加額。
10、高級職稱(含高級技師)的退休人員,按以上對應的標准調整後,正高級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副高級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11、退休(職)人員(不含2004年參保的農墾企業退休(職)人員)調整後養老金未達到此次調整後所在地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50%的,補足到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的50%。
三、調整所需資金的列支渠道
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原渠道解決。
四、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審批程序和工作要求
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企業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管理范圍,認真履行調整待遇的審批工作,要採取積極措施,務必於8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到退休人員手中。各市要將落實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及籌措發放資金的工作情況於9月15日前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備案。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深切關懷。各市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認真組織落實,確保本地區穩定。各市、各部門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完善市級統籌,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增加對養老保險的補助力度等有效措施,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遼寧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遼寧省財政廳
二OO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沒有任何不妥的,也絕對不會關乎到老一輩人今後提高養老金問題的事,這個文件很正常啊
『叄』 吉林市2021年社保繳費檔次表
1、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居民養老保險一年一交,繳費檔次可選擇,2021年吉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共有11個檔次,分別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參保人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情況靈活選擇。
2、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
2021年1-6月,吉林省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依舊按原標准執行,繳費基數上線為15265.25元,繳費基數下限為5088.42元,員工的繳費基數則按其工資標准決定,但不能超過上下限標准。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6%,個人繳費比例為8%。
法律依據: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公布2019年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及部分地區過渡實施標準的通知》 2019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61061元。依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吉林省落實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的通知》(吉政辦發〔2019〕26號)規定,現予以發布。請各地據此做好核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等有關工作。農墾企業職工繳費基數核定辦法繼續按照《關於吉林省國有農墾企業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吉勞社養字〔2003〕30號)規定執行,2019年農墾企業職工年平均工資為1856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