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農村養老保險怎麼轉到異地
法律分析:1、參保單位或本人到轉出地鄉鎮(區縣)農保機構提出轉至城保、鎮保申請,提交相關材料,農保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後,指導個人填寫《個人帳戶變更申報表》批轉出的人員由參保戶填寫《個人帳戶集體變更申報表》。
2、鄉鎮(區縣)農保機構操作人員錄入轉至城保、鎮保相關申報信息。
3、系統自動判斷該人員在本鄉鎮是否有基.金,若無則提示不能辦理轉出申報。
4、若該人員在其他鄉鎮還存在基金,系統提示該人員需到其他鄉鎮辦理轉移手續,鄉鎮農保機構打佣多帳戶人員個人帳戶變更申報告知單。
5、列印關系轉移受理通知單,交當事人。
6、凡在鄉鎮辦理的,鄉鎮農保機構應在受理後的將相關資料及表式上傳區縣農保中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辦法》 第三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下同)累計計算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定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㈡ 農村的社保可以轉成城市社保嗎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以轉為社保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五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
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第十條建立全國縣級以上社保經辦機構聯系方式信息庫,並向社會公布,方便參保人員查詢參保繳費情況,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信息查詢服務系統,發行全國通用的社會保障卡,為參保人員查詢參保繳費信息提供便捷有效的技術服務。
㈢ 個人農村養老保險可以轉成城市養老保險嗎
現在沒有農村養老來保險,統源一叫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不論是城鎮和農村,都是一樣的待遇。一樣的繳費標准,沒有必要轉移到城鎮。也沒有城市養老保險。只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以及靈活就業養老保險。是不能轉移的,因為從繳費形式,計算待遇,都是不一樣的,不能互相轉移。如果參加工作,可以由用人單位給予辦理參保繳費,同時停止繳納新農保,到退休年齡,可以合並計算。
㈣ 在農村交了養老保險戶口遷到城市怎麼辦
新農合無法轉移,你可以繼續交納。城鎮養老保險需要開戶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