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養老保險,是指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的養老保險金,包含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金,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兩種類型。城鄉居民只有交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金,城鎮居民能以自由職業者的身份,依據本人的具體情況,挑選交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金,或者交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這二者之間並不是多項選擇,反而是單項選擇。
例如參保人達到以養老保險的形式辦理退休,那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余額,就能合拼到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余額中,隨後測算養老保險退休政策;假如參保人不符合以養老保險的形式辦理退休但不想要延遲時間交費的情形下,參保人還可以按養老保險的形式辦理退休,而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余額,都能夠合拼到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余額中,隨後申請辦理養老保險的退休手續,享有養老保險的退休政策。
㈡ 兩個地方同時交社保會有什麼影響
如果兩地同時繳納了社保,只能享受一個地方的醫保報銷待遇。在兩個地方同時交納社保的,是可能會導致社保交納的時候發生錯誤的,從而導致社保無法交納,最後造成社保交納的中斷,社保交納無效的。
異地重復繳納同種社保:參保人同時存續兩個及以上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且重復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系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異地重復繳納不同種社保:重復繳納的第二種情況是兩地重復繳納不同種社保(「職保」和「居保」)對於不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內的多重養老保險關系,參保人員在同一年度內同時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其重復繳費時段只計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並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重復繳費時段相應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退還本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2018修正) 》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8修正)》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㈢ 在兩個地方同時交社保有什麼影響
法律分析:1. 參保人同時存續兩個及以上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且重復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系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
2. 對於不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內的多重養老保險關系,參保人員在同一年度內同時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其重復繳費時段只計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並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重復繳費時段相應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退還本人。
法律依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八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向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條件的,向參保人員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㈣ 社保可以在兩個城市交嗎
社保可以在兩個不同的城市同時繳納社保,但國家只會承認一個城市的社保,現在專的社保繳費年限是累計的。屬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4)養老保險在不同區域同時交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並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