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養老保險斷繳超過三個月怎麼辦
養老保險斷繳超過三個月怎麼辦定義如下:
1、可以補繳,但是斷繳三個月已經無法使用醫保,需要連續繳納三個月以後才能激活醫保卡去掛號、報銷,補繳可以,但沒法用,接著往後繳三個月就好了;
2、3個月沒有繳納,個人賬戶金減少,計算養老金時會有一定的虧損;
3、這3個月不算入工齡,有的公司會有工齡工資,這樣算來也是一筆小損失。
五險一金的比例
1、養老保險,單位21%,個人8%;
2、醫療保險,單位9%,個人2%+3元;
3、失業保險,單位2%,個人1%;
4、工傷保險,繳納0.5%;
5、生育保險,繳納1%;
6、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按工資的12%辦理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都是工資的12%。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② 養老保險中間有幾個月忘交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可以補交。補繳交養老保險需要繳納滯納金,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因此,徵收的條件是用人單位沒有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按時和足額是並列關系,只要符合一條就可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③ 三個月不交社保會怎樣
社保三個月不交的影響有:
(1)對養老保險不會有什麼影響,因為養老保險個人部分是累計的,所以不會受影響;
(2)但是社保中的醫療保險要特殊對待;
(3)醫療保險如果三個月內續上,也沒有影響;
(4)醫療保險中斷三個月以上,參保年限就歸零,會影響以後住院大病的報銷最高限額。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中國,社會保險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④ 養老保險斷交三個月有什麼影響
【法律分析】:斷交三個月影響不大,因為養老保險是累計年限的。國家規定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即可享受領取退休金待遇。養老保險如果中斷的話,那麼是可以進行續交的。而已支付費用的全部金額也將記入個人賬戶,並計算實際支付期限,違約情況下,後續付款採用滾動分配方式核算,即在提前支付之前未支付的費用和利息後,剩餘部分可作為當月付款。養老保險分為兩種,一種是職工養老保險,一種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兩者的性質不一樣,繳納的費用也不同。職工養老保險由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兩部分組成,其中職工繳納8%,單位繳納20%.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具體繳費需要看當地的情況。養老保險,全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依據法律法規和政策,是為了解決勞動者在到了國家規定的勞動責任的年齡,或者因年邁而缺失勞動能力無法再進行工作後的基本生活問題而創建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養老保險的目地是為保證老人的老年生活需求,給予老人安穩的生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⑤ 養老保險斷交三個月有什麼影響嗎
社保停交三個月,對養老保險不會有什麼影響,因為養老保險個人部分是累計的,所以不會受影響。如果個人繳費不滿15年可能影響養老金的領取。養老保險中間可以斷交,可以不用補交,只要繳納滿15年即可。⑥ 社保超過三個月不交會有什麼問題
社保超過三個月不交會有以下影響:
1、中斷期間不計算工齡,將會虧損工齡的工資。
2、中斷期間沒有個人賬戶金的進入,將來造成個人賬戶減少,計算養老保險時會虧損。
3、中斷醫療保險三個月以上,整個一年的醫療就沒有了。
4、中斷一個月的醫療保險不報銷,連續三年才能報銷。
5、到法定退休年齡是會將一生所中斷的時間累加,累加中斷12個月就會前推一年計算養老金。
社保卡作用如下:
1、個人社會保障相關信息記錄、電子憑證和信息查詢等;
2、記錄參保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性別、民族、戶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詢本人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繳納情況;
4、可持卡到醫院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結算,到葯店買葯;
5、辦理醫療、失業、養老、工傷和生育等社保事務;
6、查詢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累計總額等信息;
7、辦理領取養老金等社保事務,進行求職、失業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參加職業培訓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四十四條
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⑦ 養老保險斷繳超過三個月怎麼辦
法律分析:可以補繳,但是斷繳三個月已經無法使用醫保,需要連續繳納三個月以後(北京地區)才能激活醫保卡去掛號、報銷,補繳可以,但沒法用,接著往後繳三個月就好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 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⑧ 養老保險斷繳超過三個月怎麼辦
一、養老保險斷繳超過三個月可以補交嗎
1、養老保險斷繳超過三個月可以補交。但是斷交時間超過三個月的就只能辦理續保的,相關的連續繳費年限也會重新計算。社保斷交之後,只是相關的連續繳費年限會被中斷,個人賬戶中的資金在續交之後還是會繼續累積的,包括累積的繳費年限同樣會持續累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二、社保斷繳有什麼影響嗎
社保斷繳的影響,具體如下:
1、連續繳費年限中斷,中斷期間若是想要享受生育保險的相關待遇,會受到一定的影響;
2、醫保待遇受影響,社保斷交之後醫保個人賬戶余額還是可以繼續使用的,但是相關的醫保報銷待遇就無法享受;
3、影響總的繳費年限,斷交時間較長的情況下,對於累積的養老保險以及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是有一定的影響的,可以直接影響到退休後相關待遇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