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領取計算方法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金=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55元)+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繳費+政府補貼+利息)÷139]。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分為12個繳費檔次,最低的每年繳費100元,最高的每年繳費2000元,各地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調整繳費檔次和最高繳費標准,但是最高繳費標准不得高於當地靈活就業人員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的標准。
目前全國各地的最高繳費標准大都在3000元到5000元之間,最高的可以每年交到7000元左右,之所以要設置最高的繳費標准,主要還是為了滿足不同參保人的繳費需求,最低100元的繳費標准。
這是象徵性的繳費標准,其主要的目的還是要讓那些比較困難群眾,能夠通過按照最低標准繳納,領取養老金,最主要的還是獲得國家補助的基礎養老金。
Ⅱ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演算法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計算方法就是:基礎養老金為55/月。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個人繳納了費用的,除了每月固定的55元,還能有另外一筆錢。Ⅲ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領取計算方法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領取計算方法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其中: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個人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其他)/139;
基礎養老金則是由各地政府自行制定的金額,且每年通常都有所變動,比如長沙基礎養老金是每年的1月1日提高基礎養老金10。此外,基礎養老金還包括有年限基礎養老金和老年基礎養老金。其中,年限基礎養老金就是指,參保人在滿足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累計最低繳費年限15年後,每增加一年,則每月可額外多獲取一筆錢;老年基礎養老金則是指高齡人員每月可以多拿一筆錢,比如某地規定65至75周歲參保人每人每月多發基礎養老金5;76至85周歲參保人每人每月多發基礎養老金10;86周歲及以上參保人每人每月多發基礎養老金20。
舉個簡單的例子:長沙的老王2022年已經68歲,所以其每個月可以領取的基礎養老金為238+5,假設其60周歲前累計繳費養老保險15年,每年繳費選擇了第13檔3000,則其每個月還可以獲得政府補貼160(對繳納200檔次,即第一檔的給予政府補貼40,每提高一個繳費檔次,個人繳費補貼增加10),在不考慮其他補助的情況下,那麼老王每月可以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為(3000*15+160*15)/139=341。那麼,老王在75周歲前,每月可領取的月養老金為基礎養老金243+個人賬戶養老金341=584。
Ⅳ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領取計算方法
養老保險領取計算方法是:職工退休時上年度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之和的平均值(即兩個數之和的一半)作為計發基數,繳費每滿1年(含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到月)發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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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在退休後死亡,其個人帳戶的儲存額尚未領取完的,個人帳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的本金以及利息,由社會保險部門一次性退還給職工法定繼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其退還金額的計算辦法為:職工退休後死亡的退還金額=死亡時個人帳戶全部余額*(退休時個人繳費的儲存額/退休時個人帳戶的儲存額)親屬還可以一次性領取10個月的撫恤金和喪葬費。有供養直系親屬的,還可以領取定期生活補助。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構成。其中個人繳費部分,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居民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定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12個檔次,各縣(市)、銅山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個人繳費方式實行金融機構代收代扣。市根據國家、省要求和經濟發展及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Ⅳ 居民養老金領取計算方法
1、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內容包括三部分: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部分+按社保利率計算的利息。很明顯,新政策將把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部分的去除。
2、繳費比例:該部分由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組成。
(1)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原先的老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3、養老金的計算公式:「中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乘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乘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乘1.4%。「新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按本人退休時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按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計發。(註:由於客觀原因,全國某些城市的計算標准可能有所不同。)
二、居民養老金領取條件
(一)原新農保男性參保人、原城居保參保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後參保的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城鄉居民養老金。
1、具有本市戶籍;
2、年滿60周歲;
3、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滿15年(含原新農保、原城居保或職保並入的繳費年限);
4、未按月領取其它各項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含職保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
(二)原新農保女性參保人在同時符合上述第一款的1、3、4條件基礎上,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的5年內(即2014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年滿55周歲的,申領城鄉居民養老金可有兩種選擇:
1、年滿55周歲時申請領取養老金待遇;
2、繼續參保繳費至60周歲申請領取養老金待遇(55周歲時已繳滿或躉繳15年並繼續繳費至60周歲)。60周歲申請領取待遇的,在初次領取養老金待遇時加發自年滿55周歲至60周歲5年期間的基礎養老金,該加發
的基礎養老金在首次按月領取養老金時一次性支付。期間,未達到60周歲死亡的人員,按其從55周歲至60周歲期間繳費月數補發基礎養老金。鼓勵原新農保女性參保人選擇60周歲開始領取養老金待遇。
居民養老保險領取計算有一些公式,是根據養老保險的領取條件,結合所在地區的相關政策要求,計算出居民應該得到的養老保險金額。所在的地區不同,可能對養老保險的規定有所不同,在達到領取條件之後,按照規定才能申請養老保險的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