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補繳養老保險滯納金怎麼收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社保補繳滯納金,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按月繳納則月繳費額=月繳費公資×當期繳費比例。養老保險滯納金即參保企業或參保人在欠繳養老保險或者是繳款逾期後產生的費用。養老保險滯納金按自欠繳之日起,按日萬分之五的來計算滯納金,即應繳滯納金=欠繳費用×萬分之五×欠繳天數。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㈡ 養老保險的滯納金怎麼算
據相關規定,長時間未繳納保險費,超過6個月後就會產生滯納金。 養老保險 費滯納金計算方法是:應繳費總額×欠費天數×2%。滯納金封頂的金額是本金的40_,最高不能超過8000元,超過了也按照8000元收取。 《 社會保險 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令259號)第十三條規定:「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 《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減免社會保險費。繳費單位確因特殊困難暫時無能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應當提供資產擔保或者其他有效繳費擔保,經縣級以上地方稅務機關徵求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意見後予以批准,可以緩繳除基本 醫療保險 費之外的社會保險費,緩繳期不得超過六個月。緩繳期滿後,繳費單位應當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及其銀行活期存款利息。緩繳期內不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規定:「繳費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或者在緩繳期滿後不足額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經縣級以上地方稅務機關批准,可以依法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凍結相當於應繳社會保險費和滯納金的數額,或者扣押、查封其價值相當於應繳費額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養老保險的滯納金怎麼算這個問題請參考以上法律規定。
㈢ 補繳養老保險滯納金怎麼收取
法律分析:補繳養老保險所需繳納滯納金的費用是由投保人中間斷繳年限的長度來決定的。投保人斷繳年限越長,所需要繳納的滯納金就越多。滯納金的計算公式為:每月應繳社會保險費×欠繳天數×萬分之五。而且除了規定內的三種人,其他人在45歲之前沒有繳納記錄者是不允許一次性補繳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㈣ 養老保險滯納金收取標準是多少
養老保險滯納金的收取標准:養老保險滯納金=應繳費總額乘欠費天數乘0.5%;養老保險滯納金的收取標準是0.5%;另外,每個城市養老保險政策不同,因此所需繳納的滯納金也存在差異,具體扣費標准請咨詢當地社保局。
養老保險轉移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㈤ 養老保險補繳滯納金如何計算方法
計算方法:各險種繳納總數*滯納天數*萬分之五,天數是從次次月的第二天開始計算,4月份補繳1.2.3月份的社保,1月份的滯納金天數從3月2日開始算起,2月份的滯納金天數從4月2日算起,3月份則沒有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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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養老保險滯納金怎麼算
法律分析:
1、超過期限需補繳滯納金和利息
社保斷繳超過一定的時間期限,是需要繳納滯納金和利息的,按照現行規定,公司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自欠繳之日起至用人單位申報補繳成功的前一日止,每天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滯納金計算公式:每月應繳社會保險費某欠繳天數某萬分之五納金。當然,在實際執行中,滯納金一般都針對參保單位未按時繳費來收取的,個體參保的一般沒有徵收滯納金,但是,如果個人參保人跨年度欠費,那就必須補繳滯納金。
2、45歲之前沒有繳納記錄的不允許一次性補繳
2018年1月1日以後達到60周歲,且未參保繳費的居民,不再發放老年人生活補助,年滿45歲周歲不滿60周,歲且未參保繳費的居民,不再允許一次性躉繳15年的養老保險費,即意味著在45歲之前,必須有社保繳納記錄,否則是不允許一次性補繳的。
3、三類人可進行養老保險一次性補繳
本地戶籍,並在1961年至1982年期間下鄉的知青地戶籍,曾經參加過職工養老保險的大齡人員(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60周歲)地城鎮戶籍,曾經與國有企業或縣級、鎮級集體企業建立勞動關系,並已在2010年12月31日前達到退休年齡。
4、2018年補繳社保怎麼補
其實針對不同的交費人群,補交社保的方式是不大相同的,主要有兩類人:有工作單位的人和靈活就業的人,我們來逐一攻破:
(1)自行辦理:關於自由職業者,說的通俗點為「沒有工作單位的群體」,則可以用靈活就業的方式進行參保,需要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門辦理社保登記手續。
(2)單位交納:單位職工2018年補繳社保怎麼補呢,其實完全可以參考2018年職工補繳社保新政策,也就是說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後,以個人身份繼續參加參保即可。
5、需要交納多少錢以2018年職工補繳社保新政策來看,不同的地域,補交的政策是不同的,以湖南為例,2018年的新補交方式是這樣的:依據2016年12月31日於2017年1月1日作為分界線,實際細則如下:
如果劉大爺是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已經達到了退休年紀,但是並沒有交滿15年,可以針對兩個檔次進行繳納社保費用,分別是60%或100%,按照20%的比例交滿15年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與生育保險基金合並建賬及核算外,其他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社會保險基金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或者挪用。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㈦ 補交養老保險滯納金怎麼算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滯納金按自欠繳之日起,按日萬分之五的來計算滯納金,即應繳滯納金=欠繳費用*萬分之五*欠繳天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