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入職員工社保繳費基數如何確定
法律分析:根據參加社會保險的險種不同,繳費基數是不一樣的。1、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以本人的月均工資為繳費基數,但是,當職工的工資低於社會平均工資的60%的,則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當職工的工資高於社會平均工資的300%的,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繳費基數。2、靈活就業人員,由於無法核定其工資,則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60%到300%之間,由社保部門設立不同檔次的繳費基數,由參保人自行選擇檔次繳費;3、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檔次,是從100到2000元以上,參保人自由選擇繳費基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② 工資第一個月扣兩個月社保
法律分析:入職當月工資中只能扣除當月的社保費用,不能扣除兩個月的費用。但是有的公司發工資日期是本月發上月,如果趕上新入職員工是上月入職,則本月扣費就需要扣繳上月和本月的社保。這與公司工資計發日有關。
1、入職當月存在事實勞動關系,企業應當繳納當月社保;
2、按社保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可能會出現跨月的情況。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單位應當申報從上月補繳社會保險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③ 剛入職,有必要交養老保險嗎
引言:在入職之後都會從自己的工資裡面扣取一定的五險一金,這個五險一金都是就包括了養老保險金,那麼在入職的時候有必要交養老保險嗎?
如果說想讓自己老的時候,有一份保障和固定的養老金進行領取的話。也可以選擇城鄉居民保險或者是由國家補貼基礎的養老保險,但是如果覺得還不夠的話,也可以進行商業保險的購買。這樣的情況之下到此已老了之後就可以每月領取一部分生活費。
④ 新入職教師半年發工資後五險一金沒扣,過幾天又往回交再扣,咋回事了
新入職教師半年發工資後五險一金沒扣,過幾天又往回交再扣的原因是單位代扣費金額與社保實際應繳金額不符的情況。
社保一般由單位在固定的日期繳納。
「五險」講的是五種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
⑤ 入職社保繳納規定
【法律分析】
入職30日之內辦理繳納社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⑥ 剛上班五險一金扣多少
法律分析:五險一金是國家強制性的,以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數,各地可能略有不同,五險一金一個月大概是1500元左右,包括個人和單位繳納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⑦ 進廠第一個月扣社保嗎
進廠一個月,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只要發生勞動關系就得繳納社保,這是義務,一般是15號之前入職的當月就得繳納社保,15號之後入職的要下月補繳。
一、社保與五險一金有什麼區別
1、概念不同:社保是社會保險的簡稱,是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五個險種。五險一金是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2、范圍不同:社會保險僅僅包含養老保險等五個險種,但五險一金還包含住房公積金。即五險一金包含社保。
3、內容不同:社保不包含五險一金,但五險一金包含社保。根據我國相關條例規定,單位必須按照規定按時足額的為員工繳存五險一金。
二、社保是什麼?
社會保險是指通過國家立法的形式,以勞動者為保障對象,以勞動者的年老、疾病、傷殘、失業、死亡等特殊事件為保障內容、以強制實施為特點的一種保障制度。
二、社保的特徵
1、社會保險的客觀基礎,是勞動領域中存在的風險,保險的標的是勞動者的人身;
2、社會保險的主體是特定的。包括勞動者(含其親屬)與用人單位;
3、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
4、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5、保險基金來源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保險對象范圍限於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內容範圍限於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不包括此外的財產、經濟等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⑧ 新員工入職,當月社保怎麼繳納。
通常情況下,公司入職新員工繳納社保分2種情況。一種是新參保人員,即從未繳納過社保人員;另一種是需要辦理保險轉移人員,即之前繳納過社會保險,但由於換工作或居住地而需要重新繳納的人員。對於一些社保賬戶未發生轉移的員工,直接在企業社保賬戶上增員參保即可,我們針對上述2種較為復雜的情況分別說明一下。
需要新開戶的員工社保辦理流程:
社保局網站企業網上進行申報;列印 《企業員工參加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停交/調動/險種變更/恢復參保/工資變動申請》、附上申請資料到徵收前台辦理即可。
新員工社保辦理所需材料:
身份證;辦理社保卡的,需提供第二代身份證數碼照相回執。
對於需要社保轉移的新員工辦理繳納社保較為復雜,辦理保險轉移需要准備以下材料:原單位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以及人員減少表,並在轉出地社保中心開具【社保繳費憑證】,提供保險轉移單。
然後拿著這些和養老保險手冊交到新公司的人力資源部,由新單位將憑證和申請一並交到轉入地社保中心審核即可。
⑨ 新入職第一個月社保繳費基數
企業給員工繳費比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每個月繳納20%,個人繳納8%;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每個月繳納9%,個人繳納2%;,失業保險:單位每個月繳納1.5%,個人繳納0.5%;工傷保險:單位每個月繳納1%,個人無需繳納;生育保險:單位每個月繳納1%,個人無需繳納;,總結;企業需要繳納八成左右,
新入職員工第一個月參保,申報基數按什麼標准
新進本單位的人員以職工本人起薪當月的足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
參保單位以本單位全部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的月繳費基數。
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作為本年度月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在同一繳費年度內一年一定,中途不作變更。每年4-6月,用人單位應根據所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通知,申報本單位職工新一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
二、新入職員工五險一金的繳費基數如何確定
繳納社保基數與工資總額的關系:社保應該按照職工的實際收入繳納,職工的工資低於當地社會平均工資60%的,按照社平工資的60%繳納,高於社平工資300%的,按照社平工資的300%繳納,在兩者之間的,按照實際工資繳納,應該對比社會平均工資是否低於或者超過社平工資的60%或者300%,如果在兩者之間,應該按照實際3000元作為繳費基數填報,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不按時足額繳納,是要接受處罰的。社保繳納基數應當按照勞動者應發的工資作為社保繳納的基數。工資應當以貨幣的形式發放給勞動者本人,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加班工資、各種補助津貼、績效工資等。
三、帶薪年休假的法律規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一條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和公務員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