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瑞安社保繳費基數幾月份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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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布我市2009年度社會保險繳費標准和個別政策調整的通知
瑞勞社〔2009〕39號
各有關單位,廣大群眾:
根據《瑞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瑞安市社會保險委員會成員會議紀要的通知》(瑞政辦〔2009〕121號)精神,現就我市2009年度(2009年7月—2010年6月)社會保險繳費標准和個別政策調整公布如下:
一、社會保險繳費標准
(一)基本養老保險
1.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部分按工資總額徵收,繳費比例為13%;個人部分繳費基數在1300元至6480元之間自行申報,繳費比例為8%,2010年1月起繳費基數另行規定。
2.個體、自由職業者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為1480元;繳費比例為18%;繳費額為266.4元/月·人。
3.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為2100元;繳費比例為24%,其中:單位21.7%、個人2.3%;繳費額為504元/月·人。
(二)醫療保險
1.企業基本醫療保險:按工資總額徵收,繳費比例為6%。
2.個體、自由職業者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1480元;繳費比例為6%;繳費額為88.8元/月·人。
3.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退休人員一次性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費時,繳費基數為1300元,繳費比例為6%,繳費額為78元/月·人。
4.公務員基本醫療保險和醫療補助:繳費基數為1600元;繳費比例為18%(其中統籌基金6%、個人賬戶4%、醫療補助8%),其中:單位16%、個人2%;繳費額為288元/月·人。
5.社會醫療救助:繳費額為4元/月·人。
(三)工傷保險
1.企業職工工傷保險:按工資總額徵收,人均繳費比例為0.73%。
2.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傷保險:繳費基數為2100元,繳費比例為0.2%;繳費額為4.2元/月·人。
(四)生育保險
1.企業職工生育保險:按工資總額徵收,繳費比例為1.0%。
2.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為2100元,繳費比例為1.0%;繳費額為21元/月·人。
(五)失業保險
1.企業失業保險:企業部分按工資總額徵收,個人部分繳費基數在1300至6480元之間自行申報;繳費比例為3%,其中單位2%、個人1%。
2.機關事業單位失業保險:繳費基數為1300元;繳費比例為3%,其中:單位2%、個人1%;繳費額為39元/月·人。
(六)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
繳費標準保持不變,即一、二、三檔繳費標准分別為38000元、28000元、18000元。
二、個別社會保險政策調整
(一)改變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地方崗位補貼資金的來源渠道: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地方崗位補貼從原來的全額事業離退休人員由市財政發放,差額、自收自支事業離退休人員由本單位發放,統一轉為納入機關事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發放。
(二)提高有關醫療保險待遇:第一,醫療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由原來的6萬元提高到8.8萬元,各分段由原1.5萬元調整為2萬元。第二,取消特殊病種門診限額2萬元及起付線800元,直接列入統籌支出,待遇標准視同住院;臟器(僅限心、肺、肝、腦、腎五項)功能衰竭症,高血壓病Ⅲ期(有心、腦、腎並發症之一者),糖尿病(合並感染或心、腎、眼、神經系統並發症之一者),精神分裂症、精神發育遲緩伴發精神障礙、癲癇伴發精神障礙專科治療等列入特殊病種門診。第三,取消對新增參保人員「繳費不滿一年的,增加20%的自付比例,繳費年限滿一年不滿二年的,增加10%的自付比例」的規定,即統一為「新增參保人員只要繳費滿六個月後,醫療保險待遇一律相同」。
(三)提高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一、二、三檔繳費的月待遇標准均增加50元,即從原來的330元/月·人、280元/月·人、230元/月·人分別增加到380元/月·人、330元/月·人、280元/月·人。
(四)提高失業保險待遇:已參加醫療保險的失業人員的月待遇標准從515.9元/月·人調整為654.5元/月·人,未參加醫療保險的失業人員的月待遇標准從492.45元/月·人調整624.75元/月·人。
上述繳費標准和政策調整從2009年7月1日起執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六日
『貳』 2014新養老保險具體政策,麻煩具體一點
沒有交夠的。可以一次性交。具體看2014養老保險新規定
2014養老保險新規定
2011年7月1日,新中國建立以來的首部《社會保險法》開始實施。該保險法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慧擇網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對於未繼續繳費或者延長繳費後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員,可以申請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對於不願意延長繳費至滿15年,也不願意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以申請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用人單位欠繳社保費或處3倍罰款
《社會保險法》的目標:建立沒有缺失,覆蓋上沒有遺漏,銜接無縫隙的社保制度,使全體人民在養老、醫療這些方面都能做到有基本保障,無後顧之憂。其正式實施,標志著「全民社保」跨越設想,進入實施階段。
繳費不足15年,兩條途徑可享受長期養老待遇
「累計繳費滿15年,是養老保險參保人領取養老金的的必備條件之一,」長期以來,那些退休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只能選擇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存儲額,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他們的老年生活缺乏穩定長期的有效保障,對此,《社會保險法》進行了重大完善和拓展,增加了兩種處理方式:允許個人繳費至滿15年;轉入新農保或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兩種途徑都可以讓參保人獲得養老保險長期待遇。繳費滿15年是享受長期待遇的「門檻」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最低繳費滿15年是參保人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必備條件。省人社廳副廳長張瑞書介紹說,最低15年的繳費年限主要有三方面的考慮。首先是,我國人口預期壽命已經達到73歲,為實現養老保險制度的收支平衡和長期可持續發展,需要設立最低繳費年限;其次,不論通過何種方式就業,繳費都累計年限,多數人可以比較容易地達到15年;最後,從國際經驗來看,實施繳費型養老保險制度的國家,基於繳費與待遇領取長期資金平衡的精算結果,大都規定有最低繳費年限。
事實上,養老保險新政策仍有很多不足之處,是需要後續加定,進一步落實的。
來源 社保網
『叄』 瑞安養老保險可以補交嗎
可以。
《中復華人民共和國制社會保險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
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3)2014年瑞安職工養老保險新政策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相關法條:
第十九條保險費繳納的額度不受限制,參保人可以按月、按季或者按年繳納,也可以一次性或者數次性繳納。鄉鎮企業可以從企業利潤和集體積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
為本企業的職工集體補助繳納保險費。具體辦法由縣級或者鄉(鎮)政府根據經濟狀況和企業經營情況規定。鄉(鎮)企業為本企業職工集體補助繳納的保險費,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個人繳納的保險費和集體補助的保險費,分別記在參保個人名下,建立個人養老保險帳戶,統一編號,並由農保機構及時核發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證。
『肆』 養老保險新政策
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1、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 養老保險 待遇的農村有 戶籍 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 養老金; 2、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3、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 4、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5、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伍』 瑞安市職工養老保險養老金是多少
達到國家抄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