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農村養老保險怎麼辦理
農村養老保險辦理方法如下:
1、參保人員可攜帶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提出參加新農保申請;
2、填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選擇參保繳費檔次;
3、工作人員審查後,予以登記辦理。
職工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構成非常的簡單,全部由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以及產生的利息所構成。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構成不同的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不僅包含個人繳費的部分,還包含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以及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這些同樣是會產生利息的。
城鎮職工的個人繳費由當地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以及本人的繳費工資基數所決定,農村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則按檔次進行劃分,自由選擇。至於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個人,需要按20%繳納養老保險費,其中只有8%計入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當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B. 農村養老保險怎麼辦理在哪裡辦理
農村養老保險怎麼辦理在哪裡辦理?農村養老保險要在當地社保局辦理。
C. 農村養老保險怎麼辦理流程
法律分析:主要有以下步驟:1、到戶口所在村委會填寫《登記表》4份,《戶籍表》2份,貼相片,並由本人簽字按手印確認。2、16—59周歲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檔次(100—1000)繳費,由村街經辦人員開具收據並填寫《繳費明細表》。3、60周歲以上人員不需繳費,填寫《待遇申領表》2份,提交存摺復印件兩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D. 農村養老保險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
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一、參保范圍:具有本地農村戶籍且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
二、所需證件: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二份;2.戶口本原件、復印件二份;3.4張1寸免冠照(60周歲以上人員6張)。
三、辦理方法:1.到所在村街填寫《登記表》4份,《戶籍表》2份,貼相片,並由本人簽字按手印確認;2.16—59周歲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檔次(100—1000)繳費,由村街經辦人員開具收據並填寫《繳費明細表》;3.60周歲以上人員不需繳費,填寫《待遇申領表》2份,提交存摺復印件兩份。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 第四條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對選擇最低檔次標准繳費的,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適當增加補貼金額;對選擇 500元及以上檔次標准繳費的,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60元,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衍生問題:
農村養老保險的繳費方式有哪些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E. 江蘇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保障農村勞動者年老時的基本生活,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推動農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根據憲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農村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農村(含鄉鎮企業)社會養老保險。第三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由政府組織引導,群眾自願參加,不得強迫命令。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採用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相結合的方法,國家予以政策扶持。第四條各級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領導,將計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第五條省、市、縣(市、區)民政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本辦法發布施行之前縣級政府已經指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行政主管部門的,從其指定,業務上接受民政部門的指導。縣級以上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民政部門做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第六條省、市、縣(市、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機構(以下簡稱農保機構)按照政企分開的原則,經辦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具體業務,管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
鄉(鎮)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具體業務由鄉(鎮)農保機構承擔。第二章保險費的繳納第七條本省行政區域內非城鎮戶口60周歲以下的各類人員(含鄉鎮企業職工),可以自願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第八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綱(以下簡稱保險費),由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向其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農保機構繳納。也可以由村民委員會或者鄉(鎮)企業指定人員代辦。第九條保險費繳納的額度不受限制,參保人可以按月、按季或者按年繳納,也可以一次性或者數次性繳納。第十條鄉鎮企業可以從企業利潤和集體積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為本企業的職工集體補助繳納保險費。具體辦法由縣級或者鄉(鎮)政府根據經濟狀況和企業經營情況規定。
鄉(鎮)企業為本企業職工集體補助繳納的保險費,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本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第十一條個人繳納的保險費和集體補助繳納的保險費,分別記在參保人個人名下,建立個人養老保險帳戶,統一編號,並由農保機構及時核發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證,詳細記錄繳納保險費和轉移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關系等有關事項和數據,作為計發養老金的根據。第十二條參保人因自然災害和其他原因,允許停繳保險費。恢復繳費後,停繳部分和利息可以補繳。參保人在監禁、勞動改造或者教養期間停繳保險費,解除後回原籍的,原保險關系可以恢復,允許繼續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第十三條參保人或者鄉鎮企業有權向農保機構核查個人或者企業繳納保險費的情況,農保機構應當及時無償提供服務。第三章養老金給付第十四條參保人年滿60周歲後,根據個人養老保險帳戶的儲存積累總額,按月或者按季領取養老金,直至死亡。
參保人未滿60周歲,遇有特殊情況,經縣級農保機構批准,可以提前領取養老金。第十五條參保人在領取養老金前或者領取養老金不足10年死亡的,其個養老保險帳戶儲存額的余額可以一次性退給其法定繼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無法定繼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的,由農保機構按規定支付其喪葬費。第十六條參保人因戶口遷移或者被招工、提乾和升學,其保險關系和繳納的保險費應當按下列順序處理:
(一)將保險關系轉移到遷入地區可以繼續參保;
(二)無法轉保的,根據本人意願,可以保留保險關系;
(三)無法轉保、本人不願保留保險關系的,將個人繳納的全部本息退還給本人。第十七條月養老金的領取標准,按國家規定的計算方確定。第十八條參保人需要委託他人代為領取養老金的,應當出具委託代理書。第十九條個人養老保險帳戶中的儲存額,只能用於支付參保人年老時的養老金,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條參保人有權向農保機構核查養老金的給付情況,農保機構應當及時無償提供服務。第四章保險金的管理第二十一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以下簡稱保險金)由農保機構在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管理和運營,並承擔相應的儲存安全責任、保值增值責任、運營風險責任和法律責任。
F. 農村養老保險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的政策規定,辦理農村養老保險的條件是:具有本縣農業戶口,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可以參加農村居民養老保險。辦理時,還應攜帶兩份身份證復印件和身份證原件,以及三張一寸照片。另外還要注意,必須繳費滿十五年,才能領取養老保險金。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 第七條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在本意見印發之日前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費,自本意見實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死亡的,從次月起停止支付其養老金。有條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探索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每年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進行核對;村(居)民委員會要協助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區)范圍內對參保人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等領取記錄進行比對,確保不重、不漏、不錯。
G. 農民怎麼交養老保險
農村養老金的繳納流程如下:
1、農村養老保險交費形式主要分為三種,分別為定期交費、不定期交費和一次性交費;
(1)定期交費一般主要由收入較穩定或者較富裕的地區和人群採用,交費方式和額度可按收入比例或一定數額來交,比如鄉鎮企業可按月或季度來,富裕地區農民可按半年或年來交納養老保險;
(2)不定期交費一般為收入不穩定的一些地區採用,一般家庭收入好的時候交,不好的時即可不交,豐收年的時候多交,欠年則少交,災年可緩交;
(3)一次性交費主要是由多數偏大的農民採用,為了保障年老後的生活可一次性將養老保險費交足,到60歲以後便能按照規定來領取養老金了;
2、辦理流程:
(1)農村養老保險只有具有本地農村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且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才可參與,另外辦理農村養老保險前需准備身份證原件及2份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和2份復印件,4張1寸免冠照,60周歲以上則需6張;
(2)到所在村街填寫4份《登記表》和2份《戶籍表》,分別粘貼完相片之後本人簽字按手印確認,16-59周歲的人員可自主選擇繳費檔次,一般繳費金額檔次為100-1000元,然後由村街經辦人員開具收據並填寫《繳費明細表》即可,一般年滿60周歲以上的人員則不需要繳費,只需填寫2份《待遇申領表》並提交兩份存摺復印件即可。
1、參保辦理以村為單位,參保單位辦理登記手續,首次參保時應填寫《參加養老保障單位登記表》;
2、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隨帶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張,到村勞動保障管理服務站提出參保申請,由村負責初審參保資格並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公示單》公示一周,無異議的人員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
一、農村養老保險的辦理步驟如下:
1、填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選擇參保繳費的檔次,參保人繳納保費要每年定期存入新農保聯名卡;
2、村協理員進行檢查;
3、縣里的有關行政機關進行初審;
4、縣農保中心進行復核。
二、農村戶口養老保險申辦的材料如下:
1、本人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2、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3、不能提供居民戶口簿原件以及不能確定「農業戶口」類別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認定為「農業戶口」的戶籍證明;
4、指定銀行的本人「實名制」銀行卡的原件和復印件;
5、委託代理人代辦的,需要有委託人簽字、蓋章或留指紋確認的委託書,以及受託人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綜上所述,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申請材料到辦理機構提出參保申請,選擇繳費檔次,填寫相關協議。辦理機構初審合格的,將材料復印件報區縣農保中心復核。復核未通過的,辦理機構將原因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人,並退還全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