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個人如何繳納養老保險
個人這樣繳納養老保險:個人交養老保險需要每個月定時到社保局繳納,或者在網上平台繳納。個人養老保險的繳納數額,一般會讓個人所在地區制定,且所在企業和個人按照不同稅率繳納。以北京為例,企業按百分之十六的比率繳納,個人按照百分之八的比率繳納,兩者相加才是每月交的養老保險金數額。⑵ 個人繳納養老保險怎麼交
個人交養老保險可以選擇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也可以選擇繳納職工養老保驗個人繳納社保,可以以靈活就業者身份繳納其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⑶ 養老保險個人交多少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繳納分為兩個部分,個人繳納和單位繳納,個人繳費比例為個人每月工資的8%,單位繳納的比例為單位每月實發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將會全額打進個人養老金賬戶中,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則按照一定比例打進基礎養老金賬戶中,剩餘部分打入個人養老金賬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⑷ 個人要交的社會保險有哪些
個人要交的社會保險一般有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1、個人可以以自由職業者的身份上社保(養老+醫療)。
2、參保條件:城鎮戶口或農轉非戶口。
3、辦理地點:當地社區街道的社保服務點,或區縣一級的社保局(勞動保障局)。
4、個人所需基本資料:戶口本、身份證和復印件,2張1寸照片。
5、繳費標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資為基礎,養老繳費比例是20%,醫療約9%,目前尚有80%和100%兩檔可以選擇。
個人交社保費用的計算有兩種形式。
一是由單位代交。即單位與個人共同繳費,這樣,單位繳納一部分,個人交納一部分,按照個人上年的月平均工資收入,按一定比例繳納。個人部分將按照個人的上年月平工資8%交納養老保險,2%交納醫療保險,0.5-1%交納失業保險。
另一種是個人以自由職業者身份交納社會保險。按照規定的繳費基數((數百至數千,當地各有規定),按一定比例交納,各地規定不同,一般養老保險在18—28%的比例繳費,醫療保險一般按當地上年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的6--10%繳費。
⑸ 個人怎樣交養老保險
個人交養老保險可以選擇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也可以選擇繳納職工養老保險。個人繳納社保,可以以靈活就業者身份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
根據相關規定,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個人第一次辦理養老保險,需要攜帶有效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寸免冠照片2張,直接到當地社區街道的社保服務點,或區縣一級的社保局進行辦理即可。
一般有正式工作的人員都會按照一定的比例繳納養保險,這也是如今找工作時候標准福利也就是常說的五險一金中的一個保險,但是個人沒有工作的人員也可以繳納養老保險,一般按規定個人承擔所有。
⑹ 個人繳納養老保險
法律分析:我國公民繳納的養老金來源於兩個部分:一是員工自己繳納的金額;二是單位替員工繳納的金額。其中自己繳納的比例為個人收入的8%;單位為員工繳納的比例為員工收入的20%。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按照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8%比例劃入個人賬戶,其餘的12%劃入養老保險統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⑺ 個人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法律分析: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標准計算如下:繳費標准=繳費基數乘以繳費比例。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上年度個人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有些地區以40%最為下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