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個人養老保險怎麼補交
個人養老保險可以補交。
養老保險補繳對象
1.個企業職工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因各種原因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的。
2.未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或中斷繳費的。
3.體工商戶,可以以個人身份補繳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補繳年齡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可一次性補繳15年,按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手續。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滿45周歲未滿60周歲、女年滿40周歲未滿55周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一次性補繳的期限不得超過10年,其中個體工商戶補繳時間不得早於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時間。補繳以後每年繼續繳費,到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不滿15年的,可繼續繳費至滿15年,再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3.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未滿45周歲,女未滿40周歲,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只能從參保之月開始繳費,累計繳滿15年後,達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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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個人養老保險怎麼補繳
補交養老保險流程如下:
(1)在辦理補交養老保險前,個人應填寫補繳承諾書和申辦單,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後,向存檔機構提出補繳申請;
(2)收集填寫補交養老保險所需的資料的;
(3)經辦人員接收資料後,將當場對資料進行審核。
符合條件的,即可當場辦理,如果不能當場辦理的出具《受理回執》,並在2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並說明原因。另外,如果是單位補交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書面補繳申請,並提交申請補繳期間與被保險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以及工資收入憑證,經確認後,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從規定實行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之月起,補交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❸ 養老保險如何補交
養老保險補交情況具體如下:
1、參保人以個人名義交納養老保險的,補交養老保險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
2、用人單位為職工交納養老保險的,補交時用人單位應當持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勞動合同等到辦理地的社保機構補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
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五險一金辭職後怎麼處理
1、是停止交費,形成繳費年限中斷,個人賬戶積累停止,但只要時間不長對今後影響不大;
2、是由個人全額繳納,即不中斷繳費把過去連同企業繳納的部分一並自己繳納,但這樣個人負擔較重不太合算;
3、是如果到外地謀職可以辦理保險轉移手續,到新的就業地區。不管哪種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單位按原帳號繼續繳費即可,不用補交,但就是不能退。
❹ 淮北市養老保險2009到2018斷交的可以補嗎
摘要 第一種,以個人名義繳納社保,斷繳納的情形。個人名義開賬戶的,之前一直在繳納社保,後來由於各種原因,導致社保斷繳納的。這種情形下是不能進行補繳的。
❺ 怎麼進行補交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補交並不為所有人熟知,不少需要辦理該手續的人由於缺乏對這方面的了解而造成了補交辦理困難。為解決這一問題,下面將為大家詳細介紹如何進行補交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如何進行補交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如何進行補交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呢?補交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申請是需要一定的申請條件作為支撐的,只有滿足條件的人才能申請補繳。據了解,申請補交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費用的人員需要滿足以下相應條件:一是申請補繳時具有所在省市戶籍滿5年;二是曾與所在省市各類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但從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5年時間,可以多交,到時就可以多領取。同時,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因此,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可以選擇補,或者不補均可,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而醫療保險自停交之日起有三個月緩沖期,定期交納相關待遇不受影響,一般可以斷3次,否則就需要重新累計交納年限,且不享受醫療報銷。大病重疾險怎麼買劃算?關於選定期還是終身,我剛好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大病重疾險定期VS終身,怎麼選?
此外,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繳費比例分作以企業參保和以個體勞動者參保兩類:(一)各類企業按職工繳費工資總額的20%繳費,職工按個人繳費基數的7%繳費(2003年為7%,兩年提高一個百分點,最終到8%)。職工應繳部分由企業代扣代繳。(二)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按繳費基數的18%繳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補交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政策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退休想要領取養老金需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換言之,即便勞動者在繳費過程出現工作更換而出現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繳費中斷的情況也無大礙,只要在退休前繳費累計夠15年即可。
對於在國家公務員編制或者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如果發生工作變動後,他們的養老保險可能就較為特殊。因為,目前我國仍然採用的是雙軌制養老保險體系。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國家公務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他們本人並不需要補交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費用。
如果他們發生工作變動,轉而進入企業工作,就需要原來的單位出具視同繳費證明,即在政府機構或者事業單位工作的年限中,雖然他們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用,但是也視為他們已經繳納。
因個人原因中斷養老保險繳納的人員,應時刻關注當地補交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政策,及時將自己的養老保險補繳上。
❻ 養老保險怎麼補繳
補繳個人養老保險的流程:1、在辦理補交養老保險前,個人應填寫補繳承諾書和申辦單,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後,向存檔機構提出補繳申請。2、收集填寫補交養老保險所需的資料的。3、經辦人員接收資料後,將當場對資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可當場辦理,不能當場辦理的出具《受理回執》,並在20個工作日內辦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第六十四條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
❼ 補交養老保險怎麼補繳
法律分析:補繳流程如下:1、在辦理補交養老保險前,個人應填寫補繳承諾書和申辦單,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後,向存檔機構提出補繳申請。2、收集填寫補交養老保險所需的資料的,例如:單位或職工書面申請欠費補繳、欠費信息注銷的函;)填報《養老保險欠費補繳/信息注銷申報表》(一式三份,並寫上聯系人和聯系電話等。3、經辦人員接收資料後,將當場對資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即可當場辦理,如果不能當場辦理的出具《受理回執》,並在2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並說明原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七十二條 統籌地區設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工作需要,經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准,可以在本統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和經辦社會保險發生的基本運行費用、管理費用,由同級財政按照國家規定予以保障。
第七十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安全和風險管理制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待遇。
❽ 養老保險欠費後該怎麼補繳
養老保險欠費後怎麼補繳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參保人以個人名義交納養老保險的,補交養老保險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
2、用人單位為職工交納養老保險的,補交時用人單位應當持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勞動合同等到辦理地的社保機構補交。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