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交過農保的人又轉交了社保,今後的養老保險怎樣計算有什麼依據嗎
現在很多人原先在農村務農,繳納了農村養老保險。後來找到單位工作了,用人單位給交納了社保;也有的人是自己有錢想購買待遇較高的靈活就業保險。不知道,以前的繳納的農村養老保險怎麼算?是不是就白費了?
交過農保的人現在又轉交了社保,如果今後社保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年,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在辦理退休前可以申請將以前在老家繳納農保的個人賬戶資金轉移銜接到個人社保賬戶,但繳納農保的繳費年限不能計算為繳納社保的繳費年限;如果社保的繳費年限在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時達不到15年,可以申請將社保轉移銜接到農保賬戶,社保的繳費年限計算為農保的繳費年限,按照農保的規定辦理退休。
㈡ 繳納農村養老保險,還可以繳納職工社保嗎
可以繳納職工社保金。繳納了職工社保金,就協議停止農村養老金了,你以前繳納的農村養老金是不會白交的,是可以和現在的職工社保金一起計算繳納年限的。職工社保金的待遇高,繳納職工社保金是比較合適的。
㈢ 農村養老保險和社保可以同時交嗎
法律分析:可以,但是只能報銷一個,國家建立健全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相結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㈣ 買了農村養老保險還可以買社保嗎
法律分析:
買了社保之後不可以再買農村養老保險,因為國家法律明確規定,一個人只能一輩子只能享受到一份養老保障,而社保與農村養老保險屬於同類型保險,故而不能重復購買,就算有人佔了空子,同時買了這兩份保險,也不能享受到兩份保障。買了社保又買了城鄉居民醫保,對於這種情況的處理是,保留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清退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不合並計算,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退還給本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金額也可以轉入到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但是繳費年限並不合並計算。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衍生問題:
養老保險怎麼交?
個人交養老保險可以選擇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也可以選擇繳納職工養老保險。個人繳納社保,可以以靈活就業者身份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社會保險法》規定,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㈤ 交了農村養老保險還可以交社保嗎
交了農村養老保險就不可以交社保。
不能同時繳納,只能選擇其中一種。要把以前的農村社保停繳,然後轉到現在的單位繼續繳納。
轉移養老保險關系需要走三個流程,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並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三個流程走完之後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
養老保險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後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目的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由職工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實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目的,在於擴大養老保險經費來源,多渠道籌集養老保險基金,減輕國家和企業的負擔;有利於消除長期形成的保險費用完全由國家包下來的觀念,增強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和參與社會保險的主動性;同時也能夠促進對社會保險工作實行廣泛的群眾監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㈥ 先買的農村養老保險後來買了社保應該怎麼辦
先買了農村養老保險後來又買了城市社保,處理方法和注意事項有:
1、不要重復繳費: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後,按規定就不要再繼續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農保、居民保已經合並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今後,如因為失業等原因暫時停止繳納職工養老保險了,又可以再繼續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總之,兩種養老保險盡量不要重復繳費。
2、辦理銜接的時間:達到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時(或之後)、並且在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之前。
3、銜接辦法: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含按規定延長繳費)滿15年的,可以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職工養老保險銜接,個人賬戶合並計算,繳費年限不計算為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4、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含按規定延長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將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銜接,個人賬戶合並計算,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計算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㈦ 交了農村社保後又交了職工養老保險怎麼辦
交了農村社保後又交了職工養老保險有三種辦法,分別如下:
1、有單位交養老保險,可以先把農村的養老保險停掉。
2、如果有重復繳費部分,去社保局把單位的養老保險繳費明細列印一份,拿到農村養老保險參保的社保局辦重復繳費的退費手續。
3、如果不是同時復繳費的,將來辭職,可以把單位的養老保險到社保局開轉移證明,把證明交農村養老保險參保社保局,把兩地社保累計在一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㈧ 農村養老保險交了10年後重新交社保
法律分析:以前在農村參加新農保的交費仍然可以進入到你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中。將來如果在城鎮交費滿15年,可以享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話,全都打到個人賬戶一並計算,這也打通了兩個制度之間的渠道,對農民工來講也是一種新的福音。
法律依據:《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第三條 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