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村養老保險從哪一年開始交的
農村養老保險是在2009年開始面向長期居住在農村地區的村民實施的。
農村的村民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後,按時繳納保險費的年限達到15年,在達到退休年齡後就可以領取養老金。需要注意的是,投保人在退休年齡前需要交滿15年才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如果繳納期限不滿15年,只能退還已經繳納的保費,無法享受養老金待遇。
拓展資料
1、農村養老保險,是指以農村非城鎮戶籍的居民為保險對象的養老保險制度。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障水平與農村生產力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養老保險與家庭贍養、土地保障以及社會救助等形式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等;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自我保障為主,集體(含鄉鎮企業、事業單位)調劑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政府組織與農民自願相結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3、《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一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4、《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二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5、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6、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Ⅱ 農村養老保險什麼時候開始什麼時候結束
法律分析:2009年農村養老保險開始實施,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以上便可領取養老金,農村養老保險沒有規定要從哪一年開始交,只要在退休之前交滿15年就可以享受養老保險的保障。這個政策利國利民,短期內應該不會結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Ⅲ 農村養老保險是從哪一年開始交的
一般是在2010年開始交的。
拓展資料:
1、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型農村保險)是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以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為目的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它是國家社會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養老金待遇通過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金、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助相結合的籌資模式。 2009年實施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俗稱新型農村保險。融資渠道分為個人繳費、集體補貼和政府補貼三種。農民基本養老金(55元)每月由中央財政直接支付。每個參保農民到了60歲以後可以按月直接領取。由於農民人口數以億計,每人每月支付(55元)支出巨大。幾千年來,農民第一次有了自己的養老金。
2、基本原理,新農保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逐步解決保障問題。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新農保試點的基本原則是「基礎、廣覆蓋、靈活、可持續」。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從低水平入手,融資標准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和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義務對應;三是政府領導與農民意願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普遍參加保險;四是中央確定基本方針和主要政策,地方政府制定具體辦法,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
3、任務目標,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貼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型農業保險制度,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以保障農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2009年,試點覆蓋了全國10%的縣(市、區、鎮)。之後,試點將逐步擴大,在全國范圍內廣泛實施。到2020年,基本實現農村學齡人口全覆蓋。
Ⅳ 農村養老保險從哪年開始交的
農村養老保險是2009年為長期生活在農村的村民實施的。農村村民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後,可按時繳納15年保險費,達到退休年齡後可領取養老金。需要注意的是,申請人需要在退休年齡前繳納15年才能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只能退還已繳納的保費,不能享受養老待遇。
農村養老保險是指以農村非戶籍居民為參保對象的養老保險制度。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障水平與農村生產力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養老保險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相結合;相對權利和義務;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以自我保護為主,集體(含鄉鎮企事業單位)調整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支持;政府組織和農民自願結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條國家建立健全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將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助相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一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待遇由基本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二條國家建立健全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相結合。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原則是「基礎性、廣覆蓋性、靈活性和可持續性」。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第二,個人、集體和政府應合理分擔責任,調整權利和義務;三是政府引導與農民意願相結合,引導農民普遍參加保險;第四,試點要先行,循序漸進。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採用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模式,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助相結合的籌資模式。60歲以上的農村居民個人不再繳費,直接享受中央財政補貼的基本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加保險並繳納費用。換句話說,只有年滿60歲的農村老人及其符合條件的子女才能享受政府發放的基本養老金,這既是農民在政府組織引導下的自願參與,也是「待遇享受」的必要條件。
Ⅳ 農村養老保險什麼時候開始交的
農村養老保險是在2009年開始面向長期居住在農村地區的村民實施的。農村的村民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後,按時繳納保險費的年限達到15年,在達到退休年齡後就可以領取養老金。需要注意的是,投保人在退休年齡前需要交滿15年才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如果繳納期限不滿15年,只能退還已經繳納的保費,無法享受養老。
拓展資料: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新農保)是以保障農村居民年老時的基本生活為目的,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一項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社會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養老待遇由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模式。2009年推行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人們俗稱(新農保)有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三個籌資渠道,農民每月(五十五元)基礎養老金由中央財政直接支出每個參保農民在年滿六十周歲後就可直接按月領取,因為農民人口數億所以每人每月(五十五元)這個支出很龐大。數千年農民第一次有了自己的養老金。
新農保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新農保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准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訂具體辦法,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
Ⅵ 農村60歲養老金是哪一年開始的,全國老年人都可以領嗎
都可以的,參加「新農村養老保險」的,並且按期繳納養老保險的才可以在60歲以後通過辦理退休,享受國家對農村養老金的補貼,基本補貼標準是每個月55元。這項政策是2010年開始在全國試點逐步推廣
Ⅶ 農民60歲以上的養老金是哪一年開始的
法律分析:農村60歲養老金是從2010年開始的。所有農村的老人都是可以領取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Ⅷ 農民養老金從哪一年開始發放的
法律分析:從2009年起。明確對於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以前已經年滿60歲的農民可以不用繳費,直接領取基礎養老金待遇。對於以後年滿60歲的農民應當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才能領取養老金待遇。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第七條 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Ⅸ 農村養老保險哪一年開始的
1.農村養老保險哪一年開始的,2009年有少部分地區開始,2009年國家試點,大多數是2010年開始的。直到七八年後吧,全國都實行了。
2.從2009年起。根據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國務院決定,從2009年起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另外農村養老保險沒有規定從哪一年開始交,只要在退休前繳滿15年即可在退休後領取養老金。自2009年開始實施農村養老保險政策起,農村購買養老保險的人只要繳費累積滿15年,就可以在退休後享受養老保險的保障,參保人可以一次性繳完15年的費用、可以分期繳費,也可以選擇在有錢的時候交,沒錢的時候不交。
拓展資料:
一、怎麼交農村養老保險比較劃算?
一般來說,如果參保的時候較為年輕,就可以選擇最低檔次進行繳費,這樣不僅投入低而且回本快,但如果參保的時候年齡較大,需要選擇檔次最高的標准進行繳費,這樣在60歲之後才能領到最多的錢。而如果繳費的時候年齡不大不小,就可以選擇政府補貼比例最高的檔次進行繳費,這樣在60歲之後領到的養老金不多也不少。所以在確定繳費檔次時,要根據自己的實際年齡情況進行選擇。
二、農村養老金每月多少錢?
政府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中央財政按照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貼,目前為每人每月70元。各地根據當地實際,可適當提高養老金水平,提高的部分由各地財政承擔。
省、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每人每年最低繳費補貼標准為:繳100元補30元、繳200元補35元、繳300元補40元、繳400元補50元、繳500元及以上的補60元。對參保人員的繳費補貼,省級財政目前承擔20元,其餘部分由市、縣財政承擔,市、縣承擔比例由各市確定。
有條件的市、縣可在省里規定統一補貼標準的基礎上,適當增加補貼,具體標准和辦法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所需資金由市、縣負擔。對重度(二級以上)殘疾人、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三級以上)後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滿49周歲)、節育手術並發症人員(三級以上)等繳費困難群體,縣人民政府應結合本地實際,在繳費檔次范圍內確定標准為其代繳養老保險費,並按代繳養老保險費檔次給予補貼。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父母和落實絕育措施的農村雙女父母參保繳費,各地可適當提高補貼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