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過渡養老金,調節金,什麼意思
計算「中人」抄臨界點之前的養老金叫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是統一制度後「中人」基本養老金的一個組成部分。對統一制度(或「統帳結合」)之前參加工作、之後退休的人員來說,由於其在之前的工作年限沒有實行個人帳戶,則其退休時的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中沒有體現這段年限的勞動貢獻情況,因而其退休時的基本養老不能簡單用基礎養老金加個人帳戶養老金計算,而應再加上沒有個人帳戶年限的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就是解決這一沒有個人帳戶年限的養老金問題。
謝謝採納
⑵ 為什麼退休金還要繳調節金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0-15
⑶ 退休養老金構成中的過渡性調節金如何計算
過渡性養老金計算方法:
計算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1、計算每月繳費指數:取員工參加工作起至退休時的每月繳費工資,除以當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2、計算平均繳費指數:將員工自參加工作起至退休時繳費年限的每月繳費指數相加,除以其繳費年限的月數,得出平均繳費指數。
3、計算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將平均繳費指數乘以退休時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得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享受比例
19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不超過25年者,其享受比例為19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1.2%;
19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超過25年者,其享受比例為30%+(19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25)×1%。
(3)養老金中的調節金擴展閱讀:
根據《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第二,繳費的基數和比例。規定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都要繳納養老保險費。單位按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
本人繳費工資高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部分不納入繳費基數,低於平均工資60%的以60%為基數繳費,即「300%封頂、60%托底」。
個人繳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統一計息。這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是基本一致的,有利於實現制度之間的銜接。這是養老保障籌資機制的重大變革。
從較為單一的由財政供款為主的渠道變為單位和個人繳費、財政承擔養老保險基金的兜底責任的多渠道籌資,形成單位、個人、政府共擔的新機制。
第三,基本養老金待遇計發辦法。改革後,基本養老金待遇分為兩部分:
一是基礎養老金,以社會平均工資和本人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每繳費1年計發1個百分點,即繳費年限越長。待遇水平越高。
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累計歷年個人繳費的本息,除以規定的計發月數。從國務院《決定》附件「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表」可以看出。
同樣年齡退休的,計發月數相同,所以繳費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樣個人賬戶積累的,退休越晚,計發月數越少,即除數越小,因而待遇水平越高。
這是對退休養老待遇確定機制的重大改革,由原來按「最終工資」的一定比例分檔計發退休費,改為主要按照本人歷年繳費多少、繳費期長短來計算養老金標准。
工作人員的職務、工資變動可以精細計算到每年、甚至每個月,能夠充分體現個人全部職業生涯所作貢獻。這樣規定,也是與企業職工的基本養老金待遇計發辦法相一致的。
更加公平,也更富有激勵性,有利於引導單位為每個職工、每個在職職工為自己將來養老保障依法履行繳費義務。
⑷ 社保調節金是什麼
調劑金是以統籌地區應徵收的失業保險費為基數,按照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籌集的補貼。
1:假設你單位這個月應該繳1萬元的社會保險費,並且足額繳納了的話,社會保險根據規定比例會進行分賬處理,即其中多少進入賬戶,多少進入統籌。
2:但你單位只繳了8000元,則社會保險沒有辦法進行分賬,就會把這筆錢先存到你單位在社保的一個待轉(等待轉移的意思)賬戶上,這筆錢也就叫待轉金,
社保調節金有那些規定?
假設下個月你單位又繳了3000元,並且你單位下個月應繳還是1萬元的話,那麼,2個待轉金合計為11000元,夠一個月的,社保會把上個月的賬分下去(規定社保是先可早的分)。這樣你單位的待轉基金就只剩1000元了。中國的補貼有好多種,在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特別是價格改革的不斷深入過程中,適當運用財政補貼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緩解因價格和利益關系變動帶來的矛盾,為價格改革的順利進行和社會穩定創造條件。
長期以來政府從國家的具體國情出發,實行了保持人民生活基本必需品特別是糧油、豬肉民用煤等價格基本穩定的政策,並對城市住房、水電、公共交通等實行低租金、低收費制度,因此而發生的政策性虧損由國家給予財政補貼。
或者,在提高與人民生活關系密切的商品價格後,對職工或城鎮居民給予適當的物價補貼。因此,中國的財政補貼具有絕大部分直接或間接用於人民生活的特點。
綜上所述社保繳費基數和養老金的關系有的人工資低於社保繳費最低基數,就要按高於本人工資的基數繳費;有的人工資高於社保繳費最高基數,就要按低於本人工資的基數繳費。
法律依據:財政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四條一般公共預算的超收收入,除用於沖減赤字外,應當用於設置或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第五條一般公共預算的結余資金應當用於設置或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一般公共預算按照權責發生制核算的資金,不作為結余。一般公共預算連續結轉兩年仍未用完的資金,應當作為結余資金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⑸ 每年退休金漲多少,怎麼計算
法律分析:企業退休養老金是對退休職工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障。企業退休養老金主要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
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5、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⑹ 浙江省企退人員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的調整
法律分析:過渡性調節金=基準調節金+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繳費年限×調節系數。
法律依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2018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 (二)根據浙人社發〔2011〕146號文件規定,過渡性調節金根據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長、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等因素確定,用公式表示為:
過渡性調節金=基準調節金+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繳費年限×調節系數。
2018年,全省基準調節金確定為480元,調節系數確定為3。
⑺ 社保中調節金是什麼
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及以上的職工,基本養老金按以下辦法計發,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
調節金=(新辦法-老辦法)×計算比例
(計算比例從2006年起至2010年每年分別為10%、30%、50%、70%、90%),2011年起不再計發調節金,直接按新辦法發給。
調節金為負數的原因是老辦法高於新辦法(繳費工資較低,繳費時間較短會出現這種情況)。
但如果老辦法高,2010年以前應按老辦法發給。關鍵看看待遇計算單最後一行確定的月養老金是多少。
如果還有疑慮,直接找社保機構待遇核算部門經辦人讓他給說個明白,他有義務解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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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退休金里的調節金怎麼計算的
只有「中人」才會有過渡性調節金,是這樣:120元+工齡=等於調節金,最多不得超過150元。
自從2006年開始取消調節金了,用五年時間過渡,過渡到2010年,到2011年調節金徹底沒有了。
以前公式:基礎養老金=當年社平工資20%。取消調節金後基礎養老金的公式發生大的變化,主要側重與工齡長的。公式:基礎養老金= (社平工資+崗位工資(指數化工資))÷2x總工齡x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