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民法典》沒規定女婿有贍養岳父母的義務,那隻有女兒的怎麼辦
有些事情雖然沒有法律束縛,但可以用道德實現解決,這就取決於每個人的思想認知了。其實就是法律上很難保證全職家庭主婦的利益,如果沒收入的也很難拿錢養父母,因為現金沒有,總不能把資產賣了吧,今天賣台電視,明天賣台冰箱?最後還是要看個人良心。
現在的民法典就是告訴我們以後別再養孩子了,兒媳沒義務贍養公婆,女婿沒有贍養岳母岳父的義務,那還養孩子幹嘛?自己過好自己就行了。
贍養不贍養這個問題應該是真對兒女們來說的,知於兒媳,女婿,從法律上講,人家確實沒贍養的義務,但如果繼承老人的遺產了,就必須贍養老人的義務。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你聽過嗎,如果你是個好媳婦,服侍照顧公婆,你老公一樣會照顧岳父母,另外看雙方有沒有兄弟姐妹,應該往好的方面想,不要總是找法律的漏洞,人除了法律的約束更應該要自我約束,憑良心。人不要總是利用法律的漏洞來喪盡天良,在法律不完美的時候要憑良心道德做人底線或者民心所向的基礎上來處理判斷。這樣社會才和諧美滿。希望你擺正心態,不要總是利用法律的漏洞來為自己的邪惡辯護。
如果你倆在婚姻期間你贍養父母的費用是可以跟丈夫平攤的,如果你掛了,你們的婚姻也就不存在了,所以也就沒辦法平攤了,相對應的媳婦不用贍養公婆這是好多年前都規定過的,現在國家的做法只是把女人享有的權利分享給了男人一點,這就坐不住了嗎?
㈡ 哥哥,對父母不孝順,對待岳父岳母非常孝順
你的哥哥先要把岳父岳母那邊擺平,這樣他的小家庭才不會有風波。把老婆的父母給哄好了,以後有些事就好辦了。對自己的父母不孝順可能只是暫時的,以後會好的。
㈢ 女婿該如何孝敬岳父岳母
滿足他們的面子需求。時代因素造成岳父母這一代人通常都是有兄弟姐妹的,所以家庭聚會盡量出席,學會和七大姨八大姑和睦相處,也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