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不善待父母法律上怎麼解決
一、兒子不孝順父母怎麼辦② 兒女不孝順父母怎麼辦
法律分析: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對於兒女不盡贍養義務,老人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盡贍養義務的子女可能構成遺棄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
第十三條 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 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③ 兒子不孝順父母怎麼辦
近年來,贍養老人問題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盡管國家出台了多項相關政策,但由養老和贍養問題引發的情感悲劇仍不時見諸報端。針對子女不贍養父母的情況,以下是一些應對措施。
一、子女不盡贍養義務,父母可以採取的措施
1. 尋求社區工作人員的幫助。對於子女不贍養的問題,父母可以向社區工作人員尋求幫助,讓他們對子女進行批評教育,並協助進行監督。
2. 提起民事訴訟。如果子女不盡贍養義務,父母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贍養人有義務給付贍養費,如果拒絕履行,老年人有權要求其支付。
3. 追究刑事責任。對於那些有能力但不贍養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無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的人,如果情節惡劣,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不贍養父母的子女可能構成遺棄罪。
二、我國法律對子女贍養老人義務的規定
1. 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義務。根據《憲法》,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婚姻法》第二十一條也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2. 晚輩對長輩有贍養義務。根據《婚姻法》,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已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義務。這種贍養義務是有條件的,需要孫子女、外孫子女有負擔能力,並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經死亡。
3. 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應提供父母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同時在生活、精神和感情上尊敬、關心和照顧父母。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經常看望或問候老年人。
三、拒不贍養老人可能構成遺棄罪
不贍養老人,情節嚴重者,可能構成遺棄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遺棄行為的嚴重情節包括:
1. 因遺棄導致被害人重傷或死亡;
2. 被害人因被遺棄而生活無著,流離失所,被迫乞討;
3. 因遺棄使被害人走投無路,被迫自殺;
4. 行為人屢教不改,使被害人的生活陷入危難境地。
四、關於老人養老的其他問題
1. 父母無力撫養幼年子女時,是否有贍養義務?
《婚姻法》規定了父母子女間的互相扶養權利義務,但這並不意味著必須等價交換。子女不能以父母未履行撫養教育義務為由,拒絕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
2. 沒有經濟收入的已嫁女兒,能否免除贍養義務?
已嫁女兒即使沒有收入,也不能作為拒絕贍養老年父母的理由。她們的家務勞動與丈夫獲取生活資料的勞動具有同等價值,其丈夫的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處分權,可以從共同財產中支付贍養費。
3. 父母再婚子女是否能解除贍養義務?
子女應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再婚而終止。因此,父母的贍養權利受法律保護,無論父母是否再婚,子女的贍養義務都持續存在,不能以父母再婚為借口,不履行贍養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相關規定,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
④ 子女不孝敬父母怎麼解決
兒子不孝順父母怎麼辦如下:
1、尋求社區工作人員幫助。對於子女不贍養問題,可以尋求社區工作人員幫助,對子女進行批評教育,社區協助監督。
2、提起民事訴訟。對於兒女不盡贍養義務,老人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追究刑事責任。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李叢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哪豎櫻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盡贍養義務的子女可能構成遺棄罪。
4、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良纖配好的家庭環境也會這孩子有一定的影響,孩子接受好的教育自然而然的就會在對父母這方面比較的孝順,因為他懂得知識多,在一定程度上就會提升自身的文化素養。
5、改變自身的觀念,有的家長可能始終認為孩子就是自己的,應該如何管理,其實當孩子長大成人以後,更應該尊重他們。
6、作為父母我們自己要先找一下原因,為什麼會不孝順,是不是從小到大你過於溺愛,或者對她不夠好,或者過於嚴格打罵棍棒下的教育方式,這些讓孩子很討厭我們,所以就對我們產生了一些敵對情緒。
⑤ 法律層面上來說,媳婦有義務贍養老公的父母嗎
你好,作為兒媳對公婆,女婿對岳父母,沒有直接贍養的義務但有協助配偶贍養的義務。
法律上的確沒有強制要求兒媳必須贍養公婆,女婿必須贍養岳父母,因為需要承擔這個責任的是和父母有著直接撫養、贍養關系的子女(或繼子女)。
不過,現行法律雖沒有明文規定兒媳、女婿的贍養義務,然而卻有「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所以,無論是兒媳對公婆,還是女婿對岳父母,都有協助贍養之義務。
另外,如果喪偶的兒媳、女婿對公婆、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那麼可以取得繼承權。如果喪偶兒媳、喪偶女婿對被繼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經濟來源,或在勞務等方面給予了主要扶助的,應當認定其盡了主要贍養義務。具體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1)在經濟上為老人生活提供了幫助,老人主要依靠其提供的經濟維持生活;(2)為老人日常生活提供主要幫助,如為老人做飯、打掃衛生,生病時進行護理等;(3)對老人的幫助具有長期性。如果只有偶爾看望、有限的幫助等,不能視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不能由此取得第一順序繼承人資格。
【相關法條】《民法典》第1129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1131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⑥ 孝順父母的事例
田世國捐腎救母復
事例制如下:
2004年9月底,在深圳一家律師事務所工作的田世國得知母親劉玉環患尿毒症後,偷偷跑到上海中山醫院作了血樣檢查;配型成功後,瞞著母親,毅然將自己的一個腎臟移植給她。
是04年感動中國人物之一 .田世國之所以入選「感動中國」人物,該活動組委會認為,親人間通過捐腎延續病人生命,在中國
,但絕大部分是父親或母親捐腎給年幼的子女,或是兄弟、姐妹間捐獻身體器官。田世國捐腎時38歲,其母已經68歲,像他這樣晚輩捐腎給年邁的長輩,非常罕見,充分體現了中華民族孝敬長輩的優良傳統。他用自己的故事解讀了人與人之間美好的情感,帶給人們感
人至深的心靈沖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