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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回來的養子不孝順養母

發布時間:2024-04-23 07:11:10

⑴ 多數的養子或者養女會孝順養父養母嗎

多數的養子或者養女會不會孝順自己的養父母最重要,取決於要父母對孩子的教育吧。如果對孩子一直非常好的話,孩子肯定一定會孝順父母的。

⑵ 和養父養母沒感情 從小被養父母收養後被放在養父的媽媽家養,長大後與養父母沒多少感情

朋友你好!俗話說生娘不及養娘大,如果領養視同己出,應該和親生無區別;但很多人都說領養的不及親生的孝順,說是養不熟。原因我想,可能有,一個是父母本身對養子女就沒那麼親,自然養子女對父母不親;第二因為中國文化重視血緣關系,養子女知道自己是收養的,自然對養父母有疏離感;第三,可能養子女知道自己是收養後,父母一旦對待自己不好,很多時候心理會認為是領養不如親生,越往這想越肯定是這樣,結果造成疏離。
不管是親生的還是領養的,總是要看人的。如果一個善良的人。是喜歡孩子不能生育領養一個孩子,一心對等這個孩子,孩子長大也一樣會對等養父母如自己的親生父母一樣。因為這幾年十幾年的感覺不會假的。但是如果人心數不正。教育孩子方面有問題。那結果肯定是不一樣的。或者有什麼自私的想法,想要養大後有所回報。想著孩子是欠自己的。那就錯了。即使做了好事也不會得到回報的。

⑶ 如果撿到一個兒子,作為養子,爾養子不孝。養父母不給養子分財產違法嗎

如果撿到一個兒子,作為養子,但養子不孝。養父母不給養子分財產不違法。
自己的財產,按自己的意願處理,這是個人的權利和自由。也可以立下遺囑,養子不孝,財產捐贈。
收養,是指自然人領養他人的子女為自己的子女,依法創設擬制血親親子關系的身份法律行為。依收養身份法律行為創設的收養關系,就是擬制血親的親子關系,是基於收養行為的法律效力而發生的身份法律關系。這種擬制血親的親子關系,具有與自然血親同樣內容的權利義務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 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條 收養關系解除後,經養父母撫養的成年養子女,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養父母,應當給付生活費。因養子女成年後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撫養費。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撫養費;但是,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後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

⑷ 領養的小孩長大後會不會孝順自己

說實話,這個事兒誰都說不準。倚著親靠著近。這是一句古話。但是人心是會變的。對於長大之後會不會養老這個問題誰都不好說。可是有一點兒,我在這里希望跟你探討一下。就是你領養小孩的目的是什麼?如果說是單純的為了長大之後給你養老的話。我的建議是不要也罷,社會發展到今天。養老已經成了一個很大的問題。別說是領養的就是親生的,你能保證他長大之後會給你養老嗎?也不可能。養老這個問題牽涉很多方面。他願不願意養是一方面,還有一個就是能不能養得起又是另外一個話題。就目前社會的發展來說,如果說單獨的靠子女養老,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兒。現在的生活壓力如此之巨大。也造成了養老成本的上升。如果說單純的靠子女來給自己養老,恐怕以後是一個非常難以實現的事,因為他們根本負擔不起那昂貴的醫療費用。我覺得以後社會養老只是一個陪伴的代名詞,它只可以陪伴你能做到陪伴就已經不錯了,要是指望他出錢給你揚了,我覺得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所以說你收養小孩最初的初衷不應該是等以後讓他給你養老。如果說單獨是為了這個問題,乾脆還是不要收養的好。 另外一個就是現在要撫養一個孩子,長大成本太高了。吃喝拉撒上學等等等等結婚買房買車。你想過沒有啊,這些成本如果說把這些錢存在銀行或者說干點別的以後作為養老用的話,綽綽有餘都用不了。所以說在你收養這個孩子之前,最好考慮好了。要不然就不收呀,要不然你收養了之後就不能有那麼多的指望。

⑸ 我是我父母收養的,我因為去見了我親生父母養父母不高興了怎麼辦

仔細看了你的回答,你確實是一頭喂不熟的白眼狼!

生而未養,斷指可還;生而養之,斷頭可還;未生而養,百世難還!

你去看你的親生父母,給他們錢,這沒什麼可說的!但你為什麼要瞞著你的養父母?你是怕他們不同意嗎?錯,你是害怕你此舉會讓他們心生芥蒂,繼而不給你房子,不給你彩禮,你這是赤裸裸的白眼狼的行為!

一個與自己沒有血緣關系的人,把你好吃好喝好用的養大,與自己的親生兒子一般對待,這種家庭的人,必然是大善之人!你若與他們好好商量,他們是不會阻止你去盡你斷指可還的恩情,可你偏偏要與他們隔著心,防著他們,偷偷摸摸的去做這些!任誰都會不理解,不開心的!

你以為你是善良偉大,你以為這是人之常情,你以為你只是同情他們,其實你是一個特別拎不清的人,假裝善良,不懂感恩!

不然你也不會說:他們不想給你房子、不給你彩禮,不關心你的婚禮!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我想,假如你的親生父母不似現在這般貧窮,你的養父母也不像現在這樣優越,你應該早就離開了你的養父母,去投奔你的親生父母了吧!畢竟在你心裡,血緣可能大於一切!

果然是血緣里帶出來的惡,一個能拋棄自己的親生骨肉,一個只知索取不知回報!

勸你反思,好好和養父母道個歉,千萬不要只是為了想得到你的房子彩禮,找回你的良心,讓自己強大起來,用實際行動去報答你應該報答的人吧!

幸好你養父母不傻,他們這個反應是正常的。

試想含辛茹苦養育你幾十年,又花費這么多金錢供你上大學,甚至連你的婚房都為你准備好了,他們替你安排計劃好了一輩子,這是很多親生父母都不一定做得到的,看得出來你養父母真的把你視如己出。

可是你呢,享受這種饋贈卻不知感恩,大學畢業還沒掙到幾個子兒就拿去孝敬那狠心拋棄你的親生父母了,你想過養父母有多心寒嗎?

人是生來有感情的高級動物,你與親生父母間有割捨不下的血脈親情,回去看望他們本無可厚非。但你不該從養父母為你鑄的金字塔頂上掰下金磚去接濟他們。

看你的描述,婚房、彩禮都還等養父母給,說明你現在還沒有經濟基礎,一事無成,你接濟親生父母的錢其實間接來自養父母對你的投資,他們能不心寒?

而且,你本可以大方說明,至少他們還體諒你是個善良的人,但你偷偷進行這一切,無形中就貶低了養父母的人品。

如今,你惦記的也不過是那一套房,那一份彩禮。你養父母防你是對的,你的心裂了縫,這么多年依然都沒能把你養熟,以後更別想了。

你若存心想修復這段親情,勸你靠自己,努力打出一片天地來,到時候才有能力回報養父母,也能挺直腰桿去接濟親生父母。

你養父母很有魄力,能夠及時止損!關系再也回不到從前,不如遵從自己的內心,認回親生父母吧,畢竟在你內心當中,感情的天平已經傾向親生父母,只不過,房子和彩禮是放在你養父母那頭的砝碼而已。

你親生父母既然生你就應該養你,窮也不可能生下你之後忽然變窮的吧,窮就別生啊,難道窮得連TT都買不起?我不相信,既然把你送走,就不要再藕斷絲連,就應該形同陌路。

你養父母對你這么好,供你讀書,上大學,甚至給你准備了婚房,仁義至盡了吧?你怎麼報答你養父母的呢?你是拿刀子捅他們的心, 你拿養父母的錢去扶貧,你養父母的錢難道是大風刮來的嗎? 哪一分錢不是汗水摔地上摔成八瓣賺來的。

即使你同情你親生父母,也應該找個合適的機會和養父母溝通吧,讓他們安心 ,你這偷偷摸摸的算什麼呢?你的親生父母稍微有點志氣的話,就不應該收這錢,而且應該拒絕你們之間來往,來往可以,必須徵求你養父母的意見,經過他們的允許。

反過來的話,你養父母很窮,沒錢支付你的彩禮,而你親生父母可以幫你支付彩禮,並為你們提供婚房,你還會這么留戀養父母嗎?你說孝順,拿什麼孝順呢?孝順應該拿彩禮和房子作為條件嗎? 關鍵時候,房子比人更孝順。

朋友的表姐孫娜(化名)是朋友的舅舅抱養的孩子,舅媽因多年沒能有自己的孩子,最終領養了孫娜,他們視孫娜為掌上明珠,孫娜也在快樂中度過了童年,後來跟鄰居家吵架,鄰居揭了老底,孫娜不敢相信,「這么疼愛自己的父母,怎麼可能不是親生的呢?」,孫娜開始自暴自棄,也結識了一些不良青年,儼然成了他們的大姐大,後來因為打架,孫娜受了很大創傷,只有母親陪著她,「最愛自己的父親竟然沒來,到底不是親生的。」後來她才知道,父親當時擔心孫娜,騎著摩托車由於速度太快,發生交通事故,被摔倒山坡下,為此還摘掉一個腎。

知道真實情況後,孫娜自責不已,要不是自己任性,父親就不會受傷,她開始加倍努力,想著上個好的學校,找份好的工作,多賺點錢,好好孝敬父母,幸運的孫娜被一所名牌大學錄取,她一邊上學,一邊身兼數職,拚命的工作以減輕父母身上的壓力,並幫父母還一下債務。

一切都在好轉的時候,老天和孫娜開了一個很大的玩笑,孫娜居然被查出患有白血病,為了不拖累父母,她想到了死,但後來被父母發現,母親抱著她痛苦:「孩子,就是砸鍋賣鐵,我們也要給你看病,你死了,我們活著還有什麼意思啊!」,孫娜幡然醒悟,是的,自己不能死,自己死了,父母怎麼辦,她開始頑強的接受化療,但根本還是需要骨髓移植,為了孩子,孫娜的父母向《等著我》欄目求助,在節目中,孫娜的父親跪著求孫娜的親生父母看到後,能夠救救自己的孩子。

孫娜淚流滿面,再主持人問她,如果找到親生父母,會相認嗎?孫娜說: 「我的父母只有他們,就是我的養父、養母,我一度想死,我是擔心父母才活著,我還沒有報答她們,我想報答她們!如果她們(指親生父母)能夠出現的話,我會謝謝她們,但不會相認」 。說著這里,孫娜已經哽咽著說不出話來,主持人以及台下觀眾更是哭成一片,結果是遺憾的,親生父母並沒有出現。

看到孫娜的表現,反觀自己,你內心又有何感受呢?不覺得羞愧嗎?

我詳細看了題主的問題,並且把展開細節看了二遍!首先我替你養父母對你說一句話:你真的是喂不熟的白眼狼!你可能也看到了,基本一千多回答問題的朋友們都這樣說過你。

雖然是你親生父母給了你生命,但是,你親生父母沒有撫養你,而是養父母本來有一個兒子,還含辛茹苦把你養大,中國有一句古話,養育之恩比生育之恩大,尤其是培養你上大學,也答應給你房子和彩禮錢,肯定的說,你養父母是善良的好人。

你養父母對你恩愛有加,拿你當己出來對待的,而你卻背著養父母去看你的親生父母,還拿養父母的錢給你親生父母,這個問題,任何一個人都接受不了的,你怎麼沒有提到,你養父母知道你背著他們去看親生父母,你養父母得傷心到什麼程度?

都說隔重肚皮隔重山,這個問題在你身上體現出來了,還指責養父母在背後罵你白眼狼,罵的正確!

人生歲月里,朋友們都常常說,人不可能一帆風順,都有人生難處,何況你這是養父母撫養你一天天長大,到培養你說大學畢業,一個大學生,處理這個問題,最起碼,要先和養父母說明情況,如果養父母同意情況下,你才可以去看親生父母,這是最起碼的尊重,你的書讀哪裡去了,連人生道理都不懂,自己也承認是偷偷去的還口口聲聲,看你親生父母可憐!

人生最不該犯的錯誤,你卻犯的一塌糊塗了,人生漫長歲月,撫養孩子費多少精力財力,如果你心裡真的有養父母,不可能做出這種傷害養父母心的事情,大家都知道暖一顆心要很多年,傷一顆心,只是一瞬間,碎片的心怎麼彌補?

這個問題,你如果坦坦承承和養父母賠禮道歉,但是,不要強詞奪理,因為你是百分之百的錯誤,至於說,你養父母能不能接受你的道歉,或者說你最擔心的就是能不能給你房子,或者彩禮錢,我判斷如果養父母,還是念著撫養你的心疼你的時候的話,能給你一些彩禮錢,房子應該是不能給你的。

為什麼這樣說,你現在心裡天平已經傾斜到,親生父母,你養父母自己有兒子,是你傷養父母的心在先,人生最怕的就是背叛。

所以,我建議,你養父母已經對你完成任務,如果養父母及時不給你房子和錢,但是,養父母養你小,你做人做事,憑良心道理,也要養你養父母老。

但是你現在明顯是,心疼親生父母和一奶同胞的三個哥哥,正常的人生,讓你自己搞的一團糟,事已至此,先好好向養父母道歉,大學已經畢業,努力拚搏,闖出來自己人生一片天,孝順養父母和你親生父母吧。這就是我的怎麼辦!

伯父收養了鄰居家的孩子,二十年之後孩子長大了,這時孩子的親生父母想回來把孩子接走。伯父為此感到非常地傷心,他覺得自己這輩子算是白忙活了。

伯父和伯母都是村裡人,他們在18歲的時候開始談戀愛,相處了九年之後,在他們27歲的那年才結婚。結婚兩年之後,伯母依然沒有懷上孩子。

於是他們兩人到醫院去檢查,經過醫生的檢查之後得知是伯母患有不孕不育症。當時伯父不甘心,他尋思著,人外有人,醫術精湛的大有人在。

所以他就帶著伯母四處尋醫,希望能解決伯母不會懷孕的問題。可是經過四年的時間,他們拜訪了大小城市三十餘座的醫院,終究沒能解決伯母不會懷孕的問題。

伯父雖然心有不甘,但是也無可奈何,因為他們是借錢去尋醫的,他們四年沒有參加工作,還不上借親戚的錢,所以親戚們已經不願意再把錢借給他們了。

為了還欠親戚們的錢,他們承包了鄰居家的土地,外加自家的三畝地,然後沒日沒夜地務農,希望能多掙點錢,早日把欠親戚們的錢還清。

通過他們三年的努力,他們終於還完了債務。這個時候伯母竟然跟我伯父提出要離婚,伯父感到疑惑,不知道她為什麼會提出離婚,於是就問她原因。

伯母回答:現在債務已經還清了,我沒有生育能力,所以我不想拖累你一輩子。希望你趁著自己還年輕,再找一個好姑娘成家,讓她為你生子,傳宗接代吧。

伯父尋思著,她跟自己在一起已經有十幾年了不能因為她不會生孩子而拋棄她,如果拋棄她,自己良心上過不去,同時這種無情無義的做法會遭到村裡人恥笑。

想到這些,所以伯父拒絕跟她離婚。他們依然在一起,但是因為沒有孩子,也沒有債務,所以他們已經不像以前一樣有動力地工作了。

不僅沒有利用承包的土地來種植,就連自己家的三畝地也只種了一畝。後來他的鄰居來找到他並且對他說:我有個辦法,能讓你有一個孩子。

於是伯父問他有什麼妙計,鄰居回答:我老婆現在已經懷孕5個月了,而我如今已經有三個孩子了,我想讓我老婆把孩子生下來之後交給你來養。

伯父覺得不妥,因為他領養鄰居的孩子之後全村人都會知道孩子不是他和伯母所生,同時全村人都會知道伯母有不孕不育症,所以伯父拒絕了他。

鄰居又對他說:你們生不了孩子的事只有我們幾戶人家知道,如果我老婆在海南生孩子,而你們夫妻到外地工作幾年再回來,誰又知道孩子不是你們所生呢。

伯父覺得他說得很有道理,於是就在鄰居夫婦離開村裡的第二個月,他們也跟著離開村子,到海南去尋找鄰居夫婦,等待鄰居的媳婦把孩子生下來。

他們領到孩子之後,去廣東深圳打工,一直到孩子四歲的時候才回村裡。回來之後為了能給孩子一個很好的生活環境,伯父和伯母像是著了魔一樣,瘋狂地工作。

他們又是租地種植又是在家養殖,掙到錢之後又不捨得買好吃好喝的東西,甚至連一件像樣的衣服都不捨得買。這一切只是為了攢錢給孩子將來結婚,創業用。

後來在孩子20歲的那年,孩子的親生父母來找我伯父並且給了我伯父五十萬元,說是讓我伯父留著養老,然後他要把孩子帶去海南。

但是他又擔心孩子不接受他,所以想通過我伯父先給孩子做思想工作。伯父雖然沒有拿他給予的錢,但是依然答應他,先給孩子做思想工作。

伯父把事情的經過都告訴孩子之後,孩子得知自己不是我伯父和伯母所生之後哭得非常傷心,之後又問我伯父要了他親生父母的地址。

拿到地址之後,他一個人去了海南找他的親生父母,去了一個月都沒有回來,伯父為孩子去見親生父母沒有經過他同意,同時因為他去了一個月都沒回來而傷心。

伯父擔心自己和伯母養老沒有保障,所以來找我並且對我說:大侄子,伯父和伯母老了之後就需要你來照顧了。當時我覺得他說的話很奇怪,因為他有孩子,為什麼需要我給他們養老。

我覺得伯父在跟我開玩笑,但是出於孝順的原因,我還是答應了他,等他和伯母老了之後,由我和妻子來照顧他們的晚年生活。

伯父見我答應他之後,他就哭得像個孩子似的,把收養鄰居家的孩子,如今鄰居要把孩子帶回去,並且孩子已經出去一個月都沒有回來,這些事情都告訴我。

為了不讓伯父傷心,所以我打電話給他的養子問他是什麼情況,是不是不願意給我伯父和伯母養老。在電話里,我話音剛落他就哭了。

他對我說:親生父母給予我生命,他們對我有恩,養父養母對我有養育之恩,我從小跟養父養母在一起對他們很有感情,所以我會回去照顧他們的。

得到他的承諾之後我就掛斷電話了,但是我沒有把打電話的事情告訴伯父,因為我不敢確定,他是否真的會回來照顧伯父和伯母的晚年生活。

一個月之後他真的回來,如今他依然跟伯父和伯母居住在一起,每到過年的時候才會去看望他的親生父母。

其實他去見親生父母,甚至是去跟親生父母居住,也都不是什麼大事,但是他不應該不跟養父養母打招呼,就去見親生父母。

因為他去見親生父母一個月不回來,家裡的養父養母也不知道他是否會回來,所以就會覺得,自己辛辛苦苦把一個孩子養大的努力都白費了。

其實我認為,想解決自己去見親生父母之後,養父和養母不高興的問題很簡單。首先我們要知道,孩子的養父和養母,當初為什麼選擇領養孩子,他們領養孩子的目的我總結出以下三個。

第一個目的,是因為他們自身沒有生育能力,所以為了給家裡延續香火,因此才選擇領養孩子。

第二個目的,是他們深謀遠慮,擔心自己的養老問題得不到保障,所以選擇領養一個孩子回來,將來依靠孩子養老。

第三個目的,是他們擔心沒有孩子會被身邊的朋友甚至親戚瞧不起,為了顧及顏面,所以選擇領養孩子。

得知他們領養孩子的目的之後,我們來分析,孩子去見親生父母之後,養父和養母為什麼會不高興。

首先,如果孩子回到親生父母的身邊,那麼他們就會擔心,將來孩子生出來的孩子不跟隨他們姓,那麼他們為家裡延續香火的夢就會破滅。

其次,如果孩子去見親生父母之後就不回來了,那麼他們身邊就沒有孩子了,他們的養老問題得不到保障,所以他們會覺得自己辛苦把孩子養大,是白費力氣的。

最後,當孩子和親生父母相認之後,身邊的人可能都會知道,他們之前所養的那個孩子其實是領養的,因此他們可能會很沒有面子。

所以,當孩子去見親生父母,但是養父和養母不高興,我建議採取以下三個步驟來解決養父和養母不高興。

第一個步驟:在去見親生父母之前,應該尊重養父養母,跟他們打招呼過後,再去見親生父母。

第二個步驟:如果因為自己去見親生父母而導致養父養母不高興,那就向他們表態,告訴他們自己絕非忘恩負義之人。

第三個步驟:在他們身邊,照顧,孝順他們,用實際行動來證明,自己不是一個忘恩負義的人。

最後我想說: 親生父母對自己有給予生命之恩,養父和養母對自己有養育之恩。兩邊都是恩重如山,都需要報答。

但是養父和養母把孩子撫養長大,他們之間的感情比較深。所以一般情況下,孩子都會選擇跟著養父養母。

你善意的行為沒有錯,但隱瞞真相導致養父母改變看法,對你不滿,甚至對你的婚事不管不顧,你有錯在先,應該賠禮道歉,加倍努力爭取消除隔核,爭取圓滿得到養父母信任與原諒。

親生父母迫於生活壓力,忍痛割愛,被迫將你送養。長大後出於親情善意,不但沒有責怪父母的無情,反而偷偷看望他們,重拾應有的親情,無奈的命運安排,對於你來說的確有失公平,長輩們的過錯不該由你全部買單。

對於養父母而言應該深感高興,培養了一位名副其實的大學生孝子,明知親生父母家境不好,冒著不小的風險偷偷去看望,不圖其它只為親情,已許是忘不了媽媽十月懷胎的艱辛,原諒了父母不得也的無奈,喚醒了無法割捨的親情與思念。

孝順的孩子更不會忘記養育之恩。

題主,你也別著急。你養父母對你生氣、不高興,說明他們還是挺在乎你的。你應該通過自己今後的行動和表現,來取得養父母對你的理解和諒解。

說實話,這事從源頭上來說,你的親生父母還是做得非常不對的,管生不管養,生下來就把你送人了,對你也是極其不負責任的。

尤其是,這件事,造成了你和自己的親生父母骨肉分離,給你的人生也帶來了巨大的傷害。而且,這種傷害,是無論怎麼做都無法彌補,給你的一生留下了很大的遺憾。

而且,就你跟家人失散這事來說,你的親生父母是放棄、遺棄甚至是丟棄,而不是因為無法預料或承受的客觀原因而導致的失散。

所以,要說錯,的確是你的親生父母有錯在先。並不是說你去見他們,就犯了什麼不可原諒的大錯誤。總體而言,你的行為還是可以理解、是有情可原的。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你的行為是完全對的,是不存在任何問題的。

相反,相對於你的養父母來說,你是犯了不該犯的錯誤的。你的錯,就在於你去見自己的親生父母之前,沒有跟養父母一起商量,更沒有徵得養父母的同意。

你居然瞞著自己的養父母,偷偷地去見親生父母,給了他們錢,還連著去了好幾次。養父母發現了,能對你沒有意見嗎?能不對你生氣嗎?你換位思考一下,不生氣、沒意見,你自己又能做到嗎?

當然,養父母現在並沒有趕你出家門,逼著你回到你親生父母家去。說明他們還是心疼你、在意你的,並沒覺得你不可原諒。

所以,你自己到底該怎麼辦,你應該心裡有數了吧?好好尊重、孝敬養大自己的養父母,對你來說,他們真的是很偉大的。

因為,在他們自己有親生兒子的情況下,面對你親生父母的拋棄,他們還是毫不猶豫地接納了你,而且還把你當成親生的一樣養大了你。你理當學會做人,更要學會感恩。

只是,都這時候了,你還沒想清楚自己到底該怎麼辦,想到的居然還是自己結婚的彩禮、婚房的事,充分說明你的思想是真的存在問題的。你再不好好反省,再不好好改變,那最後真的可能神仙也救不了你。

你做的沒有錯,要飯的到了門前也給一碗飯吃,更何況是親生父母,根據你所說,你父母不是不養兒,而是讓兒逃生去!所以說,你做的是對的。你的養父母也沒錯,他們與你有恩,現在對你有所改變是很正常的,因為你現在的家與你親生父母的家是二個家庭,人人與到這事都是一樣的。你現在應該學會自立,少讓養父母生氣,也鄉以把你的心思說給養父母求得諒解,並求助養父母家的親友的幫助勸勸養父母,更重要的是你要學會自立與擔當,求得女友的諒解與認同。

親生父母迫於窮困,將你送給了養父母。你也理解了親生父母當初的無奈之舉。要不是苦於生計,誰會捨得將親生骨肉拱手相送?!

養父母雖然有自己的親生孩子,但仍視你如同己出,將你培養成了一名大學生,得到了良好的教育。

生育之恩大於人,養育之恩大於天。知恩圖報,是為人之道!

你去看親生父母沒有錯。但你錯在不該瞞著養父母去看親生父母,讓養父母覺得你背叛了他們,辜負了多年來對你的養育之恩!

現在不要和養父母提房子和彩禮的事。拿出實際行動來證明你是愛他們的,不是忘恩負義之人,好好的與他們交流溝通,相信養父母在你真情的感化下,會冰釋前嫌,重歸於好。

安撫好女朋友的情緒,請她給你時間處理家庭問題。以防城門失火,殃及池魚。

面對種種壓力,你好辛苦!泰山壓頂不彎腰,做一個真正的男子漢,為自己加油!!

說的這么理直氣壯?

我不就是看看親生父母,順便施捨了點錢嘛………現在不給我房子也不給我錢了!

我怎麼結婚怎麼給女朋友解釋……

我好苦好難啊

是這個意思唄!

我給你講一個我小時候村裡面的一個事件!

一對夫妻生了三個男孩二個女孩,後來又生了一個小男孩,奈家徒四壁缸中無米。經協商孩子賣給鄰村一對富裕家庭。

養母把孩子視為己出,對他比親生孩子還要親,就怕孩子大了有陰影。

時光如水慢慢流孩子大了,聽到的自然越來越多。親生父母早就帶著孩子去外省打工了,17歲後村裡人傳的越來越多,孩子那點小心情也慢慢藏不住了,嚷著要去找親生父母。

養父母怎麼勸都無濟於事,養母氣到住院。

家裡鬧得雞犬不寧,最後村裡老人出面調節養父含淚說:養你17年,如果你真的要去找那就去,出了這個門以後咱們就沒有任何關系。

孩子欣然坐車走了

最後是親生父母不認他,回到養父母這里也不認了。在養父家門口跪了3天,養父門都沒開。

再聽到的時候

已經是半年後了

被人活活打死的……

看清楚最後三個字

打死了

……………………分割線……………………

回歸正題

想挽回關系只有三點

1.不要在想著要房子

2.現在開始不要再找他們要任何一分錢

3.搬出去住。

完成這三點後再給你兩條建議

1.用自己的錢去給養父母買套房或者買輛車

2.每個月給養父母2000-3000塊錢

當然這些你肯定是做不到

因為你的目的不是緩和關系,而是為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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