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妻子不孝順老人,我應該怎麼離婚
首先,該案例的當事人應該理智的面對自己的婚姻,不要草率的離婚,應該靠自己的智慧去引導妻子,並化解妻子與父母的關系。
其次,如果當事人執意想起訴離婚,那麼其應該向法院遞交起訴狀。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 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② 媳婦不孝順該不該離婚
其實要具體復問題具體分析,如果制他不孝順的情況下,是你跟他產生了矛盾,那麼其實應該先解決掉你們的矛盾之後再去討論他的問題,如果他跟你之間一直也不好,而且本身不孝順,那麼可能是他的人品的問題。
但是既然已經結婚了,還是考慮一下你們的具體情況,如果不到非離婚的地步,還是盡量維持一下,畢竟對孩子對老人都不是一件好事情,但是這也是有一個前提的,根本那就是你的老婆究竟是一個怎樣的人。
如果讓老人實在受不了,甚至每天都受氣的話,相信這樣的媳婦誰也受不了。
無論如何都希望樓主能夠早日解決問題,天天開心,事事順利,全家安康!!!
③ 妻子不孝怎麼離婚
婚姻法
: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④ 老婆不孝順 還經常提離婚
那就靠不住了,你說這二點,意思很明顯,她不想跟你過了,遲早會走到這一步,你自己好好找原因,是什麼地方自己做的不好。還是她的問題。品德不好或者起外心了。祝你處理好。
⑤ 老婆脾氣不好,不孝順我父母,我該離婚嗎(已婚人士進!)
你人的想法很尖刻,難以接受,在說服不了的情況下,又無法滿足,那隻能讓女人選擇何去何從。隨它去吧。你就說我無能為力了。你可以隨便怎麼樣。家裡那不出那麼多錢。
⑥ 我老婆對老人不孝順我可以提出離婚嗎
你好!離婚一般是以夫妻感情破裂為判定離婚的依據的,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離婚制度。而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是判決離婚的法定理由。
1.可認定為感情確已破裂的五種具體情形。
婚姻法(修正案)在離婚法定理由的表述上作了重大的改革,確立了抽象概括與具體列舉相結合的例示主義模式。其中,列舉規定是概括規定的說明,而概括規定是對列舉性規定的補充。增強了我國離婚法律規范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是對我國離婚立法一次重要突破和進步。
《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所列舉了五種具體的情形是:
1)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家庭暴力、虐待、遺棄行為中,受傷害方在婚姻家庭關系中往往是弱勢一方——妻子、未成年子女、老人,如果發生在夫妻之間雙方更是有長期積怨,很難和好。一方要求離婚的,如不及時處理可能對受害一方極其危險。在判決離婚前,要做好堅決不離一方的工作,以防不測。
2)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所謂「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4日公布的《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界定為: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住。
在處理此類案件時要正確處理好法律與道德的關系。一方面不以不準離婚懲罰有過錯一方,同時應通過調解、判決等審判活動,加強道德教育,對錯誤思想和行為予以道德上的譴責。對第三者可建議有關組織對第三者予以適當的行政處分。
對確實已經死亡的婚姻,在做好無過錯一方思想工作得基礎上判決離婚。從長遠來看,這對解放當事人自身,促進社會安定團結,預防矛盾的升級、犯罪都是有利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對這一類案件,首先應教育幫助有此惡習的一方樹立正確的人生觀,改正自己的行為,多關心家庭、承擔家務、照料子女。其次要動員另一方給予關心和幫助,促使雙方和好。對少數夫妻積怨太深,被告惡習屢教不改,雙方關系極為惡劣,確實不堪共同生活的,應准予離婚。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長期分居,雙方沒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使得夫妻關系實際上名存實亡,因此夫妻分居2年標志著夫妻關系破裂。所謂分居,是指夫妻人為中斷相互之間的共同經濟生活、性生活和互相扶助、精神撫慰。
5)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宣告公民失蹤,是指公民離開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經利害關系人申請,人民法院經法定程序尋找仍無音訊的,宣告該公民為失蹤人。
夫妻一方失蹤,客觀上已經不履行自己對家庭、對子女、對配偶的責任,維持這種婚姻關系對另一方已無實質意義。因此法院判決解除失蹤人的婚姻關系,對及時有效保護婚姻關系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保護有其他利害關系當事人的合法利益,穩定家庭秩序與社會秩序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2.認定感情確已破裂的其他方法。
確認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一個十分復雜的問題,除了上述5種具體情形外,為適應我國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修改後的婚姻法規定了彈性條款,即《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釋的方式指出人民法院審理離
婚案件時,對符合「應准予離婚」情形的,不應當因當事人有過錯而判決不準離婚。
根據上述規定和要求,確認感情是否破裂,除了列舉的5種情形外,還應從下面幾方面入手,全面分析、判斷:
1)全面分析方法。認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用全面分析法與具體理由相結合之方法。全面分析法即在調查研究之基礎上對夫妻感情進行全面綜合之分析,從婚姻關系的4個層面來進行分析評判。(1)看婚姻基礎。婚姻基礎是雙方建立婚姻關系時的感情狀況和相互了解的程度。它是締結婚姻關系的起點,對婚後感情的建立、矛盾的化解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看婚姻基礎就是要了解雙方認識的方式、結婚動機及目的。一般而言,婚姻基礎好,婚後感情容易融洽,即使產生了矛盾,消除矛盾維持婚姻的可能性也大。反之,婚姻基礎差,婚後難以建立起真正的感情,出現矛盾,就難以調和。(2)看婚後感情。在分析婚後感情時,應聯系婚姻基礎,分析夫妻婚後感情發展變化,判斷雙方的感情發展方向。(3)看離婚原因。離婚原因是原告提出離婚的主要依據,也是原、被告在訴訟過程中爭執的集點和核心。雙方為爭取勝訴,常掩飾其離婚的真實動機、擴大事實甚至捏造事實。在分析離婚原因時必須注意查清離婚的真正原因,分清是非、明確責任,正確判斷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4)看夫妻關系的現狀及有無和好可能性。在上述三看基礎上,進一步透視夫妻關系現狀及把握各種有利於夫妻和好的因素,對今後雙方關系的發展前途作出預測。
上述四個方面相互聯系,是完整的認識結構與整體。因此在認定夫妻感情的問題上,不僅要看到夫妻感情的過去和現在,並且要對夫妻關系前途有所預測。
如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有和好希望,應加強調解和好之工作,即使調解無效,也不準離婚;如夫妻關系確已完全破裂,和好無望,無法調解和好又不能達成離婚協議,應做好不離一方的工作,准予離婚,同時應對子女的有關問題作出妥善安置。
2)參考最高法院1989年有關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於1989年11月21日頒布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中所列舉的14種可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凡與《婚姻法》(修正案)沒有沖突的,依然有參考價值。即:「①一方患有禁止結婚的疾病,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②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③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④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⑤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⑥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⑦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⑧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⑨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⑩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⑾一方依法被判處長期徒刑,或者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⑿一方下落不明滿2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⒀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⒁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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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老婆不孝,可以離婚嗎
孝幾種程度復:第種該做事做制位些做些沒做;第二種根本理陌;第三種虐待 前兩種離婚自父母自孝順/勉強幸福顧做點事;第三種我碰肯定離婚再晚輩要尊敬父母變講理候晚輩盡量少參與各種想適管衣食住行媳婦說公婆、婿說岳父岳母都放聰明點自父母自想辦孝敬適說服偶爾配合差 結婚論男都應該善待父母其讓自公/婆快樂快樂自快樂何樂情況自判斷羅
⑧ 媳婦不孝順父母我想離婚該怎樣提出來
沒有登記結婚,不屬於法定的婚姻關系,不存在離婚一說。可以雙方溝通就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及子女撫養問題進行協議即可。
⑨ 因為我老婆不孝敬父母,我想離婚,可是還有個2周歲的兒子
其實你的心情都可以跟你的妻子說啊,把你的煩惱,你的憂慮,你的不解,你的無奈,都挑一個心平氣和的時間促膝談心,將心比心,你的妻子如果還想和你繼續圓滿地生活下去的話,她應該可以理解的。如果你妻子實在是無法理解甚至無理取鬧,那麼就沒有必要繼續深究下去了。
寬容和諒解是必須的,你要和她用足夠多的時間去證明自己的婚姻,哪怕是個錯誤,這樣才不會後悔。
記住,一定要開誠布公地全部說出來,正面的,負面的,感人肺腑的,對她的不滿和期望。
希望你們一家人能幸福和美。
⑩ 老婆不孝順父母我想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關於通常離婚問題的規定,供你參考借鑒:
1、關於離婚的條件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
2、關於孩子的撫養及撫養費
對於孩子撫養問題,要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後判決,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並徵求小孩本人的意見。不撫養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歲以前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標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間。如果在今後的撫養期內,一方不適合撫養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訴,要求變更小孩撫養權。
3、關於共同財產的分割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一般情況,結婚後婚前彩禮作為共同財產處理,不能要求退還,如果沒有結婚,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
4、關於離婚的程序、所需證件及費用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訴訟離婚的訴訟費用如果不涉及到財產分割一般是50元,有財產分割的話,按照財產比例交費,具體可參照《訴訟收費辦法》。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的共枕眠
婚姻是大事、結離需謹慎,不要輕言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