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妻子不孝順公婆可以提起離婚起訴嗎
起訴離婚是每個人的權利,如果認為夫妻感情破裂,無法繼續生活下去,雙方可以協議離婚,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對於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有爭議,則你完全有權利起訴離婚。通常情況下,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雙方協商一致離婚的,應該簽訂離婚協議,並且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或者意見。訴訟離婚,想要離婚的一方可以到對方所在地的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俗話說:「百善孝為先」。孝敬老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更是子女應盡的義務。妻子不孝順公婆並不屬於應當判決離婚的法定理由。所以如果第一次起訴離婚,妻子不同意,法院很有可能不判離,需要您六個月之後再次提起訴訟,才有可能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B. 妻子不孝順公婆可以提起離婚起訴嗎
妻子如果不孝順公婆,丈夫可以訴訟離婚,但只能以感情破裂為由起訴,妻子不孝順公婆並非法定判決離婚的理由。
首先,雙方可以通過協議的方式離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可知,若雙方達成一致的意見,可以自行前往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的離婚冷靜期制度:「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經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其次,若雙方無法協商一致,男方可以將女方訴至法院,請求人民法院判決雙方離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妻子不孝順公婆只能作為雙方感情破裂的理由,而並非離婚的法定事由。以下為理論支撐:《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若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綜上所述,若妻子不孝順公婆,導致男女雙方的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則男方隨時可以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准予雙方離婚。
C. 女朋友說以後我們各自贍養父母,她不會給我爸媽盡孝,這樣的女生能娶嗎
這在中國看似是不可娶的,可是在國外的女人都能自己擁有一份工作然後贍養自己的父母,這樣看來也並非不可取。只是在中國的傳統文化里這是違背道德理論的,而中國又是一個文化大國,再一看來就不是不可娶的問題了,簡直是道德層次有待提高。
第一,孩子盡孝道、贍養父母是全球人類公認的,可是結婚後就同時擁有了兩個父母,這在大多數人看來並不是一件好事。工薪階層每個月給父母打了錢自己本就不剩下多少了,更何況結婚後還要贍養岳父岳母,這是很大一部分男人的壓力所在,其次女方也是有同樣的壓力的,不僅僅是需要打錢的更是一個盡孝道的問題,對於中國很多家庭的婆媳關系都是很僵硬的,而大多數女人更是疲於應付。我記得以前網上做過一個調查,相對於婆媳關系大多數女人往往更偏向於應付交際關系也更善於處理與老闆下屬之間的關系。
第二,贍養自己的父母、盡孝道對於兩個人來說都是應盡的義務,但是應不應該對對方的父母盡孝道是兩個人可以商量的,並不是說女朋友說不會贍養、對自己的父母盡孝道就能夠斷定你這個女朋友到底食該交還是不該交的!所以我認為男人交女朋友是自己的事情而不應該拿父母來說事。這個就像你30了還未結婚這個時候父母就來給你安排一些相親,這可能都是你特別不情願的,所以同樣的你在選擇女朋友的時候,這個時候你女朋友說了一句「我不會贍養你的父母」,然後你就會選擇跟她分手嗎?
總言之,這樣的女朋友並非是不可取的,只是需要你有愛!
D. 不孝順公婆的該離婚嗎
分情況對待吧。抄如果公婆對兒媳婦兒不好,整天挑三揀四還當丫頭使喚呢?這種幹嘛要孝順?法律也沒規定。公婆跟兒媳婦兒相處就應該是,你拿我當女兒,我拿你當父母。老公在中間協調雙方關系。別總想著什麼都是兒媳婦的錯。當然,如果公婆像對待女兒一樣對待兒媳婦兒,兒媳婦兒還整天欺負老人,那肯定要離婚。想事情要懂得換個角度,站在別人的立場考慮考慮,不能總當旁觀者。想想別人為什麼會這樣,然後再下定論。
E. 對長輩不敬的媳婦還能要嗎
這個問題不能說就一定是兒媳婦的錯,想要得到別人的尊敬就必須先尊敬人,不要以為自己是長輩或者是老人就什麼都是自己對,為什麼不站在兒媳婦的角度看待問題呢,在說都說是兒媳婦的,她不是你的女兒,兒媳婦可以管教但是和管教女兒的方法肯定不能是一樣我們附近發生過這樣一件事情____有一對夫婦過年時同時把雙方父母請來一起吃團圓飯。飯後父母各自回家,老婆給了公公婆婆50元錢,給了自己父母500元錢。老公看在眼裡,記在心裡,也沒說什麼!後來老婆懷孕了,生了一對龍鳳胎。大家高興之際,丈夫怒氣沖沖的抱起新生的兒子就往外走,岳父母攔住女婿問"要干什麼?"女婿回答:"我只要500元,我必須把這50元扔掉!"
丈夫不是真的要去扔掉男孩,而是妻子輕視丈夫父母在丈夫心中埋下了矛盾的隱患,他是在藉此機會渲泄對妻子行為的不滿!其實,這只是當前社會現象的一個縮影!現在的媳婦還沒過門就卯著勁討厭公公婆婆!一個個年輕的女子,一個個貌美如花的女人,在自己父母跟前溫婉體帖,百般孝順;在丈夫面前嬌柔造作,嫵媚動人;對待公婆卻是橫眉冷對,怒目圓睜。
我相信沒有哪個人的老婆一開始是不尊重自己的公婆的,每一個初為人媳的女孩都曾幻想過要跟自己的婆婆像母女一樣相處,但是事實往往會狠狠地打她們一個耳光,我想說真正蠻橫不講理的媳婦有幾個,而那些雞蛋里挑骨頭的婆婆又有多少,為什麼她不尊重你的父母,你有沒有想過,是不是你的父母先不尊重她,處處為難她,婆媳問題男人的立場很重要,當你站在你父母那邊的時候,你的父母會對這個所謂的外人變本加厲,當你站在你老婆這邊的時候,你老婆有沒有讓你做過為難的事,其實很多女孩並不是要爭這口氣,只是要你的態度,所以男人的態度很重要。
F. 對公公婆婆不容的老婆,能要嗎
首先,表明立場是不能要。
其次,原因大概有那麼幾個情景:
網路圖片
1.媽媽說的話你聽不內聽,聽了你媳婦會容和你吵架。
2.媳婦兒要你做的事你做不做,做了媽媽又比較傷心。
3.你放在中間一邊是媽媽,一邊是媳婦兒,請問你如何處理?你夾在中間兩頭受氣。
難道今後一輩的日子都是這個樣子嗎?你肯定不願意啊,所以,考慮情況,做出明智的選擇。
G. 妻子不孝順公婆,可以提起離婚起訴嗎
婆媳關系一直都是自古以來的大難題,不管是我國還是國外,這一群體的矛盾似乎是根深蒂固的,而且目前也沒有找到什麼可行的解決辦法。有關妻子不孝順公婆,可以提起離婚起訴嗎?我以為當然可以了,離婚是你個人的自由,大致有以下的原因。
你的老婆不孝順你的父母,這是她個人作風問題,這和你們的夫妻感情沒有關系。這種矛盾是可以調和的,沒有必要離婚。一個男人能屈能伸,婚後要做好母親和妻子之間的調和劑,爭取讓家庭關系更加和諧。你可以和妻子多溝通一下,弄清楚不孝順的原因。如果你認為妻子已經不可救葯了,而且她的這種行為已經影響到你倆的婚姻,那你就去離婚,也沒有誰來指責你,按照程序去辦理就行了,前提是要徵得妻子的同意。一個善良的女人是會維護家庭的和諧的,一個好妻子對家族非常重要。
1、你的老婆不孝順你的父母,這是她個人作風問題,這和你們的夫妻感情沒有關系。
這種矛盾是可以調和的,沒有必要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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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不孝順公婆的女人能要嗎
女人對公婆沒孝順的說法,只有公婆對女人好,女人對公婆好的恩情。所以說女人孝順公婆就是道德綁架。
I. 不孝順父母的男人 女人 這樣的對象是不是不能要
孝順父母是人性中最基本的素質,如果一個人連父母都不知道孝順,他會對別的人真正的用心?這樣的人連最基本的素質都沒有,堅決不能要。
J. 一個不孝敬父母的媳婦,應該離婚嗎
你老婆有沒有父母?如果有、這事好辦,沒聽說過「以毒攻毒」的道理;去攻克她的底限、唯有這樣,她才會明白、什麼是「痛苦」,你如怕老婆、那你恐怕「是」忠孝難兩全了,
不孝敬父母、違背了人倫,也為你們的暮年、埋下了惡果;不是危言聳聽、你們的一言一行,你的兒女、都會過目不忘,銘記於心。
和愛人好好談談、是什麼原因理由「這樣做」,先理後兵;如她「是」無理取鬧、找她父母理論,我相信、它們定會給你一個滿意的說法。
況且世界上沒有任何事情是絕對的,東邊不亮,西邊亮,少你個不孝的兒媳婦,二個老人同樣生存,但是作為做兒子的也應該拿點本事出來,管管自己的老婆,不能有氣(妻)管炎(嚴),男子漢大丈夫,能屈能伸,老婆對公婆不孝敬,做兒子的應該站出來承擔孝敬父母的責任,這樣二個老人還有自己的親生兒子孝敬,到時二個老人有什麼需求,有自己的親身兒子支撐,二個老人同樣活出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