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榮譽權是公民基本權利嗎孝敬父母是公民的基本義務嗎
榮譽權不是基本權利,而且榮譽權也不是規范的說法,人格尊嚴權是公民基本權利,其中含名譽權而非榮譽權;贍養父母是公民的義務,而孝敬父母是道德要求,二者也不可混為一談。
② 孝順父母撫養子女的責任來源於什麼同時又是公民的什麼
俗話說得好「百善以孝為先」以及「尊老愛幼」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孝敬父母、贍養老人,以及撫養教育子女是我們每一位成年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不得附加任何條件,也不得放棄贍養老人和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根據我國《憲法》第四十九條第三款、《民法總則》第二十六條、《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七條,以及《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這也是我們每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自然人)應當遵循的法律責任和法定義務。
關於贍養家庭老人、撫養子女有關的法律規定內容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國家根本大法)第四十九條第三款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國家根本大法)第四十九條第四款 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法律)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七條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法律)第十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法律)第十二條第一款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撫養教育未成年人。
③ 有關孝敬父母的法律
孝敬父母是民族傳統,不是刑法規定。
老年人權益保護法
第十三條
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
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第十六條 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居住或者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系或者租賃關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第十七條 贍養人有義務耕種或者委託他人耕種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託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條
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 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④ 孝敬父母是個人義務,還是情分
既是情分,也是責任,父
母含辛茹苦把你養大,他
們現在老了,羔羊跪乳,
烏鴉反哺,做兒女的孝敬
父母是一份義務,是義不
容辭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