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媳婦有贍養公婆義務嗎
媳婦有贍養公婆的義務嗎?媳婦對自己的公婆沒有法定的贍養義務。但是有協助自己配偶贍養男方父母的義務。而且根據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媳婦孝敬贍養公婆也是天經地義的吧。大多數人也是一種這么做並一種流傳下來了的。贍養老人也是提現一個人基本素質的表現。公婆雖然沒有養媳婦小。但他們養了她老公的小。現在他們老了。自然也需要他們倆能養他們老。
⑵ 媳婦有贍養公婆的義務嗎
兒媳是不需要贍養公婆的,法律中規定的贍養義務是法律意義上的成年子女對父母的贍養,媳婦與公婆不存在法律上的親子關系,因此媳婦可以不承擔對公婆的贍養義務。
【法律分析】
所謂贍養,主要是指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費用的行為,即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給予物質上的合理要求。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當尊敬、關心和照顧。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盡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之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之間,養子女與養父母之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撫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為保障受贍養人的合法權益,相關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情節惡劣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⑶ 媳婦有贍養公婆的義務嗎
媳婦沒有義務贍養公婆。⑷ 媳婦有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
法律上沒有規定兒媳婦具有贍養公婆的義務。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盡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法律上沒有規定兒媳婦具有贍養公婆的義務,但是協助配偶履行贍養義務卻是她們的義務。親情之間血濃於水,公婆對於兒媳婦並沒有養育之恩,所以兒媳婦能盡的孝心還是和親生父母有差別的。婆媳是處於不同原生家庭的兩代人,相處起來難免有代溝摩擦,但是對於明事理的人而言都明白,矛盾是生活常態,但養老問題則有情分與本分。兒媳婦孝敬公婆,是出於對婚姻的愛和長輩的尊敬,這本身也是美德,只要符合「協助」贍養人贍養老人的要求,其他人不應做道德綁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標准
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萬元(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應當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年2.4萬元的扣除額度,每一納稅人分攤的扣除額最高不得超過每年12000元。納稅人贍養60歲(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贍養人的贍養支出,可按每年12000元-24000元。
⑸ 媳婦有贍養公婆的義務嗎
法律上兒媳婦一般是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的,但是在法定義務人贍養父母時,需要進行協助義務。同時,喪偶兒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⑹ 結婚後媳婦有贍養公婆的義務嗎
結婚後媳婦當然有贍養公婆的義務,同樣的女婿也有贍養岳父母的義務。
⑺ 兒媳婦兒有孝敬公婆的義務嗎
法律分析:兒媳婦孝敬公婆不是法定義務,是傳統美德與社會的公序良俗的彰顯。兒媳與公婆的親緣關系是建立在婚姻關系基礎上的,如果沒有婚姻關系的基礎則不存在親緣關系,因此法律上沒有對這種關系賦予法定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一條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配偶只是「應當協助」,並非贍養人。此條中的「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是指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八條規定 :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根據上述規定,贍養人的范圍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孫子女及外孫子女,而不包括兒媳、女婿。
⑻ 媳婦有贍養公婆的義務嗎
兒媳法律上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民法典》並沒有兒媳婦要照顧、贍養公婆的規定,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不是兒媳婦的法定義務。但是在道德上,兒媳應當照顧公婆,兒媳婦自願的可以贍養公婆。⑼ 媳婦有贍養公婆的義務嗎
沒有
「兒媳沒有義務贍養公婆。雖然法律規定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但協助的義務不是贍養義務,且此規定只適用於夫婦關系存續期間。」
我國法律僅僅規定了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卻未規定兒媳對公婆的贍養義務。根據法無規定不強制的要求,所以兒媳對公婆沒有贍養義務。所以同樣是喊爸媽待遇可就完全不一樣。
俗話說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既然兒媳已經嫁入男方家,問公婆叫爸媽,為啥就沒有贍養她這個爸媽的義務呢?《婚姻法》第21條明確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所以說沒有無緣無故的愛,子女需要贍養父母是因為父母在子女小時候是由父母撫養長大的,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都是對等。而兒媳是由兒媳的爸媽撫養長大的,自然人家需要贍養人家的父母。
所以說兒媳對公婆的贍養不是一種法定義務,但是基於傳統道德、倫理以及家庭關系,兒媳都會對公婆進行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