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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孝敬公婆

發布時間:2022-09-02 16:58:44

A. 孝順父母該怎樣表現

B. 《以弗所書》6章逐節解釋是什麼

如下:


被聖靈充滿的兒女都願意順從父母的權柄。兒女的基本責任是在主里聽從他們的父母。無論兒女是基督徒,或父母是基督徒,都沒有分別。父母與兒女的關系,是為全人類而設立的,而不是單為信徒而已。主的命令是在主里聽從。

首先意思是兒女要聽從,態度就如他們聽從主一樣:他們的聽從象對主的一樣。第二,只要是與神的旨意相合,他們也當凡事聽從。父母若吩咐他們犯罪,就不應期望他們惟命是從。這種的情況他們就要禮貌地推辭,溫純地接受後果,不作報復。但在所有其它的情況下,他們都必須聽從。

《以弗所書》是保羅於公元62至64年之間在羅馬監獄中所寫的書信,由推基古送去,與《歌羅西書》《腓利門書》在同一時期,被稱為「書信中之皇後」。

該書以教會為主題,主要講述了基督的奧秘、基督的身體、作基督的豐滿以及成為神的豐滿。

C. 基都徒如何對待祖先

1、堅持信仰,反對偶像。
我們所信的神是獨一的真神,是忌邪的神,十誡第一戒就告訴我們,除他以外別無真神,不可製造、跪拜偶像!什麼是偶像?任何人或物在人心中取代了神的地位,就是偶像。我們必須要堅持原則,堅決反對。神是活人的神,不是死人的神。上帝是賜福的源頭,而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十字架的救贖已經成就了神人之間的和好,我們可以借著這位中保直接來到神的面前。一些基督徒對祭祖是不是拜假神和拜偶的認識模糊不清,而存在誤區:(1)祭祖是對先輩的尊敬,是傳承孝道文化,不是將祖先當著神。但是,中國民間信仰一貫認為亡魂有超然的能力,能保佑後人,所以民間紛紛供奉先人的牌位、雕像,目的是「佑啟後人」,可見祭祖是地地道道地將祖先當了神靈!(2)祭祖是緬懷前輩業績,弘揚前輩的美德,不是拜假神和偶像。果真這樣,為什麼非得採取民間宗教儀式,向祖宗的牌位或雕像燒香、燒紙、下拜?為什麼不採取座談會(或紀念會)的方式呢?當年,乃幔錯誤地認為只能在以色列土地上敬拜耶和華,做了從以色列地背土回國築壇侍奉耶和華的蠢事。今天,許多基督徒對祭祖的本質認識不清,而陷於拜假神和偶像的罪中。

2、孝敬父母,反對假孝
十誡中惟一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就是孝敬父母。基督教導我們要愛人如己,盡心盡神。不愛看見的弟兄,怎能愛不見的上帝
?更何況是生我養我教導我的父母。基督徒的孝是父母長輩在世時養其身、悅其心,而不是死後祭拜!

有一位母親對自己信基督的兒子非常滿意,他信主後對老人的態度有很大改變。但有一點讓老人家很難過,就是基督徒在父母去世後,不燒紙不上供。一日老人正在午休,兒子買回她愛吃的羊肉湯放於床前,等老人醒來,湯涼肉冷。老人好不埋怨兒子為何不叫醒自己。兒子說:「我以為你聞到味自然會起來。」老人大罵,說自己睡著了,怎會知道。還沒罵完,頓時恍然大悟,和兒子一起受洗歸主。是啊,人入睡尚且無知無覺,何況死去。獻上貢品,生前不孝等老人不在了再大辦特辦,基督教外的這種做法,本來就是非常虛偽,人人皆知的沒有意義。我們基督徒需要在生活中,從小事作起,真正的孝敬老人。先人既不能接受飲食更不能接受跪拜。因此子女對父母的盡孝,最重要的是內心的實意,而非外表的虛情假意。至於藉此展示家道豐厚,炫耀一番就更是大逆不道。因次我們不但要在口頭上提倡孝敬父母,更要在行動上真正孝敬老人,榮耀主名。

基督教教導孝親最注重實際。當法利賽人將奉養父母之需要拿到聖殿奉獻時,耶穌斥責他們作虛假為善(太15:4-5)。主耶穌指出孝親第一,其他崇拜不能代替。耶穌講浪子回頭金不換的比喻,是要刻劃父母的愛,要青年人記念親恩浩大,時刻圖報親恩。中國人講孝道,但習俗許多是虛假的。父母在世時不奉養,等到父母死了,就請尼姑和尚來超度,大擺吃齋筵席,廣宴親友,或做風水,希望父母的骸骨給他們福佑。再造神主牌,年節忌辰,給他們祭拜,以為這就是孝道。許多作兒女的,生前不給父母一隻雞,等到父母死了,卻宰了一頭牛;明知父母不能回來吃,只不過活人騙死鬼罷了。更糟的,父母屍骨未寒,為了爭取遺產,大打官司,兄弟殘殺,更是不孝之首。基督教是一個注重真理的宗教。既然人死了靈魂不能回來吃祭品,就不要作假事。這是基督教反對祭禮的大原因。行孝是要在父母有生之日,這是基督教所提倡的「生孝」;至於父母死了,要葬之以禮。要常常紀念父母在生的德行和訓誨,謹慎自己所作所?以光祖耀宗,不要辱沒父母之名,成全父母的心願。更重要的是,如父母尚未信主,要盡一切?兒女的愛心和本份,藉著禱告和好行?,帶領父母信主,以能享受永生的好福氣。信徒千萬不要陷入「樹欲靜而風不息,子欲養而親不在」之凄景直落得後悔不已。

有些人認為,如果不拜祖先,就是不孝順父母、不孝敬祖先。我們千萬不要把拜祖先看為孝敬之道。我們不拜祖先,但我們是「要孝敬父母」的。有些人,他們的父母在生的時候,他們打罵父母;但當他們的父母死了後,他們也向父母的遺像躹躬,難道這些人是孝順父母嗎?這是騙人的!基督徒不要因為不拜祖先而以為是不孝順;未信的人也不要把拜祖先與孝道混為一談,更不要因為這一點就不敢信耶穌,以致誤了你的永遠。

3、紀念先人,方法得當
基督徒也有對前輩祖先的紀念方式,並不是忘本忘記歷史。在西方教堂後面往往會有墓地,人去世後也有他們表達紀念的方式,我們也可以紀念代替祭祀。
(1)紀念活動,學習先人。通過紀念活動懷念先祖與前輩,學習其優秀品德和經驗教訓,更好地事奉主,服侍教會,服務社會。
(2)掃墓緬懷,珍惜感恩。踏青掃墓,提倡孝敬先人,紀念前輩,用獻花代替貢品,燒香和燒紙。讓社會知道基督教的信徒也是中國人,教會也是中國人自己的,決不是數典忘祖,不是洋教。我們可以登高山,看看神所創造的偉大,更覺自己的微小,對我們的身體是有好處的。我們也可以立墓碑:「雅各在她的墳上立了一統碑,就是拉結的墓碑,到今日還在。」(創35:20)。掃墓不一定擇日子,什麼時候掃墓都可以,並非只有清明。不應把水果放在墓前,不要以為死人是會吃水果的。放些鮮花也不是為給死者聞香味。千萬不要隨俗向死者叩頭,這是拜偶像。
(3)不要在家裡設放「靈位」。有人把「神主牌」存放在家中。「神主牌」,是指死去的父親變成了一位神,他有能力保佑他的兒孫。作為兒孫要每天用香燭供奉來報答祖先,把先人的遺像與酒菜或水果放在「靈位」上,又向遺像燒香。他們認為祖先的靈是在上面,所以叫「靈位」。其實祖先的靈魂早就到永遠享福或受苦的地方去了。這不是「靈位」,只是「牌位」。基督徒不要有「牌位」。我們可以把先人的遺像掛在牆上以留為紀念,但不當放在「牌位」上,更不當向遺像叩拜。

4、兩個誤區:
(1)「身拜心不拜」,表面上附和沒關系。但是我們應當清楚:一方面,外表的附和就是參與了拜假神的活動;另一方面,參予敬拜會使得信心軟弱的信徒,誤認為基督徒可以拜偶像,實屬絆倒別人。基督徒應當以但以理的三位朋友為榜樣,拒絕拜假神和偶像的祭祖活動!(但2:1—30、6:1—28)當然,如果實在有不可避免的原因,為表達我們對先輩的尊敬,基督徒可以以鞠躬代替下跪,以獻鮮花代替上香、燒紙。因為鞠躬、獻鮮花是一種禮節,不同於敬拜。
(2)不讓長輩(如父母親)傷心,滿足一下長輩的心願。基督徒能否參加祭祖呢?耶穌基督講:「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
10:37)如果是為了傳福音,以便更廣泛地接觸親友,能否去到祭祖的人群中呢?回答是肯定的,但必須特別注意與世人分別為聖(不下跪、不拿香、不燒紙、不吃祭品),應為主作美好的見證(彼前
2:9)。我要提醒弟兄姊妹,要洗去基督徒「大逆不道」、
「不孝敬父母」的罪名,不是靠向世俗讓步,而是靠用真情去關愛父母和其他長輩,盡上做晚輩的本份!
基督徒重視生之孝而不重視死之祭。死之祭容易流於儀式和裝假,而生之孝則很符合古代賢人的主張,正如歐陽修所說:「祭之豐不如養之薄。」所以基督徒對祖先應表以尊敬和記念,卻不該敬拜和祭祀。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他。「拜」既是向著最高的對象,當然我們就只能拜人類真正的源頭-獨一的神。宇宙中一切的倫常皆有其次序,我們向著各種人尚且維持正當的倫常關系(例如:對父母的愛、對朋友的愛等等),各有不同。更何況是對至高的神?記念祖先是對的,但方式有待商榷,祭拜絕不是正確的路。因為一方面,我們無法供拜所有的先祖,這豈非不孝?另一方面,我們的祖先尚且難逃一死,他們如何能保佑我們逃離那將要臨到我們的一切?歸結來說,惟有那無始無終的神才是我們獨一的父,惟有他配得我們一切的敬拜。

D. 愛父母生於愛上帝的人,不是我的信徒是什麼意思

這段經文不是說基督徒不能孝敬父母,而是要把信仰擺在第一位,有的父母不讓孩子信仰上帝,就放棄信仰,有的是因為只操勞父母的事情,遠離信仰,這些都是不可取的,這段話的意思就是愛你父母並且不要放棄你的信仰,因為基督教是愛的宗教,不是讓人做一些不忠,不孝,不仁,不義的事情,而是教導人如何的更好的去做一個愛人的人。
只是現在很多人不理解基督教,只是看字面的意思,而不知道字面背後的含義,產生了很多的誤會,甚至是歪曲基督教真理。
本人基督徒,希望回答能幫助樓主,上帝祝福你。

E. 郭沫若的妻子是誰呢!

望採納
1916年8月,在日本東京聖路加病院,郭沫若認識了年僅22歲的日本姑娘佐藤富子,當時,郭沫若在岡山高等學校攻讀醫科,她是護士。他們相識後便書來信往,佐藤富子被才華橫溢的郭沫若寫的愛情詩所陶醉。不久,她毅然辭去聖路加醫院的工作,隨郭沫若到岡山同居。從此,佐藤富子的婚緣便籠罩在不幸的悲哀之中…… 首先,她與郭沫若的結合,沒有得到家庭的認可,佐藤家是基督教徒之家,斷然不允許她與一個華人青年自由結婚的。他們第一個兒子出世以後,她與父母斷絕了關系。其次,郭沫若作為學生,經濟條件是有限的。1918年郭沫若升入九洲帝國大學,富子為使丈夫學業有成,獨自承擔全部家務,洗衣做飯,忙裡忙外,他們幾經搬家並且要支付昂貴的房租。為了生計,郭沫若拚命寫作譯書,沒有桌椅用皮箱代替,沒有硯台用磨平的磚頭代替…… 這樣清貧的日子,沒有父母的親情關照,沒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富子含辛茹苦地堅持著,為郭沫若哺育了四兒一女。 1937年,政治風雲變幻,使郭沫若的思想和生活發生了劇烈的變化,他決定回國參加抗日戰爭,而富子是日本人,他不辭而別離開日本回國了,從此,他們中斷了一切聯系。 漫漫的11年過去了。在新中國誕生的前一年,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佐藤富子知道了郭沫若的消息便立即攜兒帶女西渡大海專程來中國,開始萬里尋夫。 當富子知道於立群已為他的丈夫生育了兒女時,她心酸地說:「我走……」 建國以後,佐藤富子加入中國籍,帶領兒女回國參加社會主義建設。 佐藤富子的晚年是幸福的。人們敬仰文化名人郭沫若,更尊重他日本血統的妻子。她曾被推選為第六屆全國政協委員。她的中國名字叫郭安娜。

F. 怎麼對待這現實中不公平的家庭現象

首先,孝敬父母,贍養老人是我們做兒女應該做的事情。不要和別人比。做好你自己分內的事情就可以了。

想一下,當初父母養育我們有沒有私心?沒有啊!他們對兒女的愛是無私的,是不求回報的。所以再苦再累,他們也是身體方面的勞累,內心是平靜的,是慈愛的,是快樂的。他們沒有想過,我現在對孩子嘔心瀝血,將來他如何讓如何報答我,絕對不會這樣想。他們的愛是清凈的。

我們就應該做到這種狀態,對父母的孝敬不需要別人的認可,也不需要額外的恩惠。因為這個是我們應該做的事情。

凡事要檢點自己的問題,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可能平時在生活中對父母的態度、說話的措辭方面欠妥,造成的。或者是,不能了解父母的愛好,經常哄老人開心。就像當初小的時候想盡一切辦法哄我們是一樣的。

還有更深的道理就是因果不空的道理。凡事能夠今生在一起生活的家人都是有很深的緣分才能聚在一起的。所以個人與各人的緣分不同就造成,生活關系的微妙變化。

總的來說,要抓住一個總原則,孝敬父母是我們做兒女的應當應分的事情。父母的恩德是怎樣也報答不完的,沒有父母,哪有我們的生命,哪有現在的生活、家庭。本著這樣的心態去做事。才會平和,達到家庭和睦的目的。凡事要從自身找問題,切莫向外馳求。

祝願生活幸福美滿,吉祥如意。

G. 孫中山的原配夫人盧慕貞是個怎樣的傳奇女子

古往今來,感天動地的愛情故事比比皆是,如梁祝化蝶、牛郎織女、沈從文與張兆和等。一曲紅塵歌,引得多少痴情男女肝腸斷。

在泰戈爾眼裡,愛情就是以傘撐雨,一個人隨另一個人而牽動情緒,或喜或悲,心甘情願。在這其中,女性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她們跟隨心之所屬,付出一切,與男性相比有著不同的情感表達方式。

這樣的女性形象往往是美好故事裡的理想選擇對象,但人生無常,世事難料,身為民國領袖孫中山原配夫人盧慕貞的愛情經歷就無比坎坷。


抗戰期間,她雖是異鄉客,但心一直是同鄉人,竭盡全力,慷慨解囊,支持這場中華民族兒女的正義斗爭。1952年,她在澳門去世,終年85歲。

盧慕貞的一生充滿曲折,17歲受父母之命結婚,中年為夫料理家事,使其專心於共和革命事業,最後讓他奔向良人,晚年成為“孤獨”的基督徒。回首這一切,她婚姻的起點便是一場悲劇的前調,這一場愛情是卑微的。然而,過去已是過去,無法回頭。

H. 信基督的人,在日常生活中有愛好嗎比如運動,聽歌,看電視什麼等等

日常生活

作者:范學德
什麼是我的基督徒生活?它就是我的日常生活:穿衣吃飯,工作學習,接人待物,養兒育女,八小時內外。

信仰基督具有平常性,它是一個實在的信仰,人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經歷到它,感受到它,把它可以表現出來。一個信基督的人在日常生活中必然能經歷基督、必然能感受到基督、必然會把基督表現出來。對上帝的信仰只有當它落實在、表現在人的日常生活中,它才是超越的。只有在日常生活的基礎上實現的超越,才是實在的、有內容的超越。

我只有一個生活,這就是我的日常生活,我的基督徒生活只能表現在這一生活之中。我只有一個生命,這就是現在我,我的基督徒生命只能表現在我現在的生命中。與我的日常生活相分離的基督徒生活,那隻不過是宗教活動而已。如果我的生活能分裂為世俗生活和信仰生活兩半,如果我在世俗生活與信仰生活可以實行兩套截然不同的原則,如果我的信仰生活完全不需要或者完全沒有辦法浸透到我的世俗生活中,那麼,我的生命、我的人格就是分裂的、就連我的心也是分裂的。

日常生活和信仰生活的分裂,就是人心的分裂。一顆分裂的心不可能奉獻給上帝,上帝要的是一顆完整的心,上帝要的是整個的一顆心。

不錯,作為一個基督徒,我必須讀經,祈禱,奉獻,崇拜。但我的基督徒生活若僅止於此,那麼它恰恰不是基督徒生活,而是宗教徒的例行公事。我的基督徒的生活,不是終止於讀經,祈禱,奉獻和崇拜,而是起始於、開始於讀經,祈禱,奉獻和崇拜。我是否在讀經中聽到了上帝的話,表現在我合上聖經後是否遵循上帝的旨意而行;祈禱的功效體現在我的事奉上,敬拜的秘密在於它使我敬畏上帝,由上帝作我日常生活中的主。主日是一個禮拜的第一天,我在這一天的崇拜,是一個禮拜內敬拜上帝的開始,而不是結束。

八小時之內,在工作中我怎樣工作;八小時之外,在家庭生活中,業餘生活中我怎樣對待我的家人、我的父母、我的妻子和孩子、我的朋友,我怎樣應付油鹽柴米醬醋茶,這一切,處處是展開我的基督徒生活的大好契機,時時考驗著我信仰的真偽。

我怎樣展開我的日常生活,就表明我實際上所相信的到底是什麼。我若在俗世的生活中無法和神聖的上帝一起活著,那麼,現在活著的就是我,而不是基督。

生活就是生活,本身並沒有什麼世俗與神聖之分,使之分別的是人的心。一念神聖了,是為了榮耀主,即使在他人眼中看來我從事的是最卑微的活動,它也是神聖的;一念俗了,是為了榮耀自己,謀一己之私,即使我從事著世人所謂的最神聖的活動,那也是俗的,因為我的心是俗的。一切取決於我的心嚮往的是什麼。

耶穌命令我 天天背起十字架, 若不是在日常生活里有十字架,

我不需要天天去背它。只要我敢於有信仰地生活在世界中,我就會在生活中發現十字架,這個十字架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破除世俗生活與信仰生活的分離,在世俗生活中活出對基督的信仰。

對基督的信仰只有與我的日常生活打成一片,它才是真實的信仰。我的日常生活只有為對基督的信仰所浸透,它才是人的真正生活。

像基督一樣地生活,天天和基督生活在一起,這就是我嚮往的基督徒生活。

永不忘記

作者:范學德 文章來源:網路收集 點擊數:25 更新時間:2005-4-7
我的生日可以忘記,並且我也經常忘記,但我新生的日子永遠不能忘記。一九九五年一月九日那一天,上帝拯救了我,我在上帝的呼召下成為了他的兒女。

那天深夜,平生第一次我跪下禱告。當我跪在了地上,我不由自主地說出了「慈愛的天父」一語。這是我平生第一次禱告禱告,從那個時刻起我才知道人是應該禱告的,人是需要禱告的,奉耶穌的名向上帝禱告。在那個時刻我才知道,我也能夠稱上帝為我慈愛的天父,在天上的父,是我心中最大的渴望。

作者: 大教堂 2005-4-21 13:07 回復此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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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常生活 作者:范學德

在祈禱中,上帝成為我在天上的父,我成為他的兒女。說出了一聲「主」,從此天國進入了我的心中,我清楚地明白了十字架上的耶穌是為我而死的,復活的基督就是我的主。我也清楚地看到:我是一個背叛上帝的逆子,是一個心靈黑暗的迷路人。

這樣的日子,我怎能忘記?這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一天。我怎麼會忘記?

從這一天起,在人生的荒野中游盪的我找到了家—安身立命的家、心靈的永恆家園。在家中我與上帝和好,心靈開始有了自天上而來的平安。從此後雖然有歡樂,也有過悲傷,雖然曾充滿盼望,也曾沮喪,失望,默默地問為什麼。但無論發生了什麼,無論我的情緒怎樣,我不敢忘記我是一個屬於基督的人了,那一天已經把我與永恆相連。

若忘了是上帝拯救了我,我就是個忘恩負義的小人!古人雲: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上帝待我的恩情,不是一滴水,那是大海汪洋!此生此世,我無法報答。若是這樣的浩大宏恩我都能忘記,那麼,天下任何有恩於我的人,我都會棄之如履。

若忘了我是在基督里獲得了新生,我就是親手把耶穌再次釘在十字架上。但那不是耶穌的恥辱,而是我的奇恥大辱。是我,自願地相信了耶穌。是我,當著上帝和眾人的面說我永遠跟隨耶穌。若連這樣庄嚴的誓言我都可以隨意撕毀,那麼,我說過的話還有哪一句值得別人信任!連我自己也沒有勇氣相信!

若忘記了上帝的救命之恩,我的整個生活就是一片謊言。若我對上帝都敢撒謊,那麼,我有什麼謊不敢撒?我做人還有什麼廉恥之心可言!若我連對自己忠實都辦不到,那麼,即使全世界的人都認為我是個誠實的人,但在上帝面前我也毫無任何誠信可言。並且我將永遠面對著良心的指控,它控告我是一個忘恩負義的小人,根本就不配擔當起一個人字。也許,我感受不到一點良心的痛苦,但那隻能說明我已經天良泯滅了。

人哪,你忘恩負義要到幾時呢?

上帝啊,若忘記了你的恩典,我的良心將永不安寧!

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不可忘記他一切的恩惠!

寫給作父母的人

作者:王明道 文章來源:網路 點擊數:89 更新時間:2005-4-3
「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十三章二十四節)。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六章四節)。

上面所引的兩段經文一段是教導作父母的應當管教自己的兒女,另一段是教導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把這兩段經中的教訓合在一處,我們便知道作父母的人管教兒女不但是應當的,而且是必須的,但惹兒女的氣卻是絕對不可的。不幸大多數的父母在這兩件事上全作錯了,因為他們在當管教兒女的時候未曾按著正道管教,但在許多事上卻因為任性與無知惹動兒女的氣。不管教兒女已經使兒女受極多的損害,再要惹兒女的氣豈不是使兒女受到雙重的損害?作父母的有幾個不愛他們的兒女?因為在這兩件事上都作錯了,所以許多作父母的人存了愛兒女的心,卻作了害兒女的事。為要幫助這些作父母的人,容我提出以下的幾件事。

一.看見子女有過失,切不可放任不問,那無異毀壞兒女,殺害兒女。許多人犯罪惹禍,遭遇凄慘可憐的結局,就是因為他們在作小孩子的時候,父母對他們一味溺愛,不知道管教,結果使他們受害到一種不可挽救的地步。一發現子女有說謊、偷竊、打人、罵人、侮慢尊長、欺凌同伴,等等的過失,便需要勸導、責備、懲治、管教,決不可放他們過去。小孩子們第一次犯罪的時候,正如同河堤決了一個小囗,這時候趕快堵住是很容易的。如果容他們兩次三次四次五次的接連著犯下去,那便像決囗越決越大,勢必到一種不可收拾的地步。寧可叫小孩子哭幾次,受幾次痛苦,忍幾次飢餓,決不可叫他們陷在罪中,養成什麼壞的習慣。


作者: 大教堂 2005-4-21 13:07 回復此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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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日常生活 作者:范學德
二.作父母的必須在言語行為生活動作上給子女留好榜樣。凡你不願意你的兒女們去說的話,你決不可說,凡你不願意你的兒女們去作的事,你決不可作。如果你禁止你的兒女們不許他們說什麼壞話作什麼壞事,你自己卻又說又作,你便不要希望你的兒女能聽你的話。縱使他們外面不敢反抗,他們心中也決不會服從。如果你要你的兒子孝敬父母,你必須孝敬你的父母。如果你要你的兒女不說謊欺人,你必須誠實無偽,如果你要你的兒女不偷竊,你必須不取一點不義之財。如果你要你的兒女不沾染淫邪污穢,你必須聖潔自守。你自己先有善美的言行,你的兒女便很容易效法你,就是在他們不作好孩子的時候,你也有權柄管教他們。

三.在你自己心裡不愉快或是與別人發生沖突的時候,切不可遷怒到兒女的身上,向他們生氣,斥責他們,毆打他們。那是最使兒女心中不平的事。這樣的責備管教不但與兒女沒有益處,而且有很大的害處。這要使兒女因為不平而生反感,甚至對你生出仇恨的心來。許多無知的人在自己心中不高興或是與人爭吵的時候,一腔怒氣無處可以發泄,他們認為兒女是屬他們的,是應當服從他們的,所以都發泄到兒女身上。這種行為既足以毀壞兒女,又足以破壞他們對你的感情。你應當竭力避免。

四.一個明智的父親或母親使兒女怕他,同時又愛他,愛他,同時又怕他。如果兒女不怕父母,父母在他們身上就沒有權柄。如果兒女只怕父母卻不愛父母,父母和兒女中間便沒有感情。這不但是父母的損失,也是兒女的損失。這要使兒女常背著父母作許多事,父母也無從知道兒女的情形和需要。在這種情形之下,兒女很容易陷在罪惡和禍患中。一味溺愛不知道管教兒女的父母是不好的,但知道管教兒女的父母又多是只使兒女怕他們,不使兒女愛他們。一個明智的父親或母親不但作兒女的父母,也當作兒女的朋友。這樣兒女方能坦然無懼的把他們一切的大事小事都告訴父母。父母自然也容易幫助他們。

五.如果兒女不說非理的話,不作不義的事,父母便不必遇事就加管束,剝奪兒女活潑的天機。你不必希望小孩子們像大人那樣安靜沉默。小孩子就是小孩子。他們總要活動、玩耍、跳躍、喊叫。只要他們不罵人,不打架,不侮辱尊長,不毀壞別人或公共的東西,不傷害自己的身體,不加害於別人,不妨礙別人的安寧和秩序,就不必干涉他們。一個小孩子如果不喜愛活動、玩耍、跳躍、喊叫,他必是患了什麼疾病或是身體軟弱到極點。如果你總勉強小孩子,叫他們像大人那樣安靜沉默,便是摧殘他們的身心,使他們得不著適宜的發展。一個有見識的父母決不作這樣糊塗的事。

六.當你的兒女與別人家的小孩子發生爭吵沖突的時候,你切不可袒護他們,尤其不可找別人家的父母去為自己的兒女講理。如果你這樣作,一定要惹起人家的惡感,以致兩家的父母發生沖突。兩家的小孩子們爭吵沖突本是很不要緊的事。如果兩家的父母加入戰團,事情便嚴重化了。常見許多作父母的為了小孩子們的事鬧得天翻地覆,不可開交。再去看那惹起爭端的小孩子們,早已又在那裡一同快快樂樂和和睦睦的玩耍起來了。當你的孩子同人家的孩子發生爭吵沖突的時候,你應當趕快把你的孩子領到家裡,詳細查問事情的真相。如果錯在你的孩子身上,應當叫他們向別人去認錯。如果錯在人家的孩子身上,應當教導他們饒恕赦免。只有最無知的父母才一味袒護自己的孩子,為孩子的事去和別人爭吵,結果惹出來許多糾紛與煩惱。

七.如果有人把你兒女的錯處告訴你,你應當感謝著領受,因為一個人肯這樣作,便證明他對你忠誠真實,而且是愛你和你的兒女,不然他決不對你說這些話討你的厭惡。你當知道作父母的因為愛兒女的緣故最不容易知道他們的錯處。古人所說:「人莫知其子之惡」就是這個意思。如果沒有旁觀的人用愛心進忠言,恐怕許多作父母的人到死也不知道兒女的錯處。還有許多兒女慣會在父面前假冒為善,作偽說謊,去討父母的歡心,背著父母卻是無惡不作。在這種情形之下如果沒有別人把他們的劣跡惡行報告給他們的父母,他們的景況勢必江河日下,至終壞到不可挽救的地步。當然作父母的也不可聽見別人說什麼就信什麼。如果這樣,也許信了讒言,中了離間的計策,冤枉了兒女。我們不能完全不信別人的話,也不能完全信別人的話,但我們卻不可不用別人的話作參考的資料,去好好觀察一下自己的兒女究竟是否實在有這些錯處。

作者: 大教堂 2005-4-21 13:07 回復此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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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日常生活 作者:范學德

八.如果有人為你管教你的兒女,你應當特別感謝他們。這件事若不是大有愛心的人決不肯作。如果那個人是有見識而且會領導青年人的,你更應當信任他、託付他。有許多小孩子不服父母的管教,卻服別人的管教。這也許是因為父母管教得不合宜,或是父母的生活不能得兒女的欽佩。在這種情形之下,如果有人為你管教兒女,兒女也服從他們的管教,那真是求之不得的事。

九.對待兒女當用勸導誘掖的方法,切不可一味高壓。總不可想我是父親,或是母親,我有權柄管轄兒女,支配兒女,叫他們作什麼,他們就必須作什麼。總不可想無論父母的命令合理不合理,也無論父母的權柄用得適宜不適宜,兒女必須完全順從父母。這要使兒女對你起反感。如果你的兒女是好孩子,他們能順服你,但他們和你中間卻不能有深厚的感情。如果你的兒女是不好的孩子,他們便要恨惡你,反抗你,與你為敵了,壓力越強,反抗力越大。這個原理不論在社會中或是在家庭里,都是同樣的真確。

十.要教導你的兒女敬畏神,信靠主耶穌,尊敬長上和老年人,友愛弟兄,與鄰舍和睦,容讓人,待人和氣,殷勤求學,忠心作事,身心清潔,誠實無偽,凡事體恤人,服從法律與規則,與人交接有禮貌,愛護公物,不賒欠,不借貸,守時間,重言諾。幫助兒女在信仰德行上建立良好穩固的基礎。這比為兒女積蓄多少金錢,置買多少田產,更重要,更寶貴。

十一. 留意你的兒女所看的書報,所交的朋友,去的地方,所愛好的事物。領導他們閱讀高尚有益的書報,結交品學優良的朋友,到與身心有益的地方去。若是發現他們閱讀誨淫誨盜的書報,結交卑鄙惡劣的朋友,到與身心有害的地方去,就當用智慧的言語開導勸戒,叫他們知道那些書報那些朋友那些地方所給人的危害。也當留意看兒女有沒有染上什麼壞的習慣,壞的嗜好,就如說謊、偷竊、手淫、賭博、吸煙,或別樣敗壞德行與身體的事情。總結起來說,作父母的應當時常在暗中留意觀察兒女的言行生活。好的地方竭力鼓舞他們,不好的地方及早預防阻止。

十二.從兒女小的時候就不容許他們自己買食物吃。若是要給他們什麼食物,就當由父母買來分給他們。不可給他們錢叫他們自己去買。因為小孩子一養成自己買食物吃的習慣,不但健康要受損害,而且最容易走到偷竊的路上去。如果他們常有錢,他們必定任意亂吃,結果吃出病來。如果他們手中的錢不足用,他們勢必設法偷錢去買食物。及至把食物吃下肚腹里去,一點痕跡也留不下。偷了錢買別的東西,有那些東西在,父母還容易查出來。惟獨買了食物,一經吃完,什麼證據也沒有了。許多無知的父母因為愛兒女的緣故,常給兒女們錢,讓他們買食物吃,真是最害兒女的事。

十三.不要給兒女積蓄大量的金錢,置買多數的產業。這樣作最容易養成兒女倚賴的性情,使他們惰逸苟安,不求進取,結果毀壞了他們的一生。此外還有一種害處,就是使兒女們因為爭奪父母的財產,演出兄弟鬩牆骨肉相殘的慘劇來。試看許多弟兄姊妹相爭相吵,相咬相吞,殘害謀殺,法庭涉訟的事情中間,有幾件不是因為爭奪父母的財產而釀成的。作父母的給兒女積蓄金錢,購置田產,本是想為兒女謀幸福,結果卻是為兒女造成了禍害。你還不知道警惕么?

十四.留意你的兒女的婚姻問題。平日在這件事上給他們一種適宜的領導,不要容他們自己去瞎撞。到了適宜的年齡,一方面為他們留心物色適宜的對象,一方面同他們開誠布公的討論,好明白他們的心願與目的。作父母的不可用高壓包辦的手段去解決兒女的婚姻,也不可採取完全放任的辦法。如果兒女(尤其是女兒)不好意思談到自己的婚姻,作父母的更應當負責幫助他們進行,免得延誤過了結婚的年齡,使兒女陷入苦境。幫助兒女進行婚姻的時候萬不可注重對方的財產勢力,這種行為不但最卑鄙無聊,而且常會釀成異日的痛苦和悔恨。

十五.如果你在什麼事上虧負了你的兒女,就如說謊欺哄了他們,在你生氣的時候,對他們說了不當說的話,作了不當作的事,或是因為聽了別人的讒言,或根據你自己錯誤的觀察,誤會了他們,冤屈了他們,或是自己犯了罪給兒女留了不好的印象,就當誠實向兒女認錯。這樣作不但可以消除兒女心中的不平與惡感,和他們對你所存的壞印象,而且使他們明白認錯是一種偉大尊貴的行為。他們既能欽佩你,又能受你的影響,自己也作不怕認錯的人。大多數的人總以為認錯是可恥的事,老於向兒女認錯他們更認為是絕對不可以的。實際認錯乃是最高尚偉大的行為。不論對方是什麼人,只要你虧負了他,便當向他認錯,當然兒女也不在例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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