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重陽節發放退休老人慰問金違規嗎
㈡ 港閘區退休工人重陽節慰問金是什麼單位發放為什麼有些人有而有些人沒有
【1】港閘區:南通市的市轄區。
【2】港閘區退休工人重陽節慰問金有的發,有的沒有發。
先問問自己退休的單位。我們退休職工重陽節發放慰問金和其它物品,
都是原來退休單位發放。
【3】如果自己退休單位沒有發放慰問金,可以去市,區的退休辦問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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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行政機關慰問職工發放現金違法不
摘要 慰問金一般是給傷病或生活困難的人員,這種情況不違規。如果以此名義用作其他用途是違規的。發放現金慰問職工,除非是職工因災生活困難或生病住院等特殊情況,一般是嚴格禁止的
㈣ 行政單位慰問金怎麼入賬
法律分析:(1)困難(員)職工或有重大貢獻的人由上級派送的獎金.
(2)也指企業年終根據功勞給予額外獎賞.
(3)特定弱勢群體(離退職工或貢獻較特殊)發放錢財給予表示.
集體或上級對困難人員給予幫助與照顧或對過去有貢獻的人員進行撫慰和獎勵所發放的獎金.
通常也指企業年終時對員工的額外獎賞,表示企業對員工家屬的關懷和對其本人的鼓勵.
慰問金也多指看望離退休職工或某一特定群體(弱勢、特殊貢獻)時,發放的錢財表示.如離退休慰問金、先天性心臟病患兒慰問金、雙擁慰問金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㈤ 我們是行政單位,請問發放慰問金走什麼科目
你好,同學。你這是屬於單位管理費用,人工經費支出。
㈥ 重陽節發放退休老人慰問金違規嗎
不違規!國家反貪反腐敗不會包括給老人們正常的發放慰問金!有些單位對此有區解!
㈦ 行政單位發放慰問金違規嗎行政單位發放慰問金違規嗎
慰問金一般是給傷病或生活困難的人員,這種情況不違規。如果以此名義用作其他用途是違規的。
㈧ 行政單位慰問金發放規定文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
(1)困難(員)職工或有重大貢獻的人由上級派送的獎金。
(2)也指企業年終根據功勞給予額外獎賞。
(3)特定弱勢群體(離退職工或貢獻較特殊)發放錢財給予表示。
集體或上級對困難人員給予幫助與照顧或對過去有貢獻的人員進行撫慰和獎勵所發放的獎金。
通常也指企業年終時對員工的額外獎賞,表示企業對員工家屬的關懷和對其本人的鼓勵。
慰問金也多指看望離退休職工或某一特定群體(弱勢、特殊貢獻)時,發放的錢財表示.如離退休慰問金、先天性心臟病患兒慰問金、雙擁慰問金等等。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㈨ 中華總工會關於節假日慰問金發放規定
具體如下:
根據《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
第八條職工活動支出是指基層工會組織開展職工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所發生的支出和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包括:
(一)職工教育支出。用於基層工會舉辦政治、法律、科技、業務等專題培訓和職工技能培訓所需的教材資料、教學用品、場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於支付職工教育活動聘請授課人員的酬金,用於基層工會組織的職工素質提升補助和職工教育培訓優秀學員的獎勵。
對優秀學員的獎勵應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激勵為輔。授課人員酬金標准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文體活動支出。用於基層工會開展或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職工業余文體活動所需器材、服裝、用品等購置、租賃與維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動場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於文體活動優勝者的獎勵支出,用於文體活動中必要的伙食補助費。
文體活動獎勵應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激勵為輔。獎勵范圍不得超過參與人數的三分之二;不設置獎項的,可為參加人員發放少量紀念品。文體活動中開支的伙食補助費,不得超過當地差旅費中的伙食補助標准。
基層工會可以用會員會費組織會員觀看電影、文藝演出和體育比賽等,開展春遊秋遊,為會員購買當地公園年票。會費不足部分可以用工會經費彌補,彌補部分不超過基層工會當年會費收入的三倍。基層工會組織會員春遊秋遊應當日往返,不得到有關部門明令禁止的風景名勝區開展春遊秋遊活動。
(三)宣傳活動支出。用於基層工會開展重點工作、重大主題和重大節日宣傳活動所需的材料消耗、場地租金、購買服務等方面的支出,用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勞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等經常性宣傳活動方面的支出,用於基層工會開展或參加上級工會舉辦的知識競賽、宣講、演講比賽、展覽等宣傳活動支出。
(四)職工集體福利支出。用於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和會員生日、婚喪嫁娶、退休離崗的慰問支出等。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即:新年、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和經自治區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少數民族節日。
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層工會可結合實際採取便捷靈活的發放方式。工會會員生日慰問可以發放生日蛋糕等實物慰問品,也可以發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工會會員結婚生育時,可以給予一定金額的慰問品。工會會員生病住院、工會會員或其直系親屬去世時,可以給予一定金額的慰問金。工會會員退休離崗,可以發放一定金額的紀念品。
(五)其他活動支出。用於工會組織開展的勞動模範和先進職工療休養補貼等其他活動支出。
(9)行政單位發重陽節慰問金擴展閱讀
《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基層工會應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一)不準使用工會經費請客送禮。
(二)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濫發獎金、津貼、補貼。
(三)不準使用工會經費從事高消費性娛樂和健身活動。
(四)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設立「小金庫」。
(五)不準將工會賬戶並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六)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七)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八)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第二十三條各級工會對監督檢查中發現違反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的問題,要及時糾正。違規問題情節較輕的,要限期整改;涉及違紀的,由紀檢監察部門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