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兒媳婦對公公婆婆有沒有贍養義務
一、兒媳婦對公公婆婆有沒有贍養義務
1、兒媳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兒媳不屬於法定贍養人的范疇,所承擔的僅僅是協助贍養的義務,法律也沒有規定兒媳對公婆、女婿對岳父母有贍養義務。雖然法律規定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但協助的義務不是贍養義務,且此規定只適用於夫婦關系存續期間。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九條
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九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二、老人贍養費標準是什麼
人民法院認定贍養費的標准包括:
1、當地的經濟水平、被贍養人的實際需求、贍養人的經濟能力;
2、贍養老人是子女的法定義務;
3、根據法律規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⑵ 媳婦有贍養公婆的義務嗎
兒媳是不需要贍養公婆的,法律中規定的贍養義務是法律意義上的成年子女對父母的贍養,媳婦與公婆不存在法律上的親子關系,因此媳婦可以不承擔對公婆的贍養義務。
【法律分析】
所謂贍養,主要是指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費用的行為,即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給予物質上的合理要求。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當尊敬、關心和照顧。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盡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之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之間,養子女與養父母之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撫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為保障受贍養人的合法權益,相關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情節惡劣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⑶ 兒媳婦有義務贍養婆婆嗎
法律分析: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義務。子女包括自然血親的子女和擬制血親的子女,兒媳並不屬於其中任何一種,因此兒媳婦沒有義務贍養婆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第二款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⑷ 兒媳有義務贍養婆婆嗎
贍養是在血緣和撫養關系的基礎上成立的一種回報式的義務。從法律角度看,我們國家法律並沒有哪一條明確規定兒媳有贍養公婆的義務,不贍養公婆並不違反法律。根據我國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也就是說法律沒有強制要求兒媳去盡到贍養義務,但是對主動承擔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和喪偶女婿提供了保護和支持。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的解釋(一)》
第十八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無論其是否再婚,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規定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時,不影響其子女代位繼承。
⑸ 兒媳有孝敬公婆義務嗎
法律分析:兒媳婦孝敬公婆不是法定義務,是傳統美德與社會的公序良俗的彰顯。兒媳與公婆的親緣關系是建立在婚姻關系基礎上的,如果沒有婚姻關系的基礎則不存在親緣關系,因此法律上沒有對這種關系賦予法定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一條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配偶只是「應當協助」,並非贍養人。此條中的「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是指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⑹ 兒媳有義務贍養公婆嗎
在我國,自古以來婆媳問題都是家庭當中最難調和的問題。龍骨至今婆媳矛盾依舊存在,而如何才能消除這種矛盾,也並沒有一個更好的解決辦法。很多兒媳婦對婆婆意見頗大,更不要說讓兒媳婦給公婆養老了。那麼在法律上,兒媳婦到底有沒有義務贍養公婆呢?
如果公婆幫自己帶了小孩,兒媳婦也不去贍養的話,那麼也只是道德層面的問題了。也就是說,公婆沒有幫兒媳帶小孩的義務,兒媳婦也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所以大家不要再糾結於他沒有幫我帶小孩兒,我就不照顧他。只有他幫我帶小孩兒了,我才照顧他這種問題了。
雖然兒媳婦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但是在道德層面上來講,和老公結婚之後,你們兩個人組成一個家庭,老公對她的父母有贍養的義務,如果你只是坐視不管的話,對你們的婚姻也會帶來一些問題。同樣的道理,如果你的老公不去贍養你的父母,對於你來說,心裡肯定也是非常不舒服的。
所以如果想要你自己的婚姻幸福,一定要站在對方的角度上去考慮問題。把對方的父母當做自己的父母來看待,只有這樣,你們的婚姻關系才會越來越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