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嚴嵩本來隱居山鄉做學問,是誰把他撈出來,培養成大奸臣的呢
公元1480年出生的嚴嵩,是今江西省分宜人氏,其父嚴淮讀書不咋樣,考不取功名,只好做個窮教書匠。他把讀書做官的希望都寄託在了兒子身上。嚴嵩比父親可強多了,10歲中秀才,19歲中舉人,25歲時,以全國第五名的好成績高中進士,當上了人人艷羨的翰林編修。
惦記他的人叫楊廷和,四川成都府新都人氏,官至內閣首輔。當初嚴嵩考進士時,楊廷和是主考,楊廷和欣賞他的才華,親自錄取了他,所以楊廷和是嚴嵩的恩師。
公元1517年,楊廷和親自寫信給嚴嵩,勸他出來做官。嚴嵩聽說朝廷已經大變樣了,皇帝也換了,那個不正經的皇帝朱厚照死了,換成了嘉靖皇帝,嘉靖皇帝聽說還不錯。嚴嵩一想,自己的春天來了,於是就出山再度為官了
B. 求明朝明世宗時期權臣嚴嵩長女資料
1長女嚴咸宜
嚴嵩長女嚴咸宜:嫁於同鄉分宜人袁應樞(工部員外郎),43歲便因病去世。非常聰明,從小就特別喜歡看書習字,寫得一手漂亮的書法。女工活也無師自通。生有一個孝順兒子,可惜因母親去世悲痛了兩年才17歲就離開了人世。生有一個女兒剛嫁於夫家也去世了;嚴嵩的另一個女兒嫁於鄰鄉新渝人黎天監(,其父逝後寄居嚴嵩家,書法聞名京城選為鴻臚寺署丞),一生沒生育兒女,在1538年就早世了,女婿黎天監也在1542年去世。
C. 為啥古人在檯面上對做官遮遮掩掩,很不願意做一樣,其實心很想呢
一、嚴嵩不想做首輔。
大明王朝1566里有這么一段非常經典的對白,沈一石被抄家以後,胡宗憲連夜被嘉靖皇帝召入京城,帶來了沈一石家裡的賬本。
嘉靖知道胡宗憲是嚴嵩的門人,所以在看完賬本,知道浙江官吏貪污了七八百萬兩銀子後,選擇讓胡宗憲將賬本抬到嚴嵩家裡去。
這是為什麼?為的就是要看看,嚴嵩是不是也參與其中。嚴嵩握著胡宗憲的手,深切地說兒子不如弟子,兒子不知道感恩,但是弟子知道感恩。
嚴嵩當時已經年過八旬,胡宗憲也已經56歲了。嚴嵩笑稱,自己這個內閣首輔是個媳婦兒,他胡宗憲這個浙直總督也是個媳婦兒。
所謂媳婦兒,就是天底下最難的一個人,既要對公婆孝順,又要對丈夫關愛,還要時刻照料孩子們的生活,家裡的柴米油鹽樣樣都要她來管,往往還例外不是人,到處受氣。
言下之意就是說自己很艱難,是你們所不能想像到的。如果你們想要坐上這個龍椅,就必須要承受這樣的艱難。
而實際上呢?雍正可能會把皇位讓出來嗎?顯然是不可能的。但凡有哪個兄弟敢上去摸一下,雍正都能把他給宰了。
至高無上的權力,是永遠不可以受到侵犯的。雍正表面上說自己不想做皇帝,只是為了說出自己的艱難,但是他不可能放棄皇位,這是為了自己的私心。
如果你當真了,那就要鬧笑話了。就連十阿哥胤䄉這種豬腦子的人,都沒上套,可見古代官場說一套做一套的事情,其實早就屢見不鮮了。
D. 歷史最大的惡徒,清朝以前都有哪些罪臣讓華夏文明倒退一百年
明朝有這么一個人,叫嚴嵩,據說他是明代的第一奸臣,一開始他還是不錯的,他出生在一個還不錯的家庭,他父親參加了很多次的科舉,結果都沒考上,最後當了教書先生,他父親覺得自己這輩子是不行了,就把願望放在了嚴嵩身上,很小就開始教嚴嵩,三歲會寫字,六歲會背四書五經,八歲考了童生。
很多人當時彈劾嚴嵩,說他貪污,但是嘉慶不在意,我不管嚴嵩貪污不貪污,我只在乎他聽話不聽話,可是嚴嵩犯了最致命的錯誤,就是惦記上了皇位,他想變成這個國家的統治者,正好這個時候,嘉靖又把夏言請回來了。
又經歷了一些,嚴嵩倒台了,嚴嵩非常聰明,他是貪污了,但是貪污的前提是讓嘉靖有錢花,因為嚴嵩的存在,絕對讓華夏文明倒退了,沒有嚴嵩也會有其他人,畢竟那個漏洞在哪,誰都想上裡面抓兩把,嘉靖煉丹葯需要錢,這個錢從哪來?
E. 不論行為是否正確,歷史上有很多坑爹的不孝子女。你能說出幾個
他老爹是大名鼎鼎的嚴嵩,嚴嵩做了二十幾年的首輔,權傾天下,嚴氏集團乾的大半壞事都是嚴世蕃出的主意。
陷害忠良(抗倭總督張經),貪污軍費,貪污工程款,受賄等等,壞事做絕,嚴嵩沒有辦法,只能拚命給他打掩護,結果乾的壞事越來越多,最後走上不歸路。
為了讓他老爹信服,袁大公子叫人無中生有搞假新聞,印報紙說很多人都擁戴袁世凱當皇帝,袁世凱信以為真,結果坐上皇帝八十幾天就掛掉。
F. 《錦衣之下》中的嚴嵩最後結局和歷史真實結局是否有出入
沒什麼大的出入,基本差不多。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嚴世蕃被判斬首,在行刑前大哭一番,嚴嵩被沒收家產,削官還鄉,無家可歸。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四月二十一日,嚴嵩在貧病交加中去世,終年八十七歲。他死的時候,寄食於墓舍,既無棺木下葬,更沒有前去弔唁的人。
一、嚴嵩簡介
在南方,為了平定倭寇,他鼎力支持東南總督胡宗憲的各項政策,支持胡宗憲編練新軍。正是在嚴嵩的支持下,胡宗憲才能放手大膽的實施自己的平倭戰略,為倭寇的最終平定奠定基礎。
當然嚴嵩也絕非好人,他結黨營私,打壓政敵,尤其是他的兒子嚴世蕃,好色成性,斂財無數,異常狂妄,在嚴嵩把持朝政的20年,通過賣官鬻爵,搜刮大量錢財,可謂富可敵國。最終嚴嵩也是倒在自己兒子身上。
G. 請高人幫列舉漢代及漢代以前的歷史中記載吃人的記錄。謝謝
歷史上有不少凶暴的將帥用人肉充作軍糧,所到之處,就地擄掠民眾為食物。十六國時,前秦苻登領兵征戰,把殺死的敵兵叫做「熟食」。他對軍士們說:「你們早上作戰,晚上就可以飽餐肥肉,不必擔心挨餓。」於是,部下都甘願效力,打完仗就吃人肉,吃飽後再作戰,因猛異常。唐末時,秦宗權常派遣部將四處屠殺百姓,他的軍中不帶米面,把殺死的人用鹽腌起來,隨軍攜帶,作為軍糧。唐末楊行密圍攻廣陵時,城中糧草罄盡,守城軍士就抓百姓到集□上販賣,專門派人殺戮他們,像屠宰豬羊似的,這些人被殺時,竟然一聲也不喊叫。隋末的朱粲,更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當時襄陽、鄧州一帶大災荒,白米萬錢一斛還買不到,百姓相食成風。朱粲乘亂起兵,常捕捉民間幼兒蒸熟吃肉。他對軍士說:「世上最美的食物,還能有超過人肉了,只要國中有人,我就不用擔心沒有軍糧。」於是下令,讓部下分道捕獲婦女和兒童,蒸熟分配給士兵當飯。每攻下一座城鎮,朱粲就傳命把弱小的男女分給各部,需要時就殺著吃。後來朱粲降唐,高祖李淵派部將段確接受投降並勞軍,宴席間,段確飯酒半醉時,對朱粲開玩笑說:聽說你愛吃人肉,那到底是什麼滋味啊?」朱粲反唇相譏,說:「如果是剛喝過酒的人,他的肉就像糟藏豬肉一樣。」段確大怒,罵道:「你這狂賊,既然已入我唐朝,不過是一個奴才罷了,還敢吃人嗎?」朱粲亦大怒,就下令將段確殺死,烹食其肉。清代褚人獲《隋唐演義》中有一回名為「□人肉朱粲獸心」,就描述了朱粲的暴行。唐末黃巢起事時,率軍圍困陳州,擄掠百姓為軍糧,把人放在大石碓中連骨搗爛,煮熟當飯。
五代時的趙思綰和朱粲是一丘之貉。他領兵占據長安時,城中沒有吃的,就殺婦女兒童為軍糧,按一定的數目分給各部,每當犒軍時,就殺碭百人。趙思綰愛吃人的肝,他把活人綁在木柱上,剖開肚子,割下肝臟,炒熟飽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臟的人還在慘叫。趙思綰從作亂到敗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這種以人肉代替軍糧的行為,在某些正義之師中也不能免。如史載安史之亂時,張巡守睢陽,兵士共食三萬人。當時人們相信這是事實,非常吃驚,韓愈卻獨持不同意見,認為是不可能的,並寫文章進行考辯。後世也曾有人重論此事,說張巡的軍隊所食三萬不是百姓,而是陣亡的士兵的屍體;又說張巡殺死愛妾、許遠烹熟書童的事也與事實不符,實際上是張巡的妾見情勢危急而自殺,許遠的書童是憂懼而暴亡,張許二公借機用他們的肉犒賞士兵,作堅固軍心的手段。雖然史籍有所誇大,但不論黃巢還是張巡,因軍中缺糧而吃人肉的事總是有的。古時戰爭殘酷,在生死存亡的特殊時刻,環境逼使人性異化,回歸到動物界同類相食的狀態。這樣的情況並非僅見於唐代。北宋靖康元年1126),金兵南侵,戰亂四起,官兵和百姓都無糧可食,於是就把死人全部用鹽腌起來,曬成肉乾,以供食用。登州人范溫組織義軍抗金,兵敗後乘船渡海到臨安,隊伍進城後還在吃攜帶的人肉乾。他們把這人肉乾叫做「兩腳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饒把火」(意思是說這種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輕的婦女叫「不羨羊」(意思是說這種人的味道佳美,超過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爛」(意思是說小孩子肉嫩,煮的時候連肉帶骨一起爛熟)。亂離時人民遭受的苦難,由此可想而知。
元朝末年,天下動亂,乃兵四起,駐守淮右的官軍缺糧,也捕人為食。他們認為小孩的肉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次之。吃人的辦法有許多種。有的是把人放在一隻大缸里,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人烤熟;有的是把人放在一個鐵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有的是把人的手腳捆綁起來,用開水澆在身上,然後用竹掃帚刷掉人身體外層的苦皮,再割剝肌肉烹炒而食;有的是把活人裝在大布袋裡,放進大鍋里煮;有的是把人砍成若干塊,用鹽腌上,隨吃隨取;有的是只截取男人的兩條腿,或者只割下女人的兩只乳房,其餘的部分扔掉。種種酷毒做法,難以詳述。他們把這種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說吃了之後美味無窮,還使人想念。元朝的暴政,僅此可見一斑。
明清時,官兵吃人的現象屢見記載。明成化年間,湖廣都指揮彭倫跟隨趙輔平定大藤峽□民叛亂,把抓獲的俘虜綁到高竿上,讓兵士將他們亂箭射死,然後又割裂他們的肢體,讓兵士烹煮而食。清順治九年(1652)南明將領李定國率兵攻新會,城中糧盡,□軍守將就殺居民為食。有個姓莫的媳婦與婆母相依為命,守將要殺食婆婆,莫氏叩頭請求替婆婆死,守將說:「真是一位孝順的好媳婦!」就答應了她的要求,舍了婆婆,把莫氏烹而食之。又有一個姓李的婦女,丈夫被守將抓去,將被殺,李氏哭著說:「丈夫還沒有兒子,如果殺了他,就絕了他家的後代了,我即使活著又有何用?請把我吃了吧!」守將也答應了,就烹食李氏,把她的骸骨交給她的丈夫帶回家安葬。又有一位姓梁的窮書生被守將抓去將被烹食,他的十歲的女兒請求代替,守將被感動了,把他們父女一同釋放。有一回城門正要關閉,有幾百名鄉下百姓涌到城門外請求進城避難,新會縣令不同意收留他們,清軍守將說:「讓他們進來吧!到緊急的時候,這批人可作為我們十天的口糧。」於是打開城門,把百姓放進來。新會縣城被圍困八個月,守軍吃掉民眾近萬人。有戶人家數口被吃,只有一人倖免兵亂過後,這位倖存者有一天在路上遇見了清軍守將,就跪下向他下拜。守將感到驚訝,問:「你拜我干什麼?」那人說:「我的父母妻子都安葬在你的肚裡了,他們都沒有墳墓。如今寒食節臨近,我不朝著你的肚子下拜又到哪裡去拜呢?」守將滿面羞慚,急忙離去。這位吃人的清軍守將,對十歲的女孩還有一點憐憫之心,對遇難者的責問還有一點慚愧之心,說明他的人性總算還沒有完全滅絕。
古代,還有不少人出於兇殘的本性或怪異的嗜好,以吃人肉、喝人血來滿足殘酷的慾望。此類事例甚多,說起來駭人聽聞。
公元前661年,翟人攻衛國,殺衛懿公並吃了他的肉,而拋棄了他的肝。衛國有個大臣名叫弘演,當時出使在外,聽說國內有變,急忙趕回來,看見懿公的肝痛哭不止,他決定自殺,用自己的身體為棺材,自殺後讓人挖出他的內臟,把懿公的肝裝入他的腹腔來安葬。衛懿公是歷史上唯一的被人吃掉的國君。十六國時,石季龍的太子石邃兇殘無度,他看見美貌的尼姑就抓過來,姦汙後把她殺死,把她的肉和牛羊肉一同煮食,並且把肉賜給左右的人一起品嘗人肉的滋味。東晉孫思作亂時,擒獲縣令就把他剁成肉醬,並且把他的妻子兒女殺死吃肉。誰不肯吃這人肉就把他支解處死,連他的肉也一塊吃掉?
隋代末年,諸葛昂和高瓚是一對豪侈兇殘之徒。他倆互相爭強賭富,都想占上風,彼此設宴相請,都千方百計誇耀奢華,以超過對方為滿足。有一天,高瓚宴請諸葛昂,把一對十來歲的雙生子烹熟,頭顱、手和腳分別裝在盤子里,端上宴席。滿座客人見是人肉,掩口欲吐。不久,諸葛昂宴請翱哲諥讓自己的一位愛妾敬酒,那妾無故笑了一下,諸葛昂怒叱她一頓,命令她退下。不一會,把這位妾整個放在大蒸籠里蒸熟,擺成盤腿打坐的姿勢,放在一隻特大的銀盤子里,她的臉上重新塗好脂粉,身上用錦庅摺酡鯞蓋著。這道「菜」抬上來後,諸葛昂親手撕她大腿上的肉給高瓚吃,同席的賓客都捂著臉不敢看。諸葛昂神態自若,撕扯妾的乳房上的肥肉大吃大嚼、盡飽而止。後來遭遇兵亂,諸葛昂和高瓚一齊被盜賊抓去,盜賊向他們索要金銀財寶,他們拿不出來,盜賊就把他們綁在木樁上,一塊塊地割下他們的肉烤著吃,作為下酒菜。這兩個吃人的野獸,最終也成了他人的食物。
唐代以後,此類吃人的事例更多。武則天時期,杭州臨安縣尉薛震好吃人肉,有一個向他討債的人帶一名僕人來到臨安,住在旅店裡,薛震把他們主僕二人用酒灌醉殺死,然後把屍體放入大鍋中,加上水和水銀同煮,連骨帶肉一起化為肉醬。薛震又要煮食自己的妻子其妻驚覺逃走,報告縣令,縣令派人逮捕薛震,審得真情,把他笞杖致死。與薛震同時,嶺南陳元光性情暴戾,有一次他設宴待客,一名男僕出來敬酒,陳元光勃然大怒,命令衛士立即把他拉出去殺死,又把他的肉煮爛端上宴席讓客人們嘗鮮。客人們不知是人肉,邊吃邊說好吃,後來把兩只手端上來,客人才發覺吃的是人肉,都感到惡心,把剛才吃下的肉都嘔吐出來了。當時又有施州刺史獨孤庄喜歡吃人肉,他生病時不想吃飯,只回憶起平時吃過的人肉味道不錯,這時他的部下有人死了一名婢女,就叫人割下她肋下的肉煮熟給他吃。元和年間,節度使張茂□常吃人肉,後來到朝中任職,別人問他在節鎮時吃人肉的事是真是假,他毫不掩飾地回答說:「人肉腥且,爭堪吃?」代宗時,嚴震也有同樣的嗜好。李廓任潁州太守時,曾捕獲七名盜賊,這夥盜賊前後殺了許多人,並且吃了這些人的肉。李廓問他們為什麼要吃人,為首的盜賊供稱,他們是得了某個江錯槍盜傳授的,說了吃了人肉之後,夜裡潛入人家房中,這家人就會昏睡不醒,因而行竊時就不會被發覺。五代時,後晉萇從簡由屠戶家庭出身,因軍功官至左金吾衛上將軍,歷任河陽、忠武、武寧等鎮節度使,特別愛吃人肉,所到之地,都派親信捕捉民間的兒童蒸熟吃。後漢蔡王劉信更琌一個極端殘忍的傢伙,他掌管禁軍時,左右若有人犯罪,就抓來他的妻子和孩子,當著他的面零刀割他們,讓犯罪者吃自己親人的肉。被零割的人身首異處,手足分離,滿地鮮血橫流,劉信舉杯飲酒,並讓樂隊奏樂,毫無憐憫的表情。劉信雖然自己不吃人肉,但他的這番舉動和那些吃人的人相比,其暴虐程度難分重輕。
宋代,吃人的人也並不罕見。北宋初年,有個名叫王繼勛的,本是彰德節度使王饒之子、孝明皇後的異父同母弟,因為是皇親而被朝廷授予要職。後來他因橫行不法,獲罪被貶,怏怏不樂,產生變態心理,專門以臠割奴婢為樂事。開寶三年(970),他復官分司兩宗,性情越來越殘暴,經常強行買得民間少年男女作奴僕,稍不如意,就把他們殺死,烹食其內。宋太宗趙炅繼位後,有人揭發了他的罪行,(977年)將他罷官治罪。他供認共殺食婢女百餘人。因罪狀確鑿,被斬首於洛陽。仁宗時期,廣源州儂智高的母親阿虎喜愛吃人肉,每頓飯都要殺死一名小兒供她食用。
述種種事例,都還只是把人殺死,把人肉用烤、蒸、烹等辦法燒熟來吃,若從使用火這一點來說,這些還略帶些人的氣息。更有甚者,古代還有不少人生吃人肉或人血、人腦及人的內臟器官,那簡直和動物沒有什麼區別,根本談不上還有什麼人性了。
早在戰國時期,就曾發生這么一件事。齊國有兩位勇士,一人住城東,一人住城西,互相不服氣。某日,他們突然在沖上相遇,想比試一下,到底誰是真正的勇士。他們一同到酒店飲酒,一個人說:「喝酒不能沒有下酒菜。」於是就拔出刀來,割下自己身上的一片肉給對方吃。另一位毫不示弱,也拔出刀來割自己身上的肉給對方吃。這樣,你割一片,我割一片,割來割去,兩個人不一會兒都送了命。
這兩位勇士是好勇鬥狠的典型人物。他們只是自殘己身,固然非常酷毒,但和我們要敘述的殘害他人的獸行畢竟有所不同。歷史上確有些狠如豺狼的人,對他人活捕生吃。三國時,吳國大將高澧好飲酒,愛殺人並飲人的鮮血。每天夜晚,他都在住所附近擄掠過往行人,殺死後飲其血食其肉。唐初貞觀年間,代州都督劉蘭謀反,被腰斬,有個名叫丘行恭的將官用手挖出劉蘭的心肝生吃,他想以此來顯示自己痛恨叛賊的立場魽討取皇帝的歡心,但唐太宗李世民討厭他的這種殘暴行為,責備他說:「對叛賊該處以什麼樣的刑罰,法律有明文規定,你何必要這樣做呢?如果生吃反賊的心肝就算是忠孝的表現,那麼劉蘭的心肝應該讓給太子諸王吃,哪能輪到你呢?」丘行恭討了一場沒趣,羞慚而退。又據傳說,古代契丹的東丹王李贊華好飲人的鮮血,他常把婢要的身上刺個洞,用嘴對著傷口吮吸血液,像小兒吸奶似的。北宋大將王彥升領兵作戰,得勝後就會命令設宴,把抓到的敵兵俘虜綁在旁邊,他用手硬扯下俘虜的耳朵,放在嘴裡咀嚼,同時慢慢舉杯飲酒。俘虜滿面鮮血淋漓,疼得嗷嗷直叫,王全然不顧,與賓客談笑風生。他用這樣的辦法共吃了數百名俘虜的耳朵。
明代初年,長洲人韓雍曾為大將,率軍平定廣西壯族、瑤族的叛亂。有一次,他和部將在轅門商議軍事時,把幾名俘虜拉過來斬首,然後剜出死者的心臟,砸開頭顱取出腦汁,趁熱吃下肚去。部將大驚韓雍□態度從容,不當回事。明太祖朱元璋的第五子周定王朱□的兒子朱有熹,他有活吃人的嗜好,最愛生吃人的肝、膽和腦汁。每天天黑後,他看見有人經過他所居住的王府旁邊,就命令手下人把他們引誘到府中殺死,供他食用。後來,人們都不敢從他的府邸前後經過。像朱有熹這樣的帝室貴胄,竟然如此歿暴,其下的凶官悍將的吃人行為也就不足為奇了。
明末的劉澤清也是一位活吃人的典型人物。他在弘光朝時為總兵,鎮守廬州(今合肥),平時讀書作詩,表面看來頗為風雅,但實際上他的性情極其兇殘。他府中養著兩只大黑猩猩,馴得能夠從事簡單。有一天,劉澤清設宴請客,讓一隻猩猩捧著一盞裝有三升酒的金甌向客人跪著敬酒。猩猩狀貌猙獰,客人嚇得渾身發抖不敢接酒。劉澤清笑著說:「你連這畜生也害怕嗎?」他又叫人拉過來一名死囚犯,在宴會廳中當場打死,取出腦漿和心肝放在另一盞金甌中,讓另一隻猩猩捧著,劉澤清吃著血淋淋的人心肝,喝著白花花的人腦漿,旁若無人,賓客莫不膽戰心驚。後來劉澤清投降清朝,清朝擔心他反覆無常,尋藉口把他磔死。這個吃人的野獸,最終沒有得到好下場。
下面要談到那些相信左道邪術以吃人肉來治療某種疾病的事例了。如果說,為滿足暴虐慾望鞾人,主要的是表現了人性中遺留的獸性的兇殘,那麼,妄圖以吃人肉治病的行為則是除兇殘之外更表現出動物式的愚昧。用現代科學的觀點來看,人肉或人的某些器官同其他動物相比,其組織成分沒有根本的區別,人體內含約有機物質,在別的動物身上也可以找到。而且,某些動物如鹿、虎、獺、麝、鱉及一些蟲類身體內所含的微生素、微量元素或可作葯用的有機物質都優於人體。因此,即使人的肌體具有某種營養價值和醫療價值,它也完全可以用其他動物的肌體來代替。古代的方士、巫師、左道之流鼓吹吃人治病,目的在於顯示其法術的神秘,製造震人心魄的恐怖氣氛,以此使人畏服而信從。他們的做法實際上帶有迷信的性質,和祈禳、驅鬼等邪術一樣,對人有害無益。他們利用當時人們的愚昧無知,施展騙人的手段,達到獲取錢財等目的。歷代真正具有科學意識的名士或名醫從來不相信吃人能治病這一類的鬼話,而相信左道邪術的多是貪殘、愚蠢、紉庸將或土豪地痞之流,他們有足夠的錢財可以飽方士的私慾,有足夠的權勢掠取被吃的人,否則,方士們也不會向他們獻上這吃人治病的惡謀。
這類人的突出的代表是隋代的麻叔謀。隋煬帝下詘開汴渠,麻叔謀被任命為開河督護。他到達寧陵後患病,卧床不起,求醫診治。醫生說必須用肥嫩的羊肉蒸熟後加入葯物,一起服食。麻叔謀讓人找來幾只羊羔,同杏酪、五味子一同蒸食,名為「含酥臠」。鄉村百姓前來獻羊羔約有數千人,麻叔謀收下羊羔,給了他們優厚的報酬。寧陵縣下馬村有個叫陶榔兒的,富有錢財但為人凶暴,他家的祖墳靠近河道,害怕挖河時被發掘,就偷了別人家一個三四歲的男孩,殺死後砍掉頭和腳,蒸熟裝入食盒獻給麻叔謀。麻叔謀吃著這肉,香美異常,和羊羔肉味道不同,十分滿意,就下令讓河道在經過陶家墳地時繞了個彎。陶榔兒兄弟感謝麻叔謀的恩德,繼續偷盜小兒蒸熟獻給麻叔謀來討賞。其他百姓得知陶氏兄弟也效法他們,偷盜鄉間小兒換取賞賜。當時,附近村莊接連丟失小兒達數百名,到處可以聽見失去孩子的母親的哭聲。於是,當地凡是有小孩的人家,都特製一個大木櫃,用鐵皮裹縫,夜裡就把小孩藏在櫃中,用大鎖鎖牢,而且全家人點著蠟燭值班看守。到天亮打開櫃子,若小孩還在,全家老幼都一齊慶賀。即使如此,丟失小兒的事件仍然不斷發生。後來麻叔謀惡貫滿盈,隋煬帝以「食人之子、受人之金、遣賊盜寶、擅易河道」等罪名懲治他,派大將來護兒把他逮捕處死,陶榔兒兄弟也同時正法。麻叔謀吃人的事不少書籍都有記載,明末阮大鋮的傳奇《牟尼合》中也寫了這樣的情節。
其實,醫生給麻叔開的葯方並不是人肉,麻叔謀因宵小諂佞之的蒙蔽而改食人肉,一吃上口就不可收□,因而以吃人的惡跡名留史冊。古代那些直接採用方士們吃人肉治病的葯方的人也不少,他們的行為比麻叔謀還要惡劣。
南宋寧宗嘉定年間,林千之任西欽州知州,得了一種病(末疾),有個醫士告訴他,吃童男童女的肉可以強筋健骨。於是,林千之派人在本州境內捕少年男女,製成肉乾,叫做「地雞」、「地鴨」。嘉定十年(1218),此事被當地土司告發,林千之被朝廷免官,但未判死罪,僅流放到海南。由於南宋政治腐敗,這樣的吃人的昏官竟然沒有得到懲罰。
有的人相信吸食人的腦髓可以治病。明代萬曆時,朝廷派到福建的抽稅太監高□本是被閹割的人,有人告訴他生取童男童女腦髓和葯一起服用,可以使x重新長出來,恢復性功能,於是,高□就攫取民間小兒,吸食腦漿,致使稅監府院的水池中白骨累累。(參見宮刑)清初順治年間,安邑知縣鹿盡心得了痿痹之疾(半身不遂),有個方士自稱是劉海蟾轉世,會扶乩之術,對他說吃小兒的腦子可以治好病。鹿盡心相信他的話,用高價購買小兒,猛擊其頭部致死,取出腦漿燉熟服用。這樣,他吃了許多小兒,病情未好轉,又請方士扶乩求仙,方士又教他吃生腦漿。於是鹿盡心就把捕獲的小兒敲開頭骨,生吸腦汁。但是,鹿盡心的病到底沒有好,不久他就死了。這個例子說明,吸人腦髓對治療疾病不可能產生有益的效果。
還有的人相信人的胎兒具有大補的作用,就烹食胎兒以圖健體強身。明代有個名叫王冠,縄人,熱衷於房中術。他有婢妾十餘人,恣意縱欲,婢妾懷孕快要分娩時,王冠就讓她服葯打胎。胎兒產出,王冠就把胎兒放在石臼中搗成肉醬,配製成葯丸。他還購買別人家的幼兒烹熟食肉。後來事情敗露,王冠被治罪,凌遲處死。清末時,還有人練什麼金剛禪,也吃人的胎兒。據說,當時揚州東鄉十里處有水田,某天夜間,在田野里草棚中護青的農民看見遠處河邊的土地廟前有火光,或大或小,忽明忽暗。他們感到可疑,就約集幾個年輕力壯的年輕人,各執棍棒前去察看。走到跟前,看見一個和尚坐在地上,旁邊用石塊支著一口鐵鍋,正在加柴燒煮。農民問他干什麼,和尚說:「我到南海拜佛歸來,路過此地,肚子餓了,煮點飯吃。」農民正要離去,其中一人笑著說:「和尚不是吃齋嗎,我怎麼閑著這鍋里□有肉香?」一邊說著,一邊開玩笑地揭開鍋蓋,看見裡面煮的是兩個胎兒。眾x驚,都用棍棒打那和尚。和倚受傷倒在地上,數口氣說:「我是練金剛禪的,必須吃夠三十六個男胎,才能成大道,我剛吃了七個,就碰上你們了。這都怪我福薄,命該如此。你們快把我打死吧,不必多說什麼了。」農民們非常憤怒,七手八腳把和尚擊斃,把他的屍體扔到河裡。這個和尚練的所謂金剛禪,肯定屬於左道邪術一類,能背著人暗地裡進行。他的悲慘下場說明了這樣的事實,吃人的行為不論以什麼理由出現,都不能被一般民眾所理解,民眾對這種殘忍做法隨時都會表現出強烈的反對情緒。
最後,需要談到的是那些以吃對方的肉來發泄仇恨的現象。這一類的吃人或咬人是表達感情的一種手段,和玡面所述種種以吃人為樂的殘忍行為有所不同。據歷史記載,南朝梁時侯景作亂,兵敗後被羊鯤所殺,屍體送到建康(今南京),百姓們紛紛割食,後來又把他的骨頭燒成灰,受過候景禍害的人又把他的骨灰調在酒里飲下肚中。隋代楊玄感謀反,煬帝把他擒獲正法,罪及九族,並且命令朝廷公卿以下官員,都去割食他的肉。唐代武則天死後,其寵臣張易之、張昌宗兄弟被殺,百姓們爭先臠割他們二人身上的肉,煎炒而食,那肉又肥又白,就像豬的脂肪似的。五代後晉時,張彥澤被耶律德光擒殺,市民們砸開他的頭顱,挖出腦髓,又割他身上的肉,一同烹食。明正德年間,宦官劉瑾倒台後被凌遲處死,仇家出錢賄賂劊子手,買去他的每一片肉生吃,以解胸中之恨。嘉靖時,王被嚴嵩殺害,後來嚴嵩的兒子嚴世蕃獲罪被斬首,王的兒子王世貞、王世懋兄弟花錢買通行刑的劊子手,砍下嚴世蕃的一條腿帶回家去,煮熟祭奠父親,之後,王氏兄弟二人對坐,把那條人腿上的肉吃個凈光。明朝末年,李自成攻破洛陽,殺了福王朱常洵,並且取他的血和鹿肉一同煮熟,賜給部下嘗食,名曰「福祿酒」。這些做法,雖然只是為了宣洩感情,但不能不說是一種原始的、野蠻的報復方式,在今天看來是不足取的。隨著人類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這現象會逐漸絕跡
H. 嚴嵩被抄家的時候家徒四壁,財產還不如一些清官,為什麼還要說他是大奸臣
其實嚴嵩在他的前半輩子也算是一個比較正直的人,而他的家產也確實不怎麼,但是說他是給個大奸臣,其實是和他當時害死了他的前任首輔夏言等這些對明朝有利的一些人。
嚴嵩是江西人,父親也是一個文化人。但是卻沒能夠考取過功名,就把希望寄託在了他的兒子嚴嵩身上。也對嚴嵩十分嚴格。而嚴嵩也確實是不負父親的期望。有著神童的稱號。在八歲的時候,就成功考上了童生第一名。就在他准備去鄉試的時候,父親去世了,於是他就守孝三年。
直到嚴嵩五十八歲的時候,可能是嚴嵩看透了人間冷暖吧,他也開始違背了自己以前的道德觀,開始走上了一個被朝廷官員謾罵的奸臣之路。
然後,就比如嚴嵩借帝王之手殺掉了當時的軍事天才曾銑,讓仇鸞這個蠢豬當上的大將軍,然後又有諸多有志之臣被殺。連當時幫助他的首輔夏言也被他殺掉。可以說完全就是一個奸臣的模樣。
I. 嚴世蕃是孝子嗎
卐 拿破崙 卐 3級 2011-07-28
嚴嵩倒了,但沒有死。嚴世蕃也活得很滋潤。他並沒有到雷州衛服刑,只在廣東南雄住了兩個月,就溜回家了。回家以後也不韜光養晦,反倒大興土木,修建私宅。這就引起了地方官員的注意。更糟糕的是,地方官注意嚴府,嚴世蕃卻不注意,氣焰十分囂張。有一次,袁州府推官(專管刑獄的官員,正七品)郭諫臣到嚴府公幹,嚴府家奴非常無禮,公然不把他這個朝廷命官放在眼裡。郭推官咽不下這口氣,一狀告到巡江御史(監察部特派員)林潤那裡。林潤也是一個想把嚴家置於死地的,正好手上也抓住了嚴世蕃的把柄──與羅龍文過從甚密。羅龍文是什麼人?是倭寇王直的親戚,而且和嚴世蕃一樣,也是從流放地私自逃回的。於是林潤上奏朝廷,狀告嚴世蕃和羅龍文網羅江洋巨盜,私用違制車服,日夜誹謗朝廷,聚眾四千餘人,「道路皆言,兩人通倭,變且不測」。
這就是謀反了。於是,嘉靖四十三年(公元1564年)十一月,朝廷下令將嚴世蕃捉拿歸案。那時,嚴世蕃的兒子嚴紹庭還在北京當錦衣衛指揮,立馬派人通風報信。嚴世蕃聞訊本想逃回雷州,誰知早在林潤的監視之下,剛一出門,就被逮了個正著。結果,嚴世蕃被押解進京,交由三法司審理。三法司,就是刑部(公安部)、都察院(監察部)和大理寺(最高法院),其長官分別是刑部尚書、都御史和大理寺卿。像嚴世蕃這樣涉嫌謀反的大案,照例是要「三司會審」的。
嚴世蕃二進宮的消息轟動了京城。許多人額手稱慶,都認為沈煉和楊繼盛的冤案這回總算可以平反了。林潤和郭諫臣是這么認為的,「三法司」長官黃光升、張永明、張守等人也是這么認為的。因此他們在判決書里,便大講嚴嵩父子如何迫害忠良,而且重提沈煉、楊繼盛案。草稿送到徐階那裡,徐階問,諸位的意思,不是想救嚴公子一條性命吧?黃光升幾個都說,當然不是,恨不得立馬就殺了他。於是徐階不慌不忙拿出自己的稿子,上面一五一十列舉了嚴世蕃的「反跡」:什麼住宅私擬王府啦,什麼招募亡命之徒啦,什麼謀為外投日本啦,什麼串通里應外合啦,不一而足,而且說得有鼻子有眼。蠱惑嚴世蕃在南昌稱王的,是彭孔;挑唆嚴世蕃勾結黑社會的,是典楧;煽動嚴世蕃里通外國的,是羅龍文;協助嚴世蕃誘致外兵的,是牛信。黃光升等人一看就明白了,立即照抄上奏。結果,皇帝在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565年)三月二十四日下詔,以「交通倭虜,潛謀叛逆」的罪名判處嚴世蕃死刑。而且,根據徐階的意見,並沒有「秋後處決」,而是「亟正典刑」。
沈煉和楊繼盛可以瞑目了,歷史也終於實現了「實質正義」,盡管方式是如此荒唐。
綜上所述答:是!!!
J. 正史上的錦衣衛沈煉,他的一生都有著哪樣的經歷呢
提到錦衣衛,給人的感覺是陰森恐怖,殺人放火,無惡不作。但是有這樣一位錦衣衛,正直無私、嫉惡如仇、愛民如子,最後為了正義和公理而被迫害致死,他就是《明朝那些事》里提到的義士——錦衣衛經歷司沈煉。
1.少年時代文武全才,忠孝雙全
正德二年(1507年),沈煉出生於浙江省會稽郡。少年時代的沈煉聰敏好學,“其始為諸生時,即以文才為時輩所推重。”沈煉曾經跟隨明代偉大的哲學家王守仁游學,王守仁對沈煉的才華也贊賞不已,“種種超卓,真用世之才”。
嚴嵩於是在嘉靖面前詆毀沈煉,想置他於死地。幸虧陸炳鼎力相救,才保住了沈煉的性命。
但是沈煉的政治生涯徹底結束了,他在廷杖後被趕出京城,貶往保安。
4.被貶保安仍不放棄與嚴嵩的斗爭,終於被嚴嵩迫害致死
嘉靖三十年,沈煉被貶往保安。盡管已經成為平民百姓,沈煉還是心懷社稷。
當時俺答頻頻侵擾宣大地區,宣大總督楊順是嚴黨,他懦弱無能,對俺答一味退讓,殺良冒功。
沈煉多次痛罵嚴嵩,他致書楊順,指責他不能保境安民。
楊順非常嫉恨沈煉,於是他密報嚴嵩說沈煉想刺殺他們父子,嚴嵩於是指示楊順除掉沈煉。
當時宣大地區白蓮教活動猖獗,白蓮教教徒閻浩被捕後,楊順將沈煉列入白蓮教名單,朝廷下旨將沈煉處以極刑,之後楊順將沈煉的兩個兒子沈袞、沈褒杖殺。
隆慶元年(1567年),此時嚴氏父子早已倒台,沈煉的長子沈襄為父申冤,朝廷為沈煉平反,復其官位,加贈光祿寺少卿。
沈煉為人忠義,嚴嵩勢大,即使是後來扳倒嚴嵩的內閣大臣徐玠在當時也對嚴嵩退避三舍,而沈煉只是區區七品小官,卻以飛蛾撲火的英勇無畏精神去挑戰嚴嵩。
盡管最後失敗了,但是他用生命喚起了良心未泯的諸位大臣,陸炳對於沈煉的死大為感慨,他嘆息到“我不如沈煉啊!”
在日後扳倒嚴嵩的過程中,陸炳不再為虎作倀,與嚴嵩保持了一定距離,使徐玠最後找到嚴嵩的破綻將他趕下台,沈煉用他的生命燃燒了正義!
於謙曾經寫過一首詩“粉身碎骨渾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這句詩其實也是沈煉的真實寫照。沈煉,一位平凡而又偉大的錦衣衛!他用正直無私的一生告訴我們,原來錦衣衛里也有如此浩然正氣的好男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