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孝順與國家的哪條治國理論有關
孝順於治理國家的理論存在,善有關。百善孝為先。成為一個遵紀守法的好人,善人首先要從孝順做起。
② 贍養義務從什麼年齡開始
贍養義務是不論年齡的。是當事人的一種法定義務,因此一般而言,只要是成年子女,具有經濟能力,就應該對自己的父母進行精神贍養和物質贍養,相關法律規定父母60歲以上或沒有生活能力時或者子女有獨立經濟能力時,子女要承擔贍養責任。對於老人的贍養,既是一種法定義務,更是一種道德義務,因此當事人應該據此進行遵守。各級黨委和政府通過道德講堂、播放視頻片、學校教育等方式,加強孝親、和諧家庭等方面的宣傳,形成人人講孝順、人人踐孝順的濃厚社會氛圍,讓主動贍養老人形成一種社會常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十九條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第四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並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勞動是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職責。國有企業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都應當以國家主人翁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勞動。國家提倡社會主義勞動競賽,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國家提倡公民從事義務勞動。
國家對就業前的公民進行必要的勞動就業訓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③ 身為當代年輕人,應該怎樣做到愛國,為國奉獻呢
愛國是每一個公民所應有的責任,也是我們義無反顧要去做的一件事情。熱愛自己的國家,首先我們要做到不危害我們國家的利益,要尊重我們國家的法律法規,也要尊重我們國家的政治立場,而且我們也要為祖國奉獻,理智愛國是作為一名中國的國民必有的素養,
我們都要做到有義務去維護他的公正,有責任去遵守他的公平,看到許多不遵守法律法規的事情,我們也一定要勸阻,並且上報有關部門,使我們的國家變得更加整潔。而且作為當代的年輕人,我們應該努力奮斗,熱愛自己的祖國,把自己的一生所奉獻到祖國的發展中,尊重我們國家的國旗,在奏國歌的時候,嚴肅起立。要做到對於外來詆毀國家的行為,進行及時的制止。
④ 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爭做美德少年主題書信,孝順,感恩
愛國是人們對於祖國的一種深厚的依戀、愛護,以及與此相應的實際行動。愛國是每個公民應當遵循的最基本的價值觀念和道德准則,也是中華民族的光榮傳統。幾千年來,中華兒女一直高舉愛國旗幟,涌現出無數愛國英雄、仁人志士,傳誦著數不清的愛國詩篇,愛國主義精神早已融入億萬人民的心裡。作為中華民族精神的核心,愛國主義精神始終是各民族、各階層團結一致的強大動力,支撐著中華民族團結奮斗、發展繁榮的偉大實踐。
我們愛國,因為我們的祖國山河壯麗、地大物博,因為我們的祖國有著悠久的歷史、燦爛的文明,因為我們生於斯、長於斯,祖國的一舉一動都牽動著我們的心。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雖歷經磨難,但中國人民始終英勇不屈、艱苦奮斗,創造了光輝燦爛的經濟、政治、文化成果。這一切在每個中國人身上都打上了深深的烙印,鑄造了中國心。正如《我的中國心》歌中所唱的那樣:「洋裝雖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國心;我的祖先早已把我的一切烙上中國印」。在中華民族成長和發展的歷史實踐中,我們深深地懂得國家的重要和愛國的必要,懂得個人命運與國家和民族命運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沒有國,就沒有家,也就沒有個人的自由和幸福,甚至沒有個人的生命和安全;只有國家獨立富強,個人才能自由、富裕與幸福。正如孫中山先生所說:「國家者載民之舟也,舟行大海中,猝遇風濤,當同心互助,以謀共濟。」正是從這種個人與國家的密切關系中,以及對這種關系的深刻認識中,中國人民產生了對祖國濃厚強烈的道德情感,並把這種強烈的愛國情感轉化為行動和實踐。在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今天,我們應當怎樣進一步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呢?
愛國就要熱愛人民。我們要尊敬我們的先輩,是他們創造了中國的今天;愛同自己一樣生長在中華大地上的父老鄉親、師長朋友,他們與我們血肉相連,共同支撐和發展著今天的社會。我們要懷著一顆感恩之心,為人民服務,努力回報祖國、回報社會、回報人民,讓人民生活得更富裕、更美好。愛國愛民應從孝老愛親做起,尤其要關心愛護鰥寡孤獨等特殊社會群體,熱心幫助那些處於困境之中的人。特別是當國家發生突發事件和巨大災害之時,一定要高度關注,挺身而出,不畏艱險,不計報酬,盡力貢獻;堅決反對國內外一切敵對勢力對我們的分裂瓦解,同一切損害祖國利益和榮譽的行為進行堅決斗爭。
愛國就要熱愛祖國的每一寸土地,愛惜人民的辛勤勞動和創新創造。中華民族自古以來就認識到自然環境的重要性,強調「天人合一」、「民胞物與」,注意愛護生態;中華傳統文化一直強調 「一粥一飯,當思來之不易;半絲半縷,恆念物力維艱」。這些遠見卓識,已被今天世界的人口膨脹和工業化所帶來的環境危機、霧霾和水系污染所證實。保護環境再也不能等待,再也無法推託。我們必須繼承和發揚熱愛祖國大好河山的優良傳統,立即行動起來,發揚中華民族樸素節儉的好傳統,加強生態文明建設,讓天藍氣清,推動和保障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愛國就要熱愛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是一座豐富的寶庫,既有文史哲學,又有科技藝術,尤其值得珍視的是蘊含其中的「自強不息、厚德載物」精神,「獨立自主、奮發圖強」精神,「崇德向善、團結友愛」精神等等,這些都是我們民族的根和魂。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文化根基和思想支撐,對於增強我們的道路 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不斷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具有重要意義。
愛國最重要的就是要熱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社會主義救了中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了中國。進入近代以來,中華民族曾經一度陷入被人任意欺凌踐踏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境地,但是她又迅速崛起。經過幾十年的不懈努力,中國人民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高舉愛國主義旗幟,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實現了歷史性的飛躍:實現民族獨立和人民解放,建立了人民當家作主的新中國,確立了社會主義基本制度;實行改革開放,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逐步實現從溫飽到小康的歷史性跨越。如今,我們的祖國面貌日新月異,經濟發展,政治穩定,文化繁榮,社會和諧,人民生活顯著改善,「神舟」九天攬月,「蛟龍」五洋捉鱉,一個「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的中國夢正在加快實現。我們的祖國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強大、這樣可愛。生活在這樣一個國家裡,作為一個中國人,我們能不歡欣鼓舞,能不感到驕傲自豪嗎?能不以更大的決心和干勁報效祖國嗎?
培育和踐行愛國這一價值准則,首先需要我們認真學習、努力工作,特別是把個人的前途命運同祖國發展繁榮、同人民幸福安康結合起來,為祖國取得的每一個進步和成績而喜悅,為祖國面臨的困難和挑戰而擔憂,為增進民生幸福而努力。更重要的是把這種強烈的愛國主義情感轉化為實際行動,落實到每一個祖國需要的時刻,貫徹在平凡的工作崗位和日常生活中。當愛國成為每一個中國人的最高價值准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作用就會發揮得更充分,中華民族就會更加同心同德,創造出新的輝煌。
⑤ 新時期如何看待孝順
中國即將進入老齡化時代,如何孝順老人,讓老人能夠安享晚年是一個迫在眉睫的時代話題。「百善孝為先」,這是中國家喻戶曉的關於「孝」的古訓。自古以來,中國上至君王,下至平民百姓,孝順父母始終作為自己做人的首要行為准則,孝道也已經成為了中華民族歷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人類社會的進步,國內外多元文化的相互滲透,特別是改革開放後的中國人,又是如何看待孝順的呢?請聽聽竹山縣竹坪中學的幾個學生的心聲吧。他們是祖國未來的主人,也許他們的心聲能夠代表時代的主流。徐芳認為:孝順就是與父母同甘共苦。中國素有「禮儀之邦」的美譽,自古以來,孝順父母是為人之本。但是我認為孝順父母不一定要給予物質的滿足,更重要的是滿足他們的精神上的慰藉。作為學生,要刻苦學習,以更加優異的成績回報父母,是一種孝;在家幫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也是一種孝;在父母勞累後,遞上一杯熱茶,也是一種孝;當父母有了難處,能夠替父母分憂更是一種孝……李深深認為:給予精神和物質的享受就是孝。孝順是一種美德,但是孝順不一定就是天天陪在父母的身邊。只要是不辜負父母的期望,努力培養自己的才智,將來用自己的才華為祖國做出力所能及的貢獻,讓父母得到精神上的滿足,並滿足他們的物質的需要,就是最好的孝順。張娜認為:「孝」是一種責任。父母為了子女的成長,付出了多少艱辛,他們對子女的奉獻是無私的不計回報的。但是當他們年老高邁時,我們就要盡力讓他們安享晚年,不能以任何理由開脫自己孝順父母的責任。這是先輩、社會、倫理道德賦予我們每一個子女的責任。李夢成認為:報國即為「孝」。孝順父母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但是我們不能因為孝順父母而置國家利益於不顧。當黨和國家需要我們的時候,我們要能夠舍小家顧大家。只有國家安寧,社會穩定,國富民強,父母才能享受到真正的幸福,那才是大孝。張基煒認為:我反對「順者為孝」的觀點。我的外祖父經常對我說:「子不言父過,順者為孝」。孝順孝順當然要順,不順何其為孝?但是不是無原則的順。難道父母讓子女去干傷天害理的事也順嗎?難道明明知道父母的言行是錯誤的,也不能指出來嗎?如果讓我背著良心違背原則的順從,那我寧願不孝!由此看來,中國的孝道應當在繼承歷史傳統的基礎上,注入新的時代的元素,才是符合當代實際的孝道,才能讓中國的孝文化永遠綻放出璀璨的光芒。(竹坪中學張雲潮陳飛 竹山縣教育局向繼華)
⑥ 孝順父母非要立法嗎
他希望四川省能為孝立法,讓子女盡社會主義親情孝敬、奉養義務,要求國家、社會繼續弘揚愛老敬老的傳統美德,維護父母不受子女不敬、暴力行為的侵犯。根據這部《孝法》建議稿,對於謾罵、凍餓、凌辱、毆打、遺棄父母的,將終身不得錄用和晉升。已改正並表現優秀的,需父母推薦,方可予以考慮錄用、晉升,但不得優先錄用、晉升。 [爭論] ■中國青年報 「孝法」繞不過三陷阱 在日漸進入老齡化社會而經濟卻尚欠發達的我國現階段,討論這個問題——或乾脆說,延續或重振孝道——是極其急迫而現實的。然而,這是否就意味著需要立法呢?筆者認為不妥。該設想即便有一定的道理,只怕也繞不過下面三個可能的誤區——甚至是陷阱。 首先,設立《孝法》可能導致法律的低質化。不難看出,當今「孝」的內容更多隻是屬於禮儀方面的內容。即便一些好的風俗習慣正在逝去,而正如孟德斯鳩所言:要改變風俗和習慣,不應當用法律去改變。而且,假如真的設立了「孝法」,由於孝與不孝的界限往往是模糊的,有言道「百行孝為先,論心不論事,論事自古無孝子」,「孝法」肯定會經常面臨難以判斷、無法表態的窘境。如此,或將使法律失卻其精準性,最終走向低質化。 其次會導致公民權利受損,甚至導致社會文明的退步。舊禮教之中將孝道與法律融為一體,因其操作性上的天然難度,實際上經常會混淆私權和公權的界限,不符合現代法治文明的精神。 再次,設立「孝法」,有可能掩蓋住真實的社會問題。總體上分析當前的「孝道」衰落問題,除了禮教影響日漸式微以外,毋庸諱言,也與經濟發展的模式、水平和分配製度等有一定關系———為「孝」立法,有可能掩蓋這些迴避不了的矛盾。 ■燕趙都市報不失為有益的探索 我國目前的法律中對「不孝」有一些規定,但往往只有性質特別惡劣的才構成犯罪,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實際上很難得到現有法律的有效保障,需要專門的法律進行強制保護。公務員的言行對公眾具有很強的影響作用,公務員錄用、晉升以「孝」為先,對保證公務員以及帶動社會恪守孝道無疑是非常必要的。 有鑒於當前子女不孝行為的增多,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尚不完善,老年人的合法權利得不到有效保障,在國家尚無統一的法律強制解決的情況下,建議為孝進行地方立法,並將重點放在公務員這樣特殊的職業,對弘揚愛老敬老的傳統美德,不但必要,而且可行,不失為一種非常有益的探索。 ■北京青年報 法律萬能的誤區 主張為孝道立法者過高地估計了法律的作用,他們認為法律完全應該在孝道問題上管得更多、更嚴,或者退而求其次,哪怕只是把這些散見於多項法律的規定集中起來,他們也希望能「組成」一部新的法律,以顯示國家和社會對孝道的高度重視。 一遇到問題就條件反射似的想到要立法,要通過法律手段加以防範和懲罰,這是典型的法律萬能主義的邏輯。法治是一種進步的制度文明,但同時有著自身難以克服的局限性。本該由道德規范解決的問題,不宜動不動就用法律手段取而代之,那樣做往往會事與願違,適得其反。 ■解放日報 拿陳腐當新鮮 在筆者看來,這個為孝立法的「立法草案」,看似憂國憂民,實則會誤導民眾,看似新鮮,實則陳腐。因為以孝作為選拔官員的標准在我國古代就已經實行,如漢代的「舉孝廉」制度。但孝廉制並不能改變漢朝腐敗盛行的狀況。如今,又有人提議以孝為先來錄用公務員,顯然是不了解歷史,拿「新瓶」裝「舊葯」。 一個小家中的大孝子,未必會是一個大家中的好公僕,為斂聚在小家中「盡孝」的本錢而不惜損公肥私的,古今均大有人在。比如,狂貪國庫白銀九億兩的清朝大貪官和 在當時就是一個有名的「大孝子」。當今,大貪官胡長清在家裡也是一個大孝子;還有安徽省阜陽市原市長肖作新「口碑」也極好,是一個出名的「大孝子」。
⑦ 西方國家講求孝順嗎法律上是否更加苛刻
西方國家更講求獨立,所以法律上不會要求你必須做什麼,你可以不管,但不允許虐待!
⑧ 歐美國家有沒有孝道我們一定要孝順么
相對來說,比如美國人,他們比較注重公德就是對陌生人非常友善,但是私德很一般,大部分美國老年人都是在敬老院裡面待著的。而中國人相反,中國人對陌生人有一些冷漠,但是對家人對朋友還是很好的,那麼是不是說,美國人就不孝順呢,那下面簡單的聊一聊。
歐美國家的孝道
這個也不能說他們沒有孝道,相對來說,美國人的思維方式就是養育孩子長大成人,然後基本就不管了,很少會看到有美國婆婆幫兒媳婦帶孩子的。幾乎就是相當於兩個獨立的家庭了。在一些節假日的時候會互相往來一下。但是大家住在一起的很少。他們認為彼此的生活就應該是這樣的,所以也不存在什麼孝不孝順的。只能說每個國家的國情不同。
所以說,其他國家是怎麼樣的我們也管不著人家也不認為自己過的不好。我們管好自己就行了。孝順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每一個公民應該盡到的義務。
⑨ 孝順父母撫養子女的責任來源於什麼同時又是公民的什麼
俗話說得好「百善以孝為先」以及「尊老愛幼」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孝敬父母、贍養老人,以及撫養教育子女是我們每一位成年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不得附加任何條件,也不得放棄贍養老人和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根據我國《憲法》第四十九條第三款、《民法總則》第二十六條、《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七條,以及《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這也是我們每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自然人)應當遵循的法律責任和法定義務。
關於贍養家庭老人、撫養子女有關的法律規定內容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國家根本大法)第四十九條第三款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國家根本大法)第四十九條第四款 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法律)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七條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法律)第十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法律)第十二條第一款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撫養教育未成年人。
⑩ 孝敬父母是公民的基本義務嗎
孝敬父母是義務,更是報恩。否則不知報恩,就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