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求古代關於孝順的典故
1、孝感動天
周曾參,字子輿,事母至孝。參嘗採薪山中,家有客至。母無措,望參不還,乃嚙其指。參忽心痛,負薪而歸,跪問其故。母曰:「有急客至,吾嚙指以悟汝爾。」
曾參,字子輿,春秋時期魯國人,孔子的得意弟子,世稱「曾子」,以孝著稱。少年時家貧,常入山打柴。一天,家裡來了客人,母親不知所措,就用牙咬自己的手指。曾參忽然覺得心疼,知道母親在呼喚自己,便背著柴迅速返回家中,跪問緣故。母親說:「有客人忽然到來,我咬手指盼你回來。」曾參於是接見客人,以禮相待。曾參學識淵博,曾提出「吾日三省吾身」(《論語·學而》)的修養方法,相傳他著述有《大學》、《孝經》等儒家經典,後世儒家尊他為「宗聖」。
母指才方嚙,兒心痛不禁。負薪歸未晚,骨肉至情深。
嚙指喚兒兒有感,指痛心焦焦炙還。痛心待客禮不慢,心連母子感萬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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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孝專家意見
馬未都:二十四孝圖是中國的一個傳統文化,它提孝道呢,是我們自周代以來就開始逐漸建立的一個觀念,孝道在中國傳統文化當中它起到的作用肯定是不可低估的。二十四孝圖,我印象中,是從元代之後逐漸積累起來的,它里頭按照我們現在一般的認知呢,確實是有一些糟粕,比如說「郭巨埋兒」,這些肯定都是有糟粕的。
但是它總體的意圖是好的,就是教人盡孝。只是有一些具體的事例,時過境遷。我們必須要明白一點,就是道德呢,是有時效的。就在歷史上的道德我們今天看有時候不道德,那今天重提二十四孝,我覺得總體精神沒有問題
但是具體的事例要分析,有的事例我覺得應該是可以從中國古代中找到一些其他的例子替換,但是它提倡的是一種精神,這種精神對我們民族的孝道的再度推行,對我們維系社會總體的秩序的良好和安定,我覺得還是有好處的。
肖放:二十四孝是一個歷史的產物,在古代社會裡面有可能有它積極的作用,但是二十四孝裡面有一些和今天的倫理觀啊、價值觀啊,不相適應的東西,可能就不能去宣傳、去強調。特別在公益廣告裡面,可能盡量少出現這種東西吧。
Ⅱ 「孝」字的來歷是什麼
孝 [xiào]
由來:「孝」字最早出現在3300多年前殷墟甲骨文中,由上面一個版「老」字,權下面一個「子」字組成。後來寫時把「老」字的下半部取消了,就是現在的「孝」字。
Ⅲ 中國十孝的由來
「孝」字源於中國古代的甲骨文,距今已有4000多年的歷史,其原義為「奉先思孝」。儒家道統認為「孝」是百行之首,《論語》載:「孝梯也者,其為仁之本輿!」
孝道是中華民族的兩大基本傳統道德行為准則之一,另一個基本傳統道德行為准則是忠。幾千年來,人們把忠孝視為天性,甚至作為區別人與禽獸的標志。忠孝是聖人提出來的,卻不是聖人想出來的。它是我國古代長期社會實踐的歷史產物。 從秦漢開始,我國就建立了多民族統一的大國,建成它並維護它要有兩條保證。第一條,要保證對廣土眾民的大國高度集權的有效統治;第二條,要使生活在最基層的個體農民,安居樂業,從事生產。高度集中的政權與極端分散的農民雙方要互相配合,減少對立,在統一的國家協調下,才能從事大規模跨地區的工業建設、文化建設,防止內戰,抵禦外患,救災防災。個體農民從中受到實惠,則天下太平。 農業生產是中國古代社會根據自然環境的合理選擇。家庭是中國古代一家一戶的基層生產組織,從而構成社會的基本細胞。小農生產的家庭對國家有納稅的義務,國家有保護小農的責任, 「國」與「家」的關系協調的好,則天下治,反之則亂。保證實現國家、君主有效統治的最高原則是「忠」;鞏固基層社會秩序,增加鄉黨鄰里和睦,父慈子孝的最高原則是「孝」。中國古代社會最基本細胞是家庭,因而,忠孝二者相較,孝比忠更基本。 《十三經》中的《孝經》把孝當作天經地義的最高准則。後來北宋的張載作《西銘》,在《孝經》的基礎上,融忠孝為一體,從哲學本體論的高度,把倫理學、政治學、心性論、本體論組成一個完整的孝的體系。對中華民族的發展,增強民族凝聚力,形成民族價值觀的共識,起了積極作用,功不可沒。 「五四」以來,有些學者沒有歷史地對待孝這一社會現象和行為,出於反對封建思想的目的,把孝說成罪惡之源,是不對的,因為它不符合歷史實際。 孝道是古代社會歷史的產物,不能看作是古代聖人想出來專門限制家庭子女的桎梏。 古代農業社會,政府重道德倫理,體恤天下為人父母之心懷,所以有「父母在不遠游」的古訓;孝道貫穿始終,父母在世時要孝順,亡故後常思念父母的養育恩德,為子女做榜樣固有「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的訓條。子女剛出生時父母日夜守護,任勞任怨,真心切切,子女懂事後對父母要「晨昏定省」。設身處地,將心比心,體恤父母的用心良苦,所以有「天下無不是父母」。
Ⅳ 孝順父母撫養子女的責任來源於什麼同時又是公民的什麼
俗話說得好「百善以孝為先」以及「尊老愛幼」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孝敬父母、贍養老人,以及撫養教育子女是我們每一位成年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不得附加任何條件,也不得放棄贍養老人和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根據我國《憲法》第四十九條第三款、《民法總則》第二十六條、《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七條,以及《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這也是我們每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自然人)應當遵循的法律責任和法定義務。
關於贍養家庭老人、撫養子女有關的法律規定內容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國家根本大法)第四十九條第三款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國家根本大法)第四十九條第四款 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法律)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七條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法律)第十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法律)第十二條第一款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撫養教育未成年人。
Ⅳ 孝順是什麼意思
【解來釋】盡心奉養父母,順源從父母的意志:~雙親。他是個~的孩子。
【拼音】[ xiào shùn ]
【反義詞】不肖、忤逆
【出處】《國語,楚語上》:「勤勉以勸之,孝順以納之,忠信以發之,德音以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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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義詞】孝敬
【拼音】[ xiào jìng ]
【解釋】孝順尊敬(長輩):~公婆。把物品獻給尊長,表示敬意:他帶了些南邊的土產來~老奶奶。
【近義詞】貢獻、孝順
【反義詞】不孝、忤逆、虐待
【出處】《詩大序》:「先王以是經夫婦,成孝敬,厚人倫,美教化,移風俗。」
Ⅵ 孝順節的來歷和風俗
關於孝順節的來歷有四個說法,一個說法是在這一天送窮,剩餘的三個說法都是目連救母傳說。在孝順節這一天,家家戶戶都要煮「拗九粥」祭祀祖先或者送給親朋好友,已經出嫁的女子也要送「拗九粥」回娘家孝敬父母。Ⅶ 「孝順」一詞的來源,意思有何典故
孝順原指愛敬天下之人﹑順天下人之心的美好德行。後多指盡心奉養父母,順從父母的意志。(孝感動天,卧冰求鯉)
Ⅷ 孝的是由誰提出的
「孝」作為一個倫理觀念正式提出是在西周。在西周,孝的含義有:
一、尊祖敬宗。施孝(盡孝)的方式主要是祭祀,在宗廟通過奉獻供品祭祀祖先,盡孝的對象是死去的人,這帶一定的宗教形式。
二、傳宗接代。在周朝的人們看來,祖先是我輩的生命之所生,因此,崇拜祖先就是把祖先的生命延續下去,生生不息。總之,西周時期的孝是一種封建宗教倫理。
中國最早的一部解釋詞義的著作《爾雅》下的定義是:「善事父母為孝」。漢代賈誼的《新書》界定為「子愛利親謂之孝」。東漢許慎在《說文解字》的解釋:「善事父母者,從老省、從子,子承老也」。
許慎認為,「孝」字是由「老」字省去右下角的形體,和「子」字組合而成的一個會意字。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出,「孝」的古文字形與「善事父母」之義是吻合的,因而孝就是子女對父母的一種善行和美德,是家庭中晚輩在處理與長輩的關系時應該具有的道德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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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親與敬親
養親是子女對父母的最基本義務,是基於人的報恩觀念而產生的。每個人都是由父母所生,又是因父母的精心照顧而長大成人,這種生命創造及養護的客觀事實使人類產生了報恩意識,即在自己的父母年老之後要竭盡全力贍養父母,盡「反哺」義務。
孟子曾提出不孝的五種情況,即「惰其四肢,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傳統孝觀念不僅要求子女對父母盡奉養的義務,更重要的是子女對父母有敬愛之心。孔子對「敬親」特別重視,而且把能否敬愛父母作為人與畜、君子與小人的區別。
順親與諫親
敬親,不僅表現在態度上對父母長輩和悅,在行為上事之以禮,而且更為深層的是要順從父母長輩的意志,唯命是從,所以常看到孝順連用。
但如果認為,只要是長輩的,無論在一切情況下都是對的,並且要求子女在任何情況下都要絕對服從,顯然是片面的。那麼當父母長輩有過錯時,子女應怎麼辦呢?儒家倫理給出了答案,即子女要委婉諫諍。
孔子主張「事父母幾諫」(《論語.里仁》)即委婉勸諫。孟子也曾說:「親之過大而不怨,是愈疏也……愈疏,不孝也。」(《孟子.告子下》)就是說,子女對父母的過失,違背道義的行為不怨,不諫,甚至盲目順從,就是不孝。
傳宗接代
傳統封建的孝觀念認為人在結婚之後必須生子,生子育孫能使家庭以至整個宗族得以穩固和延續,使先祖得以祭祀。完不成這一重任,就是對父母最大的不孝,對祖先最大的不尊。《孝經.聖治章》也說:「父母生之,續莫大焉。」
即使奉養父母錦衣玉食,但終無後人再續家門,讓父母死不瞑目,古代孝子會感到無限遺撼,感到愧對父母。可見傳宗接代觀念在古代是報答、安慰父母的一種方式和情結。
Ⅸ 什麼是孝順
孝順兩個字,在我們小的時候常常父母、親人及身邊的好友經常的提起,每每聽到有人說:「誰誰家孩子孝順「;「誰誰家孩子不孝順,沒出息「,等等。那麼到底什麼是孝順呢?怎麼做才算是孝順?
據《國語·楚語上》上說,所謂孝順原是指愛敬天下之人﹑順天下人之心的美好德行,這是很廣義的詞語。後來呢,則多指家庭里做子女的要盡心奉養父母,順從父母的意志。
其實早在2000多年前,孔子和孟子就說到了孝道,沒有說順,只是說要孝,但不一定要順。該順則順,不該順時就一定不能順。不顧事實,盲目的順從,會陷父母於不義,就不是孝了。
筆者近期讀《群書治要》中孝悌篇提到,孝道分三個層次,一是小孝,用體力來完成,二是中孝,用功勞來完成,三是大孝,即永不匱乏,能使天下人永遠保持孝心孝行的精神。父母喜愛我們,做子女的一定是高興而且不敢忘懷;父母嫌棄我們,做子女的應該深加警惕而沒有埋怨;父母有了過失,要婉言勸諫而不能杵逆;父母去世之後,務必以正當所得的食物來祭祀他們。另外還提到,我們的身體來源於父母,應該謹慎愛護,不可隨意傷害。如生活起居不莊重,工作不努力、作戰不勇敢、對領導不尊重、對朋友不講信用等等都是不孝的表現。
我們現實生活中怎樣做到孝順呢?
筆者認為,就是我們在工作、生活、學習、交友等過程中,每踏出一步都不要忘記父母,每開口說話都不敢忘記父母。即要走正道,不要走邪道;言行舉止小心,不侮辱自己的名聲,也不使自己的父母遭到羞辱。
目前社會上的那些貪官,都屬於不孝順的,他們羞辱了自己的父母,也危害了社會。願全社會每個孝順的人都當以為戒!
Ⅹ 孝字的來歷是
1、「孝」字最來早出現在源3300多年前殷墟甲骨文中,由上面一個「老」字,下面一個「子」字組成。後來寫時把「老」字的下半部取消了,就是現在的「孝」字。
2、「孝」最基本的寓意是孩子小的時候,父母在上面為孩子遮風擋雨;孩子長大了,父母老了,孩子在下面背著父母,這就是「孝」。
1、「孝,善事父母者。從老省,從子;子承老也。」這是《說文解字》這本書對孝的闡述。前一句是說晚輩對長輩的敬與養稱為孝,孝是子女的本分。後一句主要說「孝」字寫的就是老人與子女的關系。
2、「子承老」,「承者,奉也,受也。」是說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從父母那裡誕生出來的,然後不斷接受父母的養育,長大成人;成人後應該對父母不斷的奉獻,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