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老人將房產過戶給兒子後,兒子去世,老人有權要回房產嗎(因孫子兒媳不孝順)
除非是被欺騙了,不然的話,過戶給兒子的手續正規,那房子就是兒子的。
如果兒子沒有遺囑,那麼按照法定程序來說,老人有繼承自己兒子遺產的權利。
謝謝你的提問
Ⅱ 老人的房產過戶給兒子可以要回來嗎
老人把房子過戶給兒子的,不能要回來。法律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老人已經把房子過戶給兒子的,視為贈與物已經完成了交付,此時不可撤銷贈與。因此,老人把房子過戶給兒子的,不能要回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Ⅲ 房產證原本是子女的名字,現在想改回父母的名字可以嗎
可以。
房產過戶,可以採用轉讓、買賣等方式。產權從父親過戶到孩子時,需要提供資料主要有:房屋所有權證(現為不動產權證)、買賣雙方身份證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狀況證明、房屋核檔證明、買賣契約以及其他房屋登記機構認為有必要提供的資料等。(3)房產能換回來孝順嗎視頻播放擴展閱讀就目前來說,子女取得父母房產的途徑主要有三種,包括繼承、買賣和贈與。每一種方式所對應的成本各不相同,且條件也有區別。具體採用何種方式,則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來作出選擇。
1、買賣是最常見的過戶方式,無需太多繁瑣的手續,操作便捷,安全省心。但是買賣過戶,需繳納較多的稅費,造成額外的經濟支出。
2、繼承成本最低,但手續繁多。
3、贈與是指一方當事人自願將自己的私有房產無償給予另一方所擁有,對方當事人也願意接受的行為。這種行為一般發生在親屬或朋友之間。除了配偶、子女之外的其他親人,都不能採用繼承的方式,只能選擇贈與或買賣過戶。
Ⅳ 父母贈予子女的房產可以收回嗎
未辦理產權變更手續的贈與是否可以要求繼續履行,贈與方能否撤銷贈與(一)夫妻在婚前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約定將一方個人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但沒有辦理過戶手續,依照物權法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合同法關於贈與一節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因此在沒有辦理過戶手續之前,夫妻之間贈與房產可以撤銷。(二)贈與一方將其個人所有房產約定為夫妻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但未辦理房產的加名登記,如果贈與協議經過了公證是不可以撤銷的,如果沒有經過公證,是可以撤銷的。三、已經將一方個人財產變更為另一方個人名下房屋的性質,離婚時應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除非受贈方侵害了贈與方或贈與方近親屬的利益,或者贈與行為導致贈與人生活困難,才可以考慮撤銷贈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Ⅳ 房產與孝順
不很清楚法律
如果是「兒子很孝順老人」而且給老人一套房就能解決,那兒子應該孝順的給了吧
現實是老母親已經86歲了哦,讓她單獨住能放心嗎
要麼兒子協調婆媳關系,要麼住敬老院吧
法律手段使用後,親情會有點變吧,86歲的老人要到了房子也怎麼過啊
要房子放最後一招吧
Ⅵ 不過法院調解房產給兒女以後兒女不孝順老人還能要回房產嗎
如果房產已經辦理了產權轉移,也就是說,房產證是兒女的名字了,老人就無法要回房子了。如果沒有辦理產權證轉移,老人可以申請法院撤銷調解書,不同意房產給兒女。
Ⅶ 房產繼承更換問題
不需要這么麻煩,由母親立下遺囑指定小兒子繼承並進行公證就可以了。這屬於指定繼承,如果其他三個子女在遺囑生效後有異議的話可以通過訴訟渠道解決。
Ⅷ 怎麼把不孝子名下的房產要回來
向法院起訴,證明房子是你付的錢,給你兒子不過是一時的。
還有,如果房產證上寫的是你的名字,你可以直接讓他滾出去。
如果不是,請用法定程序討回。
Ⅸ 老人把房子過戶給了子女,後悔了.能要回來嗎
如果是買賣方式過戶住房給他人,已經辦理他人名字房產證,那麼住房產權發生轉移,是要不回來的。如果是贈與方式過戶,依照贈與協議,如果受讓方違約或者違反合同法規定,可以依法收回過戶的住房。過戶的話要交稅,等於是父母把房子賣給子女,按房子的大小交稅。
法律分析
把房子過戶給子女,視為贈與,如果要回,需要符合以下規定:(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贈與人可隨意撤銷贈與,一是違背了誠實信用的基本原則,二是違反了當代契約簽字生效的原則,三是惡意利用贈與的撤銷達到既離婚又佔有財產的目的,給子女或原配偶造成了經濟損失和新的精神傷害,也給法院增加了訴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四十二條 當事人約定出賣人保留合同標的物的所有權,在標的物所有權轉移前,買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出賣人損害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出賣人有權取回標的物:(一)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二)未按照約定完成特定條件;(三)將標的物出賣、出質或者作出其他不當處分。出賣人可以與買受人協商取回標的物;協商不成的,可以參照適用擔保物權的實現程序。
Ⅹ 父母房產證過戶給子女後還可以要回嗎
還可以要回。不過父母房產證過戶給子女後已屬於子女的房產,如父母想要回房產,需經子女同意,然後再把房產過戶給父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