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不孝順父母一定不是好人,這種觀念是強盜邏輯,你認為呢
這句話存在以偏概全的問題。從“不孝順父母一定不是好人”這個角度上來看,雖然不能算強盜邏輯,但已是用片面的觀點看待整體問題的以偏概全,確實有失偏頗。為什麼這樣說呢?
提倡孝敬老人,“百善孝為先”、“孝不如順”可以理解,生活實際中是美好的願望。但說“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就過了,而且孝也不能愚孝。
所以,表述要准確。事實上不孝順父母的人也真不一定是壞人。
2.理是孝順的理
孝順,是順從父母之意願而去執行,但是東漢的趙岐在《十三經註疏》的批註是對孟子“不孝有三 ,無後為大”的解釋是: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
兒女對父母的第一不孝就是看到父母有作出違背道德倫理,危害社會和他人的行為,不應該去支持,要做思想工作,勸說和制止他們有危害的行為,以免讓父母遭到別人的嫌棄。
所以說,孝順父母也包括要幫助父母中止不對的行為,不是盲目地孝順。
對父母盡孝是必須的,但好的傳統是靠人們自覺自願遵守並傳承的。對於善惡必須有正確的理解,並不是要靠壓服來順從。“不孝之人不可交”,針對的是真不孝的人,不是不順父母的人。
贊同孝道與一個家庭具體存在的情況是兩個概念。
“不孝順父母一定不是好人”的說法,確實存在強迫性邏輯思維。“你養我小,我養你老”、“母慈子孝”,孝順是相互的。
在外作惡多端,對父母十分的孝順的人有沒有,有。有個強拆民房的人,對母親非常孝順,母親要去拜佛,他馬上送去,還幫母親出錢開光物品。這樣的人是好人,還是壞人?
不孝順父母的人對外人好的也大有人在,在外面幫助別人,得到人們的好評。這樣的人是好人,還是壞人?
我們判斷事物不能像小孩子一樣,不黑即白,不白即黑,這種非此即彼的判斷本身是比較愚昧的,存在思維邏輯的問題,才會產生這種具有偏執的認識。
看事物不要絕對,不能非此即彼。那些從小虐待孩子、把孩子不當人對待的父母,孩子長大不孝順不一定就是壞人。
另外,不孝順也不是不贍養,這也是兩碼事。有的子女也贍養,能盡責任盡孝,但做不到噓寒問暖,被父母說成不孝,不見得是不孝。
現實生活中,做到真正的孝順是什麼樣子?孝不孝順的標準是什麼?是憑父母說,憑兒女說?還是憑外人說?只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所以,“不孝順一定不是好人”說得太過,存在錯誤認知。孝順的人不一定是好人,不孝順的人不一定是壞人。
“不孝順父母一定不是好人”?說得過於絕對化。不能為了要讓人孝順,或是為了提倡孝順道就用這種偏激的邏輯一概而論,一刀切的說法反而讓人難以接受。
事實上不孝順也存在不得已的原因,比如國家利益至上的人,那些當兵、搞科研、堅持在一線崗位的人,沒法盡孝父母,就不是好人?
所謂孝這個概念,其實就是最基礎的感恩心理。但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是虎毒不食子的。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父母不值得孝敬的情況也有存在。可是要追根溯源,有些情況就與老人的教養方式有關,有的是對孩子太溺愛所致。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師,父母通過言傳身教直接影響孩子的言行舉止,孩子不孝順,父母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但父母完成了責任把孩子撫養長大,父母老了,不贍養父母,兒女不孝順父母的確實沒做得好。
所以,“不孝順父母的人一定不是好人”這個觀點,確實存在邏輯混亂,有行道德綁架之實,不分情況地一棍子打死一船人,是邏輯混亂的道德綁架。
3.孝順父母理所應當,但不能搞道德綁架
孝順父母無可爭議,但確實也有為一己私利打壓子女、無事生非、無理取鬧的父母。生而不養就是遺棄,老了子女不贍養,是因果報應。
凡事都有因果,有因必有果。孝順父母做得好的人,有愛心、善心、孝心。
父母不善,孩子從小就受父母行為觀念影響。父母怎麼對待爺爺奶奶的行為會深深的印在孩子腦海中,形成因果報應。
或者由於父母性格使然而使孩子小時侯並不快樂,而孩子大了認為這都是父母的罪過,沒考慮到這是父母本身的匱乏所致,這屬於是不能體諒父母的表現。
身為父母者在對待子女上做到大公無私,心無偏袒,一視同仁,教育子女時以身作則,父母做得好,兒女不用道德綁架也會孝順。
有些家庭會出現父子如仇讎的現象。像這種家庭就不能用統而概之的普世道德觀來對應。
這種個例屬於特例,不能用這種例子推翻整個普世道德觀。每個人不光有父母,可能還有子女,沒有人希望自己的子女不懂孝道,不尊重父母。
普世的道德觀是道德觀,特例是特例,不能一概而論。說事情最怕斷章取義,孝順也不能搞斷章取義的一刀切。
“下堂老母不贍養”是“男尊女卑”思想造成的。
人非聖賢,相信大多數父母都願意給孩子好的教育和影響。不能原諒父母過錯的人,需要調整心態,增加“同理心”,“可憐天下父母心”。
雖說不是所有父母都值得孝敬,但是你知道的也不一定就是事實,一定也有受別人影響的看法參雜其中。母親改嫁可能存在著不得以的苦衷,兒女要能體諒為母的苦楚。
“子不孝,父之過”,不行道德綁架的孝道。
望設身處地想想如果自己父母中有一方拋棄另一方和孩子,老了回來了讓孩子養老的事,孩子心裡有何感受?
自己沒有攤上無情無義,拋妻棄子,從未盡過撫養義務,卻胃口特大,貪心不足的父親的人,不要指責別人不孝。
事有多面,人有多樣。父母有教導孩子的責任,但本身有局限性沒法引導孩子,就要靠孩子自己努力改變自身。孝與不孝,不必道德綁架。
不論旁人怎樣說,需要的是自己努力做到問心無愧。
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真的別再用混亂的邏輯道德綁架孝道。
電視節目中那些對比十月懷胎的母親,拋妻棄子的老父更令人討厭。父親沒盡過養育責任,可老了老了,落魄至極卻涼薄之心不改,極盡惡行還振振有詞逼兒女贍養。不是當事人,永遠不能感同身受。
所以,道德綁架成就的只能是表面的孝,不能令人心服口服;用賭咒發誓的話威逼的孝不如順,是愚孝。
父母是山,給弱小的兒女以真切地依靠,父母是水,無私的滋潤著自己的孩子,這樣的父母兒女自然會孝順。
有書君覺得老話“百善孝為先,論心不論跡,論跡貧家無孝子”說得有道理。所有的善行首先講求的是孝,要看心中有沒有孝,而不能考究他的行為,如果考究行為的話,那麼許多人就沒法遵循孝道。
孝順父母包含著親情、感恩、尊重。作為兒女,父母是每個人小時侯的依靠,在這個世界上父母是最親的人,你可以因為無親情不感恩,但至少別侮辱父母,尊重父母是孝順父母最後的底線,也是做人的底線。
為了自己的後代不再受不良因素的影響,自己要做好父母的角色,要盡力做到孝,以此來改變家風,造福後代。
期望在子女和父母之間,建立一種相對民主的關系,遵紀守法形成良性循環,放棄愚孝。
⑵ 子女必須贍養父母,用法律規則的邏輯結構
子女是有必須贍養父母的,因為法律也有一定的規定,如果子女不贍養父母構成犯罪,即使法律不規定,從道義上講子女贍養父母也是天經地義的。
⑶ 分析子女必須贍養父母法律規則的邏輯結構和類型
我國《婚姻法》第21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實踐中,以下與子女履行贍養義務有關的六個問題需要明確:
1、父母無力撫養幼年時的子女的,子女獨立後應當履行贍養義務。
雖然《婚姻法》為父母子女間規定了互相扶養的對等的權利義務,但這並不是說這兩個權利是必須「等價交換」的,子女不能將父母是否對其履行了撫養教育義務作為自己履行贍養父母義務的前提。因此,子女對老年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得以此為由而解除。
2、因父母的錯誤行為給子女造成心靈、身體傷害的,子女是否有贍養老年父母的義務。
父母在撫養子女過程中,他們的一些一般性錯誤行為曾給子女造成心靈傷害的,子女成年之後,應當自覺履行贍養老年父母的義務。但是,父母犯有嚴重傷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則上喪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殺害子女的罪行的,父親姦汙女兒的,父母犯有虐待、遺棄子女罪行的等等。
3、沒有經濟收入的已嫁女兒有無贍養義務。
出嫁女兒本人沒有收入的,不能作為拒絕履行贍養老年父母義務的理由。因為她們從事的家務勞動與丈夫謀取生活資料的勞動具有同等價值,其丈夫勞動所得的收入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可從夫妻共同財產中支付贍養費。
4、贍養父母不能以「分家析產」為條件。
子女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不受父母有無財產、是否分過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響。
5、子女怎樣分擔贍養扶助義務。
父母有多個子女的,應當共同承擔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每位子女承擔義務的多少,應當根據各個子女的生活、經濟條件進行協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對其年幼時的關心、疼愛程度或者結婚時資助的多少作為砝碼來衡量贍養扶助義務的多少。
至於贍養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視具體情況而定,對於不在父母身邊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數額的贍養費;與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還應當經常關心、照料父母的生活;當父母由於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時,子女除應分擔為其治病所需的醫葯費、手術費、住院費等外,還應承擔照顧、護理父母的義務。
6、兒子(女兒)去世後兒媳(女婿)是否有贍養公婆(岳父母)的義務。
兒媳(女婿)與公婆(岳父母)的關系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親關系。兒子(女兒)去世後,因兒子(女兒)與媳婦(女婿)的婚姻關系消滅而使得兒媳(女婿)與公婆(岳父母)的姻親關系亦不復存在。
兒媳(女婿)是否承擔贍養公婆(岳父母)的義務,我國法律未作明確規定。因此,不能強令兒媳(女婿)承擔此項義務。
⑷ 兒女孝順父母就會感到快樂家庭成員關系和諧世事就順勢如意,你知道為什麼嗎
子女孝順,父母當然高興,這樣一家和和睦睦關系融洽,父母精神好身體好,讓子女少了後顧之憂,當然可以事事如意。
⑸ 為人子女為什麼要孝順
這個和歷史條件有關。在封建時代,子女孝順,從親代-子代關系來看。親代生孩子,養兒防老,作為一種保險。孩子呢,因為你生存的條件和技能都是父母給的,所以你為了生存,必須去討好父母。因此雙方各取所需,有互相依賴的生存關系。另外,如果兒子已經成年了,有經濟能力了,他們敢不孝敬父母嗎?不敢。因為你的養老還要靠你自己的兒子,所以你必須繼續鼓吹孝道,這是符合你自己的利益的。那麼這種情況是家家都如此,因此形成了強有力的文化和道德制約,誰敢違背,必遭千夫所指。究其原因,誰也不能容忍孝道被動搖,因為孝道是符合傳統社會中每個人的利益。
另外,從統治階級來看,鼓吹孝道,有利於政治穩定。原因有二:1,子女孝順父親,和臣子孝順皇帝,這是邏輯一致的一套儒家思想體系,因此,維護孝道,就是維護統治階級的合法性;2,如果子女觀點是錯的,可以向父親學習;如果子女是對的,父親錯了,不好意思,你得改成錯的。因為古代中國沒有什麼科學體系,父親如果說一支筆,你鬆手之後它往天上飛,那就是往天上飛。因此,這樣做就可以很大程度上保證你不超過你的父親,這樣的話社會階層相對比較穩定,統治階級就可以安穩過日子,不用擔心有大的變故。
其實雖然自從漢武帝獨尊儒術以來,孝道一直是統治階級極力宣傳的工具,但他們自己是不信這一套的。所謂「最是無情帝王家」,這皇帝家裡,父母子女兄弟殺來殺去是常態。2000多年來,大部分皇位的變動都是不穩定交接。那麼基本可以知道,皇家其實並不真正拿這個東西當回事。它是個意識形態的統治工具。當然,一旦天下太平,這個表面仁義道德,父慈子孝的樣子還要繼續裝。
因此,在現代社會里,孝道作為一種意識形態,它存在的土壤其實已經失去了。它今天的存在,其實是很大程度阻礙了創新和發展,阻礙了獨立人格的形成。人們雖然不了解孝道的存在依據和成因,但作為思維慣性,孝道作為文化習慣仍然存在著。
這就是一種上層建築。馬克思說,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現代社會,經濟基礎已經變了,也就是孝道存在的土壤已經變化了,因此,孝道的消亡也就是時間的問題。目前我們社會處在一個轉型期。比如,可能等00後之前的所有人死後,既有的受這種思想影響范疇內的、既得利益獲得者的這些人逐漸死去,孝道產生的影響就將會很微薄了。
⑹ 孝順是不能靠模仿教育的.A孝順A的父母,與A的孩子是否孝順A無關.為什麼許多人不懂
有關系的喲。
父母是孩子的老師,父母是孩子學習的榜樣,父母言傳身教,對於孩子很大影響。
如果父母不他們的父母,他們的孩子肯定不會孝順他們的
⑺ 結合所學知識談談你對孝道的認識 結合資料書本~謝謝
首先,孝道文化的核心是敬老養老。作為中華民族普遍認同的優良傳統,它強調幼敬長、下尊上,要求晚輩尊敬老人,子女孝敬父母,愛護、照顧、贍養老人,使老人們頤養天年,享受天倫之樂。這種精神無論過去、現在還是將來,都具有普遍的社會意義。
其次,古人把孝道即敬老、愛老、養老列為學校教育和社會教化的一項重要內容,我們一定要繼承發揚這一優良傳統。古代孝道教育的目標就是使敬老養老觀念由家庭推廣到社會,並通過社會教化與社會教育的結合,有效地營造一種尊老敬老的社會風尚,鼓勵人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把孝敬父母、愛護子女的道德情操推己及人,尊敬、愛護和關心天下所有的老人和兒童,以推動家庭和諧與社會進步。
其三,弘揚孝道文化,提高全體國民的基本道德素質,是當代社會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任務。從我國的現實情況看,孝道也是形成現代人際關系和諧的價值淵源,還可以說是保持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事親行孝,歷來是做人的根本,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家庭和睦、社會安定、民族團結的基本要素。孝道文化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華民族愛國主義情懷的感情基礎和道德基礎。古代的孔孟儒學提倡的孝道,已不僅僅是一種通過行為表現出的人倫道德,而且還是一種社會性行為,行孝者對社會公德負責,肩負著社會責任。從我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需求和面臨的現實看,正處在由傳統走向現代化的轉型期,伴隨改革開放的步伐,舊的道德規范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相適應的矛盾正日益碰撞、磨合,重塑與重建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道德文化體系和體現時代精神的倫理精神,是每一個中國人所面臨的道德選擇。傳統孝道文化中倡導的重根源、主入世的精神,對加強中華各民族的團結、齊心協力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起著溯宗歸祖和凝聚性的作用。
其四,在我國進入人口老齡化的今天,倡導孝道文化具有深遠的社會意義和現實的指導意義。中國的養老方式是以家庭養老為主,這是幾千年形成的傳統模式。中國的老年人口70%以上還生活在農村,大多數老年人的生活保障能力還比較低,他們中的絕大多數還必須依靠家庭成員的扶助而安度晚年。他們不僅需要物質上的幫助,生活上的照料,更需要精神上的慰藉。家庭養老是我國普遍認同的養老模式,它賴以存在的思想基礎就是傳統的孝道觀念。
當然,我們也應該清醒地看到,隨著改革開放形勢的發展,我國家庭養老的功能有日益弱化的趨勢,傳統的孝道觀念也開始淡化。在這樣的情況下,宣揚傳統的孝道文化,積極倡導尊老、敬老、助老的傳統美德,將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⑻ //、作為子女應該怎樣孝順父母 。
我們的國家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孝敬老人是每一個子女都應該做到的事,也是應盡的義務。簡單說說現在的子女該如何孝順父母長輩
⑼ 我生了你,你就該養我,否則你就是不孝,這樣想正確嗎
生了孩子把他撫養長大,就覺得他就應該養我,否則他就是不孝順的理論,不過是一種耍無賴的行為,一點實際意義都沒有。
凡事都有兩面性,無論父母生養孩子,或是將來孩子長大了贍養父母,都屬於是親子關系中血脈相連互相成全的責任義務。孩子養父母應該是一件順理成章的事,而不是由父母決定說該不該。
但凡父母做好自己撫養孩子的責任,為孩子做出積極的表率,孩子長大後自然懂得感恩父母孝順他們。倘若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父母本身就有過失行為,嚴重的傷害過孩子,孩子長大了怨恨父母不想贍養,這都是人之常情的事。
隨著生活條件的進步與發展,養老問題不應該是壓在子女身上的大山。一是老人可以給自己養老。父母只負責把子女帶到這個世界上撫養成人,其餘的事情應該由子女自己負責終結拼爹啃老時代。
如果父母傾其所有,老了反怪子女不孝,說句難聽的話咎由自取。二市場化養老,父母為社會發展做了貢獻,相關部門應該給他們養老,以此解決少數子女自身不保無力贍養老人的問題。
老人也用不著以孝順不孝順要脅子女。子女的主要精力和時間,應當放在工作和培養下一代的身上。一代負責把下一代培養好了,也是對上一輩最好的報答和孝順,這樣才能推動整個社會的平穩健康發展。
當然不是說把父母丟給國家不管老人。關心陪伴父母仍然是子女應盡的責任義務,但決不是成為折騰子女的理由。
結語:作為新生代的我們,父母生了我們,用愛把我們撫養長大;無論生活過程中發生多少不愉快的小細節,我們都會孝敬和贍養生我養我的父母,但我們養孩子不應該懷著讓他來贍養我們晚年生活的心情去撫養。
因為我們生他養他是責任和愛,並不是交易。當然孩子長大要來贍養,我們也不會拒絕。要是他沒能力來贍養,我們也不要責怪他。我們應該盡早開始存錢謀劃為以後的養老做准備,將來我們老了不拖累孩子,給自己一個健康的身體,也是送給孩子的一個禮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