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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孝敬父母的故事

發布時間:2022-04-09 21:14:28

Ⅰ 古今孝敬父母的事例

1、賣身葬父

董永,相傳為東漢時期千乘(今山東高青縣北)人,少年喪母,因避兵亂遷居安陸(今屬湖北)。其後父親亡故,董永賣身至一富家為奴,換取喪葬費用。上工路上,於槐蔭下遇一女子,自言無家可歸,二人結為夫婦。女子以一月時間織成三百匹錦緞,為董永抵債贖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蔭,女子告訴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幫助董永還債。言畢凌空而去。因此,槐蔭改名為孝感。

Ⅱ 孝敬父母的感人故事

人人都有自己的父母,只要我們每一個人都把自己的父母孝順好了,那天下就會太平的多了。可是很不情願地告訴大家,前些天我知道了一個老媽媽的去世,卻會讓每一個有良知的人潸然落淚。因為她是一個有著4個兒子2個女兒的母親!老伴兒去世的早,她含辛茹苦帶大了孩子們,老了確實輪流在孩子們的家裡艱難度日,輪來輪去,最後自己孤獨的餓死在了一間又破又黑的小屋子裡,幾天後才被人們發現……嗚呼哀哉!這簡直是我們人類的悲哀!

清楚記得奶奶講過的一個故事。只聽過一次便終生難忘了。
從前,有一個養了三個女兒的母親,很年輕就守寡了,但是她絲毫沒有放棄過活下去的勇氣。很艱難地把孩子們養大了。老了,她感覺自己不久於人世了,便想試探一下她的三個女兒哪一個是真心的疼她,因為她有一件很珍貴的家傳之寶金簪,她要親自交到最孝順的女兒手裡才會走得安心。
她來到了大女兒家裡,大女兒家境還算好,但是她卻給老媽媽炒了一盤黃豆,老媽媽看在眼裡氣在心裡,但是什麼也沒有說,勉強吃了幾粒兒就離開了大女兒的家。她又來到了二女兒的家裡,二女兒給老媽媽炸了一盤花生米來款待老媽媽,老媽媽仍沒作聲,還是照樣吃了幾粒兒,就離開了。她又來到了三女兒家裡,三女兒家過的最拮據了,但是一看老媽媽來了,二話沒說就出門去了,老媽媽心裡全涼了,心想這金簪子給誰好呢……正當她猶豫不決時,只見三女兒手裡捧著熱氣騰騰的包子走進來了,讓老媽媽快吃,否則她的孩子們回來就要分著吃了,她的的確確不捨得給自己的孩子吃。看到三女兒那長長的發髻忽然沒有了,老媽媽淚流滿面。
不久老媽媽與世長辭了。
老媽媽走後,村裡的識字先生交給老媽媽的孩子們一張字條,上面寫著:鍋炒豆兒,油炸米兒,金簪留給賣發妮兒。
樹欲靜而風不息。
子欲養而親不在。
乃勸為人之子女者。應當及時事親盡孝。則不致思欲孝養父母。而父母已亡。追懺已晚矣

Ⅲ 關於包拯早年至孝的故事

包拯吃魚的故事
包拯早年喪母,是嫂嫂將他養大,包拯稱她為嫂娘。
包拯考中進士要到外地做知縣。上任前一天中午,嫂嫂特地為他做了條紅燒鯉魚。包拯要嫂嫂和侄兒包勉同吃,嫂嫂沒答應。他只好吃掉一面魚肉,剩下的留給包勉吃。吃晚飯時,嫂嫂又將剩下的魚給包拯吃,他就將魚的另一面給吃了。
第二天,嫂嫂問包拯昨天吃的兩條魚那條好吃些。「昨天那條魚很好吃。」包拯說。嫂嫂一聽大怒道:「我昨天明明是給你做了兩條,你怎麼能說只吃了一條了呢?」包拯見嫂嫂發火了,連聲又說:「請嫂娘息怒,我記錯了!嫂娘息怒,我記錯了,昨天是吃了兩條魚。」
嫂娘聽了,知道包拯孝順,不惹自己生氣,但卻嚴厲地對包拯說:「黑子,我昨天真的只給你吃了一條魚!我一說兩條,你為啥不敢堅持呢?今後做官,如果只看大官的臉色就歪曲事實,不敢秉公執法,勢必當的是昏官!」
包拯聽了嫂嫂一番話,方知昨天嫂嫂給自己吃魚的良苦用心,忙撩衣跪倒,說道:「嫂娘教誨,黑子我銘記在心,永不忘記!」
後來,包拯為官果然剛正不阿,不畏權貴,秉公執法,受到世人敬仰,名留千古。

以民為貴 開倉放糧

在包公擔任三司戶部副使時,常常不辭辛勞,深入下層體察民情,救民於水火之中。江南地區有一次發生了旱災,百姓們飢餓得難以生活,包公了解到情況後,立即下令開倉放糧救濟,以解燃眉之急。如果按照當時的慣例,開倉放糧是件大事,必須事先請示皇帝,等批准以後才能打開糧倉救濟百姓。但當時情況緊急,如果將文書送到京城,再等待批示下來,要等上幾個月的時間,到時候百姓不知要餓死多少人。所以,包公一邊派人急奏朝廷,一邊就果斷地開始放糧了,終於使很多百姓免於災難。 還有一次,江淮大地的人民大范圍受災,百姓已缺糧斷炊,而地方的官吏們為了虛報政績、討好上級,以利升遷,便隱瞞災情,置人民生命於不顧。不僅如此,還反過來逼迫百姓們交糧賣米。包公了解到災情後,就給皇帝寫下了《請救濟江淮災民疏》,要求立即糾正不法官員誤國害民的行為,並予嚴懲。皇帝採納了他的建議。從此,包公被江淮人民稱為 \' 再生父母 \' 。現在仍然在上海地區上演的戲劇《陳州放糧》就是根據這件事編寫而成的,並非憑空設想。
巧判小孩
有兩個婦人為了一小孩而鬧上了公堂,縣官判定兩人一人拉小孩的一隻手,誰拉贏了那個小孩就是誰的,在經過一番拉扯之後,其中一位含著淚松開了手,但是最終縣官卻把小孩判給了那位婦人.別人不明其理,問之,縣官說到:」誰會忍心讓自己的小孩受到傷害啊!她放手是因為她心疼她的孩子!你沒看見她是含著淚的嗎?後來包拯就把孩子還給了這位母親!
參考資料:<包拯傳>

巧斷浮江屍
包公知池州的臘月一天,發現江面上浮屍一具,奇怪的是屍體只是上下浮動,並不隨流而下。包公命役差打撈起來,原來屍首被麻繩扣在一扇石磨上,死者右手還抓著一把帶頭皮的頭發。包公命貴池知縣審理此案。知縣查明那扇石磨是祝聖寺廟產,當即差衙役去寺中捉拿當家師玄靈和尚,但得知玄靈老僧已投井身亡。知縣以「兇犯謀財害命,江浮冤屍,畏罪自殺」為由,呈州府銷案。
包公私訪回來,見縣官草草結案,呈折中破綻百出,當即命衙役鳴鑼,傳諭全城:「包公升堂審磨盤羅!」消息傳開,轟動全城,男女老少都涌到州府衙門前面,觀看包大人斷奇案。包公見全城百姓到的差不多了,傳令:「凡今天來看斷這樁血案的鄉親,不管男女老少,必須人人頭頂青天,手撫心口,脫帽解巾,以敬神靈!」圍觀的百姓紛紛脫下帽子或解下頭巾,包公居高臨下,看得明白,只見一個頭纏黑頭巾,臉青眼腫的傢伙縮頭想溜,當即一拍驚堂木,大喝一聲:「兇犯哪裡逃,拿下!」衙役抓住那傢伙,扯去頭巾,頭頂上果真少了一撮頭發,連頭皮都撕掉了。
原來,殺人兇犯名叫王九,系當地有名的無賴。死者原是江北的一家客商,賺了許多銀兩,准備回家過年。途中到王九家借宿,王九遂起謀財害命之心,趁商人熟睡之機,雙手卡住他的脖子,商人拚命掙扎,打腫了王九的臉,打青了王九的眼,抓下了王九的一把頭發,仍不免一死。王久扛著屍首往江邊去,路過祝聖寺,偷了寺中一扇石磨,把屍首栓在石磨上,拋進大江里。哪知他做賊心虛慌慌張張地沒有把麻繩扣緊,江水一沖,麻繩松頸,屍體浮出水面。王九聽到包公打撈浮屍的消息,嚇得魂不附體,因為他偷石磨時被玄靈法師看見了,自知難逃包公之手,把心一橫,一不做,二不休,把玄靈法師推到井裡,殺人滅口,來個死無對證。但是王九哪裡想到商人手中的頭發與和尚光頭為料事如神的包公提供了破案的線索。

Ⅳ 中國歷史上孝敬父母的動人故事

1、卧冰求鯉

晉朝的王祥,早年喪母,繼母朱氏並不養他,常在其父面前數說王祥的是非。他因而失去父親之疼愛,總是讓他打掃牛棚。父母生病,他忙著照顧父母,連衣帶都來不及解。

一年冬天,繼母朱氏生病想吃鯉魚,但因天寒河水冰凍,無法捕捉,王祥便赤身卧於冰上,忽然間冰化開,從裂縫處躍出兩條鯉魚,王祥喜極,持歸供奉繼母。

繼母又想吃烤黃雀,但是黃雀很難抓,在王祥擔心之時,忽然有數十隻黃雀飛進他捕鳥的網中,他大喜,旋即又用來供奉繼母。他的舉動,在十里鄉村傳為佳話。人們都稱贊王祥是人間少有的孝子。有詩頌曰:繼母人間有,王祥天下無;至今河水上,留得卧冰模。

2、子路負米

仲由是周朝春秋時候魯國人,字子路。非常孝敬父母。他從小家境貧寒,非常節儉。經常吃一般的野菜,吃得很不好。仲由覺得自己吃野菜沒關系,但怕父母營養不夠,身體不好,很是擔心。

家裡沒有米,為了讓父母吃到米,他必須要走到百里之外才能買到米,再背著米趕回家裡,奉養雙親。百里之外是非常遠的路程,也許現在有人也可以做到一次,兩次。可是一年四季經常如此,就極其不易。然而仲由卻甘之如飴。為了能讓父母吃到米,不論寒風烈日,都不辭辛勞地跑到百里之外買米,再背回家。

冬天,冰天雪地,天氣非常寒冷,仲由頂著鵝毛大雪,踏著河面上的冰,一步一滑的往前走,腳被凍僵了。抱著米袋的雙手實在凍得不行,便停下來,放在嘴邊暖暖,然後繼續趕路。

夏天,烈日炎炎,汗流浹背,仲由都不停下來歇息一會,只為了能早點回家給父母做可口的飯菜;遇到大雨時,仲由就把米袋藏在自己的衣服里,寧願淋濕自己也不讓大雨淋到米袋;刮風就更不在話下。

如此的艱辛,持之以恆,實在是不容易。

後來仲由的父母雙雙過世,他南下到了楚國。楚王聘他當官,給他很優厚的待遇。一出門就有上百輛的馬車跟隨,每年給的俸祿非常多。所吃的飯菜很豐盛,每天山珍海味不斷。過著富足的生活。

但他並沒有因為物質條件好而感到歡喜,反而時常的感嘆。因為他的父母已經不在了。他是多麼希望父母能在世和他一起過好生活;可是父母已經不在了,即使他想再負米百里之外奉養雙親,都永遠不可能了。

3、 親嘗湯葯

漢文帝劉恆,漢高祖第三子,為薄太後所生。高後八年(前180)即帝位。他以仁孝之名,聞於天下,侍奉母親從不懈怠。母親卧病三年,他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帶;母親所服的湯葯,他親口嘗過後才放心讓母親服用。

他在位24年,重德治,興禮儀,注意發展農業,使西漢社會穩定,人丁興旺,經濟得到恢復和發展,他與漢景帝的統治時期被譽為「文景之治」。

4、 嚙指痛心

曾參,字子輿,春秋時期魯國人,孔子的得意弟子,世稱「曾子」,以孝著稱。少年時家貧,常入山打柴。一天,家裡來了客人,母親不知所措,就用牙咬自己的手指。曾參忽然覺得心疼,知道母親在呼喚自己,便背著柴迅速返回家中,跪問緣故。母親說:「有客人忽然到來,我咬手指盼你回來。」

曾參於是接見客人,以禮相待。曾參學識淵博,曾提出「吾日三省吾身」(《論語·學而》)的修養方法,相傳他著述有《大學》、《孝經》等儒家經典,後世儒家尊他為「宗聖」。

5、聞雷泣墓

王裒,魏晉時期營陵(今山東昌樂東南)人,博學多能。父親王儀被司馬昭殺害,他隱居以教書為業,終身不面向西坐,表示永不作晉臣。其母在世時怕雷,死後埋葬在山林中。

每當風雨天氣,聽到雷聲,他就跑到母親墳前,跪拜安慰母親說:「裒兒在這里,母親不要害怕。」他教書時,每當讀到《蓼莪》篇,就常常淚流滿面,思念父母。

Ⅳ 你知道哪些孝敬父母的故事

鐵麵包公孝子心

包公即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市)人,父親包儀,曾任朝散大夫,死後追贈刑部侍郎。包公少年時便以孝而聞名,性直敦厚。在宋仁宗天聖五年,即公元1027年中了進士,當時28歲。先任大理寺評事,後來出任建昌(今江西永修)知縣,因為父母年老不願隨他到他鄉去,包公便馬上辭去了官職,回家照顧父母。他的孝心受到了官吏們的叫口稱頌。

幾年後,父母相繼辭世,包公這才重新踏入仕途。這也是在鄉親們的苦苦勸說下才去的。在封建社會,如果父母只有一個兒子,那麼這個兒子不能扔下父母不管,只顧自己去外地做官。這是違背封建法律規定的。一般情況下,父母為了兒子的前程,都會跟隨去的。或者兒子和本家族的其他人規勸。父母不願意隨兒子去做官的地方養老,這在封建時代是很少見的,因為這意味著兒子要遵守封建禮教的約束--辭去官職照料自己。歷史書上並沒有說明具體原因,可能是父母有病,無法承受路上的顛簸,包公這才辭去了官職。

不管情況如何,包公能主動地辭去官職,還是說明他並不是那種迷戀官場的人。對父母的孝敬也堪為當今一些素質底下的人的表率。以前的故事講的最多的是包公的鐵面無私,把包公孝敬父母的事情給忽視了。

【篇二】關於孝敬父母的經典故事

一隻木碗

從前有個老人,跟他的兒子、兒熄和孫子住在一起。老人老得連路都走不動了,他眼睛花,耳朵也背,雙手還經常不停地發抖。老人無法照料自己,每當他坐在餐桌前吃飯的時候,湯匙也握不穩,常常會把菜湯撒在桌布或地上。兒子和媳婦都嫌棄他。

有一回,老人吃飯時,又把湯撒了一地,碗也摔碎了。媳婦大為生氣,指著老人的鼻子大聲嚷道:「你怎麼吃的飯!天天把湯和別的東西撒一地,還把碗都給摔碎了!盡給我添亂。你知道我一天多忙嗎,想把我累死呀!」於是,他們不許老人上桌吃飯了。吃飯時,他們把他趕到灶後的角落裡,給他一隻瓦盆,瓦盆里只有一點點飯菜。老人每頓飯都吃不飽,還得經常挨罵。老人傷心極了,常常一個人在灶後的角落偷偷眼淚。

有一天,老人的手顫抖得連那隻瓦盆都端不穩了,瓦盆掉到地上打碎了。兒媳婦沒完沒了地訓斥他,老人一聲不吭,只是不住地嘆氣。夫妻倆商量:咱這爹,什麼都能被他摔碎,長此下去,咱得花多少錢給他買碗買盆呀,得想個辦法,什麼東西是不容易摔碎的呢?對了,用木頭給他做個碗。於是,兒子找來了一快木頭,開始動手做木碗

Ⅵ 關於包拯的小故事

為了父母辭官職
包公即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市)人,父親包儀,曾任朝散大夫,死後追贈刑部侍郎。包公少年時便以孝而聞名,性直敦厚。在宋仁宗天聖五年,即公元1027年中了進士,當時28歲。先任大理寺評事,後來出任建昌(今江西永修)知縣,因為父母年老不願隨他到他鄉去,包公便馬上辭去了官職,回家照顧父母。他的孝心受到了官吏們的叫口稱頌。

幾年後,父母相繼辭世,包公這才重新踏入仕途。這也是在鄉親們的苦苦勸說下才去的。在封建社會,如果父母只有一個兒子,那麼這個兒子不能扔下父母不管,只顧自己去外地做官。這是違背封建法律規定的。一般情況下,父母為了兒子的前程,都會跟隨去的。或者兒子和本家族的其他人規勸。父母不願意隨兒子去做官的地方養老,這在封建時代是很少見的,因為這意味著兒子要遵守封建禮教的約束--辭去官職照料自己。歷史書上並沒有說明具體原因,可能是父母有病,無法承受路上的顛簸,包公這才辭去了官職。

不管情況如何,包公能主動地辭去官職,還是說明他並不是那種迷戀官場的人。對父母的孝敬也堪為當今一些素質底下的人的表率。以前的故事講的最多的是包公的鐵面無私,把包公孝敬父母的事情給忽視了。

倒坐開封府

包公先任天長(今屬安徽)知縣,後又升為端州(今廣東肇慶)知州。兩任滿後,他剛正清廉的英名已經傳遍天下,因此調到了京城,任殿中丞,後來又歷任監察御史、三司戶部副使、天章閣待制(所以後人稱他為"包待制")、知諫院,還曾多次任地方官,如轉運使。

在公元1052年,包公因為彈劾外戚張堯佐而觸犯了仁宗,讓他離開京城去任河北督轉運使,加龍圖閣直學士的虛銜。宋代的官制和其他朝代有很大的區別,有"官"、"職"、"差遣"之分,歷史上稱為"差遣制"。其中官名只表示官位和俸祿的高低,叫做正官、寄祿官,簡稱為官。其他一些文官還有學士、直閣等頭銜,是一種榮譽稱號,叫做"貼職",簡稱為"職"。而擔任的實際職務叫做"差遣"或"職事",有實際權力。但是前邊還要加上"判"、"知"等限制詞,表示你的官職也是暫時的,隨時可以撤換,這是宋朝加強中央集權的表現。如"知縣"就是臨時讓你做縣長官的意思。如果官員沒有"職",就是吃國家閑飯的人。所以宋朝官員太多,造成了很大的弊端。加上軍隊數量大,軍費開支多。官多、兵多,造成了宋朝的貧、弱,所以宋朝和遼、西夏、金的對抗一直處於下風。

轉運使的職務在地方上也是很高的,仁宗並沒有極力打擊他,只是讓他離開京城。因為這次所加的龍圖閣直學士的虛銜,所以後來的人們就稱他為"包龍圖"。

這次離京後四年,包公又被調回了京城,任開封府的知府。這是個很重要的職位,相當於現在北京市的市長,在整個國家中的地位是很顯要的。在這個位置上,包公為了表示對皇帝向南而坐的尊重,在升堂辦公時他就向著北面坐著,所以,後來的戲詞中便有了一句"包龍圖倒坐南衙開封府"。後來,包公又任右諫議大夫、三司使,最高的官職是樞密副使,是主管軍事事務的副職,相當於副宰相。

包公無私 流芳百世

名聲千古
在公元1062年,包公病到了府衙,不久便與世長辭,享年六十四歲(虛歲,中國古代及現在民間的習慣)。朝廷追封為禮部尚書,並贈謚號為"孝肅",即孝道和鐵面無私。由於包公一生為官正直無私,百姓稱他為包青天,包老爺,士大夫們則尊為包公。

包公去世後,宋仁宗親自率領百官弔唁,還派專使護送靈柩回到合肥,安葬在合肥城東五十里的大興集,現在的包公祠有一副對聯:"理冤獄,關節不通,自是閻羅氣象。賑災黎,慈善無量,依然菩薩心腸。"總結了包公無私愛民的品格。

包公的聲名流傳極遠,在世時已到了塞外,根據《甲申雜記》的記載,西羌的於龍呵在歸順宋朝後,對宋神宗說:"我平生最仰慕包公,他是朝廷的忠臣,我現在既然已經歸順漢族朝廷,就請求陛下賜我姓包吧。"神宗很高興,於是賜他姓名"包順"。"順"即歸順。

以民為貴 開倉放糧

在包公擔任三司戶部副使時,常常不辭辛勞,深入下層體察民情,救民於水火之中。江南地區有一次發生了旱災,百姓們飢餓得難以生活,包公了解到情況後,立即下令開倉放糧救濟,以解燃眉之急。如果按照當時的慣例,開倉放糧是件大事,必須事先請示皇帝,等批准以後才能打開糧倉救濟百姓。但當時情況緊急,如果將文書送到京城,再等待批示下來,要等上幾個月的時間,到時候百姓不知要餓死多少人。所以,包公一邊派人急奏朝廷,一邊就果斷地開始放糧了,終於使很多百姓免於災難。

還有一次,江淮大地的人民大范圍受災,百姓已缺糧斷炊,而地方的官吏們為了虛報政績、討好上級,以利升遷,便隱瞞了災情,置人民生命於不顧。不僅如此,還反過來逼迫百姓們交糧賣米。包公了解到災情後,就給皇帝寫下了《請救濟江淮災民疏》,要求立即糾正不法官員誤國害民的行為,並予嚴懲。皇帝採納了他的建議。從此,包公被江淮人民稱為"再生父母"。現在仍然在上海地區上演的戲劇《陳州放糧》就是根據這件事編寫而成的,並非憑空設想。

Ⅶ 關於孝順父母的故事

事例一

包公即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市)人,父親包儀,曾任朝散大夫,死後追贈刑部侍郎。包公少年時便以孝而聞名,性直敦厚。在宋仁宗天聖五年,即公元1027年中了進士,當時28歲。先任大理寺評事,後來出任建昌(今江西永修)知縣,因為父母年老不願隨他到他鄉去,包公便馬上辭去了官職,回家照顧父母。他的孝心受到了官吏們的叫口稱頌。

幾年後,父母相繼辭世,包公這才重新踏入仕途。這也是在鄉親們的苦苦勸說下才去的。在封建社會,如果父母只有一個兒子,那麼這個兒子不能扔下父母不管,只顧自己去外地做官。這是違背封建法律規定的。一般情況下,父母為了兒子的前程,都會跟隨去的。或者兒子和本家族的其他人規勸。父母不願意隨兒子去做官的地方養老,這在封建時代是很少見的,因為這意味著兒子要遵守封建禮教的約束--辭去官職照料自己。歷史書上並沒有說明具體原因,可能是父母有病,無法承受路上的顛簸,包公這才辭去了官職。

不管情況如何,包公能主動地辭去官職,還是說明他並不是那種迷戀官場的人。對父母的孝敬也堪為當今一些素質底下的人的表率。以前的故事講的最多的是包公的鐵面無私,把包公孝敬父母的事情給忽視了。

事例二

東漢時的黃香,是歷史上公認的「孝親」的典範。黃香小時候,家境困難,10歲失去母親,父親多病。悶熱的夏天,他在睡前用扇子趕打蚊子,扇涼父親睡覺的床和枕頭,以便讓父親早一點入睡;寒冷的冬夜,他先鑽進冰冷的被窩,用自己的身體暖熱被窩後才讓父親睡下;冬天,他穿不起棉襖,為了不讓父親傷心,他從不叫冷,表現出歡呼雀躍的樣子,努力在家中造成一種歡樂的氣氛,好讓父親寬心,早日康復。

Ⅷ 包拯的事跡和簡介

包拯(公元999-公元1062年),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出身於官僚家庭。生於北宋咸平二年(999年)。天聖朝進士。累遷監察御史,建議練兵選將、充實邊備。奉使契丹還,歷任三司戶部判官,京東、陝西、河北路轉運使。入朝擔任三司戶部副使,請求朝廷准許解鹽通商買賣。改知諫院,多次論劾權幸大臣。授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移知瀛、揚諸州,再召入朝,歷權知開封府、權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職。嘉裕六年(1061年),任樞密副使。後卒於位,謚號「孝肅」。包拯做官以斷獄英明剛直而著稱於世。知廬州時,執法不避親黨。在開封時,開官府正門,使訟者得以直至堂前自訴曲直,杜絕奸吏。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後世則把他當作清官的化身——包青天。

生平事跡
包拯,生於北宋咸平二年(999年)。(在《鍘包勉》和《包公賠情》等 戲曲里,說包拯從小受父母遺棄,由包拯大嫂帶養成人,這不符合歷史實際。事實上,包拯的幼少年時代,深受父母寵愛和教養。)
官場生涯
包拯長大後,也極為孝順父母。與包拯同時代的歐陽修,曾經彈 劾包拯「素少學問」。這里的「學問」,主要不是指讀書和文化水平,而是指不懂人情世故。歐陽修其實不是貶低包拯,而是認為包拯「少有孝行,聞於鄉里;晚有直節,著在朝廷」,應該給他以 更合適、恰當的官職。 包拯的青少年時代,也曾刻苦讀書,所以在他二十九歲時,終於考中了進士甲科。按照宋朝規定,考取進士之後,便可以做官。包拯被派到建昌縣(今江西永修)任職。但包拯認為父母親年事已高,應該盡孝奉養雙親,因而請求回到安徽,在和州(今安徽和縣)做官。但是,父母親希望兒子在自己身邊,包拯便決定辭職回家,在家孝敬父母多年,直到雙親去世,包拯守喪期滿,仍不想離開故土。當時,這種封建孝道,受到家鄉人的稱道。近年,安徽合肥發現了一塊包拯為父親包令儀立的神道碑。碑上陰刻篆書「宋故贈刑部侍郎包公神道碑」十二字。這既是包拯留下的珍貴文物,又是他力盡孝道的見證。
由於家鄉父老的勸告,包拯才離開家鄉,離開父母靈地,到天長縣(今安徽天長)任知縣。這時,包拯已是四十歲左右的中年人。康定元年(1040年),包拯又出知端州(今廣東肇慶)。端州出產一種有名的硯台,叫端硯。端硯每年要向朝廷進貢。由於當地官吏和豪紳等層層加碼剋扣,端硯的產量雖多,卻變成了百姓的沉重負擔。包拯下令豪強官吏,不得貪污,只能按規定數量,向朝廷進貢。而他自己,直到離開端州,也不曾想要一方端硯。
或許由於包拯這種鐵面無私的性格,被大臣們賞識,所以朝廷於慶歷三年(1043年)將包拯調到首都開封。這是自從進京考試之後,包拯第二次來到京城。包拯被任命為監察御史。當時,監察御史雖然沒有多大實權,但對包拯來講,卻十分重要。這是因為,從此包拯可以直接參與朝政,並且可以對於朝廷各個方面,尤其是用人等方面,提出看法和建議。實際上,包拯在任監察御史期間,確實對北宋的內政外交,提出過許多批評和改進辦法,並且還曾出使契丹(遼國),出色地完成了任務。
慶歷六年(1046年)夏,包拯調任為三司戶部判官。當時的三司是中央財政機構,戶部掌管全國戶口、兩稅等,戶部判官協助三司使的工作。不久,包拯先後擔任京東、陝西、河北轉運使,轉運使負責一路(相當於省)的財政、監察等行政事務。在地方,包拯十分重視體察民情,要求朝廷讓百姓休養生息而安居樂業.兩年之後,包拯被召回開封,提升為戶部副使。在此期間,他曾前往河北解決軍糧問題,又曾到陝西解決運城(今屬山西)鹽業問題。在河北,他奏請用作養馬的田地,還給地方和農民。在運城,他改革鹽稅法令,以便利於商販經營鹽業。
出色的工作,利國利民的成效,使包拯在皇祜二年(1050年)被擢升為天章閣待制、知諫院。天章閣是存放朝廷圖書文獻的地方,待制之銜,有名而無權。包拯又叫包待制,不過是對他的尊稱。然而,知諫院即兼任諫官之職,卻十分重要。諫官的任務是向皇帝進諫朝政的弊端,它可以涉及朝政的所有方面.在包拯兼任諫官期間,不但對橫行不法的權臣屢次抨擊,而且對時政的許多方面,提出了革新建議。可惜的是,兩年之後,包拯改命為龍圖閣直學士,這也是個虛銜(從此人們又稱他為包龍圖),並且又一次離開京城,到河北、廬州、池州(今安徽貴池),江寧(今江蘇江寧)等地任地方官。直到至和三年(1056年)才回到京城,任開封府尹。嘉祜四年(1059年),包拯以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等官職,上升為當時重臣。第二年升任三司使和樞密副使,相當於副宰相之職。但是,年過六旬的包拯,這時已經夕陽西下。嘉祜七年(1062年)五月二十五日,包拯病死在開封。仁宗皇帝到包拯家中向包拯最後一別,追認他為禮部尚書,賜謚「孝肅」,所以包拯死後又叫包孝肅。 他晚年在家裡立了一塊石碑,上刻《戒廉家訓》道:"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者……非吾子若孫也。"他的事跡長期流傳民間,過去小說、戲曲多取為題材。元雜劇已有《陳州糶米》等作品。以後流傳日廣,形成豐富的傳說。遺著有《包孝肅奏議》。
主張改革
包拯所處的仁宗時代,已經不象宋初那樣生氣勃勃,冗官、冗兵和冗費成為當時的三大災害,老百姓的負擔加重,各地出現了士兵暴動和農民起義。面對這樣的形勢,包拯從憂國憂民出發,主張對時政進行整頓和改革。應當說,包拯的改革主張,其目的是為了鞏固宋朝的封建專制統治,但從客觀效果上看,卻有利於當時的下層人民.包拯之所以為天下百姓所愛戴,原因就在這里。
北宋龐大的官僚機構,冗官成災,包拯認為必須加以整頓和革新。他不但主張用人要用忠直的君子,不能用姦邪的小人,而且建議提拔「奮不顧身,孜孜於國」的素有才能,公直廉明之人」。他不但七次彈劾「苛政暴斂」的轉運使王逵,而且不畏風險,力主將皇帝的親戚,「凡庸之人」張堯佐免去要職。在包拯看來,「在政府無所建明」的平庸之輩,不論其官職有多大,都必須下台。他曾建議改革選人、用人制度。他主張官員年到七十歲必須離職。他揭露不願離職的官僚,是不知廉駐,「貪冒相尚,但顧子孫之計」。他主張不能任意封官許願,即使是恩賜即由父親的功勞而錄用的子孫,也要通過考試。這些,都是為了解決冗官問題。包拯其實並不反對范仲淹主持的慶歷新政。新政失敗,許多官員受到處分,包拯全力為這些敢作敢為的官員嗚不平,主張起用他們。
在經濟方面,包拯一方面主張壓縮開支,另一方面又主張不能苛剝平民。當時有一種政策,由政府向城鎮百姓強行購買國家需要的物資,價格比市場價格低。這就成了剝削民眾的一種手段。包拯堅決反對這種害民政策。他列舉陝西強購軍用物資的危害,「前後人戶破藹家產不少」,因而要求廢除這種辦法。包拯建議,國家急需物資應該「置場收買」,以公平的價格,自由收購。這一建議,無論對減輕百姓負擔,還是對商品流通和商品生產,都是有利的。前面提到的運城解鹽問題,也是由於包拯極力支持改革,使解鹽的生產與銷售,由原來官方壟斷,改革為允許商人買賣。這一改革,不僅解除了百姓為政府搬運官鹽之苦,而且同樣有利於食鹽的流通.沈括稱贊這種「通商法」,「行之幾十年,至今以為利,」此外,包拯還曾主張方田均稅,即丈量地主豪強的土地,防止他們漏稅逃役。他還曾鼓勵民間采礦煉鐵等等。可見,包拯的經濟思想和經濟改革,目的在於「寬國利民」。
在宋朝的國防和對外政策方面,包拯同樣主張民富國強,改善邊防措施,維護國家的獨立和尊嚴。他在出使遼國時,遼國刁難他,他義正詞嚴地據理力爭,不卑不亢。回國後,他立即將在遼國的所見所聞,報告朝廷。他說,遼國在山西北部集結兵馬,聚集糧草,其意圖不可不防。他建議,一定要加強山西宋遼邊境的 代州(代縣)、應州(應縣)、雁門關一帶的戰備,以前,遼國蠶食 邊境領土,是由於邊防之臣膽小怕事,不敢對抗,如今應該下令邊臣,讓其嚴加防守,不能丟失一寸土地.另外,原來這里的守將,在軍事上是外行,現在必須派懂得軍事的人去領導指揮。朝廷採納了包拯的意見,加強河北,山西的防衛.更重要的是,包拯對宋代的冗兵之害,提出了裁減「老病冗弱」的主張,以利於訓練及加強戰鬥力。同時,他還提出加強邊境民間義勇的訓練。宋朝將士經常調動,以防武將專權,但造成了兵不知將,將不知兵弊病。包拯認為要改變這種政策,使將官有職有權,不要輕易調動。可貴的是,包拯建議加強國防與軍事力量,以不增加百姓 負擔為前提。當時中原地區,尤其是河北、山西的農民,苦於運送軍糧,包拯曾提出,在豐收之年,可以購買當地農民糧食,儲備起來,作今後軍糧,減少運輸困難。 包拯之主張改革朝政以利國利民,是有其思想基礎的。他始終認為,普通百姓是國家的根本,只有老百姓日子好過了,不受 貪官酷吏欺壓了,國家才能富強和太平無事。如果過分榨取,使天下蒼生處於水深火熱之中,那麼,不但國家不能富強,而且會造成官逼民反,動搖封建統治.他之所以主張改革,成為我國歷史上著名的「清官」,其思想淵源就在於此.盡管包拯的出發點和動機,是為了宋朝天下的長治久安,而不是全然為了天下百姓,但比起對被剝削者盡情欺壓的「貪官」來,無論對社會,還是對人民,總要好得多.那種認為清官比貪官更狡猾,對老百姓更有害的觀點,顯然是錯誤的。
剛正不阿
一個人的功過歷史,要用自己的行動來譜寫。一旦自己的行為被實踐證明對社會、對人民有功有利,那麼,人民終究會給他以恰當的評價.這評價,恐怕不會以一些暫時的貶斥而消失。名垂青史的包青天為人民所歌頌與懷念,正是由於包拯一生的實踐,有利於社會與人民。這實踐,不僅是由於他為當時的人民做了好事,而且也由於他個人的道德品質,確實有不少同時代人,甚至後來人難以企及之處。
首先,他為人剛直,既不兩面三刀,更不會搞陰謀.他從不趨炎附勢,看顏色行事,更不說大話,假話。即使是在皇帝面前, 他也是直言不諱,不怕冒犯皇帝.為了立太子的事,包拯曾冒死 直諫,公開對皇帝說,我已經老了,而且沒有兒子,如果認為我說得不對,也不要緊,反正不是為了自己想陞官發財.幸而宋仁宗倒也過得去,沒有處理包拯,反而說,可以慢慢商量。包拯又說,宮內的親信宦官,權力太大,待遇太多,應該精簡人員和開支.這當然要得罪皇帝的親信左右,招來不測之禍。還好,皇帝說,「忠鯁之言,固苦口而逆耳,整有所益也,設或無益,亦無所害又何必拒而責之。」包拯總算碰上了一位比較開明的宋仁宗。 否則,早巳人頭落地了。這種剛正不阿的大無畏氣概,使當時的 老百姓和一些有正義感的臣僚,對包拯都很欽佩。歐陽修就欽佩 包拯「天姿峭直」。是的,忠直的包拯,有時甚至不顧有關規定和 禮節,當面斥問宰相或其他大臣.弄得大臣們下不來台。歐陽修不贊成包拯這種作法,認為包拯剛直有餘,「思慮不熟」。其實,因循守舊、無所視事的宋仁宗時代,倒是十分需要象包拯這樣的人。這對於糾正時弊,總有好處。至於方式方法,是次要的了。可惜宋仁宗終究認為包拯不夠理想,沒有提拔他當參知政事(即副宰相)的要職。 包拯剛直,卻並不主觀武斷.他既善於調查研究,又樂於聽取別人的意見.他的臉上很少有笑容,但當別人指出他的錯誤時,卻能虛心接受。所以司馬光稱道他「剛而不復,此人所難也」。
其次,他大公無私,不謀私利。他一生儉朴,即使是當了官,有了地位,衣食住行及生活習慣,也和普通老百姓差不多。包拯 曾經寫過一則家訓,刻在家中壁上.家訓的全文是:「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濫者,不得放歸本家,亡歿之後不得葬於大塋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孫。」也就是說,包拯嚴厲要求後代不貪不好,不要欺負百姓,如果有人不如此做,那麼,就不是包家子孫,死了之後也不得葬在包家祖墳。這一著名的家訓,體現了包拯不謀一家一族之利的高尚情操。 這種情操,並不是包拯故意做出來,以示自己清高,而是他一生的行動准則.早在廬州家鄉做官時,包拯就以無私而遠近聞名.包拯作了父母官,他的親戚鄉里都很高興,認為從此有了靠山.然而,鐵面無私的包拯秉公辦事,即使是自己的親戚犯了法,他也是執法如山.這樣,包青天的名聲大震,包拯死後,其威名傳播四方,有一個官員,是少數民族,歸顧了宋朝。這個官員對宋神宗說,他聽說包拯是忠臣,我沒有別的要求,請准許我改姓包.宋神宗同意了,將他改姓名為包順,傳說邊境士兵搶了一位婦女。那位婦女急了,說自己是包拯的孫女。那婦女病了,有一個巫女聽說之後,裝模作樣地折騰一番,便大罵是誰欺侮了我的孫女,並且要限十天之內將那婦女放了。人們認為那巫女真的是包拯的化身,叩頭跪拜之後,立即將那婦女放了。
維護法制
在小說、戲曲中,黑包公是法律與正義的典型形象。這是由歷史上的包拯演化、創作出來的藝術形象。不過,歷史上的包拯 確實愛民如子,不畏權貴,執法嚴明,因而博得當時和後代人民 的頌揚,把他作為受苦受難的救世主。包拯嚴明法紀,當然是為了統治階級的根本利益,維持封建秩序。他不是、也不可能是人民群眾的領袖,反抗封建統治的先鋒。但是,在封建社會里,統治階級中有遠見的官僚士大夫,都能認識到,對於人民群眾,應該愛護,不要對他們橫征暴虐,更不能不依王法辦事,對百姓任意欺壓。否則,其結果必然反過來動搖甚至摧毀封建王朝的統治,因而從根本上來說,暴政顯然不如仁政.包拯就是這樣的人.他 之所以為人們千古傳頌,也由於他的法律思想和執法行動,符合人民群眾的要求與願望.比起貪贓枉法來,兩袖清風,依法辦事 總要好一些,對廣大人民有利些。
盡管宋初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制度,但是,一個被欺壓的普通百姓,要想告狀還是難於上青天。不但手續很多,而且根本見不到官員的面.這樣,官吏豪強狼狽為奸,既可以敲詐勒索,又可以將法律作兒戲。
包拯在開封府任職時,作出了新的規定:大開正門,凡是告狀的,都可以進去直接見官,直接面陳案情,任何人不得阻攔刁難.不要以為這是一件小事.無論從有助於百姓申冤上講,還是從有助於審理案件上講,這是一項十分重要的改革。這改革,在我國法律史上,既有一定地位和作用,又有進步意義。 包拯辦案,有兩個特點,一是不怕權勢,二是為民申冤。兩者結合起來,便是包公。 不怕權勢,敢於頂風辦事,在宋代不是容易的事。那錯綜復雜的關系,早巳用一根既得利益即特權的繩索,把官僚、貴族、豪紳、惡霸們聯系在一起。要沖破這個已經編織好的、保護地主貴族利益的網路,談何容易。但是,包拯迎難而上,以不怕身敗名裂的勇氣,使得「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 這里舉一個突出的例子。
開封城裡有一條惠民河,河的兩岸,既有平民住著,也有達官貴人的住宅。包拯任開封府尹時,天下大雨,河水泛濫,淹沒街道,使許多平民無家可歸.是什麼原因造成了泛濫成災呢?包拯經過調查,了解到河塞不通,不能排水的原因,在於大官僚和貴族們在河上築起了堤壩,將壩內的水面據為已有,種花養魚,並且同自己的住宅連在了一塊,成了水上花園.因此,要為民造福,要疏通惠民河,只有將這些堤壩挖掉,挖掉堤壩,沖走水上花園,貴族們能答應嗎?包拯畫了地圖,拿 了有關證據,下令將所有堤壩與花園拆毀。有人自恃權大位顯,告到宋仁宗那裡。包拯拿出證據,證明他們非法建造水上花園。這樣,惠民河疏通了。宋仁宗也只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能為皇親貴戚們說話了。 包拯不畏權勢,反對以權代法,客觀上維護了人民的利益.也還有另一種情況,那就是社會上的一批無賴,偷盜者,這些人雖無權勢,卻同樣危害人民。包拯對他們也毫不留情。
有一次,開封的一條小街上發生火災。有些無賴竟然戲弄起包拯來。他們追到包拯面前,問包拯:救火是到甜水巷取水,還是到苦水巷取水?包拯一看是些地痞流氓,現在要來破壞救火工作,下令把他們統統殺了。
早在天長縣時,包拯就處理過一件偷牛案.有一個無賴,將農家的牛舌割掉了.農民告到官府,包拯對那農民說,你回家把牛宰殺吃了。那農民真的回家把牛殺了。宋代法律規定,擅殺耕牛是犯法的。因此,那個無賴到縣里,控告那農民殺牛。包拯大怒,立即審問那無賴,你為什麼把人家的牛舌割了。無賴只得招供,並且暗自吃驚:你包拯怎麼會知道是我作案的?其實,包 拯是依推理法作出的判斷:既然有人要害別人,那麼別人犯法,那人一定要乘機告狀,所以包拯叫農人乾脆把牛殺了,以引誘割牛舌者來告狀。
打擊權貴與罪犯,維護平民利益,直接替民做主,減輕農民負擔。包拯任監察御史時,曾出現過一件怪事;轉運使王逵,向皇帝告狀,告的是陳州(今屬河南省)地方官任中師苛剝農民,多收錢糧。在當時人心目中,任中師廉潔,王逵貪卑,這是否是惡人先告狀?所以要派人去調查。許多人都畏懼王逵的權勢,不願前往。包拯為弄清真相,為民除害,毅然來到陳州,經過調查,並且掌握了證據,包拯回到首都,向皇帝報告,向農民任意搜括,引起農民不滿與無法生活的,正是王逵。包拯要求將王逵撤職,將多收錢糧還給農民。戲曲《陳州放糧》,就是依據包拯這一事跡,加以渲染、虛構而成的。 包拯辦案,不徇私,不舞弊,所以當時的天下百姓,男女老少都知道包公。首都的群眾更把包公傳為救世主。他們說:「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關節就是打通關節,如果你找不到打通關節的路,也不要著急,因為有包拯替我們做主。 不過,包拯是人而不是神。盡管他辦案注重調查研究,重證據,但他也有失誤的時候。在開封府時,有一個囚犯買通了執法吏人。吏人欺騙了包拯,讓囚犯從輕發落了。這說明包拯也可能犯錯誤,並且勇於改正錯誤。
歷史上的包拯,不愧為值得肯定與歌頌的政治家、改革家與律專家。他為民請命的一生,將永遠使人懷念。

Ⅸ 古代孝敬父母的故事。

1. 孝感動天

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時期魯國人,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順。早年家中貧窮,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飯食,卻從百里之外負米回家侍奉雙親。父母死後,他做了大官,奉命到楚國去,隨從的車馬有百乘之眾,所積的糧食有萬鍾之多。

坐在壘疊的錦褥上,吃著豐盛的筵席,他常常懷念雙親,慨嘆說:「即使我想吃野菜,為父母親去負米,哪裡能夠再得呢?」孔子贊揚說:「你侍奉父母,可以說是生時盡力,死後思念哪!」(《孔子家語•致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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